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我叫你离开她呢?
冯珮的话,落在屋子里一只小巧的鱼缸里,里面恰好有一条小金鱼在莲叶下惬意休憩,许是被风声惊到了,突然急速耸动起来,四处撞壁,不知出路如何。
看着沈砚眼底露出的情绪,冯珮心里舒坦极了。
他喜欢桉桉,从她还是一个小女孩的时候便开始喜欢了。
他是她师兄,平日里,他总想要做出一副师兄的样子来,宽宏、稳重、无所不能。
可沈桉似乎永远都不需要,她一个才不过十岁的孩子,竟然将一切都处理得井井有条,叫人挑不出半分错处来。
他每日都在寻找照顾她的机会,英雄救美的机会,接近她的机会。
可换来的始终只有沈桉的一句:“多谢师兄,不必了。”
一转眼,她已将一切都处理妥当了。
他的师傅,沈桉的父亲,对这个女儿疼爱有加,恨不得将天上的月亮都摘下来叫她戴上,自然看出了冯珮对师妹的情意。
对此,连奇云的态度坚决,他未来的女婿,必须要文武双全,知书达理,有权有势,一表人才……
冯珮就这样听着他报了一长串的成语,然后对他说道——你还全然不够格。
冯珮回去之后两天两夜没睡着,他真就不明白,平日师傅对自己并非不好,还断定他日后必定出人头地,这么落到沈桉身上,便全是贬低和谴责了。
他真就不信自己如此不堪。
后来连奇云升官走了,临走前将补桐交予他。
冯珮觉得,师傅对他还是有期望在的,他再次提出都沈桉的情意,那时候,沈桉才刚满十岁。
连奇云依然说辞不变——你不够格。
为了进一步打击他,连奇云竟当场收他为义子。
为了叫他不再对沈桉有非分之想,连奇云竟做到如此份上,这叫他又气又自卑。
他当真如此差劲吗?
自我怀疑完了,迎面而来的,是极致的愤怒和被羞辱后汹涌的恨意。
他恨连奇云,这个有眼无珠的东西,难道他的女儿是天仙不成,还要什么文武双全,知书达理……
如此苛刻,不知道的,还以为他选妃呢!
至于沈桉,在剧烈自尊心作祟下,他果断放弃了,在对方还不知情的时候。
可他咽不下这口气,哪怕这份情意被自己亲手扼杀,他也始终忘不了连奇云那轻飘飘的、却毫不犹豫的话——你不够格。
所以他苦心孤诣,找了一位同沈桉面容相似的女子芙栖,并娶了她。
他娶了芙栖,日日看着她的脸,看着她同自己行夫妻之实,脑海里幻想着的,却是自己和沈桉一起的场面,每每看见芙栖在自己身畔累得沉沉睡去时,他的自尊心得到了极大满足。
沈桉是天上的仙女吗,就算是仙女,也会有下凡的这一日吧!
他等着这一天。
后来,连家获罪,沈桉流放边疆,听到这个消息时,冯珮高兴得恨不得把自己挂在鞭炮上炸了,以此来庆祝。
真是老天有眼,她也有如此跌落神坛的时候!
连奇云立斩,从今以后,这世上再也无人能护着她了,再无人将她捧在掌心都怕化了……从今以后,他冯珮,才是沈桉有且唯一的人脉与底气。
他日夜盼着沈桉能求到他面前,求他帮她,求他收留自己,如此,真实想想就觉得舒坦。
等那个时候,他要狠狠打连奇云的脸,如何呢,你不是说我不够格吗,如今我已有了妻室,沈桉却要眼巴巴地求到我面前来,要我垂怜,求我收留她……
他自然不会给她半分眼神。
如此,究竟是谁不够格呢?
只可惜,叫他没有想到的是,沈桉像是忘了自己还有这样一位师兄,出事后从未提及他,这一切,便说明了态度。
她果然是她父亲的种,都看不起他。
冯珮自然恨,恨得牙痒痒,可他不急不躁地等着,他要选一个黄道吉日,在沈桉求上自己的时候,好好羞辱她一番,好好出出他这些年来的恶气!
冯珮说过,他是个享受黑暗的人,他喜欢自己这些见不得光的情绪,也擅长用恨意支配自己去做许多事情。
比如不断壮大私塾,将周围几公里的私塾尽数吞并,又比如,对连家之事不闻不问。
亦或者,他对芙栖出了名地好,间接为自己攒了许多疼爱夫人的声名,也并非出自真心,而是为将来的权利一击做准备。
一年又一年,沈桉始终没有来。
芙栖不知道他的这些心思,她只当自己遇上了一位好夫君,如此疼人,又有事业心,虽说长得粗糙了些,可过日子的人,只要舒心快意便知足了。
就像现在,她默默端了两盏热茶来,放在迎客桌上面,软声道:“先生请用茶。”
冯珮饶有兴趣地看着沈砚,看着他眼中的明暗交接。
“二位地事在京中闹得沸沸扬扬,在下也略有耳闻。”他开口,“先生喝点茶吧,碧螺春,桉桉的最爱。”
其实并非略有耳闻,其实他早已烂熟于心,就等沈砚前来。
他十分想见一见连奇云眼里的文武双全、一表人才、知书达理、有权有势的女婿,他不可置信地发现,沈砚当真条条不落。
他更生气了!
世上怎么会有如此完美的人,若不是因为有沈砚这类人,他冯珮至于讨不上老婆,至于被人当面羞辱吗?
这种人活着,简直是……
哼,完美又如何呢,现在还不是求到他面前来了?
沈砚不自觉笑了,他端起茶,在鼻尖略停片刻,才抬头:“好茶。”
冯珮看他稳稳将茶放在桌子上。
“您若有所耳闻,便也该知道我在京城的名声已毁,我和桉桉自然也是……”
“若是如此,您又何必急着为沈桉脱罪呢,沈大统领?”冯珮打断他的话。
闻言。沈砚抬头,缸里的金色鱼儿在他眸间跃动,流连、停滞、包围、囚禁……毫无自由可言。
“冯先生错了,不是脱罪,是平反。”
沈砚声音不高,却洪亮清晰,夹杂着越来越多孩童的读书声音,依旧叫冯珮听得清楚。
自从进了这里,冯珮便处处出言挑衅,为了桉桉,他忍了。
可他万万接受不了冯珮对她清白的诋毁。
“她如何无罪,她是连奇云的女儿,
亲生女儿!”冯珮一想起连奇云对自己说过的话,便一阵心理痉挛,“谁叫她是连奇云的女儿呢?”
冯珮甚至有些洋洋得意。
沈砚再也没有了耐心:“如此,冯先生是不愿意写了?”
“我的要求一直如此,只要你这辈子不与她成婚,我自然愿意写的。”
他玩味地看向沈砚:“既然你并非为了自己,那这个要求,应该很好答应吧!”
沈砚:“若我不愿意呢?”
冯珮随意一指:“门就在那里,慢走不送。”
说完,他便开始了闭目眼神。
谁也不知沈砚最终究竟如何抉择的,郎朗读书声间,真相被埋入夏日荷田里。
同真相一起的,还有那条小金鱼,它在水田里,在天空的倒影里肆意飞翔,再无任何束缚。
迎接它的,将是最明艳的日光、最绚丽的湖光景色。
透过重重读书声,渐渐传来一高一低的、摇晃拨浪鼓的声响。
“还有两个月就出世了。”
生性豪爽的女子,在怀着孕的女子面前,也变得低声下气起来:“你可为她想好了名字?”
“哪就那么容易,再说了,还有老侯爷呢!”柳姨娘一边摇晃着破浪鼓,一边沉浸道,她已经摇了整整一日了,仿佛孩子在肚子里面当真能听见。
“傻瓜。”苏刃敲了敲柳云酥的脑袋,“我说的是小名呢,总归你想不出来,不如让我想想,你觉着怎么样?”
“好啊!”柳云酥欣然答应。
“就叫幸之吧!去幸甚至哉之意,如何?”
幸之……
听起来,寓意很好。
“好,就叫幸之,叫孩子出世以后,幸福一生,再无烦忧!”柳云酥笑了,她回想自己梦见的孩子模样,回想他冲着自己笑……
小孩子如何会笑呢,刚生下来不都是哭得哇哇的。
她分明知道,却不去理会,她坚信自己的孩子一生下来就是笑着的,她坚信,他会一生无忧顺遂。
千万别像自己一样。
“我喜欢这个名字,阿刃,我喜欢……”
在一起这些日子了,她第一次像小时候一样唤她“阿刃”。
苏刃怔了片刻,才回过神来,眼底泛出泪光来:“喜欢就好,喜欢就好!”
两个人又哭又笑,时时刻刻黏在一起,好不亲密。
这份热闹,化成酷热的炎风,在边塞的大漠里,无情地刮着,叫人痛苦不堪。
热汗从大漠里做着苦力的人们脖颈间流淌下来,渐渐变得浑浊起来,是漫天风沙在人身上留下的足迹。
沈桉和他们一样,埋头苦苦劳作着。
他们要一直在这里种树,种树,种树……上面的人说,要等到北蛮的风沙再也刮不过来的时候,才能停止。
否则,就是无休止的劳作、劳作,短暂地休息,劳作……
沈桉记得父亲曾说过,自己要活成一棵树,不论在哪里,都岿然自立,不需依赖任何人。
“桉桉,日后若要成家,要找真心待你好的人,而不是控制你的人,你是我连奇云的女儿,我的女儿,决不为那些心胸狭隘的男子所折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