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奇小说 > 都市小说 > 养殖重地,禁止放生(非人) > 3. 离真相最近的地方
    血滴在他的指间蠢蠢欲动要往左后方蹿,却在再转过一个胡同的瞬间消散。

    元恪猛地停在原地,脸黑了个彻底——

    这孙子又跑了。

    “都说了不是这个方向啦你这个路痴。”

    微弱的人声从前方传来。

    “可是导航就是这么导的啊……路呢?”

    二个穿着私立中学校服的女学生一前一后从前面一个胡同拐进来,看见元恪吓了一跳,明显没想到这个偏僻的死胡同里居然还有别人。

    元恪瞥过斜后方现在已经没了人影的小路,侧过身示意她们先走。

    两个女生挤作一团,犹犹豫豫地往前,走到元恪身边时明显步子又大又急,三两步便冲进后面的岔路没了踪迹。

    倒是没想到两个女生能跑这么快,元恪愣了愣,加快脚步跟了上去。

    指尖上的血滴安静地悬着,象征着暂时的安稳。元恪只希望这只长生种有点眼力见别在人前犯病,至少也等这两个人出去再说。

    但是当看到拿着手机的短发女生领着另一个女生即将第三次走进那个死胡同,他的耐心被磨得一干二净。

    元恪碾散血滴,穿小路绕到她们前面堵在死胡同的入口,语气不善:

    “你们到底是要去哪?”

    两个女生再次见到元恪僵在那儿了片刻,然后齐齐发出尖锐的爆鸣:

    “啊啊啊啊!救命啊啊啊啊啊!!来人啊啊啊啊啊啊!!”

    “……”

    元恪耐着性子指天指地也没能让对方的尖叫降低一丁点儿分贝,经过一番激烈地沟通之后双方各退了一步:

    “现在可以离开这个该死的巷子了吗?!”

    短发女生壮着胆子颤颤巍巍地反问:“等……等一下,我该给警察发什么?”

    元恪:“……”

    费了点时间等她们把报警短信编辑好,元恪透支的耐心彻底清零,脸色愈发阴沉。

    二人远远跟在后面大气不敢出,短发女生死死捏着手机,拇指虚放在短信的发送键上,警惕地看着元恪,准备一受风吹草动就立马报警。

    感觉到两个女生越走越慢,眼瞅着离自己越来越远,元恪没好气地放慢了脚步:

    “这会儿知道害怕了,一大早上不去学校,翘课在小巷子里乱晃的时候怎么没想起来怕?”

    “我们是被你吓到的好吗!你这么凶怪我们咯?!”长发女生不服气地回怼,“再说了我们才没有翘课,我们是请了假要去医院的!”(ps.此处纯为推剧情,实际完全没有向陌生人交代的义务,切记切记)

    “医院?”元恪懒得跟小孩计较,只是停在原地回过身问,“市中心医院?”

    两个女生急刹车挤在一起,长发女生反问:“关你什么事?”

    “市中心医院在那面,”元恪面无表情指了指二人身后,“如果你们不是锲而不舍地非得往那条巷子里钻,现在应该已经能在医院里从上到下逛两个来回了。”

    见二人还是没反应,元恪向着她们的方向走了两步,不耐地催促:“愣着干什么,向后转。”

    “……我们要先去买柠檬奶,”女生们警惕地向后退了两步,短发女生捏着手机小声说,“我们答应了给姐姐带柠檬奶。”

    柠檬奶压根不在这个胡同里。

    元恪沉默了一秒,再次转过身朝另外一个方向走去:“跟上。”

    已经走到接近巷子入口的地方隐约能看到围墙外的人流,两个女生犹豫了一下还是跟了上去。

    左拐右拐几个来回,远远的,一个柠檬尖尖从一群洋房的屋檐之间露出来。

    “到了。”

    元恪指了指那个柠檬尖尖,没再多理会两个女生加快步伐加入了排队的队伍,两个女生落后些,跟元恪中间隔了五六个人也排了进来。

    队伍大概排了个三四米,元恪看眼时间“啧”了一声,得,桂花糕得从午间甜点变成下午茶了。

    正想着,忽然感觉自己胳膊被人戳了一下,侧头一看,两个女生在隔壁队伍满脸愧疚,对视一眼后齐刷刷地面向元恪:“谢谢叔叔……”

    元恪意外地挑眉,心安理得地接受了这迟来的谢意。

    道完谢两个女生没了心理负担又开始有一搭没一搭地天南地北瞎聊起来:

    “没准是吸血鬼呢?”长发女生笑嘻嘻地说,“拥有超凡力量的禁忌生物,昼伏夜出,所以只能披着斗篷隐藏在黑暗中。”

    “吸血鬼是要吸人血的好不好,”短发女生又好气又好笑,“这要真是被吸血鬼抓走,他们早被吸成人干了。”

    “那你说是什么嘛,”长发女生不依不饶,“皮肤惨白不说还力大无穷,不喜欢阳光也不吃饭。”

    “啊我知道了,节食中的吸血鬼?”

    “神经病啊,吸血鬼要节食来干嘛啦,哈哈哈哈哈。”

    两个女生嘻嘻哈哈笑成一团。

    都什么乱七八糟的。

    元恪糟心地扭过头决定晚上多看几本。最近工作太忙疏于学习,居然都听不太懂人类的对话了。

    队伍动得很快,但直到元恪拎上柠檬奶顺着人流回到停车场,那个目的不明的长生种都没有再出现。偶尔也是会有这种单纯将人类当做乐子戏耍的类型,但这就不归他管了。

    假期中的元恪单方面把他剔除在任务范畴之外理直气壮回了家。

    “我回……”

    元恪推开门刚迈进一只脚,银光一闪,一排金属汤匙排着队擦着他的鼻尖腾空飘过,晃晃悠悠落在了客厅的茶几上。

    “……你在干什么?”

    楼万殊正下巴枕着手臂窝在沙发里,一只手捏着勺柄,眼睛直勾勾地看着勺柄和勺头交接的地方。

    “我在激活我的意念。”

    脚边一堆明显被暴力拆解的勺子死不瞑目地散落,隐约能从残骸中看见底下倒扣在地上的烫金书页上“超能力的真相”几个大字。

    了然地“唔”了一声,元恪关上门又问:“成功了吗?”

    “快……了。”

    楼万殊举着勺子,脸越贴越近,几乎瞪出了斗鸡眼。勺柄和勺头交接的部位抵在楼万殊的鼻尖,被拗出一个明显的弧度。

    大概勺子已经实在近无可近,楼万殊放下手,盯着那柄造型滑稽的直角造物看了一会儿,伸出食指狠狠摁向勺头——“啪嗒”一声,尸首分离的金属勺子跟地上的同伴们团聚了。

    元恪嘴角细微地抽动,把手里的东西放在茶几上:“桂花糕和柠檬奶。”

    楼万殊看向他,平静地欲盖弥彰:“我刚才真的马上就要成功了。”

    “看出来了。”元恪点点头,顿了一下又接着说,“只不过是沐风那种马的马上。”

    沐风是一匹神驹,曾因跑出了时速五公里的佳绩而一战成名,被楼万殊从坐骑升级为了爱宠。

    无他,实在是骑它不如走路。

    听出话里的嘲讽,楼万殊面无表情轻勾食指,仅剩的几把全乎勺子飘到空中,勺柄齐刷刷对着元恪的脸,威胁得明目张胆。

    元恪举起双手表示休战:“柠檬奶再不喝要坏了。”

    闻言,勺子缓缓落下,楼万殊慢腾腾爬起来,抓抓头发,把尸首分离的畸形勺子们送进垃圾桶,才去拿那杯柠檬奶:

    “你怎么又回来了。”

    “人找着了。”

    元恪大概说了一下过程,顺手把楼万殊脚边的书捡起,抖落抖落放回茶几。

    “嗯……”楼万殊嘬了口柠檬奶,眯起眼睛,“这么说你这周没事干了?”

    “

    差不多吧。”元恪边应声,边把仅剩的全乎勺子放回厨房。

    “那我们去个地方。”楼万殊蹭地站起来,堵在厨房门口。

    元恪被堵得莫名其妙:“去哪?”

    楼万殊神秘一笑:

    “去离真相最近的地方。”

    一个小时之后。

    站在阴森破败的庄园大门口跟正在信箱飞檐上勤勤恳恳织网的彩色蜘蛛四目相对的元恪:

    “楼万殊,你是有病吗?”

    “当面诋毁主人,回去浸猪笼吧你。”

    楼万殊扬手轻轻拍了元恪脑袋一下子,推开锈迹斑斑的铁门,抬脚走了进去。

    “喂,”元恪在原地迟疑了片刻,还是追上去,“你知道这是哪儿吗就进。”

    “被诅咒的佛林纳或者堕入永夜的佛林纳,挑个你喜欢的名字叫。”楼万殊闲庭信步仿佛身处自家院子一般随意。

    元恪怀疑他在胡诌:“你编的?”

    “是真的。”楼万殊晃晃手机,说,“早些年这个废弃庄园在短视频上热度很高的,很多追求刺激的人都爱来这儿打卡,不过这几年劲头过了,所以没什么人了。”

    “这里有什么可刺激的?”

    放眼望去,不说满目疮痍也算是破败不堪,脚下的石板路也已碎了大半,元恪实在找不到值得打卡的点。

    “这就要说到它背后的故事了。”

    楼万殊垮过一块残缺的石头,不紧不慢地说:“传闻佛林纳庄园的主人为了青春永驻,效仿伊丽莎白.巴托里夫人在这里残忍地杀害了几十名无辜的少男少女。他被处死之后灵魂坠入地狱,惨死少男少女们的亡灵因为找不到报复的对象,无处发泄的怨气弥漫在佛林纳庄园上空,自此佛林纳迎来了漫长的黑夜,而被迫滞留在这里的亡灵们将在永久的黑暗中寻找误入庄园的倒霉蛋来替代庄园主人承担她们积攒了百年的怒火。”

    “当然很明显,这个庄园主人并不知道巴托里夫人的事件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阴谋。一通为了掠夺财富和权力的诬告反而成了他实现一己私欲的背书,给他一张地狱的永居卡倒也不冤。”

    “这么说他们是来打卡亡灵的?还真有人信。”元恪紧紧跟在楼万殊左后方,踩着阳光穿透“永夜”落下的影子,忍不住讥讽。

    “我信啊。”楼万殊侧头看向元恪,无比认真,“我甚至还有些期待。”

    元恪愣了一下,皱起眉:“你……”

    “你什么你,”不等他说完,楼万殊打断他,“你小时候我给你讲了那么多有意思的故事,难道就没有一丁点潜移默化的作用吗?”

    精怪被点化需要借助人的魂力,但对于像元恪这种本体没有意识的纯物件,只是借用魂力就不太够用了,它还需要沾人气。见的人多了,经的事广了,从沾来的人气儿中生出那么一点点属于自己的意识,再借助一丝蕴含点化之意的魂力,那么这事儿就算成了。

    只不过那会儿楼万殊身边只有阿宓一个活人,每天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实在没有那么多人气儿可沾,无奈之下他想到了一个绝佳的主意:

    谁说亲身经历的事才算事,听来的见识怎么就不算了?

    于是楼万殊每天晚上对着那颗金黄团子讲鬼故事,什么离奇诡谲讲什么,从夜半讲到日出,讲了二个多月,金黄团子终于生出了那么一点灵智。

    元恪怀疑自己当年那点可怜的意识完全是被吓出来的,如今回想起来依然青筋直蹦:

    “……快闭嘴吧你,又不是什么多光彩的事。”

    “鬼故事怎么就不光彩了,管它是什么东西的故事,管用就行。”楼万殊迈上台阶,站在紧闭的别墅大门前,伸手就要推。

    元恪一把揪住他的大衣领子把他薅了回来:“还往里面走?你到底来干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