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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1章 改朝换代的兵锋!

    “结!必须结!”钱万财从地上爬起来,一张胖脸因为激动而涨得通红,“郑爷,这冰天雪地的,兄弟们在山里熬了一夜,肯定又冷又饿。银子我已经备好了,但您千万别急着走。我在城里的‘狮子林’别苑摆了最上等的席面。今天,我钱万财要亲自给郑爷和各位兄弟接风洗尘!谁要是推辞,就是看不起我钱某人!”

    韩彻在后面搓了搓冻僵的手,嘿嘿一笑:“郑哥,钱老板一片心意。兄弟们啃了一夜的干饼子,嘴里正淡出鸟来。既然有上好的席面,咱们也不差这一时半会儿。”

    郑毅转头看了一眼身后的五十个汉子。虽然他们站得笔直,但发青的嘴唇和疲惫的眼神是骗不了人的。

    他转过头,看着钱万财,点了点头:“那就叨扰钱老板了。”

    苏州城内,狮子林别苑。

    这里是钱万财用来招待达官显贵的一处私宅,占地极广,假山流水,亭台楼阁,极尽江南园林的奢华。

    虽然是寒冬腊月,但别苑最大的花厅里却温暖如春。

    四个巨大的红铜火盆在角落里烧着无烟的银丝炭,盆里还熏着名贵的沉水香。

    花厅里摆了五张八仙桌,桌上铺着大红的织锦桌布。

    一道道精美的菜肴流水般端了上来:松鼠桂鱼、碧螺虾仁、叫花鸡、响油鳝糊、还有一大盆炖得烂熟的冰糖蹄髈。

    酒是二十年陈的花雕,泥封一拍开,浓郁的酒香瞬间盖住了花厅里的沉香。

    钱万财今天算是下了血本,连倒酒的丫鬟都换成了别苑里最水灵的丫头。

    但花厅里的气氛却透着一股说不出的诡异。

    五十个穿着皮甲的青鱼岛汉子坐在桌边,没有一个人去碰面前的精致酒盅,也没有人去夹菜。他们的雁翎刀没有解下来,全都横放在自己的大腿上,腰板挺得笔直,眼神戒备地打量着四周的环境。

    哪怕面前是山珍海味,哪怕肚子饿得咕咕叫,只要郑毅没发话,这群刚刚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煞神,就像泥塑木雕一样纹丝不动。

    那些倒酒的丫鬟被这股无形的杀气吓得小腿发软,倒酒的时候手抖得连酒都洒在了桌布上。

    钱万财坐在主桌上,看着这一幕,心里暗暗心惊。

    他走南闯北几十年,见过的镖局、护院、甚至官军不知凡几。但像眼前这支队伍这样,军纪森严、杀气内敛的,他还是头一次见。

    这哪里是民间团练,这简直比京城里的大内侍卫还要吓人。

    “兄弟们,都放开吃吧。刀不离身是规矩,但饭也得吃饱。”郑毅端起面前的酒碗,没有用酒盅,而是直接用的大碗,向众人举了举,“这杯酒,敬兄弟们昨夜在铜帽山的刀锋。”

    “敬郑哥!”

    五十个人整齐划一地端起酒碗,仰起脖子,将辛辣的花雕酒一饮而尽。

    紧接着,花厅里才响起了一阵狼吞虎咽的声音。

    韩彻抓起一只肥得流油的蹄髈,一口咬下去,满嘴是油,含糊不清地说:“钱老板,你这厨子手艺不错啊,比岛上老陈炖的野猪肉强多了。”

    钱万财连忙堆起笑脸,亲自给韩彻倒酒:“韩爷喜欢,就多吃点。厨房里还备着呢,管够!”

    郑毅吃得很慢,他夹了一筷子鱼肉,细细咀嚼着,目光却落在钱万财那张红光满面的脸上。

    “钱老板。”郑毅放下筷子,拿一块干净的湿帕子擦了擦手。

    “郑爷,您吩咐。”钱万财立刻放下酒杯,恭敬地倾下身子。

    “席也吃了,酒也喝了。我们该回岛了。太湖上事多,不能久留。”郑毅看着他,“银子呢?”

    钱万财立刻站起身,拍了拍手。

    花厅外,六个膀大腰圆的家丁两人一组,嘿哧嘿哧地抬着三个巨大的樟木箱子走了进来。

    “砰!砰!砰!”

    三个箱子沉重地落在花厅中央的波斯地毯上,砸出三个深深的凹痕。

    钱万财走过去,亲自将三个箱子的铜锁一一打开,用力掀开盖子。

    花厅里的呼吸声瞬间停滞了一下。

    第一个箱子里,是整整齐齐码放的五十两一锭的官银。第二个箱子里,全是黄澄澄的金条。而第三个箱子里,竟然是一沓厚厚的天下汇通钱庄的银票,最上面压着几大锭用来零用的碎银子。

    韩彻放下啃了一半的蹄髈,擦了擦手上的油,走过去看了一眼,眉头皱了起来。

    “钱老板,你这账算错了吧?”韩彻转头看着钱万财,“之前在岛上说好的,两万两白银,三千两黄金,外加一万两军饷。你这三个箱子里的数,怎么看也不止这个价。这第三个箱子里的银票,少说也有四五万两。”

    郑毅坐在太师椅上,连眼皮都没抬:“钱老板,平寇团练虽然缺钱,但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只拿该拿的。多出来的,是什么意思?”

    钱万财走到郑毅面前,深深地作了一个长揖,腰弯得几乎成了九十度。

    “郑爷,韩爷。这账,没算错。”钱万财直起身,脸上的表情收起了刚才的逢迎,变得异常诚恳,甚至带着一丝敬畏,“这里,是双倍的酬金。多出来的那部分,是我钱万财私人孝敬郑爷的一点心意。”

    苏檀在旁边放下酒杯,眼神微动:“双倍?钱老板出手真是阔绰。不过,这世上没有白吃的午餐。你花这么大价钱,是想买什么?”

    “这位女侠快人快语。那钱某就交个实底。”钱万财叹了口气,脸上的肥肉抖了抖,“我钱万财在江南做丝绸和茶叶生意三十年,家底虽然厚实,但每天都过得提心吊胆。以前梦魇在的时候,我们这些商贾就像是他们圈养的肥猪,年年要交‘太平银’,交晚了,铺子就得走水,掌柜的就得断腿。”

    他看了一眼地上的那个人头:“后来梦魇的齐云楼倒了,沈照死了,我们以为好日子来了。谁知道,那些以前被梦魇压着的水匪、山贼全冒了出来!独眼狼这种畜生,以前借他十个胆子也不敢在苏州城外绑票!”

    钱万财走到桌边,压低了声音,语气中透着一股深深的无力感。

    “衙门?衙门的老爷们只管收税,只要没造反,死几个商人和护院,他们根本不管。我们花大价钱雇来的那些镖局、武馆,看着人模狗样,一遇到独眼狼那种亡命徒,跑得比兔子还快!”

    他猛地转过身,指着那三个樟木箱子。

    “但我今天,看到了郑爷的手段。一夜之间,五十个人,摸上铜帽山,毫发无损地把我女儿救出来,还把独眼狼的脑袋剁了当球踢。这等雷霆手段,这等强悍的兵马,别说是太湖,就是放眼整个江南道,也找不出第二家!”

    钱万财看着郑毅,眼睛里闪烁着商人独有的精明和狂热。

    “郑爷,多出来的钱,我不买别的,我买一个‘靠山’。”

    “靠山?”郑毅笑了。他端起茶盏,撇了撇上面的浮沫,却没有喝,“钱老板,我郑毅就是个太湖上的粗人,手里不过几百号兄弟,一张巡抚衙门的批文。你把我当靠山,不怕这山哪天塌了,砸死你?”

    “不会塌!”钱万财斩钉截铁地说,“郑爷是个干大事的人。你能在苏州城下端了沈照的老窝,还能让陆巡抚乖乖给你发团练的批文,这就说明郑爷不仅刀快,背后的路子更野。我钱某人虽然只会打算盘,但看人,这辈子没走过眼。”

    钱万财走到那第三个箱子前,指着里面的银票。

    “郑爷,您这支平寇团练要练兵,要买马,要打造战船,这点钱,塞牙缝都不够。我知道,您看不上我们这些满身铜臭的商人,但您不能不看重我们手里的门路。”

    郑毅终于放下了茶盏。他抬起眼眸,那双深邃的眼睛仿佛能洞穿人心,第一次正视了眼前这个富态的绸缎商。

    “你有什么门路?”

    钱万财见郑毅接了话,心中大喜,立刻上前一步:“郑爷,苏州、杭州、扬州,这江南三府的大商贾,哪一个不是富得流油,又哪一个不是成天担惊受怕?只要郑爷点头,我钱某人回去就联络江南商会。以后商会里所有的大宗货物押运、盐引护送,甚至各家大宅的暗卫,全包给您太湖平寇团练!”

    他咽了口唾沫,越说越激动:“我钱万财拿我这颗脑袋向他们担保,只要是插了‘太湖平寇’旗号的船和车,就是江南最安全的买卖!这些银子,只是块敲门砖。只要这条线搭上,以后青鱼岛每个月进账的真金白银,绝不亚于当年梦魇收的‘太平银’!”

    花厅里安静了下来。

    韩彻倒吸了一口凉气。这胖子好大的口气!这是要把整个江南商会的安保生意全垄断啊。如果真能做成,青鱼岛别说养几百人,就算养五千精兵,粮饷都不用愁了。

    苏檀转头看向郑毅。她知道,郑毅在乎的绝对不仅仅是钱。

    郑毅沉默了很久。

    火盆里的银丝炭发出极其细微的燃烧声。

    商会。

    这确实是一步绝妙的棋。

    梦魇虽然在苏州遭受了重创,但他们盘踞江南多年,暗桩和眼线早就渗透进了各行各业。郑毅一直苦于没有一张足够庞大的情报网去把这些躲在暗处的老鼠揪出来。

    如果能借着“护镖”的名义,将青鱼岛的士兵名正言顺地撒进江南的每一个码头、每一个商铺、每一条水路和官道……

    那些隐藏在商队里的铁矿交易,那些暗中流向北方的火硝,甚至那些操着北方口音的异族特使,将再也无法遁形。

    钱万财以为他在花钱买平安,却不知道,他正在把整个江南商会的情报网络,双手奉送给一个正在暗中织网的猎手。

    “钱老板。”郑毅开口了,声音很轻,却带着一种让人无法拒绝的压迫感。

    “郑爷您说。”

    “这双倍的酬金,我收了。你的提议,我也接了。”郑毅站起身,高大挺拔的身躯在火光中投下一道长长的阴影,“但我有三个条件。”

    钱万财狂喜,连连点头:“您说!别说三个,就是十个,钱某也绝不还口!”

    “第一,青鱼岛不是镖局。我们只接江南商会总会的单子,而且必须是大宗的盐、铁、丝绸和布匹。那些鸡毛蒜皮的看门狗活计,别来烦我。”

    “那是自然,那是自然!杀鸡焉用牛刀!”

    “第二。”郑毅竖起两根手指,眼神陡然变得锋利,“既然合作,商会里所有的车马路线、货物的出处和去向、尤其是凡是涉及生铁、硫磺、硝石的买卖,不管是黑市还是白市,每半个月,我要看一次详细的账单和名录。”

    钱万财愣了一下。这条件有些越界了。商人的账本是机密,郑毅一个搞武装的,要看这些干什么?

    但他看着郑毅那双冰冷的眼睛,想起独眼狼那颗死不瞑目的人头,硬生生把疑问咽回了肚子里:“好!只要是商会内部的,我亲自整理,定期送到青鱼岛。”

    “第三。”

    郑毅走到那三个樟木箱子前,伸手抓起一把银票。

    “太湖平寇的旗号可以挂,但我不想让官府觉得,我郑毅成了一个拥兵自重的商阀。”郑毅将银票扔回箱子里,“商会以后支付的佣金,明面上只能给一半。另一半,折算成上好的战马、精铁、以及北方的硝石,由你们商会通过暗线,送到太湖的指定地点。”

    钱万财倒吸了一口冷气。

    战马?精铁?硝石?

    这些全都是朝廷严格管控的军需物资。郑毅要这些东西干什么?而且还要北方的硝石,那是用来做火药的啊!

    钱万财的后背瞬间被冷汗湿透了。他突然意识到,眼前这个自称太湖平寇团练的男人,图谋的东西,恐怕比他想象的要可怕一万倍。

    他真的是在帮朝廷平寇吗?

    这分明是在暗中积蓄能够改朝换代的兵锋!

    “怎么,办不到?”郑毅微微偏了偏头,看着钱万财惨白的脸。

    “办……办得到!”钱万财咬了咬牙,心一横。商场如战场,富贵险中求。既然已经上了这条船,就没有退下去的道理,“商会里有几家专门走塞外口外的马帮,弄些好马和铁料,只要不走明路,不是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