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群雨看到厉迩在石牌楼下徘徊的时候,一个箭步冲过去抱了上去。
厉迩也转过身来回抱住李群雨:“不是说当着外人的面,不能这么亲密吗?”
李群雨松开厉迩的腰,拉起他的手:“这里没熟人,没事儿。”
“所以是不能在熟人面前亲密,为什么?”
“不知道,熟人面前就容易不自在嘛。”李群雨不想多聊,“就按照我们之前定好的,吃饭、看演出、坐船、爬山、看星星,怎么样?”
厉迩笑道:“好啊,听你的。”
李群雨还想吃上次吃的面馆,便拉着厉迩一起去,可能是因为年会已经开始,山下的人不如前几天那么多,两个人没有排队就直接坐了进去,厉迩点了和李群雨一样的面。
“客观来讲,这是我走南闯北这么多年吃过的最好吃的面。”
“你走南闯北几年了?”
李群雨不好意思地笑道:“两年。”
厉迩笑着摇头。
“但这两年里一直不停走南闯北,几乎没停过,我这两年就相当于别人五年,不,六年。”
厉迩瘪嘴,她还好意思说,前两年留守空房的帐还没跟她算呢。
“面条筋道是最基本的,关键是浇头好吃,浓郁咸香,还有一点点甜,很典型的临阳味道,一般来说吃惯了临阳本地口味的人,很难对这碗面挑出什么错处。”李群雨挑起一筷子面吸进嘴里,又喝了一口汤。
厉迩也吃了一口,确实不错。
“怎么说?对我的第一个安排满意吗?”
“急什么,我这刚吃第一口。”厉迩故意吊李群雨胃口。
“一口还不够吗?”李群雨每吃一次,就被惊艳一次。
“不够,如果是别人问我,我肯定随口敷衍过去。可现在是你问我,回答你的问题,我得认真一点。”
李群雨耐下性子,眼瞧着厉迩慢条斯理地吃了虾、香菇、肉卷、青菜,又吃了一口面。
“怎么样?里面有的你都吃过了,配菜也都很入味,对不对?”
厉迩又夹起一只虾:“你吃呀,怎么老盯着我?一个下午没见,就想我想成这样?”
李群雨斜了厉迩一眼,转过头去专心吃自己碗里的面,厉迩老毛病又犯了。
厉迩偷偷拉她的手:“逗你的,只要是你安排的,我都满意。”
“谁问你这个了,我是问这碗面好不好吃。”
“好吃啊。”
“好吃在?”
“汤汁浓郁咸香,配菜都很入味。”李群雨一直盯着他,他一心想着要逗李群雨,根本没有心思认真吃,只好拿李群雨说过的话敷衍一下。
“好吧,你继续吃吧。”她看得出厉迩并没觉得这碗面惊艳。
——
看完《临水》演出后,厉迩主动道:“只看台上的表演,我还以为我在荒野里,空旷安静但生机勃勃,每个舞者都很有灵气,都很适合他们的角色,编排和选角都很用心,我很喜欢。”
李群雨完全没能沉浸在舞剧里,因为厉迩一直握着她的手,手上传来的温热的触感时不时提醒她,她不是一个人,她不在舞剧里,她在厉迩身边。往常看的时候,她会把自己代入舞剧里刚冒头的小草、刚出生的小鸟,因为感受到世界的奇妙和生命的灵动而不自觉落泪。今天,她只能觉得自己是一个看客,一个披着毯子坐在荒野上的普通人类,都怪厉迩。
“我坐在旁边,你还看得进去演出?”李群雨有些不爽,自己怎么比厉迩还没定力。
“当然看不进去,天知道我多努力集中精神,我以为你会像刚才一样考我,所以铆足了劲认真看,打算露一手来着。”
李群雨笑道:“我开玩笑的,露得好!”厉迩不管做什么,都很可爱,她觉得自己完全客观。
“那是自然,不过要我选的话,我更喜欢你造的幻境。”
“什么幻境?我没带你进过我造的幻境啊。”
“昨天你去找元朴的时候,我在房里看了你的笔记本,你早些时候造的幻境都很好玩。”
“啊!你说那个,都很幼稚啊。”
李群雨有些不好意思,她记不太清具体的幻境,但依稀记得自己当初完全是在乱来。
“幼稚吗?我觉得刚好。”
“也是,毕竟你年纪在这,那些幻境差不多是我四五年前造的,只比你现在大一点点。”
“你现在还造那种幻境吗?”
李群雨摇头:“不了,那都是练习用的,为了交课业,现在捉妖就行。”
厉迩笑了笑,没说什么,如果可以,他希望李群雨能再为他造几个那样的幻境,以后再说吧。
“那天在饭桌上,我听到你说舞者身材好?你再说一遍?”
李群雨捂着嘴,有点心虚。
“肯定不如你啦。我怎么办嘛,她问哪里可以饱眼福,我总不能让她看你吧。”
“那个时候我们还没在一起,怎么不能看我?”
“你再说一遍?”
厉迩也用手捏着嘴,摇头表示再也不说了。
——
夜色沉沉,刚开始河道两侧还分布着许多人家,三三两两摆了桌子坐在门口,点一盏油灯吃饭打牌唠嗑。越往下游走,人烟越是稀少,渐渐地就只有高高的芦苇丛和灌木丛,头上偶尔经过一座小小桥,有时候是石桥,有时候是木桥,有时候是竹竿简易搭成的桥。
船行得不快,经过芦苇丛的时候慢慢的,好像身旁是舍不得分手的情人,芦苇丛后便是田野,田野后有小山微微隆起,李群雨都叫不出名字,真虎山就在斜前方,很壮很高很好认。船动山不动,它就在那里等着,好像已经等了几千年,不过确实等了几千年,上面有一座千年古塔。
“最近总是有人大半夜去爬山,也不知道是谁起的头。”
李群雨笑道:“白天太热了。”
“现在这天气,晚上就该在树下纳凉啊,爬什么山。你们也是来开那个什么会的吧,能在天上嗖嗖飞的那种。”
李群雨点头:“但其实是剑带着我们飞,我们自己不会飞。”
“那是,我知道,会飞的是妖怪。现在这年头妖怪可真不少,搞得大家都不太敢走山路,现在强盗这个行当人基本干不了,都被妖怪抢了,人都去当小偷了,小偷这个行当比以前热闹得多,这个要技术含量,妖怪笨,学不会。”
“怪不得我最近看书摊上,什么《四大名贼》《盗圣传奇》《职业盗贼指南》一摞一摞的。”
“卖的可好了,有的人是看热闹,有的人是想学技术。”
“那都是假的吧,能学到真东西吗?”
“诶,你别说,真东西还不少,我那桌上就有一本,我按里面的办法试了,确实用一根铁丝就把我家的门打开了,要么说衙门人手不够用了呢,现在人人都能当贼。”
“那您都有这手艺了,怎么还撑船呢?”
“你这话说的,撑船是正经营生,稳定。”
“也是。”这船工还挺老派。
“世道如今这么不太平,要我说根源就在妖怪身上,我就奇了怪了,他们自己没地方去吗?怎么老是掺和我们的日子?”
“看我们日子过得舒服,又好欺负嘛。”
“你说他们是不是没见过好东西,我觉得撑船比当强盗好多了,每天听听鸟叫虫鸣,活动活动筋骨,赚两碗面钱,钓两条鱼,薅两把野菜,日子过得自由自在、有滋有味,神仙来了也不换。我建议你们给那些妖怪一妖发一条船,让他们有个事儿干,说不准就不当那捞什子强盗了。”
李群雨笑道:“行,改天我在年会上提一下。”
“要么说你明事理呢,这两天我给好多人说过这建议,他们都不当回事,你认真的啊,真的会提?”
“我提,但今年的会应该是赶不上了。”
“行吧,你早来坐我的船,就能赶上了!”
——
刚开始的山路还比较平缓,李群雨和厉迩并肩而行闲聊天。
李群雨觉得方才的船公很好玩:“这一趟船坐得真值,相当于免费包了个说书先生。”
“确实,不然就得我给你说书解闷了。”
“你打算说什么?”
“封神传。”厉迩从怀里掏出一本书,得意地在李群雨面前晃了晃,是《封神演义》。
李群雨笑着拉住厉迩的手,紧紧捏着不松开,说好了她来准备今晚的活动,没想到厉迩也没闲着。
路上并没什么人,两个人沿着小路一直走。李群雨觉得只要和厉迩在一块,就不会无聊,即使两个人都不说话。那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思绪没有无边无际的漫游,也没有很专注地做一件事,只是一会儿看看风景,一会儿看看身旁的人,就觉得趣味无穷。她想把厉迩的身影映在船上,映在山涧里,然后都画到那本书里。她感觉一个月过去,那本书就再没地方供她画了。她和厉迩会在一起多久呢?三年?五年?十年?二十年?如果真在一起这么久,她能画好几架子。
忽然之间,她明白了岑宴为什么会雕那么多泥人,都是很自然的,喜欢就雕了,想到了就雕了,如果喜欢一个人,就时时刻刻都会喜欢,都会想念。
厉迩感觉到李群雨很开心,虽然夜色很重,以她的眼力,几乎看不清路,也看不清景色,但她还是很开心,像蝴蝶一样围着他,一会儿把自己拉到她身前,一会儿拉到身后,一会儿左,一会儿右,好像摆弄他就足够让她开心了。他感觉自己越来越不想去魔界了,他不知道魔界是什么模样,但他怀疑魔界很危险,他绝对不会让李群雨去这个地方,要不他也不去了,活到四十岁也够了,四十年对人类来说已经很长了,他可以知足。
山坡有点陡,李群雨的呼吸声逐渐变重。
厉迩提议:“要不直接飞上去吧?待会儿还要回山上巡逻,又要一直走,反正我们爬山也是为了看星星。”
李群雨有点纠结,她想画厉迩手脚并用爬坡的画,虽然单凭想象也画得出来,但她想把那本书当作记录本。
“想什么呢?非要爬?”
“爬一小会儿,再拐个弯就到红土坡了,爬一小节我们就飞上去,你在前面,我在后面。”
“不应该你在前面吗?万一你踩空了,我好接着你。”
“不要,我不会踩空的。”
“不行,你在前面。”
“是这样的,红土坡很结实,踩空不太可能,但很陡,经常需要人在上面拉一把,你体力好,走在前面,我跟着你,需要你拉我的时候,我就叫你。”
厉迩想了想道:“也行。”毕竟都会御剑,爬个坡而已,不会出事的。
到了红土坡,路忽然变窄,只容得一人侧身而过,然后就是两米高的接近垂直的石头,需要手脚并用爬上去。
李群雨站在石壁下,等厉迩找路,她感觉自己看了两眼,厉迩就像壁虎一样爬了上去,几乎没有犹豫。
“你是不是偷偷用符咒了?”
厉迩蹲在石头顶上,伸出手要拉李群雨:“什么符?”
“疾行符,你是不是贴到胳膊上了?”
厉迩笑道:“我本来就厉害,用不着那些东西,你倒是可以给自己贴一个。”
李群雨哼了一声道:“不爬了,我直接御剑过去。”
“载上我。”
“你那么厉害,还用我载。”
“我再厉害,你看我需要自己使力,不也要心疼我嘛。”
李群雨唤出短剑,跳上去,又拉住厉迩的手,把他拉到剑上。
厉迩抱住李群雨的腰,轻轻笑了,李群雨这个破烂体格子去魔界一定会完蛋的,大概率是他陪在人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