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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融合前世忆,滔天恨意生

    高顺走后,营房里安静下来。

    吕布靠着床头,闭着眼睛,却没有睡意。肋下的伤口隐隐作痛,像有什么东西在里面蠕动,那是血肉正在愈合的感觉。军医说他的体质异于常人,伤好得比普通人快三倍,这大概也是原主天赋的一部分。

    可他脑子里想的不是伤口。

    是高顺。

    历史上,高顺的陷阵营只有七百余人,但“铠甲斗具皆精练齐整,每所攻击,无不破者”。七百人打几万人的仗,照样冲锋陷阵,如入无人之境。这样一支铁军,这样一位将才,最后跟着吕布一起赴死。

    高顺被曹操俘获后,曹操问他:“汝有何言?”

    高顺不答。

    曹操遂杀之。

    从头到尾,一个字都没有说。

    不是无话可说,是懒得说。是不屑于向敌人摇尾乞怜,是不愿意背弃那个辜负了他无数次的主公。哪怕那个主公刚愎自用,哪怕那个主公听不进他的忠言,哪怕那个主公在最关键的时刻选择相信妻妾而不是他这个将领。

    高顺依然选择沉默赴死。

    这样的人,千年难遇。

    吕布睁开眼,盯着房梁上的一道裂缝,心里默默对自己说:这一世,绝不会再辜负高顺。绝不会再听信妇人之言而冷落忠臣。陷阵营,要让他练到天下无敌。

    不只是高顺。

    还有张辽。

    还有陈宫。

    还有贾诩。

    还有那些原本不该埋没、原本可以大放异彩的人才,他要提前把他们找出来,放在最适合的位置上。

    这是穿越者最大的优势。

    不是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而是知道谁会在这个时代脱颖而出,谁会被历史的洪流淹没。他可以在那些人还没有发光的时候,就把他

    窗外有脚步声经过,巡逻的士兵换了岗。远处的营帐里传来隐约的说笑声,有人在唱并州的民谣,调子苍凉而悠长。

    吕布翻了个身,闭上眼,强迫自己入睡。

    身体需要休息,伤口需要愈合,明天还有很多事要做。

    他必须尽快恢复。

    ---

    这一夜,他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梦里,他是吕布,又不是吕布。

    他看见了一个少年在草原上奔跑。

    五原郡的冬天冷得像刀子,风刮在脸上能割出血来。那少年穿着一件破旧的羊皮袄,手里攥着一根削尖了的木棍,追着一头半大的野狼,在没过膝盖的雪地里狂奔。

    那是十岁的吕布。

    父亲吕良战死那年,他才十二岁。母亲抱着父亲的尸体哭瞎了眼睛,之后就一直躺在床上,再也没有起来。他一个人料理了父亲的后事,一个人照顾着母亲,一个人在军营和家庭之间奔波。

    十五岁那年,母亲也走了。

    临死前,母亲拉着他的手,气若游丝地说了一句:“奉先……别像你爹……别死得太早……”

    他跪在母亲床前,哭得像个孩子。

    那是他最后一次哭。

    之后的日子,他把自己活成了一头狼。十六岁参军,第一次上阵就杀了三个匈奴兵。十七岁升什长,手下十个人,没有一个不服他的。十八岁升队率,带着五十个人出塞巡逻,跟鲜卑人的骑兵干了一仗,杀敌三十,己方只伤了五个。

    二十岁,校尉。

    整个并州军中,最年轻的校尉。

    没有人不服,因为每一级晋升都是拿命换来的。

    梦里,画面突然一转。

    白门楼。

    粗麻绳勒进脖子,喉软骨咯吱作响。那张悲悯的脸就在眼前,大耳垂肩,双手过膝,一副“我也是不得已”的表情。

    “明公不见布之事丁建阳与董太师乎?”

    一句话,轻飘飘的,像一片落叶,却重如千钧,压断了他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绳子收紧。

    意识消散。

    最后一个念头,是咬牙切齿的恨意——

    “誓杀刘大耳……”

    ---

    吕布猛地睁开眼睛。

    天已经亮了。

    晨光透过窗户纸洒进来,在地面上铺了一层淡金色的光。营房外有人在操练,口号声整齐而洪亮,地面随着脚步的节奏微微震颤。

    他发现自己满头冷汗。

    后背的衣服湿透了,贴在皮肤上,黏糊糊的很不舒服。肋下的伤口因为刚才的剧烈反应又隐隐作痛,但好在没有裂开。

    “刘大耳。”他低声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声音里带着一种连他自己都觉得陌生的寒意。

    那不是吕小布的恨意。

    或者说,不完全是。

    吕小布恨刘备,是因为读书读出来的愤怒。是对历史不公的愤懑,是对“伪君子得善终”的不甘,是一种站在两千年后的道德批判。

    可现在,那股恨意变了。

    原主的记忆和情绪,像滚烫的铁水一样浇进了他的意识里。那些被刘备背叛的痛苦,那些在白门楼上被一句话送上绝路的绝望,那些到死都无法释怀的冤屈——全都融进了他的血液里。

    他闭上眼,感受着那股恨意在胸腔里翻涌。

    很烫。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很沉。

    像一块烧红了的铁,烙在心口上,永远都不会冷却。

    “也好。”他睁开眼,嘴角微微上扬,“有这股恨意撑着,我才能走得下去。”

    他掀开被子,小心翼翼地下了床。肋下的伤口还是有些疼,但比昨天好了很多。军医说得对,这具身体的恢复能力确实惊人,一晚上的功夫,伤口已经结了一层薄痂。

    他站在地上,活动了一下四肢。

    左臂上的箭伤已经不疼了,只是还有些痒,那是伤口在愈合的迹象。肩膀、后背、大腿上那些淤青和擦伤,也都消退了大半。

    “该动起来了。”

    他套上那件洗得发白的军服,将头发重新束好,然后走到墙角,拿起那杆靠在兵器架上的方天画戟。

    戟杆入手的一瞬间,一种奇异的感觉涌上心头。

    那不是拿一件兵器,那是一种血脉相连的感觉,像是这杆戟是他身体的一部分,是他手臂的延伸。戟上的每一道划痕、每一处磨损,他都了如指掌。戟尖的血槽、戟刃的弧度、戟尾铁鐏的重量分布,全都刻进了他的肌肉记忆里。

    他将画戟横在身前,闭上眼,感受着那股沉甸甸的分量。

    八十余斤。

    在他手里,轻若无物。

    手腕一转,画戟在身前划出一道弧线,破空声尖锐而短促。他迈出一步,画戟横扫,戟杆带着风声砸向虚空中一个假想的敌人。紧接着是刺、挑、劈、撩、扫、点、拨——一套戟法行云流水般使出来,每一式都衔接得天衣无缝,仿佛不是在练武,而是在跳舞。

    收戟。

    吕布睁开眼睛,胸口起伏着,肋下的伤口传来一阵刺痛,但比起刚才那种痛快的感觉,这点疼痛根本不算什么。

    这具身体,是真的强。

    原主的武力天赋,是千年一遇的级别。那种天生的反应速度、爆发力、协调性,不是后天训练能弥补的。再加上十几年草原上生死搏杀磨出来的实战经验,难怪能在万军之中取上将首级如探囊取物。

    前世读《三国志》,陈寿写吕布:“布便弓马,膂力过人,号为飞将。”

    就这十几个字。

    可这十几个字背后,是多少次出生入死,多少次血战到底?

    “吕校尉?”

    门外传来高顺的声音。

    “进来。”

    高顺推门进来,手里端着一碗药,看见吕布站在屋子中央,手里还提着画戟,愣了一下,随即皱起眉头。

    “校尉,军医说了,您需要静养——”

    “静养?”吕布将画戟放回兵器架,接过药碗,一饮而尽。那药苦得发涩,他面不改色,“我吕布这辈子,就没有静养过。”

    高顺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又咽了回去。

    “张将军呢?”吕布擦了擦嘴角的药渍。

    “张将军一大早就去了刺史府,说是刺史大人召见。”高顺顿了顿,“临走前吩咐,让您好好养伤,等他回来有事商量。”

    吕布点了点头。

    刺史府。并州刺史,现在是丁原。

    丁原,字建阳,出身寒门,以敢言直谏闻名。历史上,他最大的功绩就是在并州抗击匈奴、鲜卑,保境安民。而他最大的悲剧,就是收了吕布做义子,最后被吕布所杀。

    当然,那是原来的历史。

    这一世,他不会杀丁原。

    不是心慈手软,是没必要,也不划算。

    杀丁原,投董卓,那是吕布这辈子最蠢的一步棋。一步走错,满盘皆输,从此背上“三姓家奴”的骂名,再也洗不清。但凡他当时有点政治头脑,都不会做出那种自毁长城的蠢事。

    现在的丁原,虽然对他有所忌惮,但总体上是赏识和重用的。他没必要跟丁原翻脸,更没必要投靠董卓那个注定失败的蠢货。

    他要做的,是在丁原麾下积攒实力,等董卓入京、天下大乱的时候,带着自己的人马独立出去,割据一方。

    “高顺。”吕布放下药碗。

    “在。”

    “你手下的兵,有多少人?”

    高顺答道:“标下现领一队,满编五十人。”

    “五十人。”吕布点了点头,“你觉得,如果给你五百人,你能练成什么样?”

    高顺沉默了。

    他没有立刻回答,而是认真地想了想,然后抬起头,目光沉静而坚定:“五百人,标下能练到以一当十。给标下三个月,这五百人可以正面击溃三千人的普通军队。”

    吕布眼睛一亮。

    以一当十。五百破三千。

    这不是吹牛,这是高顺的底气。

    历史上,高顺的陷阵营就是七百破万,而且是正面硬碰硬的攻坚战。现在他说五百破三千,已经是很保守的估计了。

    “如果给你三千人呢?”吕布又问。

    高顺沉吟片刻:“三千人,标下需要半年。半年之后,这三千人可以正面击溃任何一支两万人的军队。”

    “任何一支?”

    “任何一支。”高顺的声音平静如水,没有一丝波澜,“包括鲜卑人的骑兵,包括西凉军的铁骑,包括将来可能出现的任何敌人。”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吕布看着高顺的眼睛。

    那双眼睛里没有狂妄,没有自负,只有一种冷静到近乎冷酷的自信。那不是嘴上说说的豪言壮语,而是一个真正懂得带兵的人,对自己能力的清醒认知。

    “好。”吕布拍了拍高顺的肩膀,“这话我记住了。”

    高顺微微低头,没有说话。

    “你先去忙吧,我再歇一会儿。”吕布坐回床边。

    高顺应了一声,转身出门,走到门口时突然停下来,回头看了吕布一眼。

    “吕校尉。”

    “嗯?”

    “您今天……跟以前不太一样。”

    吕布挑眉:“哪里不一样?”

    高顺想了想,似乎找不到合适的词,最后只说了一句:“说不上来。就是感觉,您好像……突然长大了。”

    说完,他推门出去了。

    吕布坐在床边,愣了一会儿。

    长大了。

    是啊。

    原主的吕布,二十岁,勇则勇矣,但心性还是个少年。莽撞、冲动、意气用事,做事不计后果。可现在的他,身体里装着一个三十岁的灵魂,而且是在现代社会摸爬滚打过的、读过无数史书的、见过世面的灵魂。

    “长大了。”吕布低声重复了一遍,笑了笑,“算是吧。”

    他重新躺回床上,闭上眼睛。

    脑子里又开始梳理信息。

    中平四年秋。

    这个时间点,很多事情都还没有发生。

    黄巾起义还没有爆发。董卓还在西北跟羌人打仗。曹操还在洛阳当他的议郎,天天上书言事,没人理他。袁绍还在大将军何进麾下当幕僚,养名望,结交豪杰。孙坚还在徐州当县丞,郁郁不得志。

    而刘备呢?

    刘备此时应该在涿郡,跟他的两个结义兄弟一起,招募乡勇,组织民兵,等着黄巾起义的大潮把他推上历史舞台。

    涿郡。

    距离并州不远。

    如果他现在快马加鞭,三五天就能到。

    吕布睁开眼,盯着房梁,眼中的寒意越来越浓。

    不。

    不能冲动。

    杀刘备,不是目的,是结果。

    他穿越到这个时代,不是为了杀一个刘备。他要终结这个乱世,开创一个全新的王朝。杀刘备只是通往这个目标路上必须完成的一件事,但不是唯一的一件事。

    如果他现在就跑到涿郡去把刘备杀了,历史会变成什么样?他不知道。蝴蝶效应会不会引发不可预知的后果?他也不知道。

    更重要的是,杀了刘备,太便宜他了。

    他要让刘备也尝尝被背叛的滋味,让刘备也尝尝走投无路的滋味,让刘备也尝尝在白门楼上被人一句话送上绝路的滋味。

    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这才是真正的复仇。

    吕布握紧拳头,又缓缓松开。

    “大耳贼,你等着。”

    “我会让你一步步走到绝路上,让你以为自己还有希望,然后亲手把最后那点希望掐灭。”

    “你会跪在我面前,求我饶你一命。”

    “然后,我会笑着告诉你——明公不见布之事丁建阳与董太师乎?”

    “那句话,我还给你。”

    吕布闭上眼睛,嘴角挂着一丝冰冷的笑意。

    胸腔里那股恨意翻涌了片刻,然后慢慢沉淀下去,沉到心底最深处,变成了一块坚硬的基石。

    接下来的路,就踩在这块基石上走。

    ---

    中午的时候,张奂回来了。

    他走进营房的时候,脸色不太好看,眉头拧成一个疙瘩,嘴唇紧抿着,像是吞了什么恶心的东西。

    “张将军?”吕布坐起身。

    张奂摆了摆手,在凳子上坐下,端起桌上的水壶灌了一大口,然后重重地把壶放下。

    “刺史大人怎么说?”吕布问。

    张奂看了他一眼,叹了口气:“匈奴那边,大单于羌渠死了。”

    吕布一怔。

    羌渠死了?

    这个信息,原主的记忆里没有,前世的史书上也没有。南匈奴的单于传承,史书记载本就简略,羌渠的死因和时间,后世有多种说法,一直没有定论。

    “怎么死的?”

    “被杀了。”张奂压低声音,“匈奴内部有人造反,羌渠被刺杀。现在匈奴各部乱成一锅粥,有人拥立羌渠的儿子于夫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