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韦恩庄园最近出了件怪事。我说不上来具体哪里不对,只觉得这个家突然变得过于安静了。
迪克不再在早餐时讲那些笨贼的离谱报警电话,提姆不再把数据终端放在餐桌上给我看昨夜的气脉曲线,达米安也变得沉默。
三个年轻男人各自占据着长桌的不同位置,沉默地切着盘子里的煎蛋,偶尔目光在空气中相撞,又极快地各自移开,像三艘在雾海中擦肩而过的船,谁也不想先暴露航向。
但那种较劲又是藏不住的。迪克会在我每天必经的走廊转角“偶遇”我,手里有时是一杯海盐焦糖热可可,有时是一支从韦恩庄园花圃里偷剪的淡紫色鸢尾;
提姆则用更隐蔽的方式,我的房间里总会出现一些不需要签收却恰好需要的东西,比如一盒标着“睡前使用”的蒸汽眼罩,或是一张写满“气脉恢复期注意事项”的手写卡片。
达米安不屑于这类手段,他用的是自己的方式:每天清晨六点整,他会准时出现在她的房门口,把花园里的新鲜花包装好放到门口的小桌上。
这几天的的氛围让布鲁斯已经几次我对使出“我不赞同”的眼神。眼神深邃而带有威压。并且据我所知。布鲁斯已经和他们三个谈过话了,具体内容我不清楚。但是谈过话后也有了其他反应。
这种暗涌持续了几天后,迪克率先行动了。他挑了个周末,在早餐时忽然放下刀叉,对我露出一个明亮得有些过分的笑容:“今晚有空吗?我想带你去个地方。”
他的眼神扫过提姆,又落在达米安身上,像在宣布什么,又像只是随口一问。提姆没有抬头,只把一句“我今晚有事”说得云淡风轻;达米安则“嗤”了一声,阴阳怪气地说“格雷森能有什么好地方”。
迪克不恼,只转过头继续看着我,蓝眼睛在晨光里像被水洗过,安静地等我一个回答。我点点头说好。他笑得连后槽牙都露了出来,达米安的叉子重重落在盘沿上。
傍晚,迪克开来了那辆黑色的老爷车。阿福说这辆车在车库里吃了好几年灰,不知道为什么今天被擦得连轮胎缝都反光。
我坐进副驾驶,看见座椅上放着一只温热的纸袋,里面是一小包剥好的糖炒栗子和一束用牛皮纸包好的干花。看来是提前准备过的。
我问:“怎么没有用摩托车?你那辆摩托车很帅”
迪克一边发动车子,一边笑说:“今晚不适合吹风。风大了,你会听不清我说话。”他今天穿了件深蓝色的厚卫衣,袖子挽到小臂,露出线条干净紧实的手腕,手指在方向盘上轻轻敲了敲,像在弹一首没有声音的歌。
看了他一眼:“你昨晚又熬夜看地图了?”
他笑笑回答:“哥谭的时候路我闭着眼都能走。”然后从后座摸出两个靠枕,一个垫在我腰后,一个放在我颈侧,又顺手把暖气调到刚刚好的温度。
车在哥谭老城区的石板路上穿行。街灯亮起来,把整条路染成暖橘色。迪克把车停在一家旧剧院门口。剧院名叫“水晶宫”,招牌上的霓虹灯管灭了一半,但巨大的拱形玻璃门依旧气派,像一位穿着旧礼服的绅士。
我从没来过这里,却觉得这地方和迪克站在一起时出奇地相配,那种旧式的、明亮的、带着点褪色辉煌的气质,刚好是他身上的某种底色。
迪克替我拉开车门,又不动声色地走到我外侧,让我走在人行道更安全的一侧。他说这间剧院是哥谭最后一家还在放老电影的,今晚放的是《卡萨布兰卡》。
“我没看过”
他眼睛一下亮了:“太好了。第一次要和我一起看。”
剧院里人很少,座椅是暗红色的旧天鹅绒,空气里有陈年木头和爆米花混在一起的气味。
我们坐在最后一排,迪克把外套铺在我膝上,又递给我一杯热可可。我抬头看银幕,他侧头看她。我小声问他看电影为什么总看我,他凑近一点,声音压得又低又软:“因为你比电影好看。”
我耳根发烫,用手肘轻轻撞他,他假装吃痛,却顺势把我的手握进掌心。他的掌心很暖,指腹有常年握短棍留下的薄茧。
我挣了一下,没挣开,就由他握着。银幕上亨弗莱·鲍嘉说“永志不忘”,他忽然用拇指极轻地蹭了蹭我的手背,低声说:“你也是我的永志不忘。”
我转过脸,在明灭的光影里对上他湛蓝的眼睛,那一刻我几乎觉得整个哥谭的灯火都落进了这间旧剧院,只为他们两个人亮着。
散场后,我们在剧院外的台阶上坐了一会儿。夜风微凉,远处传来哥谭港的雾笛声。迪克仰头看着那半灭的霓虹灯牌,忽然说:“我爸妈走的那年,我很小。后来布鲁斯把我带回家,我害怕睡觉,害怕关灯,怕自己一闭眼就再也醒不过来。可哥谭这地方,晚上反而最亮。那些霓虹灯、蝙蝠灯、街灯,像整座城市都在替人醒着。”
他偏头看我,眼神温柔得出奇,“后来我遇到你。你身上也有那种光。不是什么魔法使然,是你这个人。所以我想把哥谭最亮的地方都带你走一遍。”
我看着他,鼻尖忽然发酸。我伸出小指,轻轻勾住他的小指,说:“好啊。下次带我去看蝙蝠灯。”
迪克一下笑出来,把我的手整个包进掌心,说:“下次带你去CGPD楼顶上,直接看发光器。”我笑起来,头靠在他肩上。夜色浓得像旧丝绒,而他们并肩坐在水晶宫的台阶上,像两枚被哥谭最温柔的一束光偷来的剪影。
达米安本来不想和那两个人一样,把约会搞得像什么求偶表演。迪克那一套老电影、海盐卷、旧剧院,他嗤之以鼻;提姆的经典吃饭,买东西都老套的的让他不屑一顾。
可真轮到他时,他还是没忍住,提前三天就开始准备。他不肯承认自己紧张,只是每天早上都在玫瑰园附近绕来绕去,装作修剪花枝,其实是在等她路过。
阿福看破不说破,只在某天晚餐时状似无意地提了一句:“达米安少爷最近对哥谭老城区的旧水塔很感兴趣,还借走了我的野餐篮。”
达米安当时正在切煎蛋,刀锋一顿,耳尖慢慢红了,却仍嘴硬:“我不是感兴趣。只是去侦察地形。”
他约我的方式也改不掉那种达米安式的硬邦邦。
傍晚时分,他敲开我的房门,把一张折成方块的纸条按进她手心,说:“明天下午,老城区坎贝尔街,你会用得上这个。”
然后头也不回地走开,像刚下达完一项绝密任务。我展开纸条,上面画着一条极简的路线图,终点是一个三角形标记。旁边还有一行小字:“穿长裤,别穿裙子。可能有风。”我把纸条翻过来,没看到任何浪漫字眼,却不知怎的,从那行“可能有风”里读出了一点笨拙的关心。
第二天下午,我沿着纸条上的路线拐进坎贝尔街。这里曾经是哥谭最早的工业区,现在只剩几座旧水塔和废弃的钟表厂。
我走到街尾时,看见达米安站在一座暗红色旧水塔下,背着一个看起来和体形不太相称的背包,手里
还握着一束用旧报纸裹着的东西。见着我,他先是不自在地别开脸,又飞快地上下打量了我一眼,低声嘟囔了句“还行”。
然后把报纸包塞进她怀里,说是路边野花,他路过时顺手采的。我打开一看,淡紫色的野豌豆和几串不知名的白花混在一起,像一小捧无人认领的花园。
“跟我来。”达米安也不等我多问,转身往水塔后方的铁梯走去。那梯子年久失修,漆面剥落,踩上去时发出极刺耳的吱嘎声。
他每上一级,就回头看我一眼,确定我跟上,才继续。我跟得不慢,只是快到塔顶时吹来一阵横风,我身子轻晃一下,达米安立刻回身,一把握住我的手腕,力气大得她我腕骨都有些发疼。他脸色发白,声音却压得极稳:“抓紧我,别松手。”
我看他一眼,没挣脱,反而把另一只手也搭上去。他喉结动了动,继续往上,速度比刚才慢了许多。
塔顶比我想象中开阔。风很大,把我们两人的衣摆吹得猎猎作响,整个哥谭老城区都在脚下铺开。远处是港口的灰蓝海面,更远处能看见韦恩大厦的尖顶,像一枚淡金色的针扎在云里。
达米安把背包打开,利落地铺开一张防潮垫,又拿出几只包得歪歪扭扭的三明治和两瓶用保温袋装好的花茶。她瞧见三明治边缘露出的火腿片切得极不均匀,有的厚有的薄,便问:“你自己做的?”。
达米安把脸别开,只“嗯”了一声。我故意拖长声音“哦”了一下,换得他更红的耳尖。
他们在塔顶坐下,双腿悬在边沿,看云影从旧城区上方慢慢游过。
达米安忽然指着一个方向,说:“那里是犯罪巷,陶德的地盘。再往东,是阿卡姆。你知道吗?站在这个高度,我觉得整个哥谭不过就是几块被海水泡着的石头。”
我怔了怔,没料到他突然说这个。他转过头,绿眼睛在阳光下显得格外浅,像融化的松脂:“我从小就想站得比谁都高。后来发现,站得高不是为了看下面的人,是为了看到更大的地方。”他顿了顿,声音低下去,像在对自己说,“而更大的地方,也没意思。还不如坐在这里。”
我说:“达米安,你今天真的很会说话。”
他一下又红了脸,凶巴巴道:“闭嘴。”
我偏不,笑眼弯弯,说:“你脸红了。夸你也不行?”他像被踩了尾巴的猫,猛地凑近,用手虚虚盖住我的嘴,却在触碰到我嘴唇时像被烫到似的缩回来。
我们靠得极近,风把我的头发吹到他脸上,他也没有后退。达米安的眼神渐渐暗下来,喉结上下滚了滚,盯着我的唇,声音低得几不可闻:“你再说话,我真的会亲你。”我没躲,只轻轻“嗯”了一声,像应许,又像鼓励。
达米安便吻了我。那是一个极短极青涩的吻,像第一次扣动扳机时没压住后坐力,撞得我唇角微微发疼。
他很快退开,额头却还抵着我,呼吸急促而滚烫,绿眼睛湿漉漉的,满是羞恼和掩不住的欢喜。他说:“你跟他们约会时,也会让他们亲吗?”
我抬手把他额前被风吹乱的头发拨开,轻声说:“吃醋了?。”
他胸膛起伏得更快,像有千军万马从心脏奔过。他忽然张开手臂,把我整个人拽进怀里,下巴搁在她头顶,抱得死紧,声音闷闷的:“才没有”
我靠在他怀里,闻到他身上淡淡的草叶和铁锈味,像哥谭本身。风声在耳边呼啸,旧水塔在脚下轻晃,像一整个世界都在为他们青涩的勇敢轻轻和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