爱奇小说 > 其他小说 > 潘多拉传奇:我为魔灾 > 第25章 隔阂与历险
    战争结束不久,太阳就裹挟着黎明悄然爬上地平线,可这场切除北地毒瘤的“手术”所留下的痕迹,依旧新鲜得刺目。

    咸湿的海风还在徒劳地吹散那令人作呕的血腥气,城墙上嵌着的弩箭、飞斧、投矛深深凿进青石砖里,被巨人巨棒劈碎的碎石与碎肉散落各处,早已干涸的血渍将地面浸成了深褐色,踩上去还能感受到那股黏腻的沉重。

    这些无声的痕迹,都在诉说着那场血战的惨烈。而哈拉尔人,有着自己独有的方式,来驱散血腥与悲伤。

    在这座曾象征着瘟疫与死亡的苍白之马堡垒里,维京人用无数拆自敌营的木料,堆砌起了彻夜不熄的篝火。盛大的宴会与冲天的火舌,将北地的寒冷、战争的伤痛,还有那些挥之不去的阴影,烧得一干二净。

    这场以惨胜收场的战争,彻底扫平了盘踞在沃兹戴雷公国出海口数十年的白马之祸。

    那些曾为了一处避风港、一段安全航道就拔刀相向、彼此劫掠的北地诸侯,终于放下了对内的刀兵。

    他们如曾在这里集结劫掠船队的先祖一般,将贪婪的目光齐齐投向了南方那片温暖富庶、遍地麦浪与黄金的罗马疆土,眼底满是毫不掩饰的渴望。

    而这场战争里真正的英雄——那些淌过血、拼过命,被苍白之主屠戮了亲人、焚毁了家园的将士们,终于在大仇得报的此刻,卸下了身上染血的甲胄。他们抱着牛角杯盛满的醇厚蜜酒,围着篝火放声高歌。粗犷而豪放的歌声穿透夜空,是在告慰战死同胞的英魂;毫无顾忌的大笑与嘶吼,则是在宣泄积压了太久的愤怒与伤痛。

    这座曾被死亡笼罩的石质堡垒,此刻彻底被北地人的喧闹填满。维京汉子们撞杯的脆响、震得木梁发颤的狂笑声、吟游诗人拨弄竖琴的清越吟唱、围着篝火起舞的女人们的欢笑声,交织成一张滚烫的人间烟火巨网,将城堡外呼啸的凛冽海风,与沙场上不散的血气,统统拦在了堡垒之外。

    至高王端坐于主位,那是曾属于苍白之主的青铜王座,椅身铺着无数奇珍异兽的毛皮,刻满了晦涩的神秘符文。

    但这些都不重要了。

    如今这张宝座,早已被沃兹戴雷王室的荣光掩盖。至高王身上绣着金色王室纹章的王袍,还沾着未洗去的暗红血渍——当然,那是为了保护他而战死的卫队流下的血,可他却将此认作是自己杀敌时留下的荣耀。

    凭着这身“战功赫赫”的血污,他脸上满是大胜后的意气风发,志得意满地接受着诸侯们的轮番敬酒。

    诸侯们极尽赞颂之词,将这场战争的胜利尽数归于他的英明决断,仿佛那些浴血拼杀的战士,都只是他运筹帷幄下的小小点缀。

    这群对下压迫,对上谄媚的废物真是双标至极,按照传统宴会的长桌应该从主厅一直延伸到城堡庭院。

    这群家伙却以一道门扉彻底隔开了“文明与野蛮”。

    甚至长桌都不与将士们用同样的长桌,将士们的桌椅都是用拆下来的堡垒城门拼凑而成的——自然,矮人那桌除外,他们随手拼起的木桌,工艺都比这些笨手笨脚的人类后辈强上百倍。

    而那群人却是用的罗马货!

    不过让人安心的是,这群虫豸还没丧心病狂到克扣美食,他们仍然记得按照传统,在一场旷世之战后要来一场与之配的史诗宴会!

    长桌上堆满了烤得流油的野猪肉、熏得金黄焦香的海鱼,一桶桶不限量供应的蜜酒与麦酒堆在一旁,任由众人取用。

    享受盛宴的英雄们拍着彼此的肩膀,唾沫横飞地吹嘘着自己在战场上的勇武;吟游诗人挤在人群中,握着羽毛笔飞快地在羊皮卷上记录,从各方人的吹皮中记下戈洛里松连斩七将的传奇、矮人军团死守阵线的悍勇、恩策划地底奇袭逆转战局的智谋,还有其他各路英雄的战果。这群热爱诗歌与赞美的人发誓,要将这些事迹编成朗朗上口的诗句,在世界上所有的酒馆里挨个唱一遍。

    大厅最偏僻的角落,恩远离自己的氏族,独自与白须氏族的矮人们坐在一起。她身上依旧穿着伴她血战全程的黑色战甲,头盔的面甲牢牢遮着脸庞,只露出一双清冽如寒潭的眼,淡漠地看着满场喧嚣。她从不爱这般虚浮的庆功宴,比起众人的追捧与无意义的狂欢,她更愿意守着手里一碗温热的肉汤,听身边的矮人们讲起先祖开凿万丈矿道的辉煌过往,还有那些藏在铁锤与铁砧里、传承千年的古老锻造诀窍。

    可对强者的好奇与尊敬,还是让无数道目光源源不断地投向这个角落。每当人们聊起戈洛里松的蜕变与传奇,总会自然而然地提起这位促使浪子回头、以及这次凭一己之力扭转整场血战战局的北地唯一女武神。

    敬酒的人如流水般一波波涌来,哪怕被她用冷漠挡回,也依旧乐此不疲。

    到最后,“谁能让“寒鸦”接下一杯酒”的比赛都传到了至高王那里。

    想到什么的至高王派了贴身侍从去邀请恩,他想要恩接受王室的赏赐。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侍从推开门扉,传达着至高王的旨意,恭敬地邀她上前,接受王室的封赏。

    听着侍从那矫揉造作、拼命模仿罗马宫廷腔调却东施效颦的声音,恩放在膝头的手微微收紧。她本想继续缩在角落,远离这场虚伪的喧嚣,可她心里清楚,这般一再避世,必然会招致王座上那位大人物的不满。她大可以独善其身,不在乎所谓的封赏与颜面,可黑鸦氏族的族人们,很可能会因此受到那些信奉这套上层社交体系的人的针对,以及其他氏族的排挤。

    她早已敏锐地察觉到,宴席上其他氏族的族长、王室的高层们,看向黑鸦氏族渡鸦旗的眼神,藏着太多复杂的情绪——有敬佩,有嫉妒,更有毫不掩饰的忌惮。她不能因为自己不喜贵族社交的小性子,就让为战争拼尽了全力的族人,平白遭受无妄的刁难。

    这场盛宴,早已从北地传统的庆功宴,演变成了上层人拉拢英雄、进行腌臜交易的分赃会。恩自打宴会开始,看到至高王与贵族们独占王座之厅、普通将士只能在庭院就餐的那一刻起,就明白了这一点。

    她终究还是遵守了那该死的世俗礼仪——那群家伙可以不遵守,但她必须遵守。在满场目光的注视下,她缓缓解除腰间短剑的锁扣,抬手摘下了那顶伴她走过尸山血海的女武神头盔。

    鸦羽般的长发顺着肩颈滑落,被跳跃的篝火映得泛着柔和的柔光。那张在战场上只露出过眉眼的脸庞,此刻完整地展现在众人面前——明艳得如同北地开春时破冰而出的第一缕暖阳,却又带着精灵族独有的、拒人千里的清冽。而这样冷冰冰的脸上却还镶嵌着黑得和极夜一样的眼眸,其中藏着的一点猩红如火光一样照耀着黑暗,让人觉得深邃且留恋。

    没人能想到煞气冲天的英豪却长着凌厉英气的脸,眉宇间仿佛能看出亲切的感觉。

    恩将危险与魅力完美地融于一身,让原本喧闹无比的主厅,瞬间陷入了死寂。

    连正在吟唱的吟游诗人,都忘了指尖的琴弦,一声刺耳的弦断声,才将众人从失神中拽了回来。

    这场寂静只持续了短短一瞬,随即就被更热烈的起哄声与口哨声打破。可没人敢轻易上前搭讪,谁都清楚,这个看着纤细窈窕的精灵少女,是能徒手撂倒数个勇猛维京勇士、能在矮人锻造坊里挥得动百斤重锤、能策划出地底奇袭、凭一己之力扭转整个战局的狠角色。

    她是黑鸦氏族的核心战士,是戈洛里松满心仰慕的人,是白须氏族奉为上宾的盟友,绝不是能随意打趣的寻常女子。

    但偏偏有人,把这份众人皆有的敬畏,当成了自己可以攀附的阶梯。

    在恩从至高王手中,领下那件从死去的墨菲斯手里缴获的符文短剑,刚转身准备退回角落时,人群忽然向两侧分开。

    一个身着华丽丝绸锦袍、头戴嵌宝金冠的年轻男人,迎着众人的目光缓步走来——他是沃兹戴雷公国的王子之一,至高王最疼爱的幼子,哈康。

    他来得实在太是时候了。恩刚受了至高王的赏赐,王室之人此时上前,大抵不会受到太过冷硬的对待。哈康挥退身边的侍从,亲自捧着一个嵌满宝石的紫檀木匣子,盒子里的宝石摆放得整整齐齐,显然是提前很久就准备好了的。

    这个身着华服的男人,十分不礼貌地径直走到一位女士的面前,没有任何距离感,摆出一副自认为儒雅深情的笑容,语气里满是刻意的温柔:“英勇的恩女士,整场战争里,最耀眼的从来都不是战场上的厮杀,而是您的身影。我为您的美貌与勇武彻底倾倒,这些宝石,只配点缀您这样举世无双的美人。若您愿意,我可以立刻向父王请旨,给您至高的封号与无尽的财富,让您不必再跟着那群泥腿子风餐露宿,在金碧辉煌的王宫里,享受永恒的安稳与尊荣。”

    真是傲慢啊,每一句自顾自说下去的话语,都透着高人一等的施舍。

    他的眼里,从头到尾只看得到恩那张惊艳的脸,全然无视了她这个人本身——无论是在战场上的智谋、她以命换盟约的信义,还是她逆转战局的勇武。这个愚蠢而傲慢的人,只把她当成了一个可以用财富与封号收拢的漂亮玩物。

    恩几乎是瞬间就反应了过来:这场看似荒唐的求爱,根本是至高王授意的忠诚度测试。这个老东西看来是早就预料到会赢,提前布好了这一手——先用赏赐把恩推到台前,再用一场虚情假意的求爱,试探她会不会为了权势与财富,背弃黑鸦氏族,归顺王室。

    一股怒意瞬间从恩的心底涌了上来。忠诚度测试?竟用在她身上?这个坐在王座上的老东西,怕是被胜利冲昏了头脑,真以为这场大胜是靠他的英明神武换来的?

    看着哈康那张精致得几乎和女人无异、毫无半分战士风霜的脸,想通了至高王所图之事的恩,嘴角勾起一抹极淡的、带着刺骨寒意的笑。那匣子璀璨的宝石,她连一眼都没看,只淡淡开口,声音清冽而富有魅力:“这些宝石,是你在战场上亲手赢来的战利品么?”哈康脸上的笑容更盛,仿佛觉得她是被打动了,连忙笑道:“恩女士可真会开玩笑,这些美丽的宝石,怎么会是从血污里搜罗出来的腌臜物!这是我特意为您准备的、最纯净的珍宝。”

    “也就是说,你想向我求爱,想让我背弃氏族跟你走,却连北地人最基本的传统都不懂,连一件亲手赢来的战利品都拿不出来?”恩脸上的笑意瞬间散去,取而代之的是毫不掩饰的厌恶与讥讽,“一点诚意都没有的东西,就想让我背弃誓言与传统?你可真是疯了。”

    哈康脸上的笑容瞬间僵住,他显然没料到会被如此干脆、如此不留情面地拒绝,脸上彻底挂不住了,语气也骤然沉了几分:“恩女士,我是沃兹戴雷的王子,未来至高王国的亲王,我的求爱,是多少人求之不得的荣耀,你不要不知好歹。”

    “荣耀?”

    恩挑了挑眉,往前站了半步,目光锐利如脱弦而出的箭矢,直直刺向他那藏着懦弱的眼睛,“北地人的荣耀,从来都出自利刃与战斧,出自战场之上的生死搏杀。”

    “特别是男人的荣耀——那是拿命换回来的,才不是靠着父辈递给你的权势,借着权杖让别人对你卑躬屈膝。”

    她缓缓抽出腰间的短剑,那把曾属于苍白之马氏族冠军的剑刃,在篝火下泛着冷冽的寒光。

    “你若真觉得你配得上我,配得上你嘴里的荣耀,就拿起武器,与我决斗,一对一!先向我证明你是个有胆量的勇士,等你赢了我,再说求爱之事!”

    “决斗”这个词一出,喧闹的主厅瞬间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

    北地人崇尚勇武,决斗是刻在骨子里的传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可谁都清楚,哈康只是个未来不会继承家业的闲散亲王。作为最受宠的王子,平日养尊处优,连兵器都很少触碰,别说和恩这种从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冠军勇士决斗,就连普通的维京少年,他都未必打得过。

    恩用最传统、最不容置疑的方式,狠狠羞辱了哈康。他的脸瞬间白了又红,红了又青,额头上冒出了密密麻麻的冷汗,手心也被汗水浸湿。哈康下意识地往后退了半步,哆哆嗦嗦地摆了摆手,嘴里支支吾吾地嘟囔着:“不过是一场求爱而已,何必动刀动枪,这般野蛮,太失风度了。”

    这句话,彻底点燃了恩眼底的寒意。她又往前一步,对窘迫的少年步步紧逼,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遍了整个安静的主厅,每一个字都像一把冰冷的匕首,狠狠扎进哈康的自尊里:“风度?你连为自己的求爱拿起武器的勇气都没有,有什么资格谈风度?”

    她微微张开双臂,任由众人的目光落在自己那虽然贫瘠却无比完美的身躯上,可语气里的怒意却几乎要迸出火来:“你眼里只看得到这一副尘世的皮囊,脑子里只有用财富与权势换美人的庸念。你这个既不懂何为荣耀与传统,也不懂何为勇武与权谋的家伙,简直是在侮辱我身为战士的尊严!”

    “可是……”

    “闭嘴!你个只会追逐皮囊的庸人,连直面决斗的胆量都没有的懦夫!你这样的人,永远也得不到英灵殿的认可,永远也赢不来半分真正的荣耀。”

    “哦对了,说起决斗,刚才但凡你有半分胆量敢应下,我反而会对你有半分好印象。可你现在这副懦弱无能的样子,简直令人作呕!”

    字字诛心,句句刺骨。哈康的脸惨白如纸,在众人看好戏的目光里,羞愤得浑身发抖,却连一句反驳的话都说不出来。最终,他连瞪恩一眼的勇气都没有,狼狈地转身逃掉了,头也不回地消失在了主厅的侧门里。

    远处,主位上的至高王,特意没有让仆役关上侧门,将这一幕完完整尽收眼底。他握着银质酒杯的手微微收紧,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杯中的蜜酒晃出了细碎的涟漪。与远处的恩遥遥对视的深邃眼神里,原本的赏识,此刻掺上了冰冷的杀意与深不见底的忌惮。

    他不在乎这个小儿子被当众羞辱。王室的威严,只建立在绝对的力量之上。一个长得像他母亲的、无关紧要的小屁孩的尊严,不值得他多上心。真正让他坐立难安的,是恩的智谋与勇武,是她对黑鸦氏族绝对的忠诚,是她对那些英雄几乎一呼百应的强大号召力。

    如今的黑鸦氏族,实在太强大了。

    黑鸦本来就有戈洛里松这样冠绝北地的青壮派英雄,有一众悍不畏死的精锐战士;老熊比约恩的仁慈,不仅让他拥有了一群纪律严明的狂战士,更让他在诸侯间的威望达到了堪称僭越的程度。如今,又有了恩,和她争取到的矮人盟友。

    军备、战略、战争潜力,都在与日俱增。

    那僭越的威望,以及这份足以撼动王座的力量,像一根尖锐的毒刺,狠狠扎进了他的心里。

    就在此刻,他看着那个仿佛能看透他心思的、黑鸦氏族的“渡鸦”,终于下定了决心。

    ……

    戈洛里松的叙事诗,在这场宴会之后,正式迎来了传奇的高潮阶段。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后世的人们大多不理解恩为何会拒绝那场求爱,大多将其归结于她与戈洛里松之间早已萌生的羁绊。然而只有少数人,能从吟游诗人那些隐晦的描写中读出真相:一旦女武神背叛了黑鸦,那么氏族的灭亡不会被延迟,只会被瞬间加速。

    黑鸦正因为有了恩的忠诚,才让至高王更加忌惮“荣耀的比约恩”,消灭黑鸦的计划被推迟。但至高王的决定,也从“打散黑鸦、收为己用”,彻底转变成了“斩草除根、尽灭黑鸦”。

    ..........

    庆功宴热热闹闹地开了十余日,有氏族留在堡垒里继续狂欢,也有氏族早早拔营,带着战利品与胜利的消息,返回自己的领地,把英雄的传奇唱遍北地的每一个角落。

    而黑鸦氏族的队伍,在领完封赏之后,就早早踏上了返回北地故土的路。无论是比约恩还是其他弟兄,都不愿再留在这座充满虚伪与算计的堡垒之中。

    所幸这场战争,给黑鸦氏族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声望与财富,氏族的聚居地得以再次扩建壮大。曾经蜷缩在北地边陲、任人欺凌的小村落,如今成了北地人人敬重、无人敢惹的强大势力。动乱的北地,终于迎来了一段难得的和平时光——没有无休止的劫掠,没有尸横遍野的战争,没有领主长屋内的尔虞我诈,只有北地风雪里,安稳又平淡的日常。

    恩彻底闲了下来。

    她依旧住在那座木屋里。

    木屋虽简陋,却没有因她常年在外而被荒废,族内深受其恩惠的人将她的小屋收拾得干净整洁。

    如今这个温暖的家迎来了它的主人,随着时间的流逝,架子上逐渐摆满了她亲手做的小玩意,还有一串串风干的肉干与草药,满是烟火气。

    平日里,她要么在角斗场里陪着戈洛里松练剑,耐心纠正他招式里的破绽,教他更精妙的搏杀技巧;要么去铁匠铺帮老铁匠努特做工,赚点零花钱;要么就背着长弓,牵着骏马踏入连绵的群山。

    有时族里的物资紧张了,她就往深山里逛一圈,少则三两日,多则七八天。

    回来时,马背上总能驮得满满当当——数不清的优质狐皮、狼皮,能换大笔钱币的珍稀草药,还有肥硕的鹿肉、野猪肉,足够氏族里的老弱妇孺,安安稳稳地度过好一段日子。

    顺带一提,恩在学习骑乘这件事上,意外地非常费力,这让所有人都大跌眼镜。

    毕竟恩可是出了名的学习快,无论是老铁匠努特那边的锻造活,还是萨满婆婆那里的医疗辅助,她都学得有模有样,一点就通。

    当然不是恩无法驯马,而是她无法像人类那样,用缰绳与马刺去操纵、强迫马匹。她最终彻底放弃了这种操纵式的骑乘,顺从了自己与生俱来的生命亲和天赋——她会轻轻告诉坐骑自己要去的地方,然后稳稳地坐在马背上,尽量不让自己掉下来。

    在被积雪深埋的时节里,恩除了外出狩猎,偶尔也会出趟远门,带着她“相熟”的商队进山。凭借对山林的熟悉,她能避开凶残的山匪与魔物,把北地的毛皮与草药卖到南方,再换回族里急需的粮食与陶器。日复一日的奉献,她却从不居功,只是默默守护着氏族的安稳。

    开春之后,她往海牙堡跑的次数也越来越多。

    闪盔·白须早已把这个活泼的少女(相对于矮人这类长生种来说,恩的确是个小女孩)当成了亲生女儿一般看待,不仅把白须氏族传承千年的部分核心锻造技艺倾囊相授,还把族里宝库珍藏的陨铁拿了出来,任由她使用。

    每次恩一来,就是挽着袖子走进锻造区,露出纤细却有力的手臂,站在滚烫的熔炉前,握着沉重的铁锤,一次次砸向烧得赤红的精铁。

    她莫名喜欢这叮叮当当的声音,喜欢发挥奇思妙想、制造各种小玩意的过程,就好像她曾有过这样一段时光:满心渴求着成为一个可以用双手实现自己所有构想的匠人。

    清脆响亮的锻打声,在工坊里日夜回响,恩和矮人们一起,用铁锤与猛火,浇筑出精灵与矮人之间最不寻常、也最温暖的情谊——就像太古时代,两个种族还并肩行走在大地上时一样。

    每一次铁锤落下,都会溅起细碎的火星,也会带来震得手臂发麻的震颤。可这样充实的感觉,却让恩觉得无比痴迷。

    接下来的日子,就像铁锤一次次落在铁砧上,沉重、规律,却在一次次的敲打中,锻出了无数温暖的美好。而她被遗忘的过去,也像被丢进熔炉的精铁,在这日复一日的平淡生活里,被一次次的锻打,一点点重塑回原本的样子。

    矮人与精灵本就同根同源,生活方式也有着诸多相似之处。而那些相似的部分,就像是给了恩一块现成的拼图铸造模板。她按照模板一点点重新熔铸自己的记忆,每当生活的铁锤落下,她的脑海里总会闪过零星的、与如今相似的片段:一座洒满阳光的典雅树屋,一个和她年纪相仿、却让她莫名其妙感到怨恨的人,一场遮天蔽日、血色漫天的恶魔之战,还有在那个伟岸且身披雷电的存在的注视下,她为了证明自己清誉而进行的十二试炼。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那些被遗忘的记忆,连带着被封存的技巧与知识,被这些模板和铁锤,一点点锻造成了独立的拼图模块,就等恩主动伸手,将它们拼合完整。

    然而恩拿着那些碎片,却迟疑不决。

    她比谁都清楚,她的记忆,她的力量,只差一个足够强烈的刺激,就能彻底归来。只要她想,她就可以像给拼图拼上最后一块一样,瞬间找回过去的一切。

    可是要面对那个逐渐陌生、却又更为熟悉的自己,她很害怕。

    心中的纠结与犹豫,一天比一天强烈。

    她....舍不得.....

    哪怕她打心底里想回去,回到那个“本应该有我”的地方。可每当她看到黑鸦氏族里的欢声笑语——特别是那些因为她而露出的笑容,她就又希望,自己永远只是“恩”。

    ……

    “喔!恩!又在发呆呢?”

    恩抬起头,看见那个只会因为自己才会重新活泼起来的青年,正倚在门框上,笑着朝她挥手。

    这段和平的日子里,戈洛里松几乎成了恩的影子。

    他不再是之前那个轻浮跳脱、只会耍帅的毛头小子了。

    恩的出现,彻底改变了他——她让戈洛里松不再满足于只做一个“实力出众的勇士”,让他在那次自大的劫掠后,孤身一人离开了黑鸦,去闯荡、去试炼。精彩纷呈的冒险,九死一生的考验,逐渐磨平了他骨子里的浮躁,让他长成了真正能独当一面的勇士。

    “可是你说的,要出去闯荡闯荡,赚点外快。”恩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灰尘。

    自从上次大战之后,他俩便形影不离。只要恩同意,戈洛里松就会第一时间备好马匹、干粮与武器,默默地陪在她身边;而他计划的那些冒险与讨伐悬赏,只要开口邀请,恩也从来不会拒绝。

    “哦,这就来!”

    恩迅速穿上护具,带上装备,准备和戈洛里松再次出发。

    北地的夏季短暂却明媚,皑皑雪山的融水顺着山谷流淌而下,滋养了整片山林与荒原,草木疯长,绿意盎然。

    恩尝试过帮忙种地,结果用“五谷不分”的实际表现,向比约恩证明了自己确实不是当农民的料。

    北地没时间也没有资源去在农忙世界教一个大人去种地。因此,算是为了给自己找点活干,也顺便赚点外快,恩打算外出闯荡闯荡,通过接受雇佣赚取资金,顺带着,也需要联系那些影行者,还有她承诺过的商队。

    而他们的第一个主要任务,就是受白须氏族的委托,收复一处被魔物占据的古老矿坑。

    恩与戈洛里松结伴而行,踏上了这场夏季冒险之旅,也将他们的传说,推向了最高峰。

    他们最先抵达的,是位于北地与罗马边境交界处的荒寂村落。

    这里曾是一片祥和的聚居地,可半年前,一伙被力量蒙蔽心智的邪神教徒在此聚集,设下了邪恶的祭祀法阵,妄图以活人为祭品,唤醒黑暗中的邪物。

    恩和戈洛里松抵达这里的时候,整座村落已经化作焦土。

    这里寸草不生,房屋尽数坍塌,土地干裂成一道道狰狞的口子,草木枯黄发黑,连飞鸟走兽都不愿靠近,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腐朽与黑暗气息,死气沉沉的样子,全然没有半分挽救的余地。

    村口的空地上,矗立着一座由浸染血污的石头堆砌而成的诅咒法阵,阵纹蜿蜒扭曲,泛着墨绿的幽光,丝丝缕缕的黑暗雾气从阵中飘散而出,侵蚀着周遭的一切。

    那些可怜的村民,化作了干枯的躯壳,被以某种规律摆放法阵四周,场面凄惨。

    恩的内心,被死去之人的惨状狠狠攥住。

    无论她怎样否定,怎样偏执地伪装自己,都无法改变她本质里仍有善良与同理心的事实。

    她闭眼感知四周,忽然一阵刺痛让她眉头紧蹙,体内的魔力器官能清晰感受到法阵中涌动的邪恶力量——若是再不拔除,别说周边的村落会被这诅咒吞噬,恐怕整个大陆都会因此爆发一场不亚于亡灵天灾的浩劫。

    戈洛里松握紧手中的长剑,警惕地环顾四周,牢牢护住恩的身后:“这里的诅咒太浓烈了,我们该怎么做?”

    恩蹲下身,指尖轻轻触碰地面的阵纹,感受着诅咒的流转,沉声道:“这是献祭咒,而且布置者很厉害,核心刻了膨胀术式,如果不加以阻止,它迟早会召唤出什么恐怖的东西。那些在法阵中央的邪骨是核心,我来拆毁和破解,你帮我守住四周,防止邪物突袭。”

    话音落下,恩站起身,指尖凝结起淡淡的微光——那是属于光明与慈爱的特化玛娜,刚好克制黑暗诅咒。

    她缓步踏入法阵,从影子中取出那本命运卷轴,按照其上浮现的古老文字,精准地破坏每一道关键阵纹,刻下反转符文。

    每一次刻画,都会让墨绿的幽光黯淡一分。戈洛里松则守在法阵边缘,目光如炬。果然,在恩破解核心的关键时刻,几具随意倒在周围的枯骨从死亡中复苏,扭曲着、嘶吼着扑向恩,但都被戈洛里松挥剑斩碎,不让其打扰恩半分。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半个时辰后,恩指尖发力,狠狠将最后一个符文按在法阵中央。纯净的魔力轰然涌入,瞬间击溃了扭曲的阵纹。

    黑石法阵轰然崩塌,中央的邪骨化作飞灰,弥漫在空气中的黑暗雾气渐渐消散。干裂却仍有生命力的土地,慢慢恢复生机,开始吐纳真以太(Sin),连空气都变得清新起来。

    在恩和戈洛里松启程后不久,抵达了有一座村落。

    里面的村民百姓惊讶于那片死亡之地重新有活人走了过来。

    在得知是两位北地英雄拔除了诅咒后,他们纷纷箪食壶浆、夹道欢迎,全然不在乎他们是维京人的身份,将两人奉为救星。

    而这,只是他们夏季冒险的开端。

    离开诅咒之地,两人一路向西,踏入了广袤的荒原。

    这片荒原曾是牧民与半人马的放牧之地,可数月前,一头荒原巨人突然降临。

    这巨人身高三丈,浑身长满粗硬的灰毛,手持一根巨大的石柱,性情残暴嗜血,接连毁灭了三座边境村庄与数个半人马游牧部落,所到之处,房屋尽毁,生灵涂炭,人们闻风丧胆,纷纷逃离家园。

    恩与戈洛里松在半人马贤者的委托与指引下,循着巨人的踪迹前行,远远便看到一片残破的村庄残骸,断壁残垣间,还能看到百姓遗留的物品,满目疮痍。

    恰巧这时,一声震耳欲聋的怒吼传来,荒原巨人迈着沉重的步伐走来,地面都随之震颤。它瞪着猩红的双眼,正追逐着一群打算报仇、却本质上只是在打扰它进食的半人马。

    可这个巨人在看到恩和戈洛里松后,立刻调转了方向,挥舞着石柱狠狠砸来,带着狂风呼啸之势。

    至于为什么不追那些惹恼了它的半人马?

    哈哈,那是因为对于这个强到只剩筋肉的傻大个来说,这个世界只有两种东西:食物,和它自己。

    伸手够不到跑得快的马肉,但一旁还有两个送上门的小虾米可以吃嘛!

    面对巨人的千钧之势,戈洛里松立刻上前,手持长剑正面迎上。他如今已是北地数一数二的勇士,身形矫健,避开巨人的攻击后,挥剑砍在巨人的腿上,却只留下一道浅浅的伤口。巨人吃痛,怒吼着疯狂攻击,戈洛里松凭借灵活的身手周旋,牵制住巨人的注意力。恩则在一旁游弋,她对这个头脑简单的巨人本没有太大兴趣,但见戈洛里松久攻不下,遂捡起一块石头(作者:嘿!见识一下罗格多恩!),凝聚魔力掷向巨人的眼睛。

    碎石带着破空之声,精准地射瞎了巨人的一只眼睛。

    疼痛令这个低智巨人暴怒不已,动作越发狂乱。可这样毫无章法的狠厉攻击,不但没有给戈洛里松造成困扰,反而让他抓住了那稍纵即逝的破绽。

    健壮的“雄鹰”掠过巨人的一记重砸,顺势斩断了巨人的跟腱,借巨人倒地的震动纵身跃起,用尽全身力气,将长剑狠狠刺入巨人的后颈。巨人发出一声凄厉的哀嚎,庞大的身躯抽搐了几下,便彻底没了气息。

    就在这时,那群半人马又杀了回来,一个个口吐白沫、眼神狂乱——这明显他们是喝了狂暴之酒之后的样子,看来这群被悲愤与屈辱冲昏头脑的半人马们打算与刚才的巨人同归于尽。

    好在之前遇见的半人马贤者,提前预付的委托金是一支独特的短笛,或者说,是模仿半人马始祖声音的号角。

    戈洛里松吹响号角,凌冽而威严的声音传遍荒原,瞬间唤醒了狂乱的半人马。

    据说这个号角模仿的是半人马始祖的声音,但据恩的了解,半人马氏族的始祖,好像也是个狂乱好色之徒来着。

    不过这宛如雷霆的号角声,确实让这群失去理智的家伙停了下来。

    清醒后的半人马畏惧戈洛里松的力量,却也忍不住妄图窥视恩头盔之下的真容——不过这也是少数真把恩当女人看的家伙了。(哈康:?)

    但迫于那象征半人马祭司认可的号角,他们也不敢多造次,赠予了一些箭矢与标枪后,便匆匆离开了。

    在送走半人马后,恩与戈洛里松一起将遇难村民的遗骸妥善火化安葬,立起简单的墓碑,让逝者安息。做完这一切,他们才继续前行,奔赴下一处险境。(并非推崇火化,只因魔幻世界观的缘故,不火化会尸变的)

    数日后,两人行至一处河谷。河谷中草木茂盛,溪水潺潺,本该是一片祥和,却传来阵阵狂暴的嘶吼。一头巨型魔猪在河谷中横冲直撞,它身形比普通野猪大数倍,浑身漆黑,獠牙外翻,双眼赤红,周身萦绕着淡淡的黑暗魔力,正是被黑暗魔力侵蚀、发狂作乱的魔化巨猪。

    这头巨猪原本是北地山林的原生生灵,性情相对温顺,被邪力污染后才变得狂暴,接连毁坏农田,让周围的罗马百姓们苦不堪言。

    戈洛里松握紧长剑,想要上前斩杀,恩却抬手拦住了他:“它只是被魔力侵蚀,形态并未出现扭曲或彻底魔化,而且其并非本性凶恶。赶尽杀杀太过残忍,同时会危害周围的生态平衡,反而会导致这里的人们遭受更多的苦难。”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戈洛里松闻言,立刻收起了长剑,忽然想起一次冒险时,从一座古代遗迹中寻找到的驱魔符文。他连忙从怀中掏出那张泛黄的羊皮纸,递给恩。

    两人相视点头,默契十足。戈洛里松率先出手,抛出矮人的魔力绳索,精准地束缚住魔猪的四肢。魔猪疯狂挣扎,嘶吼着想要挣脱,力量大得惊人。恩则趁机上前,按住魔猪的头颅,展开羊皮纸,利用卷轴的魔力刻印引导自己的咽喉发出声音,念起驱魔咒。

    淡淡的金色光芒从咒文中散发而出,包裹住魔猪的身躯,一点点驱散它周身的黑暗魔力。

    随着晦涩难懂的咒文念完,魔猪眼中的赤红渐渐褪去,恢复了温顺的神色,周身的狂暴气息也消失不见。

    戈洛里松解开绳子,巨猪抖了抖身子,重新容光焕发的它,毛发旺盛且油亮,好不威武!

    恩看着恢复本性的巨猪,柔声道:“走吧,回到你的群山之中,不要再被邪力污染了。”

    巨猪似通人性,用堪比巨石的鼻子轻柔地蹭了蹭两人的手心,才慢悠悠地转身,迈着撼动山岳的步伐,朝着远处的群山深处走去,回归了属于自己的家园。

    ........

    整个夏季,恩与戈洛里松并肩而行,从北地的皑皑雪山,一直走到罗马边境的茫茫荒原。

    他们一边按照委托,清理被魔物占据的矮人先民遗迹与矿坑,将完好的古迹与矿道交还矮人;一边铲除为祸一方的邪物与凶兽,守护边境百姓的安稳。他们行侠仗义,不求回报,用行动诠释着英雄的真谛。

    在旅行的最后,一位路过的占星师给戈洛里松带来了他的命运:雷神托尔看中了他的勇武,要求他以一头邪蛇(龙)作为祭品奉上。

    而恰巧,他们要清理的最后一座矮人金库,被一头幼年期的邪龙占领了。

    恩被要求不能参与这场屠龙之战,但她还是在戈洛里松临行前,告知了龙的弱点:龙心与龙眼。

    “好小子,别死了!记住,绝对别淋龙血!”

    恩这样与他告别,语气里是藏不住的关心——那是她的潜意识,在动用那些被遗忘的记忆,保护着这个她在意的人。

    戈洛里松原本想问为什么,毕竟传说里很多英雄淋了龙血,都变得刀枪不入、更加强大了。

    但说这话的人是恩啊,她说的,一定没错。念及于此,他带上魔剑,独自踏上了屠龙的征途。

    恩独自在野外游荡了一个月左右。在亏月的见证下,戈洛里松带着一背袋龙鳞与一颗完整的龙牙回来了。

    只有那把魔剑沐浴了龙血,变得更加锐利。而这位北地第一勇士,依旧是以纯粹的人类之躯,完成了屠龙的伟业。

    恩不得不承认,如今这个家伙,如果再提起当年那场荒唐的“求婚”,或许她真的应该全力以赴,和他好好打一场决斗。

    矮人的游侠带着戈洛里松的消息和战利品回到海牙堡时,整个白须氏族都沸腾了。

    闪盔·白须甚至为了回报他们为矮人氏族立下的功劳,召集了族里最顶尖的七位匠师,用遗迹里出土的远古秘银,再加上戈洛里松让游侠带回的龙鳞与龙牙,为他量身打造了一套合身的秘银重甲。

    这套甲胄轻盈却坚不可摧,上面铭刻的矮人活力符文,能让穿戴者哪怕连日征战,也能时刻保持精力充沛;甲胄边缘的警戒符文,更是能提前感知到暗处的杀机与偷袭,堪称完美的战争神器。

    唯一的缺陷,是这套甲胄的符文对月华极为敏感,每逢满月之夜,符文便会被月华干扰而暂时失效,甲胄的力量也会大打折扣。

    三个月后,游侠和矮人长老千里迢迢找到戈洛里松和恩,把这套秘银甲交给了他。

    这个蹬鼻子上脸的家伙,居然还得寸进尺地想要一把新的宝剑。

    不过矮人们也没和这个得意忘形的小伙子多计较。戈洛里松耍了会儿人来疯,便郑重地穿上了那套护甲。

    他对这份回礼视若珍宝,发誓至死都不会离身。而这套甲胄,也的确陪着他,走过了一生的传奇与悲剧。

    ……

    精灵的敏锐与智谋,配上北地第一勇士的锐利剑刃,他们二人的名字,成了北地与罗马边境线上,希望与英雄的代名词。

    吟游诗人们把他们的事迹编成了歌谣,从酒馆唱到村落,又从北地的雪原唱到南方的城邦。

    而这些诗歌,在历经四百年的时光流转,将会被后人收集整理,最终编撰成了广为流传的《锐利之剑的赞歌》。

    诗里唱着戈洛里松的无双勇武,也唱着那位精灵女武神的智慧与温柔,唱着他们并肩走过的路,斩过的魔物,救过的凡人。

    日子就这么在冒险与安稳里,缓缓流淌。可正如北地的夏日永远短暂一样,这来之不易的和平与安稳,也注定只能是昙花一现。

    当秋风卷着第一片雪花,落在黑鸦氏族的土地上时,漫长而严酷的凛冬,来了。

    这一年的冬天,注定会格外难熬。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提前一个月到来的暴雪,冻坏了地里最后的一点收成,近海的渔场也被厚厚的冰层彻底封住,连最有经验的渔民,也无法出海捕鱼。歉收的阴云,如同厚重的雪幕,笼罩了整个沃兹戴雷公国。这个时候,黄金再多,也无法换来一粒粮食。

    仓库里的存粮一天天减少,据从最北方逃往南方的吟游诗人说,偏远的小氏族里,已经有老人为了省下粮食给孩子,独自走进暴风雪里再也没有回来。族里的孩子,也只能靠着稀薄的稀粥勉强度日。饥饿与死亡的阴影,悄然笼罩着整个北地。

    黑鸦氏族的长屋里,比约恩·瓦尔德看着手里的粮食账目,眉头拧成了一个解不开的疙瘩,脸色沉重无比。

    哪怕有战母陪着他处理大小事务,也被这沉重的雪压得疲惫不已。

    他派了最快的骑手,把还在罗马边境冒险的恩与戈洛里松紧急召回。

    长屋里,氏族的几位长老坐了满满一屋,每个人的脸上,都写满了化不开的焦虑与沉重。屋内的篝火明明熊熊燃烧,却驱不散众人心底的寒意。

    “今年又是彻头彻尾的歉收年。”

    比约恩的声音沙哑,带着掩不住的疲惫,“仓库里的存粮,就算勒紧裤腰带,也撑不过开春。周边的小氏族,已经开始饿死人了。至高王刚传了消息,要在港口结冻前,全北地的氏族都要跟着王室大军南下,去罗马人的边境劫掠粮食、土地与财富。不然,我们所有人,都得冻死、饿死在这个冬天里。”

    恩坐在长屋的角落,看着篝火里跳动的火苗,沉默着没有说话。

    她已见过战争的残酷,见过尸横遍野的战场,见过失去亲人的孩子撕心裂肺的哭喊。可她也比谁都清楚,对于北地的哈拉尔人来说,在这样颗粒无收的凛冬里,南下劫掠,是唯一能让族人活下去的路。

    除了比约恩与族里的老祭司,没人知道,这场为了活下去的南下,会把刚刚迎来无上荣光的黑鸦氏族,拖入万劫不复的深渊。更没人知道,庆功宴上,至高王心底埋下的杀意,诸侯们藏在敬佩背后的忌惮,会在这场南下的战争里,化作最锋利的屠刀,狠狠捅向他们毫无防备的后背。

    凛冬的风雪,在长屋外疯狂呼啸着,拍打着木质的屋门,发出呜呜的声响,像是绝望的悲鸣。

    和平的时光,彻底结束了。

    悲剧与动乱的序幕,从这一刻,缓缓拉开。

    .......

    “凡王之血,必以剑终。”

    。

    。

    我嘞个天,终于憋出来了,不容易呀

    毕竟我太没有天分了

    唉,其实还有点不满意但是前面的文还没改呢。

    唉,说改还没改呢,可谓一步一摔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