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闲话

    天边第一缕阳光升起,给昏蓝的天空镀了层金光,晨钟咚咚响起,厚重雄浑的声音响彻整个平城。

    邺良身子好些,就去官署点卯了。

    郑爱娥听到窸窸窣窣起床的声音,背过去继续睡,偏生某个手欠的人,非要把她摇醒,说一句:“为夫出去了。”

    她简直想叫没眼色的家伙尝尝铁拳的厉害,但她被困意缠住,只闭着眼撵人:“……去去去。”倒头,又埋进被窝。

    他无奈看着榻上呼呼大睡的妻子,轻叹一口气,给她掖掖被角,才大步往外而去。

    只不过路过梳妆台时突然顿住,他走近些,对着铜镜,观察里面的人影。

    墨发青衣,身长如松。

    端的是一位清爽少年人。

    他暗自颔首,满意转身。

    又过了不知多久,屋里屋外静悄悄的。

    郑爱娥睡醒了,伸着懒腰从褥子里爬出来,明艳的阳光洒了半边进来,尘埃在空中旋转跳跃,她呆呆看了一会,又趴了回去,脑袋里飘出一句诗。

    日上三竿我独眠,谁是神仙我是神仙。

    她抱着脑袋揉揉,日子过得太安逸,脑子都快生锈了,若有一天她穿回去,再读书肯定不好使了。

    嘤咛一声,在榻上翻滚一圈,她终于起床了。

    又是光芒万丈的一天!

    把自己收拾整齐,她开门觅食去。

    小几上摆了米糕,米粥,面饼,豆酱,还有她昨天买的拐枣,整整齐齐围成一个圆,郑爱娥觉得幸福极了,搓搓手开动。

    她吃一口那个,又吃一口这个,邺良走了,根本没人敢说她。

    她花心地吃了个肚儿滚圆,打了个小嗝,忽然指指桌上的拐枣,问:“他尝过没?”

    老仆捂着嘴笑,“公子尝过一些,说味道尚可。”实际上第一口就皱起眉了,好半天才咽下去,哪怕都这般了,还要硬着头皮说味道不错。

    郑爱娥开心笑了笑,扯了一节放进嘴里,“我就说很好吃嘛。”算那小子有眼光。

    用完饭,她在院里晒会太阳,实在闲得无聊,又故技重施溜出去了。

    新的一天,她要去拜访她的忘年交。

    郑爱娥特地绕了远路,避开那家布庄,然后成功抵达昨天分别的位置。

    白天人声鼎沸,男男女女往来不绝,各类叫卖砍价的声音此起彼伏。

    她才知道这里就类似一个现代的‘菜市场’,她的朋友在中间卖背篓箩筐,右边的人在杀鸡,左边的在卖鱼。

    “……”

    有个人嫌她挡道,“让一让。”

    郑爱娥往前面挪了挪。

    后面,“老板你这咸鱼怎么卖的?”

    生活气息太浓了,郑爱娥有些呆怔,一瞬间竟以为又回到了现代。

    大娘看到她就很欢喜,一把手将人拉过来,“又见到了真有缘分。快过来,可别把你衣裳弄脏了。”这小姑娘哪怕黑了点,可一看就是富家的女儿,浑身上下多整齐,性子多好。

    大娘生有三个儿子,个个又混又淘,尤其是老三简直就是上辈子债主投身,她千盼万盼可就盼着有个女儿,看到郑爱娥的模样心里就痒痒。

    可这么一个大闺女,哪能抢别人的?

    大娘从旁边的筐篓里拿出一个小板凳,“坐吧坐吧,这是多带了,刚好有用武之地了。”

    郑爱娥依言坐下。

    “昨儿那糕点被我家老三偷吃了,那小子饿死鬼投胎,还把兄弟那两口给吞了,埋汰死了。”摊位没生意,大娘热情地拉着她讲话,她跟大闺女有讲不完的话说。

    “我家东边有户人家的老太婆,撇下丈夫儿子要死要活住进了某个鳏夫的家里,你猜怎么着?那鳏夫家里还有个娇滴滴的小寡妇!”

    “啊?官府不管吗?”郑爱娥目瞪口呆,紧接着追问:“后来呢后来呢?”老太婆是不是和小寡妇打起来了?那个鳏夫帮谁?老太婆的丈夫和儿子又如何作想?

    大娘摆摆手,“官爷又不是闲得蛋疼,没人报官谁理这些。”乡里乡外的污糟事多得数不清。

    她正欲继续说,岂料前边一阵骚动,两侧卫兵开道,将做买卖的男女妇孺掀得人仰马翻。

    大娘见状,马上筐篓叠背篓,骂骂咧咧:“杀千刀的叛徒撵人来了,我得走了姑娘,你多保重!”这些赵人官吏对鄢人阿谀奉承,不惜卖儿卖女卖百姓,祖宗的脸都给他们丢尽了。

    “大娘……”

    回答郑爱娥的是一道急促的背影。

    她小脸拉下来,苦恼极了,所以后面发生了什么?

    后面越来越乱,郑爱娥被周围人裹挟着带出去,还听他们骂人。

    “一群狗官,鄢人叫他们吃屎就吃屎,咱在自己家乡还要跟畜牲一样赶来赶去,一群狗官!”

    “那个人没给鱼钱,我都没法追上去讨!都怪那些胯下生疮的狗贼。”

    “呸!他们以后生儿子没口口。”

    郑爱娥越听眼睛越亮,她竖起耳朵听。

    但出了西街人群一哄而散,各回各家。

    “……”

    她原地转了圈,周围只剩下她自己,连只鸟都没有,只好闷闷不乐回家去。

    平城这些官吏讨厌死了!害她一个八卦都没听全。

    就是中午,郑爱娥都吃得少很多,人也没精打采的,瘫坐在阴凉处,活像被吸干了阳气似的。

    邺良回家,正巧见这一幕,听老仆说起原因,不由忍俊不禁。

    芝麻绿豆大小的事,她也要伤心惦记?说她心大,似乎心也小得很。

    但这正合他意,原先就想给郑氏找点事做,最近发觉他们心意相通后,乃至称得上知己,这种想法达到了顶峰。

    郑氏什么都好,就是人懒了些,如果把丰沛的精力用在正途,他不知道她会变得如何耀眼。

    在外办事的时候,邺良还会偶尔想起她,他想要她的灵魂与自己站在同一纬度,俯瞰天下的雄奇壮丽。

    邺良主动走过去,在她旁边坐下。

    郑爱娥坐在树荫底下一边小憩,一边晒脚,忽而感觉到脚上一凉,睁开眼——清瘦的身影逆光而坐,沉静地看过来。

    她嘴角下撇,挡她光了。

    偏生来人不觉得,笑得温和,说她不要对今天的事有执念,总会过去的,等过去了她会重新发现其他有趣的事物。

    原来是在安慰她,郑爱娥不好跟人甩脸色,牵起嘴角说:“没什么,我没有难过。”她从不过分消耗自己的情绪,太累了。

    不过,算臭小子有良心,还知道安慰人。

    他继续道:“今天你看到的东西很浅薄。你那么通透,那么聪明,应该站得更高,去欣赏更美的风景。”

    郑爱娥欣然颔首,有眼光!没错,她就是那么通透,就是那么聪明。

    “你若爱摆弄药材亲近自然,那就学些岐黄之术;若爱观风观云宁静物外,可以学琴;你若想增长智力提高筹算,可以试试围棋;你若想将万事万物尽收永恒,可以尝试学画。”末尾,又对她的智慧表示认同,坚信她一定能成。

    郑爱娥起初觉得甚有道理,后面越听越皱眉,他怎么那么像现代那些卖课的?

    要不是卫慎之过分有钱,他们又是夫妻,她真的很怀疑自己遇到诈骗了。

    不对劲,她狐疑瞅他,“我记得你从前总爱数落我言辞粗鄙,没有妇德,怎么今天还夸上了?”

    他却只是淡淡一笑,拉起她的手,眉目温润,盯着她异常专注地说:“从前是我眼拙,有眼不识金镶玉。但我现在知道了。”

    咦~

    郑爱娥被看得心里发毛,胳膊上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拍掉他的手。

    她算是明白了。

    臭小子这是老毛病又犯了,换汤不换药,想对她指手画脚,就是这回更不要脸了,要她学这学那,连这么肉麻的话都说得出口。

    烦人,走开走开。

    灶房里,郑爱娥买的芦菔,今天炖了肉还剩好多,老仆就将其切成条,准备做成菜干。

    老仆抱着切好的芦菔出去,就看到夫人捂住耳朵急匆匆往前走,公子紧跟在身后,嘴里似乎念叨着什么。

    他还想拉夫人的手,结果刚碰到就被无情甩开。

    又去拉,再被甩开。

    老仆:“?”

    今天又是怎么了?

    ……

    入夜,暮色四合。

    邺良洗漱过后返回正屋,就看到她仰躺在榻上,手里捏着他常看的一卷文书摆弄。

    下意识道:“感兴趣?”

    郑爱娥啪的一声收了东西,还放的远远的,生怕有人看不出她的抗拒。

    “……”

    他噤声了,安静坐在床边,没敢继续说下去。

    郑爱娥睡在最里边也不搭理他,还嫌他睡过来了碍眼,将人往床外侧赶。

    于是邺良长手长脚缩在床榻边缘,还有小半边身子悬空。

    他张了张嘴,几度想解释点什么,话头到了嘴边又徒然止住。

    空气中安静下来,郑爱娥想睡觉的,但心里抵着事儿不上不下,最讨厌话说到一半,八卦只听到一半了。

    半晌之后,她主动挪过来,拉拉他的胳膊,“我跟你说个事儿。”

    几乎话音刚落,邺良就答:“什么?”心里既松了口气,又感到高兴,觉得她这是在主动缓和夫妻关系,是在乎他的表现。

    郑爱娥就将今天的事,绘声绘色讲给他听。

    “所以这个老妇人未和离,不顾丈夫孩子,就住进了鳏夫家里,然后突然发现鳏夫家里还藏了别人?”

    “对对对。”

    “然后呢?”

    当然没有然后啦,郑爱娥心安理得翻过身去,现在可以睡觉了。

    邺良哑然。

    没一会,旁边响起均匀整齐的呼吸声,他眼神清明望着屋顶,有些失眠了。

    又不由笑笑,她可真会折腾人。

    第42章 祸起

    次日春光正好,一束阳光早早就淌进室内。

    邺良跪坐着,悬笔在竹简上一笔一画书写,脊背挺拔,不卑不亢。

    郑爱娥刚醒,但惺忪的眼晃到屋里有人,脑子都清醒了几分,她从被褥里悄悄摸出来,光脚踩在木板上,一点一点靠近。

    他微微侧头,眸光闪动,但笔下动作不停,好似对一切浑然未觉。

    郑爱娥在他身后站定,伸长脖子看他在写什么,内容密密麻麻,但字迹平直端庄,像他人一样,好像在总结平城的情况,他要给县里回一份履职报告吗?一个赚不到几个钱的教书先生,活计竟然这么复杂?

    郑爱娥有些同情他,可怜他,这会不会是现代常说的‘付费上班’?惨,真惨,叫她原本想捣乱的心都动摇了。

    一道声音骤然打断她的思绪:“夫人觉得为夫这副文书写的如何?”

    郑爱娥吓得跳起来,抚着受惊的小心脏,“干什么啊,我魂儿都要吓掉了。”

    回答她的,是一阵轻笑。

    她怒目而视,哪里还不明白?好啊,这臭小子就是故意的,等她靠近就趁机暗算!

    他扭头,连眼底都盛满笑意,温文隽秀,若清风朗月。

    “就许你对我使坏,不许我偶尔捉弄你?”他注视着她,如是说。

    郑爱娥撇嘴,强词夺理:“当然不……”然后双手叉腰,她光辉的战绩不容留下污点,一定要找回这个场子!

    但一件她万万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邺良温润的眼睛微弯,大掌扣住她的手腕,将人拉到怀里,跌坐到他腿上,“不什么?”一手贴着她的后腰,免得人掉下去。

    平日里没少吃,怎么腰还这么瘦?

    “你你你你你你你——干什么!”郑爱娥眼睛瞪圆,慌不择路想要爬起来,但扑腾了半天怎么还在原地,她头皮发麻,浑身上下臊得像煮熟的大龙虾。

    太暧昧了,他们怎么能这么暧昧呢!

    他面上似有痛色,轻嘶一声,猛地按她按住,“别动!”这个没轻没重,为非作歹的小女子。

    可真是……他想不下去,垂着眉眼,耳根红作一片。

    将人撤得远些,他轻声训她,“在男人怀里,竟还敢这般放肆妄为。不可再这般了。”

    后面的话,郑爱娥没听懂,但前一句话,瞬间打乱了她的忐忑,叫她乍然捧腹大笑,“就你?还男人哈哈哈哈哈哈哈……”不行了,郑爱娥笑得泪花都出来了,揪着他胸前的衣服揪得皱皱巴巴。

    或许是她话中的嘲笑太过显眼,叫邺良倏然黑脸,握着她的手臂提到眼前,“你什么意思?”

    郑爱娥笑得不能自己,“没,没什么意思。”每个性别为男的生物,都有极高极强的自尊心,她懂,她懂的。

    但是不行了,她笑得更欢实,脑海中浮现臭小子一边秀出肌肉说‘我是男人’,一边把她逼到墙角邪魅一笑说‘怎么?我不够男人?’

    怎么能这么搞笑呢,肚子笑得好痛,老天爷!

    邺良已经不能用黑脸来形容了,他浑身氤氲着低气压,像顶了片乌云,大掌捂住她的嘴,“不准再笑了。”

    他越阻止越掩饰,郑爱娥越兴奋越激动,克制不住笑出了鹅叫,到最后埋在他怀里,眼泪糊了他一身。

    “……”

    他撤回手,认命了。

    郑氏与旁人不足与语。

    她轻轻捶捶他的胸膛,一副和我还见外的模样,“想讲笑话早说嘛,搞这么大阵仗,吓我一跳。”

    邺良不知该说什么,又不知自己该作何反应,皮笑肉不笑,心里发苦,“你高兴就好。”娇弱的妻子坐在怀里,心内却再生不出一丝波澜。

    他不觉得自己人品高尚,只觉得自己命苦。

    以至于剩下半天,邺良都在反思:事情为何往往都向着最离奇的方向发展?究竟哪里出了问题?

    他想不明白。

    郑氏绝对是他遇到最深奥晦涩的难题。

    但很快他就没时间思考这些了,邺良突然接到线人的一支密信。

    他微愣,凝视上面的内容。

    他放下竹简,再抬首时,青涩苦恼的神情褪去,冷酷如霜,如一位成熟老练的政治家。

    平城要变天了。

    ……

    底下乌泱泱,跪作一片。

    卢浠脚蹬在凳子上骂娘,“叫你们看好祖宗,看好祖宗!看你娘的,一群饭桶!害得老子脑袋跟着搬家!”

    人群寂静一片,不敢多说。

    谁能想到那位小公子,放着后院那么多美眷不要,非去抢人家媳妇,挑衅人家丈夫,打架还不敌,被对方失手杀了!

    人非要找死,他们还能怎么办?一众部将觉得自己比窦娥还冤。

    有脾气硬的,“我们派了一支卫卒跟着他,结果他非要甩掉那队人马,还把我们好些弟兄打伤了。”

    “是啊是啊,将军,这完全就是一场意外,谁能预料能出这样的事?就连误杀……那位的男子,都对他的身份毫不知情。”

    有人骂骂咧咧,觉得锅从天上来,“跟人比斗打不赢,不知道叫人啊?不知道亮出身份啊?非得死了连累我们。”

    卢浠踹飞凳子,“意外意外,误杀误杀,你们留着跟王上解释,看他怎么想!”指指自己的头,又点点他们的,“想想你们的脑袋,想想你们父母妻儿的脑袋!”

    四下噤声。

    不一会儿,范郡守双脚发软冲了进来,脸色苍白如纸,气若游丝道:“真……真的?小公子死了??”

    卢浠哀叹一声,“对。”

    老天呀啊!仿佛见到满城被屠的景象,范郡守心一哽,彻底站不住,闭眼厥倒。

    两人都是降将降臣,卢浠看不过眼,指了个跪着的部将,“把他扶那边坐着。”

    他踢了个凳子过来,大马金刀坐下,回想他这一生怎么走到这一步的。

    鄢赵实力悬殊,赵国要战,他们降了,原以为能保住家族和平城父老的性命,事到临头,还是到了山穷水尽的绝路。

    底下的部将膝行上前,“大哥,你就跟王上说是我看漏了小公子,请他治罪!我上无父母,下无妻儿,不怕死。”

    卢浠:“你?你可挡不住天子一怒。”

    “行了。”他从凳子上站起,“误杀小祖宗的那人在哪?”

    “在牢里关着呢,他妻子也在。”

    他看过去,“将人放了。”

    “大哥……?”

    “别为难人家,大家都是赵人。”

    ……

    下午出门,郑爱娥明显感觉到城里气氛不一样了,行人步履匆匆,神情焦急,没一个敢大声说话。

    她被情绪影响到,不敢多逗留,只准备和她的朋友小娟说句话就走,顺便提醒小娟最近不要来城里做生意了。

    郑爱娥走得很快,没一会就到了西市,很好,小娟已经垒好筐篓准备跑路了。

    她走过去,王秀娟看到了她,忙拉到身边,“外头这么乱,你还跑出来,不要命了?”她一阵后怕,看看周围,“我要是知道城里的乱子,说什么都不来了。”

    郑爱娥:“我离家才知道出了事,小娟,到底咋啦?”

    王秀娟羞得满脸通红,要不是脸晒得太黑都压不住,哎呦,她儿子都三四十了,这大闺女还小娟小娟的叫她,真叫人难为情。

    但又觉得郑爱娥真诚,打心底里喜欢,“今儿早上,王都来的那个鄢人公子死了!你是不知道,我听到的时候吓了个半死。”

    有道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那位小公子又是当街横死,这种事瞒都瞒不住,人传人,口传口,没一会全城都知道了。

    “啊?”郑爱娥微惊,但转念一想,那个人死的好,他死了不就没人嚯嚯平城的姑娘了吗?

    王秀娟:“你小姑娘家家,不怪你不懂,贵人家的孩子精贵,他们还不把咱平民百姓的命当命,何况那位还是王座上的天下共主,咱们这些平头老百姓稍有不慎就会被迁怒,世道就是这样。”

    她话锋一转,“但话又说回来,咱的命也是命,别人不放在眼里,自个儿得珍惜,好自珍重,谁说活得不比那些权贵长久?”又向郑爱娥传授苟道,“存好粮食,找个山洞避一避,等风头过了出来也是一样的。”

    郑爱娥不自觉抚掌称赞,小娟果然身负大智慧。

    周围的骚乱越来越大,王秀娟怕待会封城,那真是叫天天不灵,拍拍她的手,“大闺女,咱走了哈,下回给你介绍个俊小伙,你好好保重!”说罢,一溜烟就跑没影。

    郑爱娥目瞪口呆。

    这速度,果然精通苟道。

    外边乱,她没乱逛直接回了家,然后看到门前停着一辆马车,老仆神色匆匆,正在收拾行装,是她和邺良的衣物。

    “这就回去了?他律法抄录完了?”郑爱娥还嘀咕,当初叫她来校对,结果她现在连新律的影子都没看着呢。

    邺良手持简牍走了出来,“不抄了,平城马上就乱了,你待会就走。”

    郑爱娥注意到他的说辞,“我?你不和我一起回家吗?”

    邺良眸色深深,他来平城除了与卫国旧贵族接头,还要见一个人,现在人还没见到就出了意外,叫他走,他不甘心。

    但无论如何她必须走,平城现在太危险了,一刻不能多待。

    他答:“对。待会你跟老仆先走,我之前在东市定做了一副组玉,取到就去追你们。”

    “好吧,那你记得快些,我在路上等你。”

    他眼中升起一抹暖意,摸摸她左侧的发,“我会的。”又细细叮嘱,“别在路上停下来,一路往家赶。”

    “好。”

    老仆搬了只大箱子出来,“公子,东西收拾好了。”

    他点点头,又看向她,“去吧。”

    一路将人送上马车,看着她面容依旧淡淡,怕她马虎,不把事情放在心上遇到麻烦,自己又不在身边看着,忍不住提醒:“记住我的话,切记。”

    “知道了知道了。”郑爱娥有点敷衍摆摆手,催促他:“你快去办事,待会都关门了。”

    “好。”

    他目送马蹄扬长而去,心中才算一松。

    郑氏走了,他算再也没有顾忌。

    蓦然返回,路过官署大街时,一个内宦突然跑出来,神色癫狂大喊:“赵人谋逆!反了都反了!!”然后便被赶来的长戟捅死。

    卢浠宣告叛变的第一件事,就是清扫城内所有籍贯非平城的人。

    尤其是吏员和为官府办事的学室子弟。

    ……

    马车径直往城外而去,沿途遇到不少避难的富户以及百姓。

    一大群人马,黑压压一片。

    郑爱娥这时才真切清晰地意识到,今早发生的是一件多么严重的大事。

    老仆瞥了眼周围,加快了赶车的速度。人多容易生乱,他们一老一小,身边还没壮丁照看,很容易被心怀不轨的人盯上。

    郑爱娥趴在车窗处,往后看去,心头嘀嘀咕咕,她倒不怕有人找她麻烦,毕竟那是送上门的沙包。

    只是卫慎之那小子取个东西,怎么还不来,不会路上出什么岔子了吧?

    马车迅速驶出城门,来到一望无际的原野,这里开阔,人也少了许多。

    郑爱娥觉得照这个速度,等他们回到渠县了,邺良都没追上来。心头腹诽:这人平时吃饭磨磨唧唧也就算了,关键时候还磨磨蹭蹭,搞啥呀,嫌命太长?

    她扬首喊道:“停车停车,我们还是等等他吧。”

    路上若有什么意外,有她在的话,还能给他这个柔弱的小白花挡住狂风暴雨,免得被欺负了,只能忍气吞声。

    郑爱娥觉得肩上责任重大,负手在后沉沉一叹,得亏家里有她这个顶梁柱。

    第43章 盛开

    傍晚,天色昏晓,城内的火光晕向天边绚丽的晚霞,仓皇逃窜、四处抓捕的声音混作一处。

    一道高挑清瘦的身影来到庭中,他身上罩了件玄色的兜帽,整个人好似都隐在暗色当中,成为其中一部分。

    只是行动间微微抬首,露出流畅的下颌,在一片黑暗中白得显眼招人。

    邺良锐利细长的眼直视前方,静候在院内。

    约定的时间快到了。

    这时,外边响起卫卒整齐划一的脚步声,他暗道不好,料想今日怕见不到人了,在隐蔽处标记了暗号,以便下次联系。

    “嘭——”大门从外边被踹开。

    几名卫兵持戟跑了进来,四处扫了扫,住所真不错,能抵他们白干三十年了,“真跟对面寡妇说的一样,人都走完了。”

    “老大,咱们回吧。”

    为首的小队长冷着脸,道:“心里有鬼才会趁机逃跑,都给我搜!”

    其余人面面相觑,小队长媳妇前段时间跟个富商跑了,这会儿见到有钱的就恨屋及屋。

    要他们说,空成这样的院子,哪还有人啊。

    可人家心里不痛快,没人愿意上去找骂,浪费一刻钟的事,也就各自去找了。

    躲在暗处的邺良拧眉,再这样肯定会被发现,他干脆主动走了出来。

    “靠!真有个大活人。”一名卫兵惊呼。

    紧接着其他人都围了过来。

    平城卫卒贪财是出了名的,他从容不迫浅浅笑着,说自己返程拿东西,不小心惊扰到几位官爷,备下薄礼云云,只希望他们为他行个方便。

    听到有钱拿,卫卒纷纷缓和了神经。

    “哎呀自己人,好说好说。”

    “真是太客气了。”

    小队长听到‘钱’就不对劲,勃然大怒,宛若被踩到痛脚,“你竟敢羞辱我!”

    邺良微愣,旋即道:“在下并无此意,若有冒犯……”话还没说完,就被人逼近。

    小队长在昏沉的夜色中看清了他的面孔,心头怒火喷张,好啊,又是一个小白脸!他孩儿的娘就被这么个小白脸骗跑了!!

    “谁稀罕你那几个臭钱!你以为有点臭钱就了不起了?平城就是你的了?你就可以为所欲为了?”

    小队长看他穿一身黑不溜秋的衣袍,还好看得跟传说中的神仙公子一样,就觉得这个人绝对不是什么好东西,眼睛都红了。

    邺良茫然:“在下有什么不妥,可以解释……”

    话又被打断,小队长大手一挥,目眦尽裂吼道:“给我把这个不要脸的东西抓起来!”

    ……

    郑爱娥左等右等,等得肚子咕咕叫,连邺良的人影都没见着,心里骂骂咧咧,臭小子死哪去了?

    手上一紧,稍不小心就扣穿了旁边的木板,她若无所觉,瞥过头吃草的马瞳孔地震,咀嚼的动作都停了。

    郑爱娥捂着乱叫的肚子,捏起板栗糕喂给自己吃。

    老仆原本还抱有一丝期待的,毕竟公子留在平城真的不安全,可见夜幕降临都没有人影。

    他只得对郑爱娥说:“夫人,老奴送你回家吧。”保证好夫人的安全,他再折返去寻公子。

    郑爱娥灌下一口水,将噎在嗓子的粉糕咽下去,拍拍裙子站起身,将剩下的吃食塞老仆怀里,“拿着。”

    老仆愣愣抱着,“……夫人?”

    然后便见郑爱娥往前取下套在马上的绳子,将它与车架分离。

    她这是想要……老仆脑海中突然闪现这个念头,但刚一冒出就被他否决了,他真是昏头了,夫人一个弱女子,怎么会骑马呢?

    郑爱娥当然不会骑马,不仅不会骑,甚至都没摸过马,但她看着马,马看着她,她心里莫名就有一种自信:它听我的。

    她的想法很简单,马听她的,那马儿自己跑不就行了,根本不需要她会不会驭马。

    然后郑爱娥就大胆上手了,事实证明她的想法丁点问题都没有,马儿见她过来,瑟缩了下,就主动弯下去,将就她跨到自己身上。

    不用她提醒,自己就站起来了,还主动适应背上的人,要干嘛干嘛,乖巧地不得了。

    老仆差点惊掉下巴,这是他买到的那头犟种马吗?

    她摆摆手,驾马而去,“我去把人带回来!”

    尘土飞扬,马儿渐奔渐远。

    郑爱娥骑在马上,感受微风拂面,徒然变矮的大地,她身体起起伏伏,心说骑马也不难嘛,只需要一只温顺听话的好马。

    ‘好马’浑身肌肉紧绷,缰绳勒得它脖子发紧,吐着舌头喘气,却不敢表达一丝不满。

    很快,快马不用加鞭就抵达平城,城门已经有人守住了,看到有人冲进来,忙用长戟挡住。

    “什么人!”

    郑爱娥验明身份的符文还在老仆那,但这个城是必须要进的,她跟卫慎之一起那么久,也学了点脏东西在身上。

    她狐假虎威冷笑,鼻孔朝天,“哼,竟敢问我是谁?耽搁我的事情你们几个脑袋可赔?”手里扬鞭,“还不快滚。”

    守城的兵卒果然被镇住,看她衣着精致,人也美丽,以为是某位高官家的女眷,不敢拦着,“您请进,请进。”

    郑爱娥扬了扬,十分倨傲地跨马进去。

    等进城走了一段,她端肃的神情骤然一变,甜甜的笑容漫到脸上,还泛着丝丝傻气,嘿嘿,她可真厉害,真不愧是她!

    抬手拢在眼前,举目四望,街上空空荡荡,别说一个人,就是只猫猫狗狗都没有,臭小子藏在哪里呢?

    哦对,他说去取一副组玉!

    “好马,快带我去东街。”

    天色彻底暗沉,城内时不时传来卫兵走动的声音,满城百姓闭户不出,盼着明日风止尘消。

    虽然当家人已经下葬,可邹家还设着灵堂。

    邹寡妇搂着几名儿女,心头焦急,她都跟那些卫卒说过,卫家没人了,怎么那么久都没出来?

    难不成,难不成……

    邹寡妇想去看看,那户人家的女主人很照顾他们家,时常给她孩子零嘴吃,她娘家那些亲戚,以及周围不怀好意的男人知道了,都不敢再轻举妄动。

    可是,她注视着怀里的儿女,若她再有什么意外,叫他们怎么活啊?

    邹寡妇纠结着,忽地听到后街一阵马蹄声,从他们家在往左一段路就是东市了,东市向来是那些外籍商贾聚集之地,这时候完全戒严,进去容易,但等出来黄花菜都凉了。

    她莫名眼皮一跳,叫孩子躲在角落里,谁叫都不要出来,然后悄悄跑到后门看,一道赤黄色的人影驾马而来,势若奔雷。

    她忙开门跑出去,大喊:“卫夫人卫夫人!”

    ……

    面对卫卒步步紧逼,邺良眸色深深,单手按在身后的匕首上,势必有一场恶战了。

    他这种敏感的身份,不能被捕入狱,一旦进去了永无出头之日,说不得还要牵连身边的人。

    他往后退一步,已经做好一旦失败就自尽的准备。

    小队长越看他越觉得他有鬼,“将人绑起来,我要报与上官!”

    几人握着锋利的长戟,将他团团围住,却心想这么个文弱书生,值得他们费那么多心神吗?

    卫卒心头松懈之际,猛地被一脚踹翻,那人趁机逃走。

    好在小队长早就盯紧邺良了,一掌挥向他,将人推倒在地,“我就知道你不是个好东西!”

    城内火光漫天,绚烂的色彩将天空都映得透红,一如当初卫国城破之时,一柄锋利冷凛的斧刃劈来,与鄢人手下的刀刃无异。

    或许他早该随大父而去。

    邺良自知避无可避,沉重阖眸。

    这或许是他人生的最后一刻,他原以为自己会遗憾、会痛恨无法复仇,可却没想到内心深处最大的情感,却是庆幸。

    他想到妻子欢乐娇憨的笑容,想到她那些天真到愚蠢的发言,想到她那双总是明亮清澈的眼睛,无比庆幸提前将她送走,她可以继续无忧无虑活下去。

    然而头顶的斧刃久久不曾落下,他猛地睁眼,便看到——

    一道娇小的赤黄身影挡在他面前,徒手按住劈来的斧刃,气势惊人,“你居然想要伤害我的家人!”

    他瞳孔猛缩,心下震颤。

    小队长烦躁,哪来的小女子?

    “你这小女子还不快滚开,否则连你一块抓了!”

    郑爱娥气得脸都鼓起来了,这群坏蛋,欺负臭小子不够,竟然还想来欺负她?太过分了!

    于是,小队长就看到自己几十斤重的斧刃,被人徒、徒手掰成两半。

    他目瞪口呆,张着嘴巴:“你你你你你……”

    卫卒们更是夸张,有的丢了武器乱窜,“见鬼啦!这屋子不干净!!”

    “老大你惹到神仙啦!”有的跪下给郑爱娥磕头,高呼:“神仙娘娘恕罪,小的们有眼不识泰山,误闯了您的道场!”

    邺良望着面前娇小却强大的身影,心脏极速跳跃,疯了一般在胸口横冲直撞,每一下都撞得胸腔发疼,他几乎快要喘不过气来,可又升起一股将近窒息的欢愉。

    像要死掉一样。

    他思绪混混杂杂,视线牢牢盯着她,一分不曾移动,他看到那双瘦小的手挡住攻击他的利刃,将伤害他的人一个个击倒在地,然后伸手向他递来。

    她背光而立,如泼墨般的发丝带着战后的慵懒,她圆圆的杏眼又是那样明艳可爱,唇角轻抿着笑,看向他的视线又是那样的温暖。

    她是他的妻子,她深深在意着他,甚至不惜冒着生命危险也要来救他。

    这个念头叫他鼓动的心脏,像要直接跳出来。

    他微颤着手,牢牢握了上去,眸光中带着近乎痴迷的热烈。

    然后紧紧抱住她。

    他好厉害好温柔的妻子啊。

    郑爱娥浑身一僵,臭小子表达感谢的方式太热情了,一点人与人之间的边界感都没有,叫她好不习惯。

    不过人家差点噶掉,会后怕很正常,自己作为这个家的支柱,不能太吝啬冷漠了,她轻轻拍拍他的脊背,用哄小孩的语气:“好啦好啦,没事了。”

    他鼻音闷闷的,应了一声,“嗯。”

    瞧这可怜劲儿,郑爱娥顺着他头发摸下去,安慰:“别怕别怕,有我在呢。”

    从前她总怕自己暴露一身怪力,惹来各方怀疑,甚至会被人当邪祟烧掉,所以一直瞒着,遮遮掩掩,不敢跟任何人说。

    可是如果当家人遇到危险时,她不能坐以待毙了。

    郑爱娥觉得,上天既然送给她这样一份礼物,那她当然要拿来好好保护家人。

    她推了推他,催促:“我们快走吧,老仆还留着原处呢。”

    她推己及人,说道:“天那么黑,他肯定会害怕的。”

    邺良却听懂了,他看着她,眼睛晶亮,仿佛里头藏了星星,他想问:那你来找我,就不怕黑了吗?

    他抿抿唇,却终究化作一声轻笑,心头生出温软明媚的花朵。

    第44章 生辰

    邺良曾经做过一个梦,梦里他遭亲族唾骂,百口莫辩之时,也是郑爱娥从天而降,一拳一个将欺负他的人通通赶跑。

    当时,只以为那是他初生的错觉,可一切分明早有预兆。

    她作为一个闺中娇养的小女子,吵架时常轻轻一下,就将他这个成年男子推搡在地;她被几个混混骚扰时,口中除暴安良的‘女侠’,只有她一人见过,在渠县甚至都没有走动的痕迹;以及家中莫名碎裂的床、桌案……还有她行事天不怕地不怕,仿佛身有倚仗般有恃无恐。

    这些还有那些,全是她不经意泄露的‘隐秘’,是他心思粗忽,不曾发现她的特别。

    就连二人现在坐在马背上,往城外奔驰,可他连她何时学会的马术都不曾得知。

    想必是在从前一个他不曾接触过的时刻,她几经磨砺,与烈马斗智斗勇,才最终习得马术。

    他实在错过她太多风景了。

    不过无妨,邺良的手往前伸去握住她的,他还有很多时间,去了解她,去拥抱她,去好好对她、补偿她。

    郑爱娥坐在前面轻‘啧’一声,拍掉他的手,骑马呢别捣乱,他手还烫死了。

    邺良手指蜷缩了下,像被嫌弃的小狗,最终沮丧地收了回去。

    他垂眸,睫羽颤了颤,话音轻浅:“城门口有重兵把守,你是如何进来的?”

    说起这个,郑爱娥得意劲儿就上来了,将自己如何智斗卫兵、演技如何逼真的画面,艺术加工几分描述出来,语气骄傲极了。

    他喜欢她这样生动活泼的模样,唇角微弯,由衷赞美:“夫人真的很聪明,非常厉害。”

    “那当然啦,我是谁啊。”郑爱娥骄傲地扬了扬下巴,若是有尾巴,那恨不得翘到天上去。

    这会儿她的心情美了起来,还幻想着回到家,拿出来跟蒲氏、秦氏、春爻,还有大母吹牛,啊对,如果以后碰到小娟也要说!

    邺良眼里映出恬淡柔和的笑意,眼前是她窄小瘦削的背,可谁也料想不到,就是这样一副瘦弱的骨架,里面却蕴藏无比强大的力量。

    称之为神降奇迹也不为过。

    从前,他总想叫她改变,总想她变得如自己心目中一般优秀,变得和寻常贵女一般蕙质兰心,殊不知她不需要改变,就已经远远走在了所有人前面。

    比他厉害,比所有人都厉害。

    他眸中温柔地仿佛能掐的出水来,注视着她的后背,那处仿佛深藏着漩涡,叫他不能自己就陷了进去,他的头慢慢靠了上去,轻轻的,甚至不敢惊动她。

    他这一路走来真的太累了,从来没想过,也不敢想竟有一处净土由他依靠,能够为他遮风挡雨。

    前面的郑爱娥浑然未觉,就算有所察觉也不以为意,她刚从未来贷款了喜悦,现在心头如蜜般甜,幻想着小伙伴们如何崇拜她,哪里还注意到别的。

    驾马来到城门口,依旧是被卫兵用长戟拦住。

    但郑爱娥面对这种问题早已轻车熟路,她熟练地扮演着高官不可一世的子女,“还不快快滚开!”

    卫兵踌躇着,还是不放人,“您可以出去,但您后面这个人不能出去。”那人裹着玄色兜帽,夜色昏昏间,也看不清面貌,身形略高但清瘦,辩不出男女。

    郑爱娥佯怒,把手中的道具也就是鞭子一甩,“他是我爹为上官准备的美人,怎么,你也敢拦?”冷呵一声,眼神不善,“我稍后定要禀告我爹,治你们杀头之罪!”

    听到‘献美’,卫兵下意识在邺良身上一扫,看不到脸,可手指确实修长纤细,不难看出过去的养尊处优,若说是个美丽的女子,也说得过去。

    再听郑爱娥后半句话,吓了个哆嗦,连忙放行:“小人不敢,小姐请过。”早知道就不淌这趟浑水了,这位贵女不知是哪位大人家的千金,性子厉害极了。他不过是个小人物,开罪不起啊。

    于是,郑爱娥悠哉悠哉就带着‘美人’出城去了。

    道上乌黑一片,好在今夜明月高悬,素白的光线洒遍大地,马儿也认得来时的路,带着马上就能解脱的心,狂奔而去。

    邺良被比作貌美的女子也不生气,还很佩服她,“夫人好胆气。”,面对那些个卫兵好不怯场,换作常人早就眼神飘忽暴露了。

    “那是当然。”郑爱娥当然不怕啦,如果软的不成,她来硬的也能出去,软的成功了,那就是她赚到了!

    她吹着清爽的夜风,有人陪也没那么怕黑了,还觉得今天真是一次刺激的奇妙冒险,毕竟她从‘恶龙’手中,救出了娇弱的‘公主’。

    大功一件,大功一件!

    哎呀,天底下怎么会有她这么厉害的人呢?

    嘻嘻。

    不过,她突然想起来,“今天是不是你的生辰?”

    ……

    鲁审贴着墙角躲避巡逻的卫兵,悄悄跨进卫家时,看到一群壮汉被五花大绑捆在院里,吓了一大跳,这些人脸上青青紫紫,人还昏了过去,不敢想象,清醒的时候遭受了何等惨无人睹的折磨。

    这得是什么样凶残狠毒的人啊!

    他心内一惊,邺公子不会也遭遇不测了吧?!

    他连忙在院里翻来覆去查看,多的人影是一个没有,但发现一处记号,那是他与邺公子约定的暗号。

    解读出上面再次碰撞的地点,鲁审仍旧忧心忡忡,但还是趁着夜色退走。

    平城明天只会更乱,他得在那之前出去,重新找个藏身之处。

    路过院里时,那几个壮汉依旧不省人事,他情不自禁为他们默哀一瞬,可真惨啊,就是不知是惹到何方罗刹了?

    另一边,某座山头上,骆益驻守中军大营,天子遭受行刺,还一年多都找不到刺客的踪迹,这是天大的耻辱,如何都不能算了,他便是奉了王上的密令,到全国各地捉拿卫赵余孽。

    结果刚来没多久,就发现平城不对劲。

    他摸着淡得秃完的眉毛,“卢浠和范驹这是要干啥啊?”总感觉不是啥好事,他是掺和呢,还是不掺和呢?

    有卫卒进帐,附在他耳边说了几句话。

    骆益双目瞪圆,手一使劲不小心拔了自己几根眉毛下来,“他们疯了,还是我疯了?”这下装傻充愣都不行了,“速速备马,整军出发。”

    而鲁审那边,他趁着夜色浓浓,贿赂了守城的卫卒,冒充城外的农夫,才偷偷摸摸出了城,并不是所有人都像郑爱娥那样大胆,表演还能非常自然。

    但无论如何,鲁审成功离开平城。他是旧卫遗民,父亲是卫国大司马,主管军事兵权,父亲死后留下一些残部由他统领。

    这回没能与邺公子接上头,只能再等下回了。

    他如是想着,心头不是没有遗憾,错过这一次,也就意味着他们重新恢复祖辈荣光,还要再蛰伏更久。

    夜晚寂静,走到无人的官道上,鲁审忽然感受到周围一阵地动,鸟雀从远处的林间飞出,呼啦啦一片,前方传来整齐划一的脚步声,还有高高举起照明的火把。

    是军队行军的声音!

    鲁审心头大骇,可官道周围又没有遮蔽之物,再回头已经来不及,他只好退到路边上,沉默埋头,祈求对方不在意他,静静地过去。

    可惜命运并不眷顾他,“哒哒哒——”一道挺拔壮实的身影驾马过来,长剑挑起他的脸端详,还恰巧认得他。

    来人笑道:“这不是鲁公子吗?你行色匆匆,这是要去哪啊?不如去我那坐坐。”

    “咱俩可以好好叙叙旧。”

    鲁审瞳孔骤缩,来人是鄢国大将骆益,破卫灭赵,皆出自他手。

    ……

    生辰?

    邺良微愣,“何为生辰?”

    在这个兵荒马乱、食不果腹,甚至随时有可能命丧别处的时代,根本没有人有心思过生辰,更没有这种说法。

    郑爱娥捂着嘴,糟糕说漏嘴了,不过她可以圆回去,“我管出生那天的日子叫做生辰,即出生的诞辰。”

    他恍然,“原是如此。”还夸她文采好,心思巧,能想出这个词。

    郑爱娥被夸的心虚,不好意思地抠着手,这小子就跟突然长好脑子似的,今天嘴真甜,她哪有那么好?

    “照夫人的这种说法,那么今日确实能作为为夫的生辰。”他笑笑,“生辰这日是有什么说法吗?”

    “别人是没什么说法啦,但是我个人是有的。”郑爱娥清清嗓子,滴溜溜转动眼珠子,暗示他:“我喜欢有人给我过生辰,喜欢收的生辰礼物。”然后还表示,如果有个人愿意这么对她,她也很乐意给对方过生辰,准备惊喜。

    感情嘛,关系嘛,都是互相的,需要维系才能持久。如果只她一方索取,郑爱娥也做不来这样的事情。

    “既然夫人高兴,那为夫可以天天给夫人过生辰。”

    郑爱娥忙止住,太破费了,别把臭小子嚯嚯成穷光蛋了。

    “那多费钱啊,再说了,天天收到礼物那就不是惊喜了,要意外得来的、好不容易才能等到的,才算惊喜。”

    邺良颔首,小娥是他的妻子,邺氏的主母、宗妇,家中的财产不是他一个人说了算,既然她不愿意,那就算了,但他却是将这件事牢牢记到了心里。

    很快,与老仆分别的地方就到了。

    ‘好马’不愧是好马,到地儿自己就温顺自然地跪到地上,让身上的人顺利下来。

    马儿成功卸下重担,马不停蹄就往旁边挪,离‘危险人物’远些,才如释重负般大口大口啃着草地,眼底似有泪光闪烁。

    邺良由衷感叹,夫人真是训马有方,他从未见过如此听话懂事的好马。

    老仆见两人回来了,激动万分迎上前。

    “公子、夫人你们回来了!”

    马车停在一处荒地,少有人烟,老仆已在周围升起火把,但邺良知道,他们今晚不能留在此地过夜。

    靠近平城就代表危险。

    他说:“等马吃饱就继续返程。”

    “走走走,快点走。”郑爱娥也不想留在这里过夜,周围安静下来,悄然无声,她感觉林子里有好多东西在暗中窥视他们,还不知道是什么,想着就叫人头皮发麻。

    她递了块饼给邺良,这是她傍晚那会吃剩下的。

    邺良轻轻接过,目光放在上面异常柔软,原来,她还特地为他留了吃食。

    他心头温暖,捏着饼小口小口吃着。

    回忆起刚刚惊险的遭遇,又想到她英勇地将自己护在身后。

    今日是他的生辰么?

    那他已经收到了最好的生辰礼。

    第45章 喝水

    万籁俱寂,马车徐徐向着前方进发,林间偶尔传来‘布谷’‘布谷’的鸟鸣。

    车厢里挂着盏灯,橙黄的光线随颠簸摇曳,郑爱娥捏着水囊往嘴里倒水,今天消耗有点大,喉咙说它要干死了。

    她砸吧砸吧嘴,终于好受多了。

    但有一道视线紧盯着她,叫人感觉毛毛的。

    郑爱娥如小动物般警觉,猛地偏头,瞪着眼珠子回看过去。

    四目相对,他看她,眉眼带笑;她看他,皱起眉,脑门只有大大问号。

    臭小子这是做什么?为什么老是盯着她?郑爱娥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看看手里的水囊,难道说……他渴了?

    人家都眼巴巴看着了,她不是吝啬的人,大方将自己的水囊递过去。

    “喝吧。”

    邺良微怔,她这是怕他干渴,特地叫他补充水分?心下一暖,但转念又想到,这水囊是她刚喝过的,他再喝,岂不是……他耳根微红,虽说他们是夫妻,但青天白日的,到底于礼不合,太过放浪了些。

    郑爱娥手支过去没一会,水囊就被人接过去,她暗道一句‘果然’,她就说臭小子渴急了,他就是个闷葫芦性子,要什么都不说,就只会用那种叫人毛毛眼神瞪她。

    她转头,就看到他殷红的薄唇抿着接口处,一下一下往下吞咽,唇瓣受到滋润,留下一片晶莹的水光,见她看过来,他视线迅速与她的对上。

    顾不得欣赏美色,郑爱娥猛地提起口气,双目瞪圆,他他他他他——喝水竟然贴着接口喝!

    他不知道倒出来喝吗?她苦着脸,纠结万分,这叫她后面怎么安心喝水?他们有好到可以互相用对方‘吸管’吗?

    狠狠瞪了他一眼,这个臭小子、混蛋,郑爱娥一把抢过水囊,早知道不给他喝了。

    邺良手指悬空,眼神有点呆滞,又有些疑惑。所以……她是怕他喝水太急,给呛到了?

    郑爱娥憋闷极了,想暴捶他一顿,干了坏事,竟然还在她面前装无辜!可是她的力道不一般啊,她又怕情绪上来,一激动给人捶坏了。

    哼哼半天,她道一句:“你气死我了!”

    他满面茫然,他其实不觉得自己喝的太过毛躁,可又找不到她生气的方向,有些手足无措,偏生嘴也笨,只知道道歉:“抱歉,夫人我……是我不好。叫你担心了。”

    “担心?谁会担心你?”她没好气道,她多可怜,该担心自己才对!

    他心下紧张起来,想了半天结结巴巴,“我……夫人,实在抱歉。”

    抱歉抱歉,他就只会这两个字!

    郑爱娥抱着胳膊,根本不想搭理他,可事情已经发生,人家不管怎么样都已经道歉了,她若揪着不放,反倒显得她太小气。

    她摆摆手,梗着脖子道:“行了行了。”将水囊塞他怀里,她觉得不干净了,“以后你用这个。”

    “哦哦。”他抱着水囊,微微松了口气,这是不生气了吧?

    但他的妻子依旧不理他,还拿背对着他。邺良心中忐忑,不敢擅自开口,小心观察着她的情绪,分析她方才的表现。

    郑爱娥感觉空气中弥漫着尴尬,她百无聊赖掰着手玩,打个哈欠,卫慎之这小子好无聊,老半天话都不知道说一句,只知道喝水,他就是个水桶吧。

    原本早就到了她的睡觉时间,可今天不是发生那么多事情吗?郑爱娥就有些兴奋,现在无聊起来,困倦就上头了,蔫嗒嗒打瞌睡。

    旁边,邺良脑海里想了许多许多,将最近的事情都过了一遍,终于找到一个合适的话题。

    他隐隐几分期期艾艾,低声问:“从前怎么不见夫人说起天生神力的事?”

    郑爱娥真不想搭理他,谁半夜三更不睡觉,还扰人清梦?可那敏感的四个字,叫她又不得不打起精神应付他。

    老天啊,或许她救出的从来不是‘公主,而是’恶龙‘,此刻的郑爱娥,觉得卫慎之简直邪恶透了。

    她说:“不好叫家里人担心,所以才一直瞒着。若非事出从急,我也不愿意暴露这个能力。”

    郑爱娥倒没有说谎,人就是这样,总会畏惧超出自身认知、无法驾驭的事物,像先前看她掰断斧刃,那些人就冠她以鬼神之名。

    都是对她的恐惧。

    邺良只是轻微颔首,“原是如此,辛苦夫人了。”顿了顿,又道:“平城那几个人,你无须担心,等回到渠县,为夫会私底下找人料理清楚,绝不会叫你的事泄露。”自古以来,向来都是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他心里其实有些怅然,她一直瞒着不说,何尝不是一种对他的不信任?

    他是男人,是她的丈夫,说到底还是现在的他太弱小,给不了她足够的安全感。

    他忍不住去握她的手,极为认真注视她,“是我的错,叫你受苦了。”心内愧疚,他低下头,握住她的手紧了紧,“为夫或许会落魄一年,两年,三年,但绝不会叫你跟着吃一辈子苦。”

    总有一日,会叫她带着这份‘天赐奇迹’,光明正大站在阳光下。

    “你不害怕就成。”

    那种毛毛的感觉又来了,郑爱娥咽咽口水,心里有些害怕,感觉卫慎之变得好不一样,说得那些话,做得一些事,虽然好听又亲近,可叫她好陌生,后背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就好像、就好像她被他标记了,盯上了,锁定了,再也逃不开一样。

    以前的卫慎之,时而暴躁时而冷漠,还有种高高在上向下的蔑视,和他处着却没有感受到不适应;现在的卫慎之,说话温柔又小声,还会反思道歉,她说什么也听得很认真,可却有给她一种莫名的攻击性,叫她生出一股诡异地要被侵占的感觉。

    像一块巨大的黑色的幕布,一点点接近、渗透,最后将她完全罩住,吞掉!

    郑爱娥下意识往旁边缩缩,好可怕。

    邺良若无所觉,笑看过来,温声道:“我怎么会害怕你呢?”觉得她的想法很可爱,眼睛也是,圆圆的黑白分明,瞧着竟有几分胆怯,她在害怕什么?害怕自己因此疏离她?

    真是可爱极了。

    他情不自禁抬手,指尖落在她的眼角,她的睫羽颤动,像把好看的小扇子,美到了极致,叫他不由眼神迷离,一下子就沉溺进去。

    郑爱娥简直想哭,缩在角落瑟瑟发抖,那种毛骨悚然的感觉加倍来了,臭小子该、该不会有什么古怪的癖好,想把她吃掉吧……

    先摸脸,是觉得她脸更美味可口吗

    ——救命!!

    ……

    夫人有些躲着他。

    邺良想不明白,分明昨日她还对他那样好,怎么隔了一晚上就变了样。

    老仆也发现了,他去周围捡柴回来,准备生火烧饭呢,然后发现夫人老是躲着公子,像躲瘟神一样。

    公子似乎也不清楚缘由,追在人家身后,说了一大堆话却一点用没有,急得眉毛都快打架了。

    邺良反思再反思,觉得是自己昨晚表述词不达意,没有将对她的欣赏表达出来,所以她才会不满。

    “是为夫嘴拙,夫人不要与我计较。”他说,“武力是家国的根基,是一切的根基,为夫时常强身健体,也从未觉得女子强大有什么不好,夫人能有神力在手,为夫钦佩神往不已,绝无半点怠慢之心。”

    郑爱娥闻言身子抖了下,瑟缩退后几步,绕过他跑到另一边。

    邺良:“……”

    老仆叹息一声,公子还是太年轻了,不懂女儿家的小心思,他瞧两人都不像饿了的样子,就借着打柴的名头,把邺良拉到附近山上,准备传授点经验。

    “夫人年纪小,生性活泼烂漫,不喜墨守陈规,您别将她逼得太紧。”老仆都没眼看了,谁家主君一刻都离不得妻子?

    但公子情窦初开,又没什么经验,他提醒:“老奴说句公道话,夫人也有个人的事情要做,您要留有余地。俗话说远香近臭,夫妻也不是时时刻刻都要在一起,分得久些,反倒小别胜新婚。”

    邺良拧眉,并不认同。老仆说的是寻常夫妻,举案齐眉,相敬如宾,自然没什么好说的,可他跟小娥是知己,是莫逆,是灵魂伴侣。

    就好比他是一半圆,小娥是另一半圆,他们合起来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世间独一无二的圆。

    什么远香近臭,什么小别胜新婚,他们是夫妻,是世间最亲密的伴侣,合该时时刻刻、瞬瞬息息不分离!

    但这些是房中话,不足为外人道也。

    他眉间飘起淡淡的不悦,叫停老仆,“好了,找柴吧。”

    老仆无语凝噎,柴,他早就找好抱下去了,只不过公子注意力一直在夫人身上,那是丁点没注意到。

    他摇摇头,倔吧倔吧,等小伙子碰了壁,就晓得厉害了。

    但既然来都来了,多备些柴不是坏事,夜里赶路可以驱赶野兽,可以烧火做饭烧水取暖,遇到强盗,硬的也能当武器使。

    老仆吭哧吭哧,很快就捡好一捆。

    他抬首,却看到自家公子停在一棵树前,愣愣发呆。

    走过看,树前有几道划痕,深浅不一,老仆没在意,或许是附近猛兽划的,他们只需要在入夜前返回就不会有事。

    “公子咱们回吧。”老仆拴好柴火,说道。

    却听一道淡到极致的声音问:“这道印记什么时候有的?”

    老仆仰头,面露疑惑,公子关心这个做什么?

    他挠挠头,答:“老奴先前上来打柴便在了,或许附近有什么野兽吧。”

    这话叫邺良浑身骤然紧绷,这印记哪是什么野兽留下的,分明就是大鄢行军的标记,若早就有了……

    那就是说,对方极有可能已经发现了他的踪迹!

    他瞬间如堕冰窟。

    第46章 折返

    两人去拾柴,郑爱娥留在原地看‘家’,她看了好久,等得肚子干瘪,马儿吃完一轮又一轮的草。那两个不知在干什么?捡点木头枝丫,现在还不回来。

    郑爱娥拍拍掌心,从地上站起,干脆她自己做饭得了。

    借着老仆用石头搭好灶台,她翻出柴火堆进去,用干枯的枝丫引燃,一点点,一点点地火势就大了起来,在陶罐里头加水放上去,她不习惯喝生水,赶路再匆忙,也是喝烧开的水,多的就放凉灌进水囊里边。

    再解开包袱,拿出三人的干粮,串起来烤。

    她厨艺一般,将就着吃吧。

    很快谷物的焦香就飘散开来。

    她舔舔唇瓣,食指大动,不过还是等等其他人吧,反正水还没开呢。

    不过望着火堆,她狐疑地皱紧眉毛,这不是有柴吗?那两个还去捡什么?

    说曹操曹操到。

    两人各自抱了捆柴回来,老实巴交的,特别是邺良头上还挂了几片枯叶,几缕碎发搭在额前,看起来甚是落魄。

    估计他前半生都没干过这种事。

    郑爱娥捂着嘴巴笑,觉得这人傻透了。

    有柴还出去找柴。

    她不好表现得太明显,清清嗓子唤两人过来吃饭,无论有没有干成事,他们都辛苦啦!她要予以嘉奖以及肯定。

    分别为两人倒上一碗水,然后递了馍馍过去,“饿坏了吧,快吃快吃。”

    邺良接过面饼笑了下,只是低下头,笑容几分失意,“有劳夫人了。”

    老仆不敢叫她动手,“欸夫人,您放在让老奴来就好。”

    “不妨事。”

    郑爱娥眯起眼笑,也拿了饼吃,就着水一口一个,吃得喷香,心里满足地不得了。

    这一顿饭吃得安静,三人都没有说话。

    郑爱娥是一头钻到吃上了,啥也注意不到。

    邺良捏着饼子,看得却一直是她,睫羽微颤偏过头。

    跟着他,叫她受委屈了。

    没法叫她佩美玉,着琼琚,仆从成群,还要一路颠沛流离,亲手做这些粗使的活。

    他觉得对不起她,可又舍不得移开视线,定定地回头看她,她眼中狡黠灵动的神采,总画不对称的眉毛,圆润晶莹的脸庞,小巧玲珑的鼻,饱满红润的唇,他想将这一切都记在心里边。

    想就这么看着,从黑发变作白发,永远永远。

    郑爱娥被盯得很不自在,叫他自个儿吃自个儿的,别盯着她手里的,不够自己再烤。

    他轻笑出声,说:“好。”小口咬着饼,将遗憾藏在了消弭的尘埃里。

    郑爱娥觉得他有些不对劲,具体又说不上来。

    虽然还有些怕他,可她还是怯怯地凑了过去,关切地说:“你是不是身体不舒服?要是不行的话,咱们就歇久一点再说启程。”

    他目光像火焰一样温暖,却又比火焰暗淡,说:“没事。我们吃完就动身,赶在天黑之前抵达旅店,歇一晚上再走。”

    “哦,好吧。”郑爱娥还是觉得哪里有点怪,但看他样子确实也不像身体不舒服的样子。

    老仆垂下头,没有说话。

    ……

    天将拂晓,湛蓝铺满整片天空。

    邺良轻轻推开房门,走了出来。

    老仆守在门口有一会儿了,哽咽道:“公子。”

    他说:“旅店后边有条小道,再过半个时辰你就带着夫人悄悄走,顺着路一直往下,沿途不要歇脚,避开人群,就能平安回到渠县。”

    “我在平城的时候,处理的很干净,他们不会查到你们的身份。你见到庸伯,他会安排你的事。”

    老仆抹去眼泪,“欸,老奴跟夫人在家里等您回来。”说着将手里的包袱递过去,那是准备好的干粮。

    邺良顿了顿,细长的眼黯然,他还有用到这份干粮的机会吗?终究还是伸手接过。

    望了眼门内,好一会收回视线,他转头对老仆说:“看顾好夫人。”

    老仆眼泪稀里哗啦下来,“是。”

    他颔首,转身下楼。

    驾着马车,扬长而去。

    邺氏的家国仇恨,鄢王的死命追杀,从来只是他的事,与她无关。

    红日赤色的光晕,落在草地上,落在林叶间,落在晶莹的露水上,马儿在道上疯狂奔跑,长鞭还在后头落下。

    邺良也不知道将要开往何方,他只是选了一个与渠县相反的方向。

    他们的结合最开始并不如意,总是吵架,他嫌她聒噪,嫌她没轻没重,嫌她礼仪粗鄙,可真正到了这种时候,他最希望的,却是她能够跟以前一样,像天空中自由自在的鸟,轻盈悠扬的活下去。

    ……

    郑爱娥裹着被褥往外翻,反正外边有面‘墙’能把自己挡住,可‘嘭’地一声,她滚到了地上。

    她人都摔清醒了,从被褥里钻出来,左看看右看看,她的‘墙’呢?

    揉揉膝盖,踉踉跄跄跑去开窗,天色已经亮了,料想臭小子应该起床了,她也穿好衣裳,把头发整理好,然后出门。

    找了一圈却没见到人影,好在看到了老仆。

    她先是打了招呼,又问:“夫君人呢?”

    老仆用清水洗过眼睛,只眼眶微肿,面上再看不出哭过痕迹。

    公子特地叮嘱过不要让夫人知道,他答:“公子有要事提前走了,等您回渠县就能见到他。”

    “哦。”她没起疑,应了声。

    老仆盛上早食给她吃,“您先用着,用完咱们就走。这后边有条小路,到渠县的路特别近,咱们从那走,很快就到家了。”

    郑爱娥笑着,夸他:“你心思可真细,连小路都摸得一清二楚。”

    老仆苦笑,哪是他心思细腻,分明是公子想得太过周到,怕夫人不肯走,硬要追上去。

    他还记得公子在林子里的话,“小娥很厉害,可她也是肉体凡胎,遇上千军万马,会害怕会流血会受伤。”

    “我是她的丈夫,她的男人,挡在面前的人不应该是她,而是我。”

    老仆沉沉叹息,眼底又浮现哀色,这样好的公子,老天不公啊。

    “您吃吧,吃完咱们继续赶路。”老仆擦擦眼角,估摸着公子已经成功引开追兵,他按照吩咐送夫人回去便好。

    郑爱娥觉得别扭,可又说不上来,一顿饭吃得坐立难安。

    走在林间小道上,杂草丛生,高大树林扎堆聚在一处,很适合隐匿身形,遇到跟踪也能轻松甩掉。

    郑爱娥圆溜溜的眼睛四处张望,陌生的环境叫她忐忑,更别提原本心头就惴惴不安,感觉像有大事发生一样。

    她莫名感到害怕。

    问前面的老仆,“卫慎之真的先回家了吗?”

    老仆跨过一个大石头,身形僵了僵,故作轻松答:“那是当然,老奴还能诓骗您不成?公子若是知晓,必要重重罚老奴的。”

    “哦。”她没说信,也没说不信,跟着继续往前。

    这条道确实有人走过的痕迹,只不过荒废的有点久,藤蔓草丛都长到了小路上,老仆握着长棍在前边开路,一边敲一边走,惊走蛇虫。

    小道在森林边缘,白天倒不担心会遇到猛兽,就算遇到了,老仆也能应对一二。他年轻时候也见过血,还成功杀死了两头狼。

    临近中午,老仆扒拉出包袱里的干粮,白天路上生火烟气太明显,他准备的都是饼子,虽然冷硬不好吃,但足以裹腹。

    郑爱娥也不挑,拿起就啃,她一向有什么吃什么。

    “还要走多久才能到啊?”她含糊问。

    老仆咽下口水,估算了下,“大概七八日的路程,不过夫人放心,路上没什么毒蛇猛兽,干粮也是够的。”

    “嗯。”

    一路上,她变得有些沉默,这显然不符合常理,老仆纵是再粗心大意也意识到了。

    只要稍一深想就知道,谁家没事不走大道,钻林子里走小路啊!路看着就荒僻,不安全。

    可老仆解释不出来,没法将谎言圆回去。

    郑爱娥拿棍子戳戳地上的小虫子,“你认得回家的路吗?”

    老仆心下一松,只要夫人没闹着折返就成,“老奴自然认得,您就放心吧。一定能将您平安带回家。”

    两人又走了一路,悉悉索索,入夜了。

    老仆坐在火堆旁,打着精神守夜,可终究年纪上来了,没撑住睡了过去。

    一道娇小的身影站了起来,悄悄从包袱里摸出两个饼子揣到怀里,夜里凉风一阵一阵的,年纪大点的人容易生病,她将自己的毯子盖到了老仆身上。

    火堆摇曳,她的身影消失在暗处。

    林间鸟雀时有时无叫唤着,大自然漆黑一片,郑爱娥举着火把折返,周围静悄悄的,她心里怕极了,感觉前后左右都有不明生物注视着她。

    可是她必须往前,臭小子失踪了,她得回去找他!

    想到自己伟大的任务,她心中顿生无限勇气,脚步踏得更实了。

    虽然不知道卫慎之犯了什么事要东躲西藏,又为什么不告诉她,但是郑爱娥想,依照那小子的脾性以及傲气,估计也不是作奸犯科的坏事。

    她的脑袋瓜子呢只是一般聪明,花了半天才意识到被骗了,家里还是得有个更聪明的脑袋在才行。

    哪怕这个人蔫坏,郑爱娥还是想把他找回来。

    一家人,整整齐齐才算一个家,少了一个、缺了一半,都不是。

    ……

    新的一天,旅店老板打着哈欠开门做生意,昨儿一群鄢人卫卒还来他店里盘问,可惜来晚了一步,人分两波,早走了。

    然后他们迟疑了一会,追那个驾马车的小白脸去了。

    旅店老板捧着铜镜照脸,其实他也长得挺好看,白皙俊秀,一副文质彬彬书生模样,可惜跟那个人比起来,还是差了那么一丢丢丢丢丢丢丢丢丢丢丢颜色。

    但也算得上翩翩美男子,不然也不能从平城卫兵手上骗到媳妇。

    想到那个平城卫兵昔日趾高气昂的嘴脸,他叹息了声,算了,人家只是一个没有媳妇的可怜虫。

    “嘭——”一道人影扑到柜台上,身披玄色斗篷。

    旅店老板吓得铜镜都掉到了柜台上,“鬼啊啊啊啊啊!”

    来人抬起头,露出小巧圆脸,“我不是鬼。”

    哦,原来是昨日那人的妻子……嗯?!旅店老板倏然反应过来,鄢人不就是要找她?那他是不是可以……

    郑爱娥走了一晚上,干粮和水都空了,肚子饿得咕咕叫,她去旅店灶头翻出食物就开吃,然后又拿了布兜子往里面塞东西。

    旅店老板坏事还没干,就见她在抢劫,急得跑过来吱哇大叫。

    郑爱娥捂住耳朵,吵死了,“又不是不给你钱。”

    她倒出兜里所有的铜板,还扯下头上的玉笄,摘下耳朵上的琉璃耳珰,还有手上一只银镯子,反正全身上下所有值钱的都给他了。

    旅店老板乐不可支,太多了太多了,搓搓手,“这怎么好意思呢?”待会要是那边再给点赏钱,他岂不发了。

    “我还要你的马。”

    “啊?”

    她抬脚走出几步又折回来,许是意识到旅店老板不怀好意,郑爱娥随手拿起个东西,当场给他表演了一出,空手碎……嗯铜镜。

    旅店老板亲眼看着铜镜化成粉末洒在地上,目瞪口呆,嘴巴都能塞下一个鸡蛋。

    郑爱娥单手撑在柜台上,捏起秀气的拳头,小圆脸恶狠狠的,“你若想害我,犹如此镜!”

    话罢,提着干粮出去,马不比之前那头听话,郑爱娥当场让它在接自己一巴掌和给自己当坐骑中选一个。

    然后她成功坐上了马,扬长而去。

    臭小子在哪呢?哦对,旅店老板说追兵往南边去了。

    她那么大一个丈夫,还是活的,可不能丢了。

    第47章 捡丈夫

    天一亮,万物又恢复了生机。

    睡梦中,老仆砸吧嘴感觉脸上痒痒的,手一拍,他疼得醒过来,再看手心,吸饱血的死蚊子。

    没办法,荒郊野岭蚊子又毒又多。他捞起裤管和袖管,全是密密麻麻的包。

    哎哟,早知道带些驱虫的草药了,也不知道夫人被叮了多少个。

    他打着哈欠,说:“夫人,这些蚊虫最怕艾草和蒿草,老奴待会路上注意摘一些,晚上熏一熏,就没事了。”

    在野外睡了一夜,他腰酸背痛,捶了捶,期间身上的毯子滑落,老仆认得,是夫人的。

    眼眶一热,夫人给他盖了,自己用什么啊?

    “老奴一把老骨头了,将要入土的年纪了,您给老奴盖这个做什么呀?不值当的。您若是着凉,有个什么好歹,老奴百死难赎其罪啊。”

    他擦擦眼角,又怕她心思浮动,半哄半骗道:“您也别担心公子,您回家就能看到他了。”外头危险,回家才算安全。

    鸟雀挂在枝头乱叫,跳来跳去盯着下边的老头,豆大的眼睛满是疑惑。

    老仆一个人说了老半天,久久都不见有回声。

    他不由唤道:“……夫人?夫人?”

    转过身一看,周围半个人影都没有。

    老仆顿时慌了,四处找了一圈,最后发现布兜里少了两个饼子。

    唉!

    他蹲在石头上大拍膝盖,心底幽怨,这夫妻两个主意都大,又把他一个人撇下了!

    ……

    日落西山,马儿踏在地面,溅起尘土飞扬,两侧却是林荫茂密,绿草如茵。

    “驾——”

    一道玄色身影飞速而过,正在附近搜捕逃犯的卫兵一滞。

    “这谁啊”

    “不知道。”

    小队长不以为意,斥道:“再搜不到逃犯,你们今晚就喝西北风吧!”

    谁也没有在意这段小插曲,毕竟没有人会想到,救逃犯的竟敢在这时候折返,还大刺刺地在官兵面前掠过。

    郑爱娥骑马的时候,看到一群人停在路边,她还想问问他们有没有见到过她的丈夫?可惜这马不是很好用,一下子就冲过去了,刹不住脚。

    她顺着旅店老板指的方向,和车辙的痕迹,已经找了三四天,半个人影都没见着。

    臭小子到底跑哪儿去了?

    天色渐暗,大地裹上一层黑纱,视野开始模糊。

    郑爱娥找了处水源,把马拴在周围吃草,她拿出匕首刨了个坑出来,开始烧火做饭。前天路上强盗想要打劫她,被她狠狠暴揍一顿,然后坏蛋就开始疯狂掉落装备,她捡了好多,其中就包括这把匕首。

    今天的晚饭还是饼子配热水。

    这个搭配她已经吃了十几顿了,嘴巴淡得出奇,白天夜里都馋肉,可惜林子里别说野鸡野鸭野兔了,就是豺狼猛兽看了她都迅速掉头就走。

    搞不懂这些喷香的小动物,为什么对她有这么大的敌意!

    吃饱喝足,按道理她应该休息一晚上,然后第二天一早再去找人,可是郑爱娥想到傍晚遇到的那群人,心想他们会不会有线索呢?如果有的话,自己还能少走很多弯路不是?

    她说干就干,走前拿了只火把,想到自己不在这儿看着,又掀起土埋灭火堆,然后留着马在原地。

    郑重地对它说:“我去去就回,你别乱跑。”她全副身家都在这马身上挎着了。

    马儿动了动耳朵,喷了口气,继续啃草皮,一双眼睛清澈呆愣,好像什么都没听懂。

    郑爱娥摸摸它的刘海,“你个笨马。”扬长而去。

    又过了一会儿,马儿抬起脖子,咀嚼嘴里的草叶,盯着她离去的背影,黑黝黝的大眼睛隐隐有些激动。

    那些人很好找的,就在她歇脚的另一头,郑爱娥走了一里路就到了。

    他们围在一起烤野鸡吃,连绵的肉香顺着空气飘过来,郑爱娥站在灌木后边,双眼放光,馋得直流口水。

    本来是要打听消息的,可这时候她就不好意思出去了。人家在吃饭,还是吃肉,她要是这时候出去,岂不是显得她故意来蹭饭吗?

    郑爱娥决定等他们吃完再出去问,也就耽搁一会儿的事。

    火焰烧得树枝噼里啪啦作响,橙黄的光线映在每一个卫卒脸上。

    “快吃快吃,好不容易猎来的。”一个人说,还嘀嘀咕咕:“今天不晓得咋回事,野味都不好打了。”找了半天找不到,就跟专门躲瘟神似的。

    有人笑他:“自个儿没本事就直说,瞎找借口!”

    “好了好了,别说了,趁小队长不在咱们分着吃了,免得被看到又挨训。”

    一整只鸡迅速被瓜分干净,鸡腿、肌肉在火光照耀下热气腾腾,还镀了层暖色的光晕,非常可口。

    郑爱娥眼睛都看直了。

    “要说人怎么会找不到呢?我记得那天副将大人还砍了那人好几刀,照理说跑不远才是。”

    “咱们里里外外把这座山都翻遍了,莫非那人长翅膀飞走了不成?”

    “那小白脸有点身手,下手死狠,这不副将大人都折进去了,唉,咱们都小心点。”

    郑爱娥思绪回笼,杏眼溜圆,这是在说卫慎之?听起来双方不太和谐的样子……幸好她没出去问,幸好幸好。

    她缩起脖子,蹲得更隐蔽了,支起耳朵继续听。

    “听说捉到那小白脸赏五百金,加三爵,机会不同寻常,大家都是兄弟,兄弟拉拔兄弟,大家知道什么消息都说说,同富贵,勿相忘!”

    真有人迟迟疑疑就说了,“南边有一座山头,咱们不是只找了山上没找山下吗?”

    “山下?山下可是悬崖,万丈深渊,他又不是傻子,跳下去还能活命?”

    “他不是有马车吗?万一是马惊了,冲下去了呢?”

    “哪有那么多巧合,别耸人听闻了。”

    ……

    剩下的话郑爱娥没听,她悄悄溜走了。

    这些人给她提了醒,得去悬崖底下找找才行。先前的火把熄了,她重新烧了个新的,事不宜迟,她即刻出发。

    得赶在那群人找来前,把卫慎之带走!

    郑爱娥举着火把,站在悬崖边上,经过几天周围什么痕迹都看不出了,悬崖底下漆黑一片,雾气笼罩什么都看不清,她不确定底下是不是真有人,又不敢贸然乱喊。

    不管了,该是从哪儿下去呢?

    附近没有捷径,她心急,只得用最笨的办法,从这座山上下去,再到相邻的山脚绕一圈过去。

    夜里的路并不好走,荆棘丛生,石头一块接一块,视野还不好,郑爱娥绊了一跤,膝盖磕出一片乌青。

    周围寒气更重了,草丛中悉悉索索的声音不断,她时常感觉后背凉生生的,像有什么东西暗中窥视。

    晚上根本不适合出门,郑爱娥欲哭无泪,她感觉附近有鬼,好害怕。

    倏然她踉跄一下,差点又摔了一下,回头一看,好像是什么白白的,硬硬的,她瞬间脊骨生寒,不会是人骨吧?

    扫视周围一圈,有好几个高高隆起的小丘,是是是……坟包吗!

    郑爱娥感觉自己无助极了,她好想回家,这个丈夫丢就丢了吧,她不要了。

    可是都到了这一步,退也不是,她只得硬着头皮说:“各位前辈打扰了,抱歉抱歉,我来找人的,打搅了打搅了。等我找到人给各位洒酒埋钱赔罪。”脚步不停,飞快跑走。

    好不容易远离那块地方,她才舒了口气。

    然后,委屈后知后觉涌上来,她眼里冒出泪花,一边举着火把找人,一边抹去泪水,臭小子就是个王八蛋,害她吃那么多苦,还什么事都不跟她说,一声不吭就跑了!

    这人到底躲在哪里嘛?

    她边骂边哭,不知走了多久,眼睛都肿了,终于来到山脚,这时候天边微亮。

    她竟然找了一晚上!

    借着黎明的光晕,郑爱娥看到自己手上布满或短或长的小伤口,都是在路上给灌木划的,没流血,但痒痒的还有点刺痛,衣服也被划破不少。

    她心里头怨气更重了,发誓找到臭小子,一定要先将他暴打一遍再说,以前天天说她爱惹祸,分明他才是惹祸大王!

    这一段路是她走过最艰难最苦的路,他还要好好跟她赔罪,道歉!

    郑爱娥顺着水流往里走,到了正对山头的下方,看到了破城碎片的马车,又惊又喜,忙上前查看,是她家的马车。

    可,她家的人呢?

    郑爱娥看到原地有一滩血,猩红刺眼,心头一紧,顺着血迹往前找,穿过密林又上了山坡,走了好一段,才终于在一个大石头后边看到了熟悉的身影。

    她重重地呼出一口气,随即笑了,心中涌现无限的成就感,终于捡到丢失的丈夫了!

    又眼眶发涩,有种苦尽甘来的感觉。

    然后——她跟守在旁边的一头野狼面面相觑,野狼龇牙咧嘴,嘴里还流着老长的涎水,眼神凶狠,不愿放弃猎物。

    郑爱娥举起拳头走过去,就问它想不想爆装备?

    野狼:“……”收了表情,夹着尾巴讪讪走了。

    郑爱娥叉腰得意一笑,现在人归她了,不对,本来就是她的。

    悠哉悠哉走过去,她才发现大事不好,她的丈夫破破烂烂的,好像有点死了!!

    匆匆跑过去查看,只见他胸腹处破了两个大洞,鲜红的血流了满地,衣服上也被血水浸透,不省人事躺在那里,脸色白得跟纸一样。

    郑爱娥急得快哭了,蹲下来拍拍他的脸,都不敢用重了力气,“臭小子你别死啊,你死了我就没丈夫了,不仅没丈夫了,你还没跟我说谢谢,还没有跟我赔罪道歉!”

    最重要的是,卫慎之如果噶了,那她这一路的苦不就白吃了?!

    郑爱娥感觉天都塌了,她绝不允许,呜呜咽咽着,“臭小子醒醒,醒醒,快醒醒啊!”

    邺良渐渐沉寂的脑海中,隐隐听到有人哭着喊着叫他醒来,声嘶力竭,仿佛痛苦到了极点,声音很熟悉,很熟悉,很熟悉。

    他听着那声声沉痛的哽咽,整颗心都揪起来了。

    那不是大父,不是父亲,不是母亲,不是姊妹……

    是他的妻子啊。

    他的妻子怎么来了……这不是她该来的地方。

    他指头轻微颤颤,胸腹疼痛翻涌,使劲所有力气终于睁开了眼,失血叫他视线灰暗,模模糊糊看不清心上人的踪迹。

    邺良苍白的唇动了动,气若游丝唤她:“小娥……”

    指头一寸寸向上攀移,小小的动作他却像翻了好几座山似的,过了好久才终于握住她的手,想握得更紧却没力气,他说:“你别哭啊。”

    “老仆没把你带回家吗?”

    “还是有人欺负你了?”

    第48章 山洞

    茂密的树林里,灌木丛生,两个一胖一瘦的卫卒将将熄了火把。

    瘦子累得上气不接下气,嗓子也干得冒烟,指着另一个骂:“大晚上不睡,非出来找人,这下好了,找了一晚上鬼影都没见着,回去还要遭兄弟埋怨!”

    原来昨晚卫卒围在一起烤火的时候,胖子听其中一个说这山底下还没搜过,便起了小心思,他本身极爱钻营,不然在这个扒树皮、吃草根的年岁里,也不能把自己养得溜圆。

    “说的你不想加官进爵,不想拿到赏钱似的!”他们趁其他人睡熟,先一步偷溜出来的,这么一路下来,几乎一天一夜不眠不休,胖子越发暴躁,让本就塑料的兄弟情变得更岌岌可危。

    当下不耐道:“别废话,快找快找!”

    胖子觉得,甭管机会怎么来的,抓住了就是你的,你不去抓,机会只会从指头缝里溜走,若不是缺人手,他还更想独揽功劳呢。胖子觉得自己拉拔瘦子,居然还惹了怨怼,是瘦子得了便宜卖乖,不识好歹。

    人天然欺软怕硬,瘦子也不意外,憋住气,继续找。

    “这么大的密林,咱们去哪找啊?”

    胖子四下张望,挠挠头,有了主意:“去东边找,靠着崖壁找!”

    ……

    “你醒了呀!”郑爱娥惊喜道,忙凑近握住他脱力的手。

    太好了,丈夫活过来了。

    她瘪着嘴诉苦,“我就是专程来找你的,你一个人跑了都不说一声,害我找了四五天。”说着抹抹眼睛,委屈极了,“晚上黑压压的,我还撞到好几个坟包……”

    小嘴叭叭,将这一路上的艰难倒了个遍。

    他瞳孔没法聚焦,看不清她的神情,只感觉脸上滴滴嗒嗒,几滴雨点落下,流到唇间咸咸涩涩,叫他心头发闷发紧,像被人狠狠攥住般。

    既心疼她一路上遭受的磨难,又感动于她不远千里、不顾危险来找他,他再也没法说‘辛苦了’‘有劳了’‘多谢你’这类话,抖动唇瓣,纵有千言万语可到了嘴边,只化作一句:“你不该来的。”

    “我会拖累你。”他微偏过头,睫羽颤动,“或许很快就有人找过来,他们只要我的命,你走吧,走了就不会被我牵连。”

    能够平平安安、无忧无虑过完这一生。

    郑爱娥从不是乖乖听话的人,当即指正他:“你应该说,我们一起走,然后好好的活下去。”说着将人搀扶起,“这里危险,那咱们换个安全的地方就是。”

    天大地大,有家人的地方才是家。

    她虽然时常骂臭小子不做人,可从不觉得自己被拖累过,他嘴巴毒,性子也差,但人不坏,吃穿没亏待过她,偶尔她有什么做的不对的地方,也会耐心教她。

    她知道她的性格和处事方式,与这个时代格格不入,但他也包容她,傍晚她没回家,也担心地出来找她。

    邺良原本麻木的胸腔,重新生出暖意,他被搀着起身,眼前依旧模糊,树与树,叶与叶,哪怕是人影子都重重叠叠,他低下头,抿住苍白的唇。

    郑爱娥扶着他走,他踉跄迈出一步,险些栽倒。

    她一惊,匆忙支撑住他,“小……”回头时,人愣住,剩下的话尽数咽回喉咙。

    他单手抚着腿,泪水疯狂涌了出来,哭得不能自己,昔日清冷隽秀的贵公子似乎彻底破碎了。

    这时,郑爱娥才后知后觉发现,他右脚有一处骨骼异常凸起,肿得吓人。

    嗓音几乎只剩气音,“小娥我腿断了,变成废人了。”

    郑爱娥知道,他一直很能吃苦很能隐忍,在外面在家里都要面子,从未见过他这样失态,仿佛整个世界都全部坍塌。

    她呆呆的说不出话来,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

    邺良别过头,浑身冰凉一片,胸腹似乎又在流血了,可他无暇顾及,“你走……”话还未吐完,便被一把抱起来。

    郑爱娥尽量小心不碰到他的伤口,她努努嘴,说:“什么废人,小病小灾而已!你不能走,那我抱着你走不就行了?”

    “等我们回到家,把伤养好,你又是一个全新的、健康的人!”

    绿意笼罩的山林,小河叮咚作响,清风吹着新长的嫩芽,到处都暖洋洋、软绵绵的。

    他唇瓣翕张却说不出一个字,最终吸吸鼻子,埋进了她怀里,攥紧她的衣襟。

    怕他失了心气,他本就受那么重的伤,若再失了心气那就真的完了,郑爱娥尽量多的说话,说一些美好的事物,说他感兴趣的话题,吸引他的注意力。

    周围的环境无比陌生,说不清毒蛇虫蚁藏在哪里,每一条路又通向何处,他们有住的地方吗,粮食够不够吃,追兵在哪里,又有多少人?

    可郑爱娥就是不怕了,浑身上下生出无穷无尽的胆气与力量,她会带着她的家人平平安安回到家。

    她可以。

    又翻过一座山,手臂小腿又多了许多小伤口,这次她只是轻微掠了眼,便继续赶路。臭小子伤得很重,他们要在天黑之前,找到一处可以遮风避雨又能躲避追兵的地方。

    他有气无力地说:“舍下我吧,他们找不到我,就不会善摆干休,你跟我待得时间越久,就越危险。”眼中有泪光闪烁,他笑了下,“邺某三生有幸,能娶你为妻,这辈子已经足够了。”

    他总是这样悲观,郑爱娥不喜欢,“你忘了?我力气大,一拳头就能把他们打趴下,不许小瞧我。”

    他静静听她说话,唇瓣无一丝血色,哀伤的神情透出柔和,“你很厉害,可也挡不住千军万马,他们手里有兵器,你会受伤会流血……甚至会死。”

    总说丧气话,郑爱娥不爱听,叫他闭嘴。

    安静了会,他唇瓣更白了,看得她心里七上八下,急得乱找话题掰扯。

    “你为什么自称邺某?”

    他没什么神采,却还是打起精神,回她的话:“卫慎之是隐匿的化名,我……原是卫国邺氏之后,单名良。”

    “良是什么意思?是说你很优秀吗?”

    “不是。”他轻轻笑了下,给苍白的脸添一丝血色,“良是房屋中,明亮的通道或走廊。我出生的时候,卫国式微,大父希望我能给孱弱的卫国带来希望。”

    只可惜他是个无用的庸人,什么都改变不了。

    眼见他情绪低落下来,她急忙道:“我叫郑爱娥,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嘛?”

    他抬眼看过去,纵然视野模糊,可脑海中却已浮现她的情态,他的目光如水一般温润,“知道,很早就知道了。”

    爱,娥。

    ……

    一胖一瘦原本发现马车残骸和血迹,还仰天大喊天助我也,结果在林子里搜了好久,恁是半个人影都没见着,路上还遇到头野狼,原本还好好的,可看清他们的形态就龇牙咧嘴,扑上来咬,颇有种抢了它东西的凶狠劲儿。

    若非他们跑得快,屁股上必定挨一口!

    好不容易甩掉野狼,胖子暗骂倒霉,“荒郊野岭还遇到头疯狼,见着人就咬,招它惹它了?”

    瘦子丧气道:“你说那人不会习得什么遁地术吧?山头我们都要翻遍了。”

    胖子轻嗤,“若真会妖术,咱们就哭吧,这辈子都不可能找到了。”他精神不济,最开始势在必得的意气消耗一空,“如果找不着,咱们这趟回去,还要被治罪!”

    瘦子不说话了。

    胖子没在意,可过了好一会没听到脚步声,也没听到回话声,他侧身一看,瘦子激动地指着前方,手都在抖。

    只见一名女子抱着个破破烂烂、满身血污的男人,走在树林间。

    这一幕多多少少看起来很不协调,但胖子已经被加官进爵冲昏了头脑,来不及仔细思索,咽了咽口水,就指挥瘦子:“别出声,咱们悄悄跟上去。”

    瘦子如捣蒜点头。

    这边,郑爱娥不知走了多久,嘴巴沙哑变成了破锣嗓,实在说不出话来,只好命令邺良不准闭眼睛,不准睡觉。

    她说的霸道:“我救了你,你的命就是我的了,要听我指挥知不知道?说不准睡就不准睡。”

    见他乖巧点头,郑爱娥满意了,正要继续说,身后却传来一阵诡异的悉索声,她猛地回头,两个一胖一瘦的人举着长剑朝她劈过来。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郑爱娥大叫一声,吓得跳起来,差点没把怀里的人丢出来,旋即拔腿开跑。

    无冤无仇,这两个竟然想砍她,好恶毒啊!

    一胖一瘦被她惊叫吓了一跳,差点踉跄摔倒,稳住身形就匆匆追上去。

    他奶奶的,这小女子腿脚可真好使!

    又追了好长一段,一胖一瘦累得上气不接下气,半哄半骗:“姑娘你把人放下,我们放你走。你怀里的人可是朝廷逃犯,穷凶极恶的坏蛋!”

    郑爱娥骂骂咧咧,她看他们才是坏蛋,居然还用剑砍她,当即跑得更快。

    后边也追得更快,郑爱娥踏上石头滑了一下,险些被赶来的长剑砍中,她又气又怒,非逮着好人削是吧?

    她故意跑到拐角,然后旋身一脚,本想踢掉两人的长剑,结果用力过猛,咔嚓一声,似乎什么东西断了,胖子抱着手痛苦嚎叫,而被胖子压在身下的瘦子不住翻白眼,似乎快要窒息。

    邺良闭眼,轻微抖了下。

    郑爱娥先是猛然抽气,而后释然,谁叫他们追着她砍!

    活该活该活该!

    她抱着人脚底抹油,火速溜了。

    或许是霉运用完了,没过多久,竟真就叫她发现一处异常隐蔽的山洞,若非眼尖,真发现不了。

    伤患需要休养,郑爱娥抱着人往上走,那里位置高,向下视野广阔,观察动向是一等一的好,遮蔽物也多,错身看完全隐于山林间,然后又因地势高,就是下雨也不容易潮湿,通风还好。

    真是块风水宝地。

    然后她的视线就和风水宝地里的野狼对上了。

    野狼龇牙的动作一僵:“……”

    郑爱娥也有点尴尬,怎么还有原住民啊,“要不……一起?”

    野狼顿时怒了,喉咙里滚出危险的低吼,看她的眼神十分凶狠,恨不得将其撕烂。

    又来?

    郑爱娥轻‘啧’一声,将手中的道具人放下,撸起袖子看着矮小的野狼,“赢的人留下来?”

    野狼沉默一瞬。

    随后收了表情,讨好似的摇尾巴,夹着嗓子呜呜咽咽,又袒露腹部滚了一圈,灰溜溜跑了。

    “……”

    郑爱娥也沉默了。

    挠挠头,这滑跪太快了吧?她还没出招呢。

    哎呀算了算了,不管怎么说,他们总算拥有安全歇脚的地方了!

    第49章 喂药

    后方暂且无忧,郑爱娥可算能腾出心神关心伤患了。

    他眼睛半睁半闭,出气多进气少,胸膛都少有起伏,整个人似要即刻消散一般。

    她顿时提起口气,围了过来,又不敢乱动他,“你清醒些……”

    目光下移,方才看到他胸腹的衣衫湿漉漉一片,腥红刺目,不知又流了多少鲜血。

    郑爱娥倒吸一口凉气,他还有腿伤,胸腹还受这么大伤,自己不是医者,这里还前不着村后不着店。

    时间多流失一分,他的生命就多危险一分。

    她急得犹如热锅上的蚂蚁,手足无措不知如何是好。

    就算没有办法,这时候也必须有办法,郑爱娥强行让自己冷静下来,她想了很多,这辈子或上辈子的见闻,忽然她想到了姥姥。

    姥姥是赤脚大夫,姥姥救了好多人,姥姥很厉害,她从小跟在姥姥身边耳濡目染,她一定一定也很厉害!郑爱娥绞着手指给自己打气。

    她从慌乱中理清思绪,卫慎之哦不,邺良伤得很严重,腿伤其次,过度失血会让他休克死亡,所以她当务之急是要止血!

    不不不对,他现在已经快噶了,应该是吊住命,怎么才能吊住命?郑爱娥瞬间回想起一味药,野山参!回阳救逆,大补元气。

    之前才平城的时候,她从药贩子手上买到的,晒干了一直带着,她带在身上了?还是挎在马身上了?

    郑爱娥往自己身上摸索,万幸物品贵重,她随身携带了。

    她按照记忆中姥姥的举动,依葫芦画瓢切了一片野山参,撬开邺良牙关,叫他含在舌下,具体为什么含在舌下她不知道。

    这种时候,她也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

    接下来,用匕首割开他的衣衫,露出里面的伤口,他胸腹之间两道暗红色的刀伤,又长又深,正细密流着血水。

    怎么才能止血啊?她不会啊,恍然间,郑爱娥想起她上辈子去卫生院打针,护士打完针伤口冒血珠,都拿棉签让她压住。

    这样是不是可以?

    心头有了想法,她即刻行动,没有棉签,她就撕下干净的里衣,给他受伤的地方缠起来,一圈又一圈,压得稍紧。

    做完一切她心底一松,跌坐在地上。

    可郑爱娥心里没底,但还是打起信心,鼓励邺良:“我给你伤口裹住不会再流血了,别害怕,你不会死的。”

    他费力才睁开眼,更虚弱了,“不用白费劲了。”他感觉身子变重了很多,仿佛压了整座泰山,每一口呼吸都像耗费所有力气,很累很累。

    他自己的身体他自己清楚,他能感觉到生命一点点流逝,再也无力回天。

    他快要死了。

    或是在今晚,或许在明早,亦或者在后日。

    邺良摸索到她的手,虚虚握住,有些事她得知道,才不会遭人蒙蔽,咳了咳:“……家里有钱你知道吗?不是钱柜里那点。”

    郑爱娥不喜欢他这样,像要交代后事一般。

    “等你好了再细说不迟,我现在不想听。”

    他想笑笑,却连笑得力气都没有,“有一部分我寄放在新乡,那是我故国的王都;有一部分我用来招揽门客,或置办了些产业;还有一部分我埋在了家里桑树底下……咳咳,这些钱的方位你记住。”

    他一口气说了好多话,怕下一刻就脱力闭了眼,“邺氏还有一些人脉,待我去了,情分也不知还剩几分……咳咳,能关照你……”

    郑爱娥叫他住嘴好好休息,他果然不说了,面上浮现极淡极浅的笑容,突然问了句:“嫁给我你后悔吗……小娥。”

    气氛被他渲染出几分悲凉,她不喜欢,没气地说:“嫁都嫁了你才问我。”她不喜欢往回看,不喜欢后悔,她做的每一件事都是自己心甘情愿。

    他动了动唇,偏头看过来,目光莹莹,透出几分执拗,“你告诉我吧,就算死我也能瞑目了。”这时候,一向都爱兜圈子的人,反倒想听一句实实在在的话。

    不想去猜,不想去算计,只想听她亲口肯定。

    郑爱娥正埋头捣鼓剩下的干粮,她带的东西不多,随口答:“没后悔。”

    他满足笑了。

    “下辈子,我……”

    郑爱娥转过头,小脸板了起来,极为严肃认真,打断他:“你不会死,我也不会让你死。再说什么丧气话,我要生气了!”

    “我……”

    这张狗嘴里向来吐不出象牙,她催促:“好了别说话,休养精神。”

    周围安静下来,只余呼呼而过的风声。

    郑爱娥偏头,飞快擦去眼尾的泪花,这个王八蛋简直让她操碎了心。

    她已经失去姥姥了,绝不能再失去下一个亲人。

    天渐渐黑了,她才想起某人这几天可能没怎么吃饭,到附近找到宽大的布叶,用水把面饼泡软,一点一点喂给他吃,“好几天不吃不喝,路上走了那么久也不见你喊饿,嘴巴是摆设,动一动都不知道吗?”

    这张嘴巴从前说那些弯弯绕绕的大道理,说得头头是道,怎么到了关键时候就没用了。

    此刻的她凶巴巴,头发都要炸起来,像只徘徊在暴怒边缘的狮子。

    邺良垂下头不敢再说,乖乖吃东西,喝水,要干什么干什么。

    郑爱娥喂的很仔细,怕他身上没劲儿噎到、呛到,每次投喂的份量很小,足足喂了一刻钟才作罢。

    她拿碎布片沾水拧干,给他擦拭脸颊、嘴角、手指,把灰尘血迹全部擦干净。

    好了,又是一个全新的丈夫了!

    邺良眉间抽抽,重重喘了几口气,身上的剧痛他能忍,可这样却万万不能忍受,说:“你能不能……别拿擦过手的帕子,来擦我的口鼻。”

    郑爱娥撇撇嘴,就知道他龟毛的老毛病又犯了,可是她哪里去给他找多的帕子?她里衣撕来撕去,都要没有了!

    她裹着外袍蹲在地上,里面空空荡荡,一点安全感都没有,她扁着唇,请他闭上嘴巴。

    他一愣,旋即低下头,苍白的脸抹上几丝红晕,耳根红似滴血。

    胸腹处的伤口仿佛都在发滚发烫。

    空气安静下来,弥漫着密密麻麻的酥痒。

    他们进这座山洞占了便宜,洞穴深处铺了层干草,柔软舒适,周围也很干净,适合病人将养休息。

    郑爱娥查看了他的胸腹处,血迹将雪白的布料浸染了些,但没有扩大的趋势。万幸,血止住了。

    再看他的脸色稍稍恢复了些,身上也不似刚才那般冰凉,是野山参发挥了作用。

    她心底稍安,简单收拾收拾,就将人轻轻放在干草上面,还抱着他,难得话音和缓,哄着他:“睡会儿吧,这里有我守着,不会再有歹人杀害你,伤口的血也止住了,等你伤好些,我们就一起回家。”

    他拉住她的手,眼底满是眷念,低低唤她:“小娥……”

    “嗯我在,一切有我在。睡吧。”郑爱娥轻轻拍他的背,哄小孩儿般。

    “小娥……”

    “我在。”

    等一会儿,再也没有第三声,他这一路伤得重,身体又没得到营养补充,还休息不好,刚闭眼就昏睡过去。

    郑爱娥俯下身,很仔细听了他的心跳声,虽然孱弱但已经规律,病情是暂且稳定下来。

    她悄悄撤出来,将身上的披风脱下来盖在他身上,边角都细致掖好。

    妥善处理好这一切,郑爱娥感觉自己强的可怕。

    她平静走出了山洞,吐出一口气。

    臭小子目前命是保住了,可伤口愈合会发炎,需要药物配合才能扛过去,她要去药材。

    另外,粮食被褥这些她也要搞到。

    ……

    一胖一瘦在河边生火准备烤点吃的,兄弟俩今日倒了大霉,不光自己伤着了,还叫人给跑了。

    属于是瞎忙活半天,丁点好处没摊上,反惹一身腥。

    “那小娘们忒不识抬举了!要是让老子逮到她,非给宰了不可!”胖子捂着胳膊痛骂道。

    瘦子身体比他好些,可精神状态就不太好了,他惊慌四顾,犹如惊弓之鸟,“这荒山野岭哪来的女子?那个力气还大得惊人,你说她……该不会是鬼吧!”

    郑爱娥刚刚出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头发被削掉小把,心情十分不爽,走了一小会,就听到罪魁祸首在骂自己,好啊这俩个混蛋之前还追着她砍,她都没说什么呢!

    心底的火被彻底点燃,化作熊熊怒焰,新仇旧恨垒一起,她决定让那两个尝尝厉害。

    郑爱娥鬼鬼祟祟踮起脚绕到两人后面,以手敲晕了他们。

    然后把人扒得光溜溜,只留一条底裤,又拿绳子将两人绑起来,她憋着气,她可记仇了,一定要出出这口恶气!

    怎么做好呢?

    郑爱娥摸摸下巴,转了转眼珠子,突然笑起来,露出甜甜蜜蜜两个酒窝,她从火堆里挑选了块木炭,在其中一个身上写‘叫你勾引我男人’,另一个嘛就写‘叫你勾引我公公’。

    干完坏事,她心满意足拍拍手,然后将人吊起来。

    不出意外的话,他们的同伴很快就会找来,然后看到这一幕。

    郑爱娥想到即将发生的事情,捂住嘴忍笑,又东翻西扯,把两个坏蛋包袱里东西没收,金疮药,一坛烈酒,一包针线,三天的干粮,还有个小陶罐,对还有衣服,通通摸走!

    这一趟出来简直大丰收。

    郑爱娥犹如老鼠掉进米缸,两眼放光,哪里还记得其他不开心的事情。

    她扛着战利品往回走。

    臭小子一个人待在山洞,外面有追兵有野兽,他还是个病怏怏的,她不是很放心,没多在外逗留,就返回山洞。

    不过话说回来,心情好,运气也就跟着好了。郑爱娥一边往回走,一边处理沿途的痕迹,在路上看到一块圆润饱满的大石头,浑然天成,巧夺天工,她伸手粗粗量过,很是兴奋,忙把包袱挂在身上,双手抱了大石头回去。

    不仅是好看稀奇,更重要的是,这块大石头刚好能卡住山洞口,这样的话,她外出时怼上,就不担心臭小子遇到麻烦了,躲在里头,追兵就是再搜,也不会察觉异样。

    是的,郑爱娥短时间内不准备走了。

    有一句话叫做: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且不说他们身上没有符文,没法进城,没法去医馆看病,就那伙人的架势,周围肯定不止这几个人搜查,这又是一道风险。

    最后,臭小子的伤也不支持他远距离迁徙。

    她会苟到最后,苟到一切尘埃落定,才带着人离开。

    ……

    回到山洞里,一切如常。

    郑爱娥微微松了口气,可算是没生出意外,又去附近河道打了水回来,没有盛放的容器,她直接找了块两尺高的石头,挠挠头,徒手掏出一个石缸。

    最后她把大石头抵到山洞口,只留下一道小小的口径。

    做得越多,心里面越安定。她用缴获的战利品,给家里可怜巴巴的小老头炖野山参喝,听说挺补人,多补补吧。

    熬着熬着,她饿了,翻了块冷硬干巴的饼子,一边嚼嚼嚼,一边看火。

    旁边的人还在沉睡,呼吸平稳,睡得安安心心。

    郑爱娥定定看着,成婚这么久,她头回这样仔细地端详他的面孔。

    邺良毋庸置疑生得极好,肤色白皙如雪,五官甚是精致,可却不是那种浓眉大眼、面若刀削类型的美男子,他年少隽秀,眉眼、鼻梁、嘴唇组合在一起,给人的感觉却是极淡的,安安静静躺在那里,像风,像云,像烟,即刻便能羽化登仙,随时随地飘离人间。

    还有,他平日里看着成熟稳重,什么都知道,什么都能拿定主意,实际上,年纪比她还小些,是个将满十八的小少年。

    她摸摸他的头,小可怜呀。

    陶罐里不知炖了多久,参汤独有的药香铺散开来,霸道地充盈在整个山洞之内,郑爱娥直觉差不多了,轻声把人叫醒,小口小口喂他参汤。

    邺良休息了会,又喝过参汤,精神好了许多,郑爱娥能明显感知到,他的状态正在慢慢好转。

    夜半时候,外头下起大雨,狂风怒号,冷雨哗啦啦砸在林间,河流奔涌向低处,声势浩大,汹涌滂沱,一副誓要冲刷万物的景象。

    山洞里,柴火噼里啪啦作响,昏黄的火光笼罩着,暖意浓浓。

    怀里的少年发起高热,昏昏沉沉中一遍遍呢喃她的名字:“小娥……”

    “嗯我在。”郑爱娥抱着他,不厌其烦一遍遍应声,拭了拭他额头的温度,换了一片又一片湿巾。

    夜更深。

    雨更大了。

    第50章 缝针

    清晨,碧空如洗,绿树青葱。

    几缕阳光从缝隙漏进山洞,金色的光晕在黑暗中稳稳落下,那光就在邺良不远处,他被刺得眼皮动了动,旋即睁开了眼。

    视野适应了好一会,才看到模糊的光影。

    他感觉到身上盖了好多件衣服,不知从哪来的,浑身绵软,但那股冰窖般彻骨的寒意褪去,四肢有了稀薄的暖意。

    然后他仿佛整晚都靠着一具柔软的身躯,那身躯主人的手此刻还环在他身上。

    她抱着他,照顾了一整晚。

    这个念头如温润的河水汇进心尖,他睫毛跟着颤动,浑身仿佛更暖了。

    他生来就是邺氏宗子,肩负家族兴旺。大父要他才能通达,为孱弱的卫国辟开一条新的生路;父亲要他满腹诗书,能文能武,为家族扬名,享誉天下;家里兄弟姊妹、内外仆从,都仰望着他,依靠着他,哪怕一朝国破家亡,也都是他作为支撑者,撑起卫国残部,部署里里外外。

    这条路他咬牙走了十八年,从不知道累了可以休息,背后还能有人依靠。

    身后传来一阵阵均匀、细微的呼吸声,如微风掠过面颊。

    他腹部、右腿的痛感连绵不绝,眼前视物不清,可他竟不觉得苦,不觉得累了,胸中氤氲着股缱倦,浑身像被浸泡在温水,像浸泡在蜜糖中。

    倦怠袭来,他往后依赖地蹭了蹭,又陷入沉眠。

    郑爱娥梦见自己在吃鸡腿,吃着吃着一只雪白雪白的小狗跑了过来,黝黑的眼珠子亮晶晶看着她,还开心吐着舌头。

    她拿了只鸡腿递给它。

    它不要,蹦蹦跳跳跑过来,贴着她蹭了蹭。

    她一下子醒了过来,睡眼惺忪,下意识揉揉怀里毛茸茸的脑袋。

    “好狗好狗。”

    迷迷糊糊,又睡了过去。

    ……

    日上三竿,郑爱娥睡醒了。

    打了个哈欠,头差点撞到旁边墙上,天嘞,她顿时清醒了。

    把伤患的脑袋小心翼翼挪开,然后第一件事就是听他的心跳,很好呼吸平稳,还活着;看他的伤口,很好血迹凝固,没有化脓;看他的伤脚,乌青一片,只顶起来那块很是吓人。

    郑爱娥抱着脑袋想办法,怎么办怎么办?她瞎猫碰上死耗子,虽然命给人吊住了,血也给止住了。

    可臭小子伤口愈合,那么长的口子要缝合吧?右脚骨折……应该是骨折,骨折需要正骨吧?

    这种技术性的问题,她哪里会处理?她上辈子充其量就跟在姥姥身边观摩过,连庸医都算不上。

    天上能不能掉个大夫下来?

    郑爱娥愁得捶脑壳,不知道该怎么办,算了路到桥头自然直,先吃个饭再说。

    她把山洞口的石头挪开些,生起火,在陶罐里加水,再丢面饼进去煮,她还是喜欢做这种不费脑子的事情。

    很快香喷喷的面糊糊煮好了,用折好的布叶盛起来,她要去照顾病人了。

    病人说他要先洗脸漱口,郑爱娥木着脸看过去。

    病人说他也可以先吃饭。

    郑爱娥满意了,笑着一口一口喂,非常贴心,没一会就吃完了。

    饭毕,她满足病人的需求,给他擦脸漱口。

    她背过去收拾东西的时候,突然觉得自己好像在玩一个真人养成游戏。

    只不过臭小子是游戏对象,她是玩家,这个游戏就是拯救他,并且躲过重重困难,将他平安带回家。

    郑爱娥:!

    使命感一下子就来了,肩也不累了,腿也不酸了,她仿佛浑身充满了力量。

    只是不知道任务完成,结算奖励是什么?

    洗洗刷刷完毕,然后单独把草木灰收集起来,姥姥总说这个是好东西,虽然她不知道怎么用,但还是收集起来,以备万一。

    她的物品栏还是太少了。

    郑爱娥蹲在地上感慨完毕,听到有人小声叫她。

    邺良偏头搜寻她的身影,眼睛依旧看不清,有些失落,“小娥你过来。”

    郑爱娥走过去坐他边上,盯着他的头顶瞅,瞅了半天,有些纳闷:这些天他应该没力气洗头,为什么不油?

    要知道路上奔波那几天,她都靠着河边洗过头的。

    她目光幽幽,他视物不清但还是察觉到了。

    “怎么了?”

    郑爱娥不好意思说自己有点嫉妒他,反问:“你叫我有什么事?”

    邺良扇动睫羽,下意识去摸她的手,自从看不见之后,他总要碰到她才觉得心安,“我想你帮我缝合伤口,否则我们走不出去,你带着我也是拖累。”

    他原本心存死志,可她到了眼前,他又怎舍得明媚的春天?

    郑爱娥有点高兴,“你想通了啊。”昨儿还在交代后事,今天就主动接受治疗了,好事好事。

    但,她遗憾地说:“我不能给你缝针,我不会治伤的。”她只缝过她的烂袜子,没缝过人。

    他包住她柔软的手紧了紧,感受她皮肤上细密的擦伤、划痕,心底仿佛被蜜蜂蛰过刺刺的疼,又觉得温暖熨帖,他笑着说:“没事,很简单的。你只要将裂开的口子缝住,昨日在外不是找到金疮药了吗?再撒在上面,用布条包起来就好。”

    他想要活下来,想要复仇,想要他们的将来。

    听起来确实简单,但郑爱娥还是有些迟疑,“可是……没有麻药?”那么长的口子,没麻药应该很疼吧。

    他说:“我不怕疼,只是希望不要吓到你。”

    当事人都不怕,郑爱娥当然拍胸口答应,开玩笑,她怎么会被吓到呢?她可是天选之子!

    然后她就去做准备了,她虽然懵懵懂懂,但基础消毒还是知道的,先烧开水把东西煮一遍,然后用火烧几遍针。

    掀开覆盖的衣服,揭开布条,血迹凝固了,可伤口有点脏,她拿清水擦干净。

    好了,区区两道伤口,伟大的郑大夫很快就能缝好。

    可针抵在皮肤上,迟迟没探入,她看着两道狰狞颀长的伤口,血肉还往外翻,她咽咽口水,手指隐隐发抖。

    昨天忙乱之下都没有认真看,血淋淋的伤口真的好吓人,像两条爬在身体上的红色大虫子。

    她欲哭无泪,早知道就不说大话了。

    “小娥?”迟迟没能感觉到动静,他体贴地说,“要不你带着我的手,我自己缝。”

    郑爱娥却矢口拒绝,他真是个狠人,眼睛都看不见,还想自己动手,万一缝错地方,就白挨许多针。

    还不如她自己来。

    她抹去额间的冷汗,给自己打气,她可以她可以一定可以!

    盯着狰狞伤口,给自己洗脑:这是烂袜子这是烂袜子这是烂袜子。

    说着,郑爱娥就动手了,手有点抖但能问题不大,做到穿进穿出。

    缝着缝着,她感觉过了半个世纪,结果进度还在起点附近。

    郑爱娥边哭边缝,谁叫烂袜子破那么大的口子啊!

    腹部的伤口被丝线穿过拉扯,剧痛翻涌,邺良咬紧牙关,指甲抠进干草,冷汗浸透后背。

    他疼得在清醒、晕厥中反复,感受伤口犹如被火蛇穿刺,他想到过去,想到前程,想到她。

    又一寸皮肉被扎穿,他痛得喉间闷哼,却顾不得,反而问她:“如果我死了,你会再嫁旁人吗?”

    郑爱娥还在战战兢兢和伤口抗争,听到他的话手一抖,扎歪了,他哪是狠人?分明是狼人!

    大难临头了,居然还惦记这个。

    她嘴角抽抽,“疼都堵不住你的嘴,整天都在想些什么?”

    有时候真想扇他。

    脑袋是不是哪个地方有点不正常?

    ……

    经过一夜大雨,卫卒又出来搜人了。

    就集中在山下这块,好几队人乌泱泱的分散搜捕。

    队伍中,有人一边搜一边笑嘻嘻说,“某些人啊,竟然放着娇美的女子不要,非去勾搭人家男人!啧啧。”

    “还被人妻子抓了个现形!”

    “哎哟这才哪到哪,我听说有个连七八十岁的公公都不放过!”

    人群忍俊不禁,齐齐笑喷。

    一胖一瘦涨红了脸,百口莫辩,他们喜欢的是女子,哪里和别的男人不清不楚了,这分明是栽赃、是陷害!

    但胖子偷奸耍滑,瘦子浑水摸鱼,两个本就声名狼藉,纵然解释了无数遍,也没人信。

    胖子瘦子受不了这些绯闻,寻到机会去偏远的地方搜人,路上遇到一波人,正想打招呼,却听对方调笑:“哟,找你们男人去啦?”

    一胖一瘦顿时黑脸,飞快走远。

    那波人笑翻了。

    忽然,队伍中冷不丁响起一道疑惑的声音,“他们在军中找不到男人吗?怎么还去外边搞?”

    人群笑着笑着,笑不出来了。

    咋,还能对他们有意思?

    面面相觑一阵,大家都是男人,洗澡睡觉都是解放天性,谁没见过谁的啊……想到那两个,他们是不是还在暗中觊觎过自己的身体?

    一阵恶寒,感觉浑身上下都不干净了。

    郑爱娥躲在暗处看得乐不可支,死死捂住嘴巴才没笑出声。

    昨天的事她早不在意了,若不是得出来找些荤腥,她都看不到后续。

    当然,如果早点知道这会儿有人来搜,她肯定是不会出来的。

    她蹲在深深的灌木后边,看着卫卒往山洞的方向走去,不太放心悄悄跟了过去,看着他们围着周围转了好多圈,都没发现山洞才放下心。

    又有些自得,她果然是天才,找的地方隐蔽至极!

    然而就在这时,一胖一瘦突然又折回来了。

    郑爱娥一惊,快步蹲进后边的草丛里。

    瘦子跟胖子吵架,他怀疑是胖子在外面找了男人,还不小心被捉奸了,才连累的自己,不然大家都缺衣少食,凭啥他长一身肥膘?

    而胖子怀疑是瘦子在外边找了男人,才连累的自己,他骨瘦如柴,缺衣少食,最有动机啊!

    两人就快接近郑爱娥蹲守的草丛,她心跳如鼓,想着两人如果发现了自己,引来追兵,她应该往哪里跑才能脱身?后面又该如何回来照顾病人?

    很快三人仅有一寸之隔,郑爱娥屏住呼吸,冷汗簌簌往下流。

    然后她眼睁睁看着胖子瘦子从面前走过,无事发生。

    郑爱娥:“。”

    行叭。

    很快夜幕降临,几支队伍相继离开。

    郑爱娥怕有人杀个回马枪,又蹲了一刻钟,确认真的没人才慢吞吞出来,到附近找点荤腥回去,她还是有点自知之明的,知道找不到野鸡野鸭,就去薅它们的蛋。

    毕竟鸡鸭会跑,可蛋没长脚呀。

    可惜有些蛋已经被卫卒嚯嚯了,不过东摸西凑,她还是找了一兜子。

    给伤患补身体的材料找到了,现在她要回去合成营养餐。

    养成游戏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