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奇小说 > 都市小说 > 驯狼手札 > 12. 第 12 章
    几日后

    这日江逐夜早早就去了镇子,原本只是去镇上买粮,到了粮店正巧碰上掌柜找人卸货。他想着能补贴一点家用,便上前问掌柜还要不要人,掌柜瞧见他结实的身板,立马将他招揽了。

    他生得俊朗,力气又大得出奇,别人一趟扛一个粮袋,他大手一抓拎三袋,两只手拎六袋,跟拎小鸡似的轻快。即便穿着一身黑衣,也遮不住底下那隆起的肌肉。

    街边两个提着花灯的姑娘瞧见,满眼钦慕地站着看了他许久,凑在一起窃窃私语,眼睛几乎黏在了他身上。

    另一个干活的年轻男人看在眼里,心里老大不爽,狠狠剜了江逐夜一眼,上前挥着手将那两个姑娘赶开:“让开让开,没看正干活呢!别在这碍事!”

    两个姑娘被他这样粗鲁对待,登时就不乐意了,其中一个愤愤顶了回去:“大路朝天各走半边,我们站这儿看风景,碍着你哪只眼了?”

    男人叉着腰道:“看风景?眼睛都快飞到人家身上去了,还看风景?一个大姑娘家家的,当街盯着男人看,也不怕人说闲话!”

    “那又如何,碰着你了还是挨着你了?你自己生得寒碜没人看,倒怪起我们来了!”

    “你说谁寒碜?你再说一遍!”

    两边的争吵声越来越大,引得街坊邻里都探出头来看热闹。

    就在这时,江逐夜从粮仓里出来了,大步流星地走到粮车旁继续搬运粮袋。

    其中一个姑娘瞧见他出来了,眼眶立刻就红了,拉着同伴小跑过去,委屈巴巴地拦住了他的去路。

    “这位大哥,你给评评理!”姑娘伸手指着那男人,“我们姊妹好端端站在街边,这个人平白无故就来赶我们走,还骂我们不知羞!你说他是不是欺负人?”

    另一个姑娘也怯怯地点头,一双眼睛水汪汪地望着江逐夜,满是期盼的神色。

    六个粮袋还拎在手里,江逐夜低头看了看面前两个泪眼盈盈的姑娘,又抬头看了看不远处叉着腰满脸怒容的男人,眉头微微皱了起来。

    他方才根本没听见他们吵什么,只知道自己搬粮的路线被这两个姑娘堵了个严严实实。仓库门就那么大,她们往正中间一站,他拎着六个大袋子根本过不去。

    江逐夜沉默了一瞬,开口道:“让让。”

    两个姑娘愣在原地,眼泪还挂在脸上。

    江逐夜见她们不动,又补了一句:“你们挡着路了,我进不去。”

    姑娘脸上的委屈渐渐变成了不可置信:“你……你怎么这样!”

    江逐夜不明所以地看着她,耐着性子又说了一遍:“麻烦让一让,我搬粮呢。”

    姑娘又羞又恼,狠狠跺了一脚,拽着同伴气愤地离开了。

    两个姑娘被气跑了,男人的脸色也没好到哪去,酸得直咬牙。人家有姑娘上赶着贴还不稀罕,自己连个正眼都捞不着,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江逐夜浑然没将这小插曲放在心上,只闷头将粮车上的粮袋搬进后院仓库。

    干完活结了工钱,他便径直去找掌柜买粮,掌柜念他方才帮了大忙,痛快地给打了个八折。

    等待伙计去为他装粮的空,他望向门外街道。今日街上的姑娘比平日要多得多,且几乎各个手上都提着个花灯,笑语盈盈的。

    他觉得稀奇,便顺口问掌柜:“今日怎么这么热闹?那些姑娘为什么都提着花灯?”

    “你不知道?今日是花缘节啊,姑娘们最喜欢这个节日了。”掌柜也向街道望去,似是被外面的喜气感染,笑得眯起了眼。

    江逐夜从伙计手里接过粮袋,漫不经心道:“我又不是姑娘,不过这节。”

    掌柜啧啧摇头,“一看就知道,你还是个没喜欢过姑娘的傻小子。这花灯节虽说是姑娘们的节日,但也是小伙子向姑娘表露心意的好时机。送一盏漂亮的花灯,姑娘不知多开心呢。”

    “开心?”江逐夜扯出一个笑,“前提也得是姑娘对送花灯的人有意才是,送错了只会招人嫌。”

    “哎呀,也不是那么绝对。万一人家姑娘没有意中人呢,收到喜欢的花灯,不就对你增加几分好感了吗?再说,就算她有意中人了,不也能对你多上心几分吗?”掌柜说得直比划,像是要劝江逐夜似的,“万一姑娘哪天回心转意了呢,你不就有机会了吗?”

    “什么你啊、她的,跟我有什么关系。”江逐夜不屑地道,“我没有心上人。”

    “我就是打个比方,就是这么个道理不是。”

    “歪理。”

    江逐夜懒得再跟掌柜争辩,拎着粮袋出了门。

    姑娘家已经有了心上人了,还要巴巴去送花灯?就为了等姑娘哪日突然想起自己?那跟流浪狗有什么区别?

    换做他才不会。

    街上两旁的花灯摊位一个接一个,映得他眼花,“花里胡哨的,又不能拿来吃。”

    路过一个卖糖葫芦的摊子,他脚步停了下来。想起念棠盯着糖葫芦目不转睛的模样,嘴角不自觉地勾了起来。

    比起这些中看不中用的花灯,她应该更喜欢这个。

    他上前买了两串,让摊主用油纸包好,放进背篓里。

    又走了一段路,瞧见一个花灯摊子被姑娘们围得密密实实,里头不断传出阵阵惊叹。

    他瞥了眼这家摊子挂出来的花灯,样式比别人家更多,也更新颖。

    “至于那么高兴吗?”他摇摇头。

    走出几步,他脚步慢了下来,最后停下了脚步。

    沉默片刻,他叹了口气,转身折返回去。

    待摊位上那些挑花灯的姑娘叽叽喳喳地走远了,他才走上前。

    摊主一见他便笑:“哎哟,公子来买花灯?是要送给喜欢的姑娘吧?”

    江逐夜啧了声,“别瞎猜。”

    摊主了然一笑,又问:“那是送妹妹?”

    “也不是。”江逐夜顿了顿,像是在斟酌什么,半天才憋出一句,“就是……认识的,还算熟的一个蠢丫头。”

    摊主压了压嘴角,识趣地没再追问,只热络道:“那公子看看,要哪个?”他指了指,“兔子灯和锦鲤灯最是受欢迎。”

    江逐夜看去,兔子灯确实可爱,做得玲珑精巧,可他总觉得少了点什么。锦鲤灯看着喜庆,寓意也好,但又觉得不太适合她。

    正皱眉间,他瞥见边缘一盏不起眼的小灯。

    那是一只小白猫,蹲成了圆滚滚的一团,歪着脑袋,正瞧着落在自己脑门上的蝴蝶。眼里带着天真和好奇,下巴微微抬着,还隐约透出几分得意劲儿。

    江逐夜盯着那只猫,忽然冷笑了一声。

    “蠢猫。”他说。

    摊主一愣:“啊?”低头看了看他盯着的那个白猫花灯,又不解地抬头看他。

    江逐夜指了指,“就这个了。”

    念棠把才挖出来的一株药草扔进背后的背篓里,起身看了看天色,便下山往回走了。

    最近天气还不错,没什么大风雪,她便每日都去山上挖挖药草。

    待走进村子,天色已经暗了下来,远远望见有亮光晃动,走近了看,是两个姑娘各自拎着一盏灯,说说笑笑地迎面走来。擦肩而过时,她瞧见她们手里拎着的灯,都不是平日里用来照明的灯,而是扎得极漂亮的花样一盏兔子灯、蝴蝶灯。

    倒是难得见到这样精巧的花灯呢。

    越往村子里走,提花灯的人便越多。有年轻的小夫妻并肩走着,妻子手里的莲花灯一晃一晃。也有年轻男子兴冲冲地拎着花灯小跑而过,不知要赶着去何处。

    见状,念棠忽然想起来,今日是人族姑娘的花缘节。这一天,家人朋友会送姑娘花灯与祝福。长辈赠灯,寓意祝福她平安长大,前路光明;闺中密友赠灯,寓意友谊长青;若是有男子赠灯,便是在借着这一盏灯火,向心仪的姑娘诉说心意。

    见路上的女子个个都喜盈盈的,她也不免被感染,跟着笑了起来。

    走到家门口,却发现院门还锁着,江逐夜出门竟还没回来。

    真是奇怪,他干什么去了?早上分明走得比她还早。

    进了屋,才刚放下背篓,

    院门便被人敲响。转头看去,是林榆站在门外,手上还拎了个篮子。

    念棠微怔。她刚进门,林榆就来敲门,想必是在门口等了有一段时间了。担心是有什么急事,她迎上前:“阿榆,你来是有什么事吗?”

    “没什么事,就是来看看你。”林榆浅笑,“江兄不在吗?”

    “他去镇子买粮了,估摸着也快回来了。”她明白林榆定是找她有事的,否则不会在门外等她,想到或许是有什么难以启齿的事要她帮忙,她笑道,“先进屋坐。”

    “嗯。”

    林榆在堂屋桌前坐下,看见她沾着泥土的裙摆,问道:“你去山上了?”

    “是呀。”念棠低头看了眼自己的裙摆,不以为意地笑了笑,在他对面坐下。

    “怎么天黑了才回来?你每日都这样吗?”

    “嗯,其实不算晚,我下山的时候天还亮着呢。只不过我去的山头比较远,回来的路上花了些时间。”

    每次她独自上山,江逐夜都会叮嘱她一定要趁天亮下山。虽然她只在外圈转悠,但那山上冒出过野猪,总得小心些。

    “那就好,天黑了山上危险,路也不好走。”

    林榆忽然想起什么,从带来的篮子里取出两包油纸包,搁在桌上:“还没吃饭吧?我给你带了两包点心,你尝尝,是我今日去镇子上买的。”

    他打开油纸包,里面整整齐齐码着些桃花形状的点心,通身淡粉,边缘还缀着点深粉,做得跟真花似的。

    “真好看。”她忍不住赞叹。

    林榆笑道:“这是桃花糕,听说是用桃花做的。”

    “桃花做的?”念棠更是惊讶,“咱们玉州常年苦寒,我还从来没见过桃花呢。桃花就是这个样子吗?真好看呀。”

    “是啊,玉州没有桃花。听掌柜说,是从东边寻得的桃花。”

    念棠微怔:“东边?是……魔族?”

    “没错。”

    “这掌柜竟能弄来魔族的东西,有些门道啊。”

    见她一脸不可思议地盯着那桃花糕,林榆不由失笑:“别看了,快尝尝。”

    念棠捻起一块,捧在手心里,却漂亮得有些舍不得吃。她犹豫了一下,轻轻咬下一个花瓣。甜丝丝的味道在舌尖蔓延开来,带着一缕若有若无的清雅花香。她满足地眯起眼:“好吃,真的有股花香。”

    她缓缓嚼着,叹道:“我还真有些羡慕魔族。”

    “羡慕魔族?”

    “嗯,羡慕他们占着最暖和的地界。那里的冬日可比玉州人族和赤州妖族的短多了。我听人说,那边不光有春天,还有夏天、秋天呢。”说到此,她眼睛亮晶晶的,“听说魔族的夏天绿树成荫,风一吹,绿叶便会像海浪般翻涌,秋日则满目金黄,像落日化在了山上,每个季节都美得各不相同。”

    “唉,哪像咱们这,冷冷清清的,就算是最暖和的日子,也只有些稀稀疏疏的树叶。”

    林榆微怔,迟疑道:“你想去魔族吗?”

    念棠点点头,又猛地摇摇头,“不不,还是算了,那里虽然光景好,但听说魔族人个个都是吃人的怪物,我可不想去。”

    林榆笑了笑,垂下眼:“也是。”

    念棠吃了两块点心,觉得光吃人家的不好意思。好在她今日刚好在山上挖了些贝母,能清热润肺,正对林榆的咳疾有用。

    她起身从背篓里翻出贝母,又从橱柜抽屉里取出一张干净的油纸,仔细包好,递给林榆:“这是贝母,我今日刚挖的。谢谢你请我吃点心,这个算我回请你的。”

    林榆接过纸包看了看,笑道:“那我收下了。你亲手挖的,想必药效一定很好。”

    “嗯。”念棠浅浅一笑。

    他沉默了一瞬,柔声道:“我今日……还给你带了一个礼物。”

    说着,他从篮子里取出一盏兔子花灯,推到念棠面前。

    花灯扎得惟妙惟俏,那兔子仿佛马上就要蹦起来似的。

    他认真看着念棠,声音又轻柔了几分:“今日是花缘节,这个送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