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到的时候,厉迩正把签筒交给小二。这家店以食材新鲜出名,他们在店里将食材展示出来,旁边是写着食材名字加做法的竹签,客人转一圈选好,再将签子交给门口的小二就算下单完成。
真狗进这家店都能点菜,假狗更不用说,这饭馆还挺动物友好,李群雨想到这点,不由得笑出声来。
厉迩看到李群雨了,但没有上手帮忙的打算,径直坐到位子上。
李群雨走过去,将书重重放下,边揉着肩膀活动筋骨便道:“点菜这么积极,你请客?”
厉迩掏出荷包,扔在桌上,发出一声闷响,抬起头微微歪着,一副手里有钱天不怕地不怕的模样。
李群雨拿过来掂了掂,不少,风破还挺疼他的。
“你师兄对你挺好啊。”
厉迩不言,只伸出三根手指,掰着后面两根比出大拇指,又对着第一根恶狠狠地比出小拇指。
李群雨哼笑一声,也伸出三根手指,对着前两根亲了一口,对着最后一根轻轻打了一下。
厉迩哼了一声,扭过头去。
李群雨坐到位子上,边往自己的杯里倒茶水,边笑厉迩:“读过书的人脑袋就是这样,反应很快,你不读书就永远吵不过我。”然后怡然自得地抿茶。
厉迩上下打量李群雨,有心反击证明自己,可他今日只能汪汪叫,叫得再用力,李群雨听不懂都是白费,想了想,他起身走到书摞前,抽出一本书翻找片刻,然后兴冲冲地坐到李群雨边上,将四个字指给李群雨看——“你是妹妹”。
李群雨笑了,此人为了闹她也算是费了大力气。她起身抽出一本书,翻了翻,指给厉迩看——“你倒会放刁”,顺便念了出来。
厉迩翻了很久——大胆!
这两个字不如上一句有杀伤力,李群雨瘪瘪嘴以示不屑,将自己原本找好的内容放下,重新找了一句给厉迩看——偷天的泼贼,然后解释道:“像我们有文化的人,不说胆大是胆大,而说胆大是偷天的泼贼。”
厉迩气得咬牙,李群雨这人买的是什么狗屁书,老不正经!他哼了一声,重新看回自己手中的书,翻了许久——呆子!只有这个词有一战之力,这本书的人说话有些太文明,他实在找不出来,但又不能就此罢手,罢手就是认输。
李群雨摇摇头以示不屑,然后指着自己手里的书:“弟弟你瞧,这三个字怎么读?来跟我一起读。夹!脑!风!形容脑子被夹住,不开窍,还疯疯癫癫,是不是很形象?以后你想说人呆的时候,可以说这人有些夹脑风。没事儿,不用谢,像你们普及生动形象的用词是我们文化人的责任。”
厉迩气得直哼哼,又拼命翻,指给李群雨看——薄情寡义。
李群雨点头微微肯定:“不错,比前两个好,还是个成语呢。你看我这句怎么样——这人是本地有名的赖皮。其实也不是说呆子这种词就俗、就不能用,主要是看有没有拓展,比方说,你是十里八乡有名的呆子,是不是感觉格调一下就上来了,这个人呆,但不是普通的呆,而是呆得有名有姓。还有那句偷天的泼贼,关键不在泼贼,在偷天。”
厉迩觉得是书的问题,他这本书的作者没有骂人的本事,他又抽出三本书,快速翻找。
李群雨将手中的书递过去:“你用我这本。”
厉迩轻哼了一声,没有理会,继续翻手中的书。
李群雨拿过被厉迩弃置不用的书。
厉迩终于翻到一处——遭瘟的呆子。
李群雨竖起大拇指,笑着鼓励道:“不错,很好,你学习能力很强嘛,我刚说过要注意形容词,你立马就应用起来了。这里的遭瘟二字很好地传递了那种略带嫌弃、数落的情绪,比我说的有名的呆子生动多了。我刚刚又找到一句,你品一品——你这人只有些吃嘴的见识。形容一个人好吃懒做。但这句话和你没关系,是说西门,每天一回来就钻厨房,好像厨房才是他家一样,你就很不一样了,虽然不读书、不练功、不做作业、不爱干活,但……”李群雨停住不说了,然后用用眼睛瞟厉迩,山上三个师弟里,最用功最认真的是风破,其他两个人都是将就着完成任务罢了,
厉迩尤其吊儿郎当,不把学习当回事。
厉迩瞥了李群雨一眼,李群雨就是在嫌他不爱读书,见识浅。
刚巧上了第一个菜,是黄鱼卷,李群雨敲敲厉迩横在面前的书脊:“别用功了,先吃饭。”
厉迩夹起一个黄鱼卷塞进嘴里,手中的书却没有放下,两眼仍旧紧紧盯着,心里想着,谁不爱读书了,这就读给你看。
李群雨拿起手边的书,又翻出一句话,指给厉迩看:“这两三个月,你早做什么来?如今现捏佛现烧香,急水里怎么下得桨?”她顿了顿道,“听得明白吧?这句话是劝你别着急,慢慢来,要把功夫下在平常。”
厉迩扔下书:“哼——”李群雨力气不如他,但耍嘴的本事高出他十万八千里,净在嘴上欺负他。
李群雨戳戳厉迩气鼓鼓的脸:“不是说好了学狗叫嘛,怎么中途转行学猪叫了?”
厉迩一脸幽怨地看向李群雨。
李群雨晃着手中的书,用肩膀撞了厉迩一下道:“你把这本书里的俗语归个类,分析每句话可以应用的情境,也算你完成一篇作业。还是那句老话,你不读书就永远吵不过我,试试吗?”
她想过了,厉迩要完成这篇作业,总得翻来覆去把书看上几遍,这本书比较写实,讲的是荣辱兴衰的事儿,是里的上品,读一读不会有坏处。
李群雨为了说服厉迩,同厉迩离得很近,两个人肩膀贴肩膀,厉迩都快被李群雨挤得掉到凳子下去了,虽然他原本就只坐了半边屁股。
“汪。”
李群雨听懂了,厉迩这是答应的意思。
“好了,吃饭吧,别连吃嘴的见识都丢了。”
厉迩夹起一个黄鱼卷塞进李群雨嘴里。
李群雨笑着嚼了嚼,咽下去道:“好吃,外皮酥脆、里肉鲜嫩,上品。因为是上进的乖师弟夹给师姐的,吃起来格外香呢。”
厉迩往里挤了挤,两个人紧贴着坐在一张凳子上。
——
漆黑的房间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火光亮起,桌上的蜡烛被点燃,李群雨从凳子上拿起外衣披到身上,翻开扣下的书,盯着细细读了起来。
这已经是第三回,明明躺下了,却翻来覆去睡不着。李群雨感觉这本书就像是勾人魂魄的男妖精,歪着身子坐在桌子上,不住地对她说:“来呀,看看我呀,是奴家不够美吗?是奴家的嗓子不够甜吗?睡觉有那么重要?你明天一不干活,二不赶路,就这也不打算陪陪奴家?”
陪!不能不陪!李群雨内心像是有两条火龙打架,这条逼着她下床,那条逼着她静下心睡觉。逼她睡觉的那条火龙慢慢累了,因为她从始至终没办法站在它那边。
这次起床,李群雨不打算再勉强自己睡觉,大不了就看个通宵。
她手里这本书可以归为冒险类,李群雨觉得这本书像是妖怪写的,是的,现在多的是妖怪写书。对书里的主角来说,世上没有不可以抛弃的东西,也没有不值得争取的东西,这个世界新奇好玩但并不值得尊重。妖怪对人类大都是这个态度。
人类对人界的态度则复杂得多,爱恨交织,左右摇摆。人类写的书往往会更沉重一点,只看人类写的书或许不会察觉,但是同妖怪写的书一对比,便感觉到人类身上缠着很重的镣铐。同样是书,同样是故事,李群雨觉得妖怪写故事就只是写故事,人类写故事就总是在提问题,隐隐问读者,你觉得世界这么运转合理吗?他从出生之前就开始倒霉了,他死了,倒霉也不会结束,你看他可怜吗?爱情搞得他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你还想要爱情吗?诸如此类的问题。人类太爱人类了,看到人类活得不开心,就忍不住要提问。
这两类书,李群雨都不排斥。不管是哪一类的书,她都可能从中得到力量。她判断一本书好不好,不看那些七七八八的东西,只看她能不能获得力量。
还有一类书,是李群雨最爱读的。她感觉妖怪和人类都写得出这类书——幽默群像。出场人物多又各有特色,每个人物都刻画得活灵活现,聚在一起碰撞出各种故事,而且里面一大半的人嘴巴不饶人,又喜欢嘻嘻哈哈地开玩笑,李群雨看着只觉得热闹又快活。
——
李群雨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紧紧抱着被子,脚勾着被子把被子卷成了圆滚滚的一条,整个人以一种缠绵的姿势压在被子上。
她还记得自己做的梦,梦中有厉迩,他们似乎是在山洞中相遇的,她追上了厉迩,厉迩朝她伸出手拉着她跨上高高的石头,之后两个人的手便一直牵着,她觉得这样不好,先抽回了手。她清楚地记得,她是因着某种自尊特意收手,而不是真不喜欢牵厉迩的手。回忆起来,她伸出手去的那个瞬间尤为清晰,好像那是一个极为重要的仪式,是某种标志。
后来,两个人一同从山坡上滚了下去,她看到天地都在旋转,蓝色、白色、绿色的染料在厉迩身后如奶油般划开,唯一清楚的是厉迩的脸,干净得像被水洗过的象牙,坚定温润,让人移不开眼。
李群雨缓缓松开被子,她这几日的心着实不太稳当,莫名其妙发痒。
因着这个梦,她现在又想起了厉迩,厉迩哐大一张脸就这样再次闯入她的脑海。
李群雨一边整理被子,一边摇头。都是这个破烂惩罚搞的。厉迩想的这个惩罚,简直为情人量身定做。平时她只需要边忙活自己的事儿边听厉迩说话就行,上课的时候盯着泥雕画作听厉迩说话,平时盯着锅碗瓢盆听厉迩说话。这两天可好,有了这个惩罚,她非得盯着厉迩看不行,不看就不能明白厉迩的意思。时时看、刻刻看,有时候看一眼还不够,非得看好几眼。这一整天几乎一直绕着厉迩打转,她的脑子肯定以为她出了大事,这才赶忙连夜幻化出厉迩的图像给她看。
她不
需要!
李群雨走出房门的时候,看到厉迩正顶着脑袋拿着书坐在一楼吃红薯,李群雨哼了一声,走到厉迩边上坐下来,抢过厉迩手里的红薯道:“看书的时候手里要拿笔,红薯能蘸墨写字吗?”
厉迩抬起头,眼睛一转,将李群雨拿着红薯的手往她嘴边推了推,示意她吃,还把碗放到了李群雨面前,碗里是半根红薯和两个鸡蛋。
李群雨将手里的红薯还给厉迩:“我吃了昨天剩的玉米鸡蛋,不和你抢。我想了想,今天不为难你,一会儿我们去茶楼听曲,听完估计就到点了,然后你就可以正常说话。咱们再买点特产,启程回杏山。”
她想过了,赌约还是要继续,但是不能像昨天那样打闹,找个安静地方把时间耗完就行,刚好听曲还能静静心。
厉迩没有疑议,翻找着书本里的字,一一指给李群雨看:“地方我选。”
李群雨“哟”了一声:“这么能?”
厉迩指着书里的一个地方:“云间茶楼。”
“不是,这是书里的名字,这地方难道真有云间茶楼?”
厉迩点头,这本书里不仅有云间茶楼,还有碧空山、九龙坡,借用了不少本地的物象。书里说云间茶楼里唱的都是些情情爱爱、生死相依的曲子,他早上起来哑着嗓子和小二打问过,小二说书里写的是真的。他本来就想缠着李群雨去茶楼,没想到李群雨和他想一块去了。
李群雨爽快答应,只等厉迩吃完早餐就出发。
厉迩慢吞吞地吃红薯,只见李群雨一会儿瞧屋顶,可屋顶上空空的只有梁枋,没比杏山的屋顶好到哪去,一会儿瞧厨房新端出来的盘子,可盘子上不是咸菜粥,就是包子馒头,都是重样的,一会儿又瞧门外的行人,可外面只是有挑着担行色匆匆的路人,毫无特别之处,天南地北都看了,就是躲着眼睛不看他。不看他也就罢了,李群雨还神色怏怏,一会儿就打一个哈欠。
厉迩伸出手在李群雨眼前打了个响指,李群雨回过眼神,又避开,低头拨弄自己的手指。厉迩晃晃她的肩膀,等李群雨抬起头来,指了指楼上,做出睡觉的姿势。
李群雨趴在桌上道:“昨晚熬夜看书来着,只睡了一小会儿。”
厉迩又比出睡觉的姿势。
“没事,去茶楼吧,喝点茶就清醒了,实在不行就边听曲边睡觉。你让我回去睡,我估计一躺下就又不困了,那本我现在只看了四分之一,一上去肯定要接着看,忍不住的。”一缕发丝掉到李群雨鼻尖,她一口气吹回去。
厉迩伸出手把李群雨的头发理好。
李群雨猛地挺直身子,轻咳两声:“你吃,我给你讲讲那本书吧,不说文笔有多好,情节是真的很吸引人。主角叫大猫,从小在山上长大,没学过人间礼法,后来下山到了城镇里,因为误会惹了不少事,抢亲、劫丧、越狱、火烧县衙、给人接生、当推拿师傅、做强盗、当都头,我现在正看到他当都头,为官府办案子,感觉很快又要出事了。”
厉迩瘪了瘪嘴,李群雨这人真是,自己偷摸看这么有意思的,逼着他看手里这种大宅门的故事,里面那些人说话只说一半,他看得累死了。
李群雨看厉迩神色,还以为他有些不屑,又解释道:“他的经历就是听着吓人,但人品还不错。抢亲、劫丧都是想着要见义勇为,初心是好的,越狱、火烧县衙是不得已而为之,逃出来之后一心救死扶伤,帮了不少人,当强盗是因为讲义气,后来又反了强盗,被县令老爷看上,当了都头,我还以为他不会喜欢这种有人压在头上的日子,没想到也乐呵呵地招猫逗狗,把县衙活成了自己老家。”
厉迩又瘪瘪嘴。李群雨这个人双重标准,大猫一听就没读过书,可李群雨赞不绝口,可他呢,少读两本书,李群雨就要揪着不放。他听这大猫也没什么好的,笨笨的,还没个定性,没个主见,哪像他,选择了就坚定不移,这才难得。
“你这什么表情啊?不应该啊,你不应该很喜欢这个人物吗?他不是和你有点像吗?”
厉迩弯起嘴,原来李群雨喜欢大猫,是因为大猫和他很像吗?
李群雨继续道:“你俩都是在山上长大的,不懂人间的规矩,成年之后才开始了解这个世界。而且细想想,性格也有点像,爱凑热闹,天不怕地不怕,其他人不可能逼着你们做任何事,除非你们自己想做。”
厉迩点头,不过他不爱凑热闹,只是愿意凑李群雨的热闹罢了,他可比那个大猫专一多了。
“以后我多带你下山看看吧。”
厉迩点头,三两下吃完手里的鸡蛋,用李群雨的衣服擦了擦手,把书塞进怀里就站起来往外走。
李群雨追着骂:“诶,想擦手找我借帕子嘛,用衣服擦是什么道理!回去你给我洗干净!别找什么你是狗,不爱干净这种借口。真不爱干净,怎么不用你自己的衣服擦!”
厉迩想:因为想洗你的衣服啊,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就是这种强盗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