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奇小说 > 玄幻小说 > 春不待诏 > 125.同卷悲欢各自生
    抽查的第一批名册送到武选司时共有三十户。

    书吏在每户名下画三格:伤亡报册、武选簿、官物交割凭。三册相合的放一旁,一处相冲以朱圈标出,再另抄一张查问单。郭进那一户夹在最前头,收讫凭后多了一枚墨印,写着“暂给至十月末”。

    七日里,三十户查出四户漏给,两户是阵亡公文已经到司,侯袭申请却仍压在待补格里,一户年岁登记差了一岁,孩子过了可领优给的年纪,发粮处还在等新闻,还有一户调卫以后,伤亡报到了原卫,家小的册籍却迁往别处。

    补给公文由宫中发下,开头写着“皇帝轸念军士劳苦,命核遗属”。四户领到米粮与积欠银时,地方官都在告示前宣读盛恩。

    一份收讫抄凭送回兵部,末尾添了句谢恩。另一份按着两枚指印,旁边由书吏代写“母子恩戴”。

    陆云逸拿起看了看:“她们知道三册是谁放到一起的吗?”

    范谦道:“知道是武选司奉旨抽查。”

    “这法子最早从哪一户试出来,也不知道?”

    “公文不记这个。”

    “倒省得我去挨家收谢礼。”

    常砚从一摞卷中抬起头:“殿下要是很想要,我去叫人做块匾,写三册有功。”

    陆云逸笑着把抄凭放回去:“挂范大人案前,他地方宽敞。”

    范谦指了指脚边,新增的选簿已经堆到凳脚,他坐下时得侧着腿,“殿下再查两批,臣只能站着办差了。”

    补发的四户还未全部销号,第一户停给查单就送了进来。

    那户原有一名阵亡总旗,身后无子。多年以前族中一房把次子记到他名下,领侯袭口粮。过继文书只盖了里中保结,军籍上写着族侄奉养,选簿却在后来誉成嗣子侯袭,十余年来,孩子已经长成,袭职始终未成,家里靠那份口粮过日子。

    三册一对,宗支和身份差异很快显出来,按旨意,冒领即停。

    范谦让书吏先发告知,给十日申辩期。第六日,领粮人的母亲找到武选司。她约莫五十岁,身旁跟着一个二十多岁的儿子。两人带来一个布包,里头有族谱抄页、当年里正保结、阵亡总旗寡妇留下的一张契纸,还有十几张发粮收据。

    妇人把东西逐件摆开:“他三岁便抱过去,给婶娘养老。婶娘死的时候,手还拉着他。怎么新抄一本册他就成了冒领?”

    范谦看过契纸:“这上面写的是奉养田归你儿子耕种,未写承嗣。里正保结也只说族侄代祭。”

    “那时谁懂该写哪两个字?卫里叫我们递什么,我们就递什么。粮给了十一年,年年都验身。如今说错,怎么全算我们的错?”

    她儿子一直站着,手臂晒得发黑。他问:“我还能袭吗?”

    常砚答:“按现有宗支与选例,不能。”

    “那粮呢?”

    “告知所定,本月以后停。”

    “我家四亩薄田,两亩记在婶娘名下。她死后卫里说等我袭职再改。如今职不给,田归谁?”

    屋里几个人都看向那张契纸。三册互证只查优给与袭替,田契并未列在其中。若粮立刻停,奉养田又因身份悬着,这家人会同时少去两样生计。

    陆云逸问:“这些年每次验身,有人告诉过你们族侄奉养与嗣子候袭不一样吗?”

    妇人道:“册上怎么写,我们连看都看不到。只叫来按手印。”

    “最近一次是什么时候?”

    她从布包里找出一张收据:“去年腊月按完手印粮就给了。”

    范谦核过收据,经手栏只盖了粮处小印,未写核验依据。

    陆云逸道:“停给之前,先查历年验身记录和奉养田归属。”

    范谦提醒她:“旨意写的是查得冒领即停。”

    “这一户是否属于冒领,还在申辩期。”

    “宗支已经查明。”

    “她申辩的还有历年经手人明知身份却续给,以及田契随候袭悬置。停给结论可以维持,生效日等这两项回覆。”

    常砚翻了翻告知文:“十日申辩只写可以递凭证,没写衙门几日答。照现在的写法,他们递完东西,明日仍会被停。”

    妇人望着陆云逸:“要查多久?”

    “我先给你一个期限。”陆云逸说,“验身记录归军粮经管处,奉养田归原卫。两处各限十日回覆,加上往返行文,二十日。期间本月粮照发。二十日后若确认停给,会另给一张说明,写清从哪月停、田契由哪里处置、你们还能向谁复核。”

    “二十日后我们说了还是不算呢?”

    “可以再申请复核一次,由另一名经手人看你今日交的这些。复核也有期限。”

    “米还能一直领到复核完?”

    陆云逸顿了顿:“只能缓停这二十日。复核期间是否续发,要看第一次回覆里是否查见衙门经手失当。”

    妇人把族谱抄页收进布包,动作比来时慢了许多。

    “所以最后还是可能停。”

    “是。”

    “那你写这些日子,能给我家添几斗米?”

    “眼下添的是二十日。”

    妇人看着她,半晌点头:“二十日也行。把该去的地方写给我。谁要收走原件,得给我一张收条。”

    常砚亲手写了凭单,列明收到族谱抄页等四项,原件当面点清。那张阵亡寡妇留下的契纸年代久,纸边一碰就掉屑,只收抄件,原件仍让她带走。

    母子离开后,范谦道:“若查明历年只是沿错誊录,身份仍不合。粮迟二十日停,结论也不会变。”

    “我知道。”陆云逸说。

    “三册查得越清楚,这样的人还会有。”

    “那便在查单上添一格。因更正册籍将失去原有给付的人,须先收告知,给申辩期。若牵连田产、住处或正在服的差役,分别发文,不能只在名字旁画一道停。”

    常砚道:“添一格书吏要多查两处。”

    “给几日?”

    “寻常十日,跨卫二十日。逾期先回已查到的,不能整件压住。”

    范谦把这几句写成补条,又在最后添上:“复核者不得与初核同人。”

    陆云逸看他:“范大人方才还催着停。”

    “停也要让人知道为何停。否则三册能查别人,别人查不到经手人。”

    第二批抽查呈上御前时,补条一并送去。皇帝先问补出多少、停了多少,又问一年能省多少冒领粮米。兵部尚未算完,他命户部会算。

    陆云逸站在御案下,只答已有的数:“前两批六十户,补给七户,拟停三户,另有两户在申辩。眼下只够看出错漏样式,算全年节省还早。”

    皇帝翻到那户奉养族侄:“领了十一年,册籍一对便见。这样的含混,地方上还会有多少?”

    “须抽查以后才知道。”

    “只抽十户之一,查到的也只是十之一。”

    皇帝将条陈放下:“各卫武官亲属、伤亡日期、候袭子弟、现领给付,重新汇成一册。以后调补、阵亡、承袭,随事添改。原册留存,

    不许覆抹。”

    陆云逸道:“新册记得越全,停给也越快。申辩与复核应当一并写入。”

    “准你把告知期限添上。”皇帝道,“该停之给,不能因申辩拖延数月。军粮出入也要有人担责。”

    “臣会写明缓停条件。”

    皇帝看了她片刻:“当初你救郭全时靠的是册。如今册查到另一户,你嫌它太快?”

    “臣嫌的是只让册中的人受查,经手的人却留在册外。”

    皇帝唇边有一点笑意:“那就把经手人也记进去。”

    这句话落下,新的册式又多了一栏。

    二十日期满,那对母子又来了一次。妇人仍带着原来的布包,儿子肩上多了一把农具,像是从田里直接赶来。

    常砚将两处回文念给他们。历年验身记录只写“本人到验”,从未核过宗支;经手书吏三次更换,后两人都照前册抄录。原卫承认核验失当,却认定过继手续不足,候袭资格不成立。奉养田按当年的契纸,可以继续耕到本年秋收;秋收以后要重新向族中承租,租额由族里与他们议。

    妇人问:“所以粮下月就要停了?”

    “是。”

    “验身的人年年收我手印,他们受什么处置?”

    范谦答:“初次误抄的经手人已经去世。后来只验人在、未核宗支的两人,原卫记过,补查同类名册。”

    “记过能换几斗米?”

    无人接这句话。

    她儿子问:“我若不服,还能去哪里?”

    “可以在十日内申请武选司复核。”常砚指给他看告知末尾,“复核只看宗支、过继文书与这次查问是否遗漏。你家靠这份粮生活,并不能单独成为候袭资格。”

    “复核时粮还发吗?”

    “原卫已经承认核验失当,可以续到复核答复日,最长一个月。复核若仍维持,次月停。”

    妇人把告知听了两遍,叫书吏在她那份上写清“最长一个月”。她仍申请复核,理由也很短:请查阵亡总旗生前是否另向卫中递过收嗣文书。

    陆云逸看着她按下指印,问:“若那份文书仍查不到呢?”

    妇人抬头:“那就停。可我得知道他们真找过。”

    这回她离开时不仅拿走了是张停给告知,还有原卫所查卷目的抄单。哪一匣、哪几年、缺了哪页,都列在上面。她让儿子从第一行念到最后一行,听见“某年收嗣卷缺第三页”时,又叫他重念了一遍,才把两张纸一起收进布包。

    春末的抽查一直做到夏中。郭全的暂给续了三个月,郭进案的四道回文来了三道,封衣收进簿仍称查无原页。那户奉养族侄的粮最终停发,原卫承认历年验身只验人在,未核宗支,奉养田则准他依契继续耕到当年秋收。停给告知附着复核结果送到他手中,纸写得比从前清楚,少掉的口粮依然少掉了。

    军衣试办也在这几个月里往前挪。第一笔料银按凭发到小铺,布、棉、线分作三次领用;有人家中办丧,交回余料退出;三盘样件开封两回,每回都有不同工序的人到场。六月连雨,晾布迟了四日,承做人将改期写到各联上。七月里,第一批成衣陆续送进采买院,合式的挂青签,可改的挂黄签,应退的另放。

    入秋第一日,武库司来人验收。二百件的总签已经写好,收成衣的妇人却迟迟未把印按下去。

    越心问:“还差多少?”

    妇人把点数册推过来。

    册上最后一行写着:实到一百八十三件。

    少十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