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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收残部立威,斩匈奴祭旗

    养伤的日子过得很快。

    吕布的恢复速度超出了所有人的预料。第三天,他已经能下地走动;第五天,能小跑;第七天,军医拆了线,肋下的伤口长成一道狰狞的疤痕,暗红色的新肉紧紧闭合,像一条蜈蚣趴在肋骨上。

    “老夫从军二十年,没见过伤好得这么快的。”军医姓王,是个五十来岁的老头,花白胡子,手上全是药草渍,“吕校尉,你这体质,天生的武将命。”

    吕布笑了笑,没接话。

    他知道这不是什么体质问题,或者说,不完全是。原主的身体底子确实好,但更关键的是,他脑子里那套现代医学知识。前世他虽然只是个历史爱好者,但基本的伤口护理、消毒、营养补充还是懂的。这几天他让高顺去找了些草药,自己配了外敷内服的方子,效果比军医的土方子好得多。

    当然,他没跟任何人说。

    第八天,他穿戴整齐,走出了营房。

    并州的深秋,天亮得晚。卯时刚过,天边才泛起鱼肚白,营地里已经热闹起来。士兵们在操场上列队操练,刀枪碰撞的声音、口号声、脚步声混在一起,在清晨的寒气中格外清晰。

    吕布站在营房门口,深深吸了一口气。

    空气里有马粪味、炊烟味、皮革味,还有一种草原特有的、混着枯草和泥土的干燥气息。这味道让他觉得踏实,觉得真实——比前世那个钢筋水泥的城市真实得多。

    “吕校尉!”高顺小跑过来,身后跟着几个队率,“您怎么出来了?伤还没好利索——”

    “好了。”吕布打断他,目光扫过高顺手下的兵,“拉出来看看。”

    高顺愣了愣,随即明白了他的意思,转身下令:“集合!”

    五十个人,不到半盏茶的功夫就在操场中央列成了一个方阵。动作不算快,但整齐划一,没有交头接耳,没有东张西望,每个人站得像钉在地上一样。

    吕布走过去,从排头走到排尾,又从排尾走回排头。

    他看得很仔细。

    这些兵的装备不算好,皮甲破旧,刀枪有锈迹,但保养得还算用心。他们的脸上带着边军特有的风霜,皮肤粗糙,颧骨高耸,眼神里有一种常年与死亡打交道的麻木和冷峻。

    “不错。”吕布站定,声音不大,但每个人都听得清楚,“高顺带出来的兵,像那么回事。”

    五十个人的脸上同时闪过一丝自豪。

    “不过——”吕布话锋一转,“五十个人,太少了。”

    他转过身,看着高顺:“你那个营,满编是多少?”

    高顺答道:“标下这个营,满编八百人。但实际在编的只有六百二十人,缺额一百八十。”

    “缺额为什么没补?”

    “军械不足,粮草也不够。张将军已经向上头报了,一直没批下来。”

    吕布皱了皱眉。

    并州穷,朝廷更穷。灵帝这些年卖官鬻爵,把国库都掏空了,边军的粮饷军械年年拖欠,能维持现状就不错了,想扩军?难。

    但再难也得扩。

    他看了一眼高顺:“你的兵,我借几天。”

    “借?”

    “对。帮我把我那个营的人,重新捋一遍。”

    高顺没有多问,点头应了。

    吕布的营,在营地东侧。

    八百人的编制,实际在编七百五十三人。他养伤这几天,营里的事务由一个叫魏续的军候代理。魏续是原主的老部下,跟了吕布三年,忠心耿耿,但能力平平。

    “校尉!”魏续看见吕布走过来,赶紧迎上去,满脸喜色,“您可算好了!弟兄们都担心坏了!”

    吕布点了点头,走进营帐。

    帐子里挤着七八个队率、屯长,都是他营里的军官。这些人看见他,有的站起来行礼,有的坐着没动,表情各异。

    吕布的目光从每个人脸上扫过。

    原主的记忆告诉他,这些人里,有的是真心跟他出生入死的好兄弟,有的不过是混口饭吃,还有的——对他这个二十岁的年轻校尉,心存不服。

    “都坐下。”吕布在主位坐下,声音平淡,“这几天我不在,营里有什么事?”

    魏续第一个开口:“回校尉,没什么大事。就是前几天匈奴那边好像有动静,张将军调了两个营去雁门关,没动咱们。”

    “没动咱们?”吕布挑眉,“为什么?”

    另一个队率接话,语气里带着几分不满:“还能为什么,嫌咱们是新兵蛋子呗。张将军带走的都是老营,咱们这些去年才补进来的,人家看不上。”

    吕布看了他一眼。

    这个队率叫曹性,二十出头,瘦高个,一双细长的眼睛透着精明。原主的记忆里,这人箭术极好,百步穿杨,是个可用之才。

    “曹性,你觉得咱们营是孬种吗?”

    曹性一愣,随即站起来:“校尉,我曹性跟着您一年了,哪次打仗怂过?可别人怎么看咱们,那是别人的事。”

    “说得好。”吕布站起身,走到帐中,“别人怎么看咱们,那是别人的事。但咱们自己怎么看自己,那是咱们的事。”他环顾四周,声音沉下来。

    “三天之内,我要这个营变个样子。从装备到训练,从纪律到士气,全部给我提上来。谁做不到,自己来找我请辞。”

    帐中安静了片刻。

    一个粗壮的声音响起:“校尉,您说的轻巧。装备呢?粮草呢?上头不给,咱们拿什么提?”

    说话的是个三十来岁的屯长,姓郝,名萌,膀大腰圆,一脸横肉。这人也是原主的老部下,但脾气暴躁,动不动就顶撞上司,原主对他又爱又恨。

    吕布看着他,不怒反笑:“郝萌,你手底下多少人?”

    “一百。”

    “一百个人,你管得住吗?”

    郝萌梗着脖子:“当然管得住!”

    “那好。”吕布走到他面前,“从今天起,你那一百个人的装备,你自己解决。去跟其他营比,去跟匈奴人抢,随便你怎么弄。三天后我看,谁的兵装备差,谁自己丢人。”

    郝萌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又咽了回去。

    吕布扫了一眼其他人:“还有问题吗?”

    没有人说话。

    “那就散了吧。各回各营,三天后校场比武,我要看看你们谁是真本事。”

    军官们陆续散去。魏续最后一个走,走到门口又折返回来,压低声音道:“校尉,您这三天之约,是不是太急了?弟兄们刚打完一仗,还没缓过劲来——”

    “不急。”吕布摆手,“魏续,你跟了我几年?”

    “三年。”

    “三年了,你觉得我吕布是个说大话的人吗?”

    魏续看着他的眼睛,沉默了片刻,摇了摇头。

    “那就去办吧。”

    魏续走后,吕布一个人站在帐中,手指轻轻敲着案几。

    三天。

    三天时间,要让一个士气低迷、装备落后、训练不足的营脱胎换骨,在任何人看来都是天方夜谭。

    但他有办法。

    不是靠什么神奇的练兵术,而是靠一个字——比。

    人都有好胜心。当兵的尤其如此。你把两个营放在一起比,比装备、比训练、比战斗力,不用你催,他们自己就会拼命往上赶。

    三天后,他要搞一次校场比武,让全营的人都看看,谁带的兵才是最好的。优胜劣汰,能者上,庸者下。

    这法子简单粗暴,但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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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吕布去了趟马厩。

    赤兔马就拴在最里面的那个马栏里。

    这是一匹真正的神驹。浑身上下没有一根杂毛,红得像一团燃烧的火。它站在那里,比旁边的马高出半个头,肌肉线条流畅而有力,鬃毛在风中飘动,像一面旗帜。

    吕布走近的时候,赤兔马打了声响鼻,前蹄在地上刨了两下,但没有后退,也没有攻击。

    原主的记忆告诉他,这匹马是去年他在草原上亲手抓的。那时候它还年轻,桀骜不驯,谁都无法靠近。原主追了它整整三天,最后在一道山涧边将它逼到绝路,一人一马对视了半个时辰,最终它低下了头。

    从那以后,赤兔马只认吕布一个人。

    吕布伸手摸了摸它的脖子。皮毛光滑得像缎子,温度比普通的马要高一些,心跳强劲有力,一下一下地传到他的掌心。

    “再过几天,咱们就出去跑跑。”吕布低声说,像是在跟一个老朋友说话,“这几天委屈你了,没怎么出来。”

    赤兔马用脑袋蹭了蹭他的肩膀,发出一声低沉的嘶鸣。

    吕布笑了笑,从旁边抓了一把干草喂给它。

    这匹马,是他在这个时代最忠实的伙伴。不是人,不会背叛,不会算计,只要你活着,它就跟定你。

    “吕校尉?”

    身后传来一个声音。

    吕布回头,看见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站在马厩门口,手里提着一桶水,身上穿着杂役的衣服,瘦得像根竹竿,但一双眼睛很亮,亮得像两颗星星。

    “你是?”

    “标下……标下不是兵,标下是马夫。”少年有些紧张,“我叫张辽,字文远,雁门马邑人。”

    吕布的手停住了。

    张辽。

    张文远。

    他转过头,仔细打量着面前的少年。

    十五六岁的年纪,身量还没长开,瘦削的脸上带着几分稚气,但眉宇间已经能看出几分日后“止啼”的英武。他的手很粗糙,那是常年干活磨出来的,不是拿兵器的手,但骨节分明,手指修长,一看就是练武的胚子。

    “张辽?”吕布的声音很平静,可心里已经翻起了惊涛骇浪。

    张文远,曹操麾下五子良将之首。合肥之战,以七千破十万,威震逍遥津。那是三国历史上最经典的以少胜多的战例之一,连孙权都被他打得狼狈而逃。

    而此时的他,不过是个马夫。

    “你多大了?”吕布问。

    “十五,过了年就十六。”

    “十五岁,来当马夫?”

    张辽低下头,声音有些闷:“家里穷,爹死得早,娘一个人拉扯我。去年村里遭了灾,实在过不下去了,我就跑出来投军。可年纪不够,当不了兵,只能在马厩里打杂。”吕布沉默了片刻。

    他蹲下身,平视着张辽的眼睛。

    “你想当兵吗?”

    张辽抬起头,眼睛里有什么东西在闪:“想。”

    “为什么?”

    “我想出人头地。”张辽的声音不大,却很坚定,“我想让我娘过上好日子,不想再看她吃苦。”

    吕布点了点头。

    这个年纪,这个出身,这份心思,和原主何其相似。

    “从今天起,你跟着我。”吕布站起身,“不用在马厩了。”

    张辽愣住了,张了张嘴,半天才挤出一句:“校尉,我……我没当过兵,什么都不会——”

    “不会就学。”吕布拍了拍他的肩膀,“谁都是从不会开始的。”

    他看着张辽的眼睛,一字一句道:“张文远,我给你三个月时间。三个月后,你要是能通过考核,我亲自收你入亲卫营。要是通不过——”

    “通不过,我提头来见!”张辽脱口而出,随即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脸涨得通红。

    吕布笑了。

    不是冷笑,不是客套的笑,是发自内心的、欣赏的笑。

    “不用提头,通不过就回去养马。”他转身往外走,“去收拾东西,明天一早来我营帐报到。”

    身后传来张辽激动得变了调的声音:“是!校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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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营帐的时候,天已经擦黑了。

    吕布点起油灯,坐在案前,摊开一张空白的竹简,拿起毛笔。

    原主的记忆里,他是识字的。边军子弟,虽然读书不多,但基本的读写没问题。吕布握着笔,适应了一下手感,然后开始写。

    第一个名字:高顺。

    第二个名字:张辽。

    第三个名字:……他想了想,写下了“陈宫”两个字。陈宫现在应该在东郡,离并州不远,等这边事情了了,可以派人去找。

    第四个名字:贾诩。贾诩此时应该在董卓军中,但董卓还在西北,要等几年才入京。不急,可以慢慢布局。

    第五个名字:……他顿了顿,写下了一个“貂”字,又涂掉了。

    现在想这些还太早。

    他重新提笔,写下近期要做的事。

    一、整军。三天后校场比武,淘汰庸弱,提拔精锐。

    二、扩军。想办法弄到更多的兵源、军械、粮草。

    三、备战。匈奴残部随时可能南下,必须做好准备。

    四、见丁原。这是最重要的,关系到他在并州的立足之本。

    写完最后一个字,他将竹简卷起来,塞进腰间的革囊里。

    油灯的火苗跳了跳,在帐篷壁上投下摇曳的影子。

    远处传来号角声,那是夜巡的信号。

    吕布吹灭油灯,在黑暗中坐了一会儿。

    前世的记忆告诉他,这个时代最不缺的就是战争。黄巾、董卓、诸侯割据、三国鼎立——几十年的乱世,无数人的生死,最终都浓缩成了几页史书。

    而他,要在这几页史书里,写下自己的名字。

    不是“三姓家奴”吕布。

    不是“白门楼殒命”吕布。

    是终结乱世的吕布。

    是开创盛世的吕布。

    是让那大耳贼血溅白门楼的吕布。

    他闭上眼睛,嘴角微微上扬。

    夜风掀动帐篷的门帘,透进来一丝凉意。草原上的星空低垂,银河横亘天际,像一条发光的河流,流过两千年的时光,流到他的头顶。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