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敬爱夫君

    庸伯眼皮猛跳,灶膛里的火是不是没熄?不成不成,他得去看看。

    又给春爻使眼色,意思别撂这儿碍事。

    春爻稍稍迟疑一瞬,还是跟着庸伯走了。

    主君和夫人吵嘴,夫妻俩的私事,她留下来只会添堵。

    那边,邺良额角青筋直跳,郑氏气人的本事见涨,“你平日缺心少肝,毛毛躁躁也就罢了,我不与你计较,这种时候多少有点做妻子的样子吧?”丈夫即将远行,她没有主动打理行装也就算了,连宽慰丈夫几句都不会吗?

    郑氏怎的一点事都不懂。

    郑爱娥也气,果然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听听他都说些什么话!说得好像自己什么事都做不好,多亏他大人有大量才没有计较似的。

    她真的讨厌极了他这点,总是嫌她这嫌她那,先前吵过很多次了,她也早早表态了不会改,她不觉得自己有问题,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翻出来说!

    忿忿睨了他一眼,说:“我什么事不懂,你又有多懂事?”抱着胳膊站起,只比他矮一个头,故意刺道:“成婚以来,早出晚归恁是没找到活干,还跟我说去当什么教书先生,都多少天了没见到行动。”

    邺良唇瓣微张,目光古怪又震惊地看着她,他自那督官走后,就在乡里设了私塾授课了,代县里为乡里青壮孩童普及一些律法,成日早出晚归,她竟然说他不务正业!

    郑爱娥一双明目瞪圆,愕然:“你竟然不是无业游民!”那她岂不是冤枉人家了?她绞着手指,心下忐忑。

    岂料,这句话点炸了邺良的神经,他反常轻笑了下,“这么些天,你竟丝毫未曾察觉?”敢情她从来没有关注过自己的动向,丁点不在意他。

    想到这心头的火焰霎时燎原,他胸膛起起伏伏,目光乍然冷冽,看向她的眼神不带有一丝温度,“郑氏你可还将我放在眼里!可还懂得什么叫敬爱夫君!”

    郑爱娥被他徒然拔高的音量吓了一跳,她上辈子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小女生,没出过社会,就算偶尔会跟人有些摩擦,但大体都和和气气的,她还没被人这样凶过,就是上一次大吵也没到这种程度,不由肩膀颤了颤,倒退一步,隐隐生出惧意。

    有些人真正发起脾气,是很可怕的,不会跟你动手,但浑身散发的低气压,以及冷冰冰的眼神,就已经把你震在原地了。

    可等她缓过本能,又觉得生气,他出去干活又没跟她正式说明过,她又不是他肚里的蛔虫,如何就能知道?她是他的妻子不假,但不代表她的视线一直要围着他转吧?

    想过来,郑爱娥觉得邺良简直不可理喻,抱着胳膊,小嘴叭叭发射炮弹:“你脾气又臭又硬,就像茅坑里的臭石头,为人表里不一,阴险狡诈,对外人笑脸相迎,回到家就摆出一副冷脸,没少给我脸色看!你有什么好敬爱的?我讨厌你!很讨厌!非常讨厌!特别特别特别讨厌!!”

    邺良脸色刹那阴沉下来,仿佛下一瞬能滴出墨,他攥紧拳头,身体气得发抖,“郑、氏,尔敢!”竟敢这般羞辱他!

    郑爱娥重重哼一声,瞪着他:“我为何不敢?我不喜欢你,偏不,就不,一定不!”

    他强压怒火,忽地上前扣住她的手腕,狭长的眼眸慑住她,咬牙切齿:“你可真是好样的。”

    郑爱娥甩开他的手,翻了个白眼,不阴不阳说:“谢谢夸奖。”

    邺良薄唇紧抿成线,闭眼深吸一口气,拂袖而去,步伐又快又重,每一步似乎想要把石板踏碎,袖子被攥得皱成一团。

    郑爱娥把人气跑了,但心里并不得劲,吵架是一件极其消耗的事情,她不喜欢与人发生矛盾,可架不住偏有人脑袋有坑,纯爱找骂。

    她真觉得卫慎之脑子是不是哪里有点问题?非盯着她身上一亩三分地的小毛病挑刺,是不是看她不顺眼,整天有事没事就在她身上挑刺!

    她原地跺跺脚,跑去找春爻了。

    ……

    邺良回到偏室,按住额头揉着,十分头疼。

    他不是一个暴躁易怒的人,相比古今年少成名的天才,他内敛机敏,更会体察人心,年幼时便已懂得控制自己的情绪,让它发挥在最合适的地方。

    可自从与郑氏成婚以来……他想不下去了。

    郑氏若有一个本领,那一定是将他气死的本领。

    作为一个妇人,一个妻子,最基本的敬奉礼爱夫君都做不到,还惯会与他撒气,说什么他脾气像茅坑里的臭石头,瞧瞧,瞧瞧,字眼粗鄙龌龊,这是小女子该说的话吗?

    他表里不一,阴险狡诈?她当人人都跟她一样,把心思都摆在脸上,根本不懂审时度势,人心险恶。

    过于天真,就是一种愚蠢。

    邺良觉得过去自己眼瞎,竟觉得郑氏天真烂漫,单纯诚挚,不,根本不,她就是天底下最蠢钝的人!

    他为什么要在一个蠢人身上多费心思,为什么要和一个蠢人多费口舌?

    想到这,他不由冷笑,手中的竹简捏得咔吱作响。

    论出身,他母亲为皇室公主,父亲官至大司徒,大父贵为相国,他是嫡出大公子,邺氏少主,掌控邺氏百年积攒的人脉与财富。

    论能力,他年少成名,叫各国争相礼聘,在卫国时位比储相,谁见了他不俯首帖耳。

    论样貌,他并非靠这张脸吃饭,但打马过长街时,路上掷了一地香草花卉,两侧阁楼不知又为他卷起多少回。

    他这样的人,哪一项条件都是世间顶尖,可她竟然说他不值得她敬爱?还讨厌他?

    胸腔的火焰不住翻涌,他哪点不好叫人看轻?还厌恶他,呵,稀里糊涂成了这场婚事,他自认对郑氏以礼相待,关心有加,她倒好,竟说一定不会喜欢他?

    从前想与他议亲的人选,能从城北排到城南,他缺她那一点喜欢?呵。

    邺良重重将竹简按在旁边,神色阴郁,想做他妻子的人多了去,郑氏算什么。

    又翻出一卷书简摊开,她那种笨蛋根本不值得自己多费心思,还不如多看些文书。

    这卷上回看到第十七行,说的是……他忽地将书简推到一边,双手抚额,嘴唇抿得紧紧。

    真搞不懂郑氏在想什么?世上哪个妇人如她这般?

    他哪里不好了,为她夙夜难寐,她为妇不周之处也处处忍让,还经常帮助扫尾,就算到了地下会被先祖唾骂,也从未想过叫她难堪。

    她刁蛮任性,几次目无尊卑推搡夫君、斥骂主君,他没有计较;知道有人欺负她,他也私底下帮她教训过;她口味重饭量大,他也叫庸伯多迁就她……他都做到这个地步了,她竟然还说讨厌他,甚至对他不如一个刚进家门没几天的婢女。

    内心的天平失衡,他忿然嗤笑,她眼里怕不是以为丑恶就是好,美玉当前也视而不见。

    邺良觉得,郑爱娥该去看看眼睛。

    ……

    春爻不是没见过两人吵嘴,但都是小打小闹,这回实在吵得太凶了,她头回见主君那样生气。

    谁家男主人和女主人吵成这样啊,别离了心,以后床头吵架床尾和都做不到。

    春爻害怕,这得是多大的矛盾啊?是主君在外头给小的花很多钱?还是夫人娘家借主君名头做什么坏事?亦或是两人久久没有子嗣爆发的冲突?

    郑爱娥撇撇嘴,说:“都不是。”她站起来学着邺良的样子,桀桀桀笑了一圈,恶狠狠又阴森森地说:“郑氏你可还将我放在眼里?你可还记得敬爱夫君!”她现在讨厌邺良得紧,表演起来难免夸张,将他表现的像要活吞羊的狼。

    春爻:“……就这?”

    “这还不够吗?”郑爱娥在气头上,双手叉腰,“他对我甩脸色,这也不是那也不是,凭什么要我对他好?”若不是她晚上要睡觉,郑爱娥一定半夜跑到偏室将那狗贼摇醒,然后再骂一顿。

    春爻:“……”这也能闹起来?她神色难言,原以为多大的矛盾呢,夫人性子单纯也就罢了,主君怎么也跟着闹起来了,平日里看着多正经靠谱的一个人啊。

    庸伯撤了木柴,用草木灰给戳灭,从始至终都没有担心,他习以为常了,公子从前对夫人要求挺高的,只不过后来底线一降再降,变成算了、罢了、就这样、随她去,这些话庸伯都听起茧子了。

    就算某天公子失去底线,庸伯也不觉得有什么奇怪。

    小年轻哦,咦~看着真叫人牙酸。

    夜色不早了,庸伯和春爻也要休息的,郑爱娥洗漱好就回去,这会儿已经不气了,她腊月生的,翻过了冬,就已经是成熟的成年人,不是那种气性大的小孩子。

    而且今天依旧是她占据上风不是?

    卫慎之小儿?哼,手下败将。

    新室火光跳跃,被风吹得忽闪忽现,并不影响郑爱娥的好心情,哼着小调去把窗户合上。

    她要准备睡觉,迎接美好的明天。

    “吱呀——”门被推开,邺良穿着件素白长衫,领口露出光洁白皙的锁骨,带着满身水汽进来了。

    郑爱娥蓦然转身,显然被眼前人惊到了,“这个时候你来做什么?还想跟我吵吗?”要吵也是明天吵,她今晚不奉陪的。

    他直直立在灯前,眉目如画,身长玉立,仿佛从画里走出来的谪仙似的。

    只能眉宇笼罩着阴云,给仙气添了几分阴翳。

    他不是很高兴的样子,走过来时却唇角微勾,“夫人不是说讨厌我吗?夫妻么,还是要和谐一点。”说起‘讨厌’二字略微加重力道。

    “多待一起,多培养培养感情就好。”

    看向她,嗓音低沉,显然憋着股气:“夫人你说是吗?”

    郑爱娥满脸惊恐,遭了遭了给卫慎之气疯了,她懊悔拍拍嘴巴,早知道忍一时风平浪静了,她又不能说夫妻不该睡一起,不该培养感情。

    “我……”

    她小脸皱成苦瓜,现在是进也不是,退也不是了。

    第32章 同床

    是夜,屋内落针可闻,只灯火发出轻微的啪啦响声。

    窗外偶尔响起沉闷的鸟叫,有的鸟雀晚上也舍不得休息。

    郑爱娥最终腾了半边床给不速之客,夫妻本就应该睡一块,她没理由拒绝的,但并不代表她心甘情愿。

    长这么大,还没跟男子躺同一张床过,她也不是什么都不懂,又是夫妻,说不得待会还会发生点什么。

    可那些事对她来说,终究是陌生的、未知的,这么几个月相处,她心里没有刚成婚那会害怕了,但还是忐忑的。

    她并不想做那些事。

    郑爱娥搂着被褥又往墙角缩了一寸,她很苦恼,待会若狗贼非要对她霸王硬上弓怎么办?她是拒绝,还是反抗呢?

    她思前想后犹豫了会,还是决定不要委屈自己,就是暴露自己一身怪力,也不能叫他得逞,绝不。

    她转溜眼珠子,他不是最爱面子吗?那就用他的好名声威胁他,看他还敢不敢动手动脚。

    邺良睡在最外侧,扫了眼过去就收回视线,郑氏太好懂了,什么事都写在脸上,那举动,那神情都在防备,就差把‘色中饿鬼’的标签贴在他脑门上。

    且不说他们是夫妻,就是发生点什么也无可厚非,但他现在没这个想法。

    今晚的发展是一个意外,他憋着气来的,有几分报复的意思,郑氏不是说讨厌他吗?那就同榻而眠,让她更讨厌好了。

    想看她跳脚激烈的反应,也是想看她是不是真的那样憎恶他。

    可等冷静下来,真正躺在同一张床上,邺良又觉得这种行为,以及之前说过的那些话幼稚至极,这样的自己叫他都觉得陌生。

    他出生高门甲第,自幼作为继承人培养,很早就明白居高位者,喜怒不形于色,语言乃驭人之器,是为了达成目的,而非为了简单的泄愤。

    图一时口舌之快,是最无用累赘的事。

    可讽刺的是,新婚以来,像今天这样的事他没少做过。

    思及此,他阖眸,沉沉叹息。

    屋里太安静了,旁边人迟迟没有行动,跟块木头似的躺在那,郑爱娥都拿不准他想要干什么,看他闭眼似乎真要睡了,不由有点急。

    他就不准备做点什么吗?她可是想了几十百八种治他的法子!

    郑爱娥甚至觉得今晚是自己最聪明的一天。

    她小心翼翼挪过去,期期艾艾问:“就这么睡了吗?”

    邺良无语:“……”

    空气沉默几瞬,他睁开眼看过去,“我并非色中饿鬼,也不是重欲之人。”

    郑爱娥被看穿了,“哦哦。”缩缩脖子躺回去,对她没有非分之想是好事,好事,就是计划不能实施,心内多多少少有点小遗憾。

    床上两人心思各异,气氛沉寂。

    左右睡不着,为缓解尴尬,郑爱娥侧过身,清清嗓子:“夫君,你不是说要为你大父守孝,才说分床睡的吗?怎么今天突然想同房了。”

    “孝期早过了。”

    “啊?”郑爱娥觉得更尴尬了,挠挠头,古人过孝期是不是要有个什么仪式?要妻子准备,她不清楚,也不知道该准备什么。她第一次给人当妻子,当不太明白。

    似乎看出她所想,他说:“守孝时没讲究那么多,出孝就更不必了。”按照卫国礼制,需除服更衣,沐浴斋戒,再行祭奠告慰之礼,可事出从急,连大父都是草草埋葬,别的他又哪里会再讲究?

    “哦哦。”

    气氛再度陷入沉寂,郑爱娥怼着手指,紧接着又问:“……那你是几月出生的?”这里都没有给人过生辰的说法,时间观念是模糊的,好多人都不知道自己啥时候生的呢。

    也不知道他知道不。

    邺良微微侧头,沉静的眸子似有些困惑,但还是答了:“生于卫昭王三十七年正月廿三日寅时。你问这个做甚?”

    他当然不比平民连自己的年岁都不知道,像他这样身份的人,出生的时间都要精确记载,以便家族排序齿,或是占卜。

    “没什么,随便问问。”郑爱娥拉高被褥挡住半边脸,在下面笑嘻嘻的,臭小子比她晚生二十来天,她是姐姐。这下更觉得旁边人能够轻松拿捏,构不成威胁了。

    同处一榻,经过这么一阵闲扯,两人的神经放松不少。

    尤其是郑爱娥,困得打哈欠,她这几个月的作息规律的不得了,而且今天出去打野,回来还跟人大吵一架,现在困得眼皮子直打架。

    她不行了。

    真的不行了。

    但还记得灯没吹,提醒隔壁的‘室友’:“睡前记得把灯给灭了。”这里的灯烧的是动物油脂,钱不算太多,可卫家讲究,油膏在里头加了芳香材料,没有异味,还有淡淡的清香,但不便宜就是了。

    卫家有钱,可她还是比较节俭的。

    他没答应也没拒绝,只淡淡道:“你睡吧。”他的心没有郑氏大,这样还能睡着。

    今日着实过得混乱,原以为今晚也要糟糕收场,不曾想他们刚还剑拔张弩,同处一榻竟然分外安宁。

    郑爱娥瞌睡来了,说睡就睡,没一会邺良就听到旁边响起细微整齐的呼吸声。

    他却无甚睡意,倒不是今晚的事闹的,自从那些事情发生以来,他一直难以入眠,就算睡着也是噩梦连连。

    头顶的罗帐映出橙黄灯火,他直直望着,想起旧时的光景,他生母早逝,年幼时父亲被派去地方公干,他几乎是大父一手带大的,大父公务繁忙,但每晚还是会抽出点时间教他读书习字。

    就在这样昏黄的灯下,从六经学到各国编史,度过了他最为深刻的孩提时期。

    大父治家森严,是个老成持重的人,有时却反嫌他过于老成,没有少年锐气,带坏弟弟妹妹。

    想到那时的画面,他唇梢微翘。

    窗外鸟虫低声幽鸣,天地间宁静祥和。

    他闭上眼,仿佛回到从前的家中,如往常躺在床上沉眠,第二天醒来就能去给大父请安。

    ……

    梦里却又变成了火海,他看到城门破碎,新乡置身一片血色当中,鄢人的大刀屠戮族人,他仓皇奔去,又看到族人满脸血泪,面目狰狞齐齐围着他。

    族人骂他自私自利,不为他们报仇。

    弟弟妹妹骂他苟活下来,就失去血性,不配做他们的大兄。

    父亲骂他耽于美色,丧失复仇的斗志。

    大父失望看着他,说后悔将他抚养长大,根本不值得。

    他心焦难耐,却百口莫辩,只能看着亲人平和的目光变成憎恶,阴鸷的眼神注满恨意。

    他痛苦万分,心如钝刀割肉,那些冷眼似要将他整个人凌迟。

    就在这时,一个身影窜出来一拳一个人,轻而易举就将人群掀翻,很快亲族不见了,所有指责斥骂的声音也都消失了。

    他心头震撼,嗫喏着,呆呆注视面前的女子,“郑氏……”一股暖流自血脉淌过,他目光殷殷,下意识想牵起抹笑。

    然而下一瞬,拳头不分厚薄就来了,重重打在他胸膛。

    “咳——”他感觉自己三魂六魄都被捶出来了,疼得撕心裂肺。

    邺良猛地睁开眼,窗外大亮,鸟雀叽叽喳喳又开始新的一天。

    他干咳两声,视线缓缓下移,果不其然看到胸前搁着一个秀气的拳头。

    忿忿将手拿开,他吃痛抚额,一个小女子怎会有这么大的力气。

    差点谋杀亲夫。

    然而罪魁祸首砸吧砸吧嘴,翻过身继续睡,似乎做了什么美梦,她唇角还浅浅勾起,十分甜蜜。

    “……”

    邺良觉得郑氏就是专程来克他的,什么都没说,他抿直唇,开始穿衣理发。

    等他拾掇好自己,回头一看,她睡得香甜,还大刺刺霸占了他的位置。

    邺良走出去,“你该起了。”

    无人回应。

    他拧眉,伸手推她,“起来,起来。”

    郑爱娥皱起小脸,嘤咛了声,“……别吵。”缩进被褥,把自己埋起来。

    他垂眸凝视着榻上那长条的不明物体,一夜过去,整齐的被褥皱得像腌过的干菜叶子。

    想到那几乎要将他送走的一拳,他掀了被褥卷起来,戳她胳膊,“起来,别不像话。”

    郑爱娥是有起床气的人,被折腾烦了,登时窜身坐起,小脸粉粉的,睡眼惺忪,“你烦不烦啊,你别睡别人还要睡!”服帖的中衣被她睡得领口微敞,露出白净的皮肤。

    他看到了,不自在偏过头,耳根薄红,“快穿好衣服。时候不早了。”

    经他这么一闹,她也没睡意了,爬起来穿好外袍,系好腰封走出来。

    他站在木屏后边,背对着她。

    郑爱娥几步走过去,在他身边停住,圆溜溜的眼睛恶狠狠瞪他,“讨厌鬼!”说罢,轻哼了声,翘起下巴走了。

    邺良:“。”很难想象,自己与她同岁。

    ……

    春爻一早才知道,昨夜主君和夫人终于同房了,哎呀!这可是天大的好事。

    吵架好啊,吵着吵着就床尾和了,就该多吵吵。

    她真是想不到,天底下居然有这么一对,感情越吵越好。

    庸伯更高兴,清早看到公子从新室出来都愣住了,他反应过来就跑灶房来了。

    他笑容满面,清早吃什么饼喝什么粥啊,杀鸡炖汤,再放颗老参。

    邺氏的血脉终于要延续了,公子身子不算很强健,昨晚大失元气,得多补补。

    不对不对,夫人也要多补补,生儿育女多伤气血,他马上就列菜谱,今天炖鸡炖参,明天杀羊宰鸡,后天……

    庸伯喜出望外,仿佛看到小小姐、小公子在前面跟他招手。

    第33章 死嘴

    天一亮,刘家的大门就从里边推开,秦氏去灶房打了一盆热水,又兑好冷水,倒在木盆里头,准备给孩子洗洗。

    只是她有些神不守舍,舀水时溅了好些水花出来。

    那晚遇到的人,还是叫她犹疑,究竟是不是那位啊……若是的话,夫人知道吗?

    她昨晚想这事都没睡好。

    刘骁九一脸嫌弃提溜儿子出来,挥挥手散味儿,“啊呸!这小子拉得忒臭了。”

    他是个魁梧的汉子,说话嗓音也粗糙,吓了秦氏一跳,回头看到自家男人随手提着孩子的襁褓晃悠,更是被吓一跳,她赶忙冲过去抱住儿子,气不过在刘骁九身上扇了几巴掌。

    “要死啊,有你这么抱孩子的吗?襁褓的布带子都给扯松了!”秦氏不敢想象儿子从里头掉出来怎么办,她就说男人靠不住,根本靠不住。

    刘骁九皮糙肉厚倒不疼,只心里发虚,腆着脸连连告罪。

    秦氏不是真的生气,只是后怕,三申五令叫他多注意点。其实她很满意刘骁九的,他虽然脾气犟又粗心,家里也穷,但是个好人,当初来到渠县,她娘家能安稳下来,多亏了他赶跑那些地痞流氓,后来生了孩子粮价暴涨吃不起饭,他都肯为他们母子去抢粮食。

    情绪稳定下来,她解开襁褓,给儿子洗澡,这臭小子看爹娘吵架只知道笑,亲爹差点把他摔了也笑,忒没心没肺!

    秦氏默了,双手拿着儿子端详,突然觉得他怎么那么像一个人。

    刘骁九神经粗,直说儿子像爹,天不怕地不怕的。

    秦氏白了他一眼,谁说像他了,惯会给自己脸上贴金。

    方才被他一打岔,都忘记想到哪儿了。秦氏在大族做过奴隶,见过许多弯弯绕绕,不是没有心机,她一边给儿子浇水洗浴,一边不动声色跟他打探卫家。

    刘骁九对卫家很有好感的,卫家地位超然,家产不俗,可夫妻两个宽和仁善,跟内城那些眼高于顶的贵人完全不一样,主动接济他们粮食,他帮着卫家主君做事还得了不少钱,平日待他也很是尊重礼遇。

    秦氏手中动作不停,听丈夫对邺良赞不绝口,还说若不是他没甚才干,否则一定要投到对方手下效力。

    她没多聪明,但也算见过些世面,越听越觉得卫家主君像那位,十有八九了,越想越觉得心凉。

    ……卫夫人真的知道自己嫁给谁了吗?

    她们女人婚嫁不就图一个心安,好好过日子吗?

    家里受过卫家的恩义不假,秦氏也非常感激,但在卫家主君和卫夫人中选一个,她天然更亲近卫夫人。

    然而自家男人还得靠卫家,她若是跟卫夫人说了,他会不会生气,报复他们家?

    秦氏不寒而栗,那些高门大族的手段她是见识过的。这事她就该当不知道。

    “媳妇你干啥呢?我儿子都给你洗皱了。”

    秦氏一惊,提溜起儿子,这小子还笑呵呵的,丁点不知事。

    她也想笑,可心里堵得慌。

    ……

    郑爱娥今日穿了身草绿的新衣,领口还绣了圈精巧的花草纹样,特地叫春爻梳了个活泼些的发髻,簪了几朵嫩黄色的棣棠花,看起来很春天。

    她对着铜镜照了好一会呢。

    邺良走进来了,他昨晚都没枕头睡,刚才去偏室抱了木枕过来。

    他今天穿着一身绀蓝色的袍服,半披发戴玉笄,面无表情,走路的姿态又挺又直,仿佛刚从私塾回来的老学究。

    郑爱娥侧身看他,眼神挑剔,悄悄撇嘴,他看起来好旧啊,跟她像两代人。

    但这话她不敢说,卫慎之肯定会炸。

    郑爱娥算看明白了,这人心眼小。

    她自以为掩饰地很好,可邺良又不是瞎子,相反他很懂察言观色,瞬间就看穿郑爱娥的嫌弃,然后,然后就被气到了。

    他哪点不好了?

    邺良觉得自己上辈子必定刨了她家祖坟,这辈子才摊上这个冤孽!

    他咬牙不去看她,尽量控制情绪,走到床榻边上将木枕放好。

    单手搭在床架上,胸膛隐隐作痛,他怀疑是被气出内伤了,也不一定,今早还被郑氏捶了一拳,差点就能见到先祖了。

    真是欠了她的。

    郑爱娥透过镜子,看到后头的人捂着胸口,好像很痛苦的样子,狐疑地皱起眉,这是咋啦?

    她忽地想到在现代的时候,有些男生胸部也会发育,该不会他也……

    下意识低头看了眼自己的,虽然小,可她当时也是受了点苦的,郑爱娥很爱惜,推己及人,她觉得卫慎之很可怜。

    毕竟他不太需要,但还要吃那份苦。

    惨,太惨了。

    郑爱娥埋头,笑得花枝乱颤,头上的棣棠花都差点抖掉了。

    这根本瞒不住邺良,他莫名其妙看过来,问她在笑什么。

    郑爱娥如是说了,说一句笑一会,说一句笑一会,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当事人愕然,顿时脸色爆红,下一刻又发黑,这种事她竟然说的出口?还知不知道廉耻。

    他脸颊滚烫,恼羞成怒,眼神冰棱棱睨了过去,“很好笑?”

    气他的人,打他的人究竟是谁?偏生罪魁祸首浑然不觉,还误以为他是……

    邺良耳根通红。

    他转身就走。

    郑爱娥起身拦住他,面露歉意:“开个玩笑嘛,别生气别生气。”卫慎之身体清瘦,怎么可能会有那种问题,她也是知道这点才开这个玩笑的。

    他没真生气,但顿住脚步,清眸凝视她,说:“你冒犯了我。”

    郑爱娥眨眨眼:“啊?”随即乖乖认错,“对,是我的错。对不起,你别生气。”

    他脸色稍好,唇角微不可察勾起,“你得补偿我。”

    “好好好,补偿你补偿你,你要什么?”总归是好好听他话,不乱取笑他,时刻给他面子这样的要求,郑爱娥太有经验了。

    他眉宇间的郁色消散,眸光清润,却说:“你过两日随我去平城。”

    “啊?去平城?”她瞳孔微睁,“你出远门公干叫我做什么?”他听县里的令,代县里去递交文书、抄录新律,那是去吃苦,她又不爱吃苦。

    邺良脸色一下子拉下来,目光牢牢锁定她,“怎么,不愿意?”转身又要走,冷哼一声,“不是说要赎罪?看来只是动动嘴皮子而已。”

    郑爱娥愁容满面,简直怕了他。

    “去去去,行了吧。”

    暗地里轻拍嘴巴一下,死嘴,叫你乱说话!

    ……

    乡里的公鸡时不时叫一下,两位主子都起了,庸伯不好再耽搁,拿帕子包住陶罐盖子揭开,浓郁鲜美的肉香扑面而来,他瞧着没炖那么稠,但还是可以吃了。

    各舀了两碗,又单独撕了些肉下来,剩下的老参和鸡肉留着继续炖,晚上还能再吃一顿。

    欸不成,晚上还是再弄些别的,他听人说乡里有人杀猪了,待会儿买点猪腰子、猪鞭回来。

    庸伯就这么将饭食呈上去,郑爱娥大老远就闻着香了,馋得搓手,“是鸡汤呀。”她闻出里面还加了参,但不知道是山参红参,还是党参。

    大清早就这么补?她问庸伯家里有啥喜事吗?

    庸伯笑得慈蔼,说:“昨日公子和夫人劳神,老奴特意炖了滋补的鸡汤,你们趁热用。”

    郑爱娥只当是她打野累着了,庸伯犒劳她,“好!”捧起陶碗开喝,好鲜,好好喝。

    庸伯满意了,目光移向干坐着的邺良,觉得自家公子真不省心,催促:“公子您辛苦了,也多补补,不够灶上还有。”

    邺良:“……”

    他不是郑爱娥什么都不懂,这参汤摆明就是……他耳根微红,他没有元气大伤,也没有与郑氏圆房。

    但这种事岂能与外人道也。

    他硬着头皮将一碗参汤灌下去,末了,瞪了眼对面的人。

    努力干饭的郑爱娥:“???”

    她鼓着腮帮子,觉得自己好无辜,她吃她的,又没抢他碗里的吃。

    真是有毛病。

    他飞快掠过,侧首垂眸,“庸伯,下回别做这些了。”

    这话庸伯不听,公子就是这样任性,仗着年轻不爱惜自己的身体,房事最损耗精血,他原本的身体就没夫人好,还不肯多补补,现在是看不出,可等到而立以后就被人嫌弃了。

    庸伯觉得自己真是为了公子操碎了心。

    这些话庸伯没明说,可暗里就是那意思,邺良觉得脸上烧得慌,他根本什么都没做。庸伯跟着郑氏,真是越来越放肆了。

    而罪魁祸首浑然不知,埋头筷子不停,吃得眉眼弯弯,像偷到油的小老鼠,无忧无虑,开开心心。

    邺良越看越觉得憋闷,撇过头淡哼一声。

    娶回家,天天给他气受。

    ……

    秦氏纠结了好些天,做事都没精打采,最后还是决定去找郑爱娥,若不是她心地好每日送些羊奶,孩子都养不活。

    她也是一个女人,怎么能眼睁睁看她蒙在鼓里呢?这可是女人一辈子的事。

    另一方面,她可以悄悄去,卫家主君没见过她,两人从前也没甚交集,只要她小心点,没人能发现是她说的。

    秦氏走到卫家时,春爻正在拔墙缝里的杂草,不能让它长下去,会破坏墙体的。

    回头看到有人来,笑着打招呼,秦氏也是奴隶出身,天然叫春爻亲近。

    秦氏为了掩人耳目抱着孩子来的,一边安抚乱动的儿子,一边说:“春爻妹子好,我今日是来拜见卫夫人的。”

    春爻走下来看孩子,小孩子会叫了就一直响,尤其是秦氏的孩子皮得不得了,她苦恼了半天才夸了句:“你儿子长得真俊。”

    “不过你来晚了,夫人随主君出远门了。”

    秦氏大惊:“啊?”

    第34章 分居

    马车晃晃悠悠,一路向西,大地着绿衣,鸟儿鸣啼不绝,和煦的阳光落在身上,暖融融的,仿佛整个人都像要融化在春天里。

    郑爱娥伸个懒腰,放下车帘,“天气真好。”风景也好,绿油油一片,沃野千里,一望无际,太适合种地了。

    她回过身,问旁边人:“为什么不种粟或者稻?地主有多的粮食也可以拿去卖。”她知道所有的土地都是有主的,那都拿来种地,市面上粮食一多,肯定就便宜,就有更多人吃得饱饭了。

    邺良拿着简牍,瞥了她眼,郑氏总爱问这些稀奇古怪的问题,但考虑到她第一次出远门,又是个不谙世事的小女子。

    他答:“官道两侧不许种庄稼,这是为了避免有刺客或盗贼袭击。”

    郑爱娥有些可惜,但又无可奈何,那些地又不是她的。

    不过卫家倒有百亩良田,她问:“那你什么时候回来把地种了?这样庸伯就不用隔一段时间就去买。”她还想种点蔬菜水果什么的,哪怕到了古代,她总觉得自己家里的东西,吃着总是更安心。

    他头也不抬,却能读懂她的心思,“庸伯已经去乡里雇人开垦了,你若有什么想法跟他说。”

    郑爱娥满意了。

    安静一会儿,她又拉扯邺良,“昨晚你睡好了吗?我昨晚梦见被匪徒捆住,看到你大喊救命,结果你根本不来救我。”

    他揉揉额角,心说叫郑氏跟着是不是一步臭棋,话太多了。

    还是耐着性子答:“梦只是你潜意识的影射,并不能表明真遇上盗匪,我不会救你。”他这几日睡觉是不会梦魇了,毕竟睡着了都怕被一掌送去见阎王。

    郑爱娥听了却不觉得高兴,他这么说做噩梦是她自己的问题,自作自受咯?

    她抱臂,黑溜溜眼珠子直直瞪他。

    邺良叹口气,以为自己没回答到点子上,继续补充:“我睡得很好,这几日一夜好眠。”

    她的瞳孔骤然扩大,带着几分难以置信,他这是什么意思?她说她做噩梦很难受,他却说自己一夜好眠,是在进一步嘲讽她心没他宽吗?

    她忿忿剜了他眼,负气背过身。

    邺良一脸迷茫,然后听她小声碎碎念:“果然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邺良:“。”他做错什么了?哪一点不是在回答她的问题。

    手里的文书看不下了,可刚搭上她的肩,就被撇下来。

    他唇瓣翕张,鲜少这样贴人冷脸,他又没做错什么,想了想收回手,罢了,由她去。

    郑氏给他气受,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郑爱娥就这么靠着车壁小憩,心说臭小子真讨厌,把她带出来吃苦,还要嘲讽她给她气受,真是蔫坏。

    现实不能打人的,会把人打死,她不能再想了,啊好困。

    邺良盯着简牍好几刻都没移动位置,他吐出口气,以手拍拍旁边人的肩,主动递梯子:“待会就到驿站了,你想吃点……”话还没说完,她的身体就倒了过来,倒在他身上,一看,睡得可香了,还打着细微的小鼾。

    他无语:“……”

    随即捏捏眉心,他就知道。

    县里指派的马车狭窄,不能让人躺下去,他只能任由郑氏靠着了。

    拿起手边的简牍继续看。

    不知过了多久,静谧的周围变得吵嚷,马车停了。

    小卒报:“卫公子、卫夫人到了。”

    他伸手将她摇醒,摇了好几次,郑爱娥才被唤醒,迷蒙睁着眼,“吃饭了吗?”

    他扯扯嘴角,不是吃就是睡,她是猪吗?

    “平城到了,我们住驿站,你吃什么自己去吩咐。”

    郑爱娥右颊睡出红印子,应道:“哦。”她撑着麻麻的脚,迷迷糊糊的,仿佛不知今夕是何夕。

    邺良摇摇头,掀开车帘下车。

    已经到驿站里头了,出不了什么事,他带着小卒先去安置好住所,卸下一应行装。

    小卒是狱啬夫指派的,大鄢颁布新律,卫家公子代县里去抄录,他例行公事护送,但这两个跟他上峰有沾亲带故,他也是图表现,干活很麻利。

    邺良递给他一串钱,“有劳小兄弟了。”

    小卒很高兴,一串钱就是十个钱,壮汉出卖劳力一天都挣不了这么多,不少了,他是服长期徭役的,县里只管饭,分了点地给他,但不发钱。

    心里觉得邺良阔气,难怪一副文弱书生样,手不能提肩不能抗还能娶到仓啬夫家的孙小姐。

    邺良扫了眼屋子里头,几个役卒围在一起谈笑,周围是窄小的通铺,不多时,酸臭的味道扑面而来,他收回迈出半步的脚,说:“小兄弟这几日住在这边,马车留给你看管,半月后返回渠县时,我们再来找你。”

    小卒挠头:“卫公子你们不住这儿?”他们外出公干,住驿站包饭还不要钱。

    邺良笑笑,道:“不必了。”

    他拿了行李,掉头回去,他当然不是单纯为了抄录新律来的,原本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住驿站还不容易惹人怀疑,但想到现在那个的画面和气味……还是多一事吧。

    是他考虑不周,不仅是他,郑氏住这里也不方便。

    他在平城有一处宅子,他们可以住进去。

    他折返回到楼下,郑爱娥正跟一个卖花的老妇人聊得火热。

    老妇人说她儿子媳妇待她不好,一把年纪享不到福,还要出来挣钱糊口,惨得很。

    听到郑爱娥是新嫁娘,还很同情,一副过来人的模样,说:“夫家最开始那段时间,最爱立规矩,你平时小心谨慎些,忍忍就过去了。”

    郑爱娥点点头,心有戚戚焉:“可不是嘛。”卫慎之今天欺负她,她可不是就忍着了吗?

    老妇人老神在在,唱了起来:“新嫁娘新嫁娘,当了媳妇整天哭。婆婆骂我烧饭糊,公公嫌我手脚粗。小姑吃饭我喝汤,全家饱了我刷缸。早知婆家这般苦,不如在家当老姑。”

    郑爱娥听了代入进去,心里发苦,她真是太不容易了。

    邺良满脸黑线,抿直唇,话里说得那个受气包新娘子不就是他吗?郑氏没少给他脸色看,今天还莫名其妙往他身上撒气,他辛辛苦苦看了一路书,她舒舒服服睡了一路,然后他还要忍着疲倦出去打点住处,结果郑氏倒好,跟人聊得热火朝天。

    谁能苦得过他?

    他话里透着深深怨气:“走了。”面色不虞,掠过两人往外去。

    郑爱娥看他拎着包袱走出来,赶忙跟过去,她的宝贝石头还在里面!

    老妇人沉浸在内心世界,等回神时面前空无一人,她脸色乍变,箭步追上去。

    “姑娘,你还没买花呢!”

    ……

    郑爱娥把玩着花环,这是一个由桃花点缀而成的花环,上面还编了几朵紫云英进去,粉紫着绿,十分好看。

    她把花环戴在头上,悄悄摸出铜镜臭美,“那位老人家身体可真好。”他们都走出好远了,结果几息功夫就被追上了,郑爱娥觉得老妇人就是生错了时代,要是在现代,妥妥拿老年短跑金奖。

    郑爱娥等了好久,都没听到回音。

    诧异回头,邺良眼皮垂着走在旁边,一句话不说,脸色臭臭的。

    郑爱娥皱眉,觉得他就跟仲春时节的天气一样,阴晴不定。

    算了,或许男子每个月也有那么几天。

    “到了。”

    邺良在一处宅子面前停下,双扇的实木大门,外头为了一圈厚实的夯土高墙,他轻轻敲门,没一会就有个瞎眼的老仆走出来。

    “公子您来了。”

    “嗯。”

    老仆看向邺良旁边的女子,头上顶着花环,满脸带笑,既招摇又冒失,他看看邺良又看看她,沉默一瞬。

    恭敬道:“夫人。”

    然后将两人引进去,“公子夫人先歇歇脚,饭食待会我再送来。”

    郑爱娥跟着走进去,一双眼睛好奇地打量周围,院里设有一处小亭,旁边栽种了颗柏树,路面整齐是用石子铺过的,再往里走,就是由一座实木搭建的房子,还上了漆,踏进屋子,檐前飘起的帐幔还糊住了她的脸。

    邺良替她揭开帐幔,扯扯嘴,“注意点。”

    “知道了知道了。”

    堂室铺了满屋木地板,也刷了漆,亮生生的,踩在上面沓沓作响,郑爱娥反复踏了好几下,挺好玩的。

    邺良去屋里放了行李,出来就见这一幕,他神色淡淡,毫不意外,轻轻收回视线,坐到了蒲席上面,展开竹简继续看。

    无他,习惯了。

    没关系的,他就是有点命不好。

    郑爱娥却不肯放过他,跑过来坐在他旁边,“为啥你放着这么好的屋子不住,跑去渠县住土屋?”

    当然是有原因的,但邺良不会告诉她,他拿出早就准备好的借口:“年少筋骨正该磨练,要去艰苦的地方滚一滚,将来才更稳站得住脚。”

    这话太装了,若旁人说郑爱娥还不信,但他说,她信了。毕竟在她眼里,卫慎之这小子一直都很能吃苦的,不是为了显摆高尚情操,人家是纯爱吃苦。

    起的比鸡早,睡得比狗晚,读书比谁都用功,好不容易才找了个活干,但好像挣不到什么钱。

    太惨,太苦了。

    但她不行呀,她就是一个没有大志向又好逸恶劳的人,最讨厌的事情就是吃亏和吃苦。

    于是,她开开心心跟邺良商量:“要不,咱们分开住吧?你喜欢锻炼筋骨,我呢喜欢安逸舒适,都说远香近臭,分开我们感情还能更好点。”

    邺良哗啦一声收起竹简,面无表情看过来,吐出两字:“不、行。”

    她一个人来过富日子,岂不显得他更像被抛弃的深闺怨妇?

    呵,想得美。

    第35章 流血

    从渠县到平城,他们足足走了三天,路上借住在附近的民居,没有民居就睡车上,轮流守夜。

    难怪古人都说舟车劳顿,一路吃不好睡不好,还怕蛇虫猛兽盗匪袭击,精神状态能好吗?

    郑爱娥不怕蛇虫猛兽盗匪,她一脚就能踹死,可她吃不好睡不好啊,吃过晚饭,迅速洗漱好,就滚上榻了。

    她摆成大字平躺在床上,鼻端是被褥干燥的味道,暖烘烘的,舒服又干净,叫人恨不得长在床上。

    屋子里都由木头搭建而成,她不知道木头的名字,但闻着有股淡淡的芳香,是金钱的味道。

    郑爱娥下意识的摸摸鼻子,好像吸了好贵一口。

    还有‘室友’没上床,她睡不着,圆溜的杏眼打量周围的陈设,屋里很大,放了很多东西,但依旧觉得空荡。有一座精巧的花鸟木屏,比渠县她屋里的更好看,角落有好几只木箱,旁边是置衣架,蒲席小几,梳妆台……都挺好的,唯一不好就是,床榻没有挂的帐幔。

    她滚了一圈,觉得有点不适应。

    卫慎之那臭小子怎么还不来,她在哼唧一声,把头埋进被褥里。

    “吱呀——”

    她猛地窜起头,盯过去,目光炯炯,带着审视。

    邺良裹着一身水汽走进来,垂搭着眼皮,有种水雾迷蒙中又添上倦态的美感。

    郑爱娥半支着下颌,欣慰点头,难怪他要洗那么久,洗出来果真多了几分姿色。

    她主动挪出一大片让给他,还拍拍旁边的位置。

    “快来快来。”

    这小子有老天得天独厚一份宠爱,她也不吝啬对他好点,长的好看嘛,让让他让让他。

    邺良却倏然停住,皱起眉端详她,似有些防备的模样。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他实在是吃亏吃多了。

    于是,两人僵持着,大眼瞪小眼。

    郑爱娥无语,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呢?她这次真没想对他咋样。

    “你今晚不睡?”

    邺良默了一瞬,还是走了过来,默默整理自己的木枕,理平榻上被她滚乱的褶皱。

    有了这么一出,郑爱娥对他的兴趣骤减,滚到最里边躺着,她喜欢贴着墙睡,舒服还有安全感。

    他睡得靠外边,男子本就火气旺,前段时间吃喝还异常补人,他每晚都用冷水洗浴,但他是个正常的男人,又是血气方刚的年纪,有些反应根本压不住。

    还是离郑氏远些。

    他头微微往外偏,雪白的脖颈慢慢往上晕出一片绯红。依她罔顾廉耻的样子,还不知要如何取笑。

    某人太反常了,郑爱娥心里跟被反复挠似的,痒痒的,她眯起眼,翻身过来。

    借着被褥的掩护,暗中窥视他的一举一动,逐步分析。

    旁边有猛兽虎视眈眈,邺良受不了灼烈的视线,这点小事他也不想说,说了对方还会变本加厉折腾他。

    他干脆翻过身,背对着她睡。

    郑爱娥瞅了好久,都没什么名堂,就收了心,又滚回窝里准备睡了。

    但是灯还没吹,她拿脚戳戳他,“吹灯吹灯。”

    邺良忍不了了,翻过身,“你不能去?”自从和她住一屋,每次都是他灭的灯,仿佛在交‘暂住费’一样。

    他不想计较这些,但莫名感觉自己被压了一头。

    她言之凿凿:“谁叫你上榻晚?再说了,我睡里头,摸黑回来踩到你怎么办?”

    郑爱娥觉得,大家既然睡在一起那就要讲规矩,讲章程,如果他洗浴不磨叽,她还找不到地方发挥呢。

    她以自己的人格发誓,绝不是故意欺负他。

    邺良起身,真再说下去又要吵起来了,不想跟她吵,他屐了鞋子去吹灯,心想怎么她是媳妇,自己成天做妻子的事?

    罢了,忍一忍就过去了。

    他返回床榻,无精打采坐在边缘交代:“吹了。”声音带着一丝干巴,脱了鞋子躺下去。

    等了一会儿,旁边没有回应,他静下心偏头去听,果然已经响起细微的鼾声。

    毫不意外回正头,她就是缺心眼。

    闭上眼,他也要休息了,今天尤其损耗精神。

    只是上榻的时候,他好像没有把鞋子放整齐,想要起来把鞋子理顺,可耳边细小的鼾声,听着尤为催眠,他眼皮子就跟被糊住似的睁不开。

    算了,就放纵一次。

    ……

    窗外迷雾笼罩,小雨霏霏,柏树的叶尖、屋檐都时不时往下面滴水,细微的雨声伴着风声,分外舒缓神经。

    邺良睫羽动了动,缓缓睁开眼,入目就是结实的木梁,忽地他感觉身上压了什么东西,往下一看。

    一个毛茸茸的脑袋趴在他胸膛正睡得沉,鼻端呼出的热气喷洒在他的里衣上,透过细密的布料烫进皮肉,他感觉那块就仿佛被烙过铁般又疼又麻。

    隐隐还有些热气窜下去。

    他瞬间涨红了脸,将她挪到旁边去,动作小心翼翼的,免得将人吵醒。

    他迅速起身穿衣,往外头走去,脸上热意稍退,胸膛某处皮肤却始终烫意不减,叫人心烦意乱。

    等到辰时,郑爱娥才姗姗起床,懒洋洋伸个懒腰,看了眼朦胧的窗外,今天真适合睡懒觉,她啪的一下又倒回去了。

    她有些精神不济,昨晚不知道怎么睡的,下巴和脸有点疼,好像在钢板上睡了一夜。

    翻了个身,往旁边一摸,空空荡荡又冰冰凉凉。

    得,该起了。

    她耸搭着眼皮,打着哈欠穿衣穿鞋,对着镜子给自己梳了个垂髻,春爻不在,她只好自己梳个简单的发髻糊弄过去。

    鼓起腮帮子照照镜子,嗯还是很好看的,不愧是她。

    簪了根木笄出去。

    在平城这个家的早食就比较丰富了,有肉饼,面条,白米粥,还有肉羹,咸菜,豆酱,郑爱娥看了简直胃口大开。

    她捧着碗准备奋斗时,老仆又端了两碗鱼汤上来。

    各自呈上后,老仆对邺良说:“管家特意传书吩咐,要您与夫人早晚参汤不断,老参,老奴还没来得及去买,委屈您先用着这个。”管家就是庸伯,消息还是老仆昨日才收到的。

    邺良盯着汤碗,满脸黑线。

    还要补?!

    郑爱娥吨吨吨把鱼汤喝完,拿着空碗看他苦大仇深,跟着个碗大眼瞪小眼,哈哈大笑。

    她不嫌事大,催促说:“喝吧喝吧,不要辜负老人家对你的一片真心。”

    邺良盯了她眼,终究还是拿起碗一饮而尽。

    又拿帕子擦擦嘴,侧身对老仆说:“不需要再炖煮这些了,寻常来便好。”

    老仆犹疑:“这……”庸伯是管家,他的命令自己不敢不听啊。

    “我是主君,按我的意思来,”

    “是。”

    两人吃完,老仆将小几收拾干净。

    邺良将最喜欢幸灾乐祸的人留了下来,她就是闲得慌。

    他从袖中掏出一支竹简,上面列了几类事物,“临行前,大父大母叫我们帮忙带的东西,你白日空闲就去准备了吧。”

    郑爱娥接过来看看,点点头,“哦。”

    他垂眸叫人看不清神情,道:“为夫在外抄录律法,晚上还要劳烦夫人校对一二,你也好熟悉新律,省得再重头学过。”

    “啊……好吧。”主要被他后面那串重新学吓到了,郑爱娥想校对怎么都比重新学要容易吧。

    邺良轻微颔首,他当然不是单纯为了抄录新律,但有这个名头才好来平城办事,带上郑氏更多为了掩人耳目,毕竟谁谋划大事,还拖家带口的?

    但他深知,她是个变数,最好还是给她找点事做,白天把时间排满,晚上再消耗些精力,省得发生些意外。

    等事情办完,他们也好马上返回渠县。

    她可真不省心。

    感叹一句,他准备起身回书房。

    “啪嗒——”小几被人踢了一下,她慌张指着他,“你你的鼻子……”

    邺良怔愣,什么?手下意识往鼻端摸去。

    “你流鼻血了!”

    良久后,老仆请了熟悉的医者来看,那人显然认得邺良,摸了半天胡子,才说:“想要孩子也不用吃那么多滋补的,年轻人顺其自然哈哈。”说着说着,忍俊不禁笑起来。

    邺良捂住脸,露出的两只耳朵红红的,平生第一次知道什么叫窘迫地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原来是补品吃多了……”郑爱娥嘟囔道,吓了一跳,她还以为臭小子要不行了。

    医者看完笑话,对她一拜,“嫂夫人就此别过。”

    郑爱娥忙将人送出去,折返时还懵懵的,东西他们一起吃的,她怎么就没事呢?

    她想了半天,凑到他面前,小声问:“你是不是身子有点虚啊?”她跟着姥姥,知道有个症状叫虚不受补。

    他身子虚?邺良感觉到前所未有的荒谬,自己骑马射箭修习六艺,又每每博得头筹,如果这都算体虚,那全天下就没几个健壮的男子。

    他肯定的说:“我身体很好。”

    郑爱娥心说身体弱的人也不会承认自己孱弱,维护他脆弱的自尊心:“对对对,没错。”拍拍他的手,怜爱病患:“你多休息休息,要什么我帮你拿到床边来。”

    见她不以为意还要走,他抓住她的衣摆,急忙解释:“女子与男子不同,男子属火,补上加补确实可能出些差错。”总之他自己的身体他知道,虽然不像她好得跟头牛一样,可也是正常的。

    郑爱娥觉得他在狡辩,不想跟他扯,就只问:“那旁人整天大鱼大肉,怎么没出事呢?”

    他松开她的衣摆,俊脸烧得滚烫,旁人,旁人火气旺会宣泄出去,他又没有……

    郑爱娥想着不能太打击他身为男子的自尊,安慰道:“多找几个医者帮你看看,以后总会好的,你别难过。”

    然后就看到对方又急又气瞪了她眼,背过身不理她了。

    第36章 山参

    郑爱娥第一次逛古代的大都市,左看右看怎么都看不腻。

    说是大都市,其实论便利以及商品类型差现代很多,但比起渠县的确算大都市了。

    他们走在东街,往来车马穿行,两边是做买卖的小商贩,各式各样的精美陶器,古朴厚重的漆器,临街还有些支起摊子卖南边的珠玑美玉,也不乏各类珍惜兽类的角和牙齿。

    就这么大刺刺摆出来了。

    郑爱娥小声问:“他们就不害怕被偷被抢吗?”这些那些,一看就不便宜。

    老仆笑了笑,说:“世间精明不过商,敢偷敢抢的人可走不出东市。”商人每季度给官府交巨额保护费,他们可不是白给的,门口卫卒手上的长戟也不是摆设,胆敢闹事的人只能横着出去。

    “哦。”

    郑爱娥理理衣袖,往中间走,其实吧她还怀疑,那些商贩之所以把名贵的东西那么漫不经心、随意放置,丁点防护都没有,或许也想找冤大头?

    只是她的猜测,不一定对,但还是离远点比较好。

    大父大母要让带一些精盐,一尊铁瓮,堂伯堂婶家的小孩大了,还要几匹布裁新衣。

    去买这些东西就不怕磕着碰着了。

    但这些东西不好买,郑爱娥听说东市最繁华就来这里买了,可东市根本没有卖,后面才知道盐铁受官府管制,要去官府买。

    她心说多跑一趟就多跑一趟,就当锻炼身体了。

    然后好不容易买到盐,又交齐手续买到铁瓮,正准备出来时,看到一队人马急驰而过,要知道这里可是官府衙署大街,被抓到要砍掉右腿的。

    郑爱娥心说律法太严苛,幸好自己背熟了,就是世界上要多一个可怜人了。

    然后她看到所有人,包括巡视的卫卒在内纹丝不动,仿佛没看到一样。

    嗯?

    难道刚刚是她的幻觉?

    等他们出了官营铁铺,又走出好长一段距离,老仆见四下无人,才悄悄告诉她:“方才为首那位是王上的小儿子,说平城有奇珍异兽,要捉回去给王上贺寿。”律法自古就不是用来束缚王族的,只是打马而过没什么稀奇。

    郑爱娥:“……”原来我才是小丑。

    老仆继续说,那位小公子宣称是来找奇珍异兽,可实际上,后院前前后后都住进去的全是美女,都有百余位了,整天歌舞升平,穷奢极欲,但他还不满足,老仆听人讲,他还在四下搜刮美女。

    就是人妻也不放过。

    老仆说给郑爱娥听,“平城这段时日不安生,夫人咱们买完东西就回去吧,后面几日也不出来了。”老仆想,他家夫人长得虽不是国色天香,但确实美貌,后面一些天就躲在家里面,就算王族一点理法都不讲,也总不至于破门挨家挨户搜罗美女吧?

    郑爱娥点点头,没有异议,她还是知晓些轻重的。

    平城虽然比渠县繁华热闹,可权贵、麻烦事一样不少,真要比起来还是渠县更好、更自在。

    两人准备从东市穿行,直接回去。

    沿途订了几匹细布,让送到卫家去,老仆搂着铁瓮跟在郑爱娥后面,看她又去一个摊位前站定,探头一看,是个卖药材的。

    姥姥给人看病,经常上山挖药材采药材,郑爱娥对药材还算熟悉,看到面前一摊草药却有些懵逼,很多都不认识,有些药材长得像又不太像,问名字也不对。

    她挠挠头,在一圈陌生的药材中终于挑出自己熟悉的,是野山参,毕竟前几日天天吃,怎么都能分清,就是这药贩子不实诚,旁边摆了好几种长得相像的伪参用来混淆视听。

    要不是她熟悉味道,又见识过,还真摸不准。

    但东西是好东西,问价钱要八百钱,郑爱娥折算了下,要她不吃不喝连续干四个多月,才挣得到那么多。

    她伸手折一半,“四百。”

    药贩子哎呦起来了,说:“姑娘您看看,我这可是上等的好货,连泥带土,叶子、根须都完好着呢。您要是嫌贵,可以看看别的,”他指指左右两边,“这些年岁上要差点,倒是可以算四百个钱。”

    郑爱娥不知道别的伪参具体叫什么,也不欲惹事,“我就要这个,四百。”

    药贩子佯装生气,但又不好表现的太生气,“我这可是十年份的野山参,挖下一个再等十年,姑娘价钱不是那么还的。”

    “五百,卖不卖?”对面又是面红耳赤,又是提高音量,郑爱娥可不怕他,他还在继续说就是准备卖,钱多钱少的问题。

    要是真生气,不想做这买卖,只会不搭理她。

    药贩子心梗,明白这是遇着行家了,有买卖他当然要做,他就靠这个吃饭的,凑近过来,“七百。姑娘我看你也是诚心要。”

    “六百,你再磨叽我去药铺里看看了。”

    药贩子答应的干脆:“好好好,你拿去你拿去,算我怕了你。”

    郑爱娥:“……”遭了,报高了。

    药贩子迅速拿布叶包好山参,递给她,生怕她后悔,郑爱娥如数付了钱。

    她安慰自己,总比八百个钱划算吧,她节约了两百个钱呢!

    老仆看她砍价看得目瞪口呆,夫人真是好口才,只是……“夫人您买这山参做什么?公子又不需要吃了。”补都补过头了,他担心公子看到会生气。

    主要是郑爱娥不太认识别的药材,又觉得买山参怎么都不会亏,这野山参就是野人参,大补元气,她姥姥说人要死了还能吊住最后一口气,叫什么吊气续命,亡阳救逆。

    听起来就很牛逼,她一下子就记住了。

    她说:“这种东西买了又不会亏,随手就买了。”看了怀里一眼又一眼,就是不能当花种,得拿回去晒干保存。如果真有一日用不上,她就喂给卫慎之吃,反正吃不死。

    老仆觉得确实有理,山参除了贵,确实都很好,夫人还是以较低价格拿下的。

    老仆原先觉得她和公子并不般配,现在觉得她真会过日子,眼光独到。

    两人快到家了,看到一户人家设了灵堂,在吹拉弹唱,几个小孩跪在地上哭着烧纸,有个疑似女主人的趴在棺材上哭得不能自已。

    不难看出,这些人都跟亡者生前感情很好。

    老仆说:“今早,老奴出来就看到对面挂起白帆了。昨儿傍晚,那户人家的男人打水的时候,掉井里了,人捞起来就没气了。”

    又神神叨叨地说:“夫人你也别靠近井边,老奴估摸着里头有水鬼。”老仆甚至觉得,对面那户人家的男人就是水鬼拉下去的,不然好端端一个壮汉,怎么就掉井里去了?

    郑爱娥一口答应,她觉得世上没有鬼,但这并不妨碍她怕井,小时候总听大人说一人不登高,两人不观井,三人不抱树,四人不爬山。

    有些事情听多了,潜意识就会害怕,后背也觉得凉飕飕的。

    回家路过那口井时,她特意绕了最远最远的路,老仆也是,郑爱娥觉得自己不迷信的,但还是忍不住跟老仆说:“咱家里以后不要种槐树,要种都种桃树。”老人都说槐树聚阴,桃木辟邪。

    老仆连连点头,深以为然。

    “老奴知道,知道。”

    两人站在原地,纷纷打了个寒颤。

    之后,郑爱娥就窝回自己屋里了,出去走了好多路,现在时候还早,她解开外袍准备睡一觉。

    刚扯开腰封,就看到榻上少了个枕头,嗯?她四下打量周围,另一个人的衣裳、用品都不见了。

    郑爱娥大惊,臭小子难道犯了事一个人跑了吗?

    跺跺脚,坏了坏了,跑路怎么也不带她啊!她不要被扣下来蹲监狱啊!

    她着急忙慌往外跑,去找老仆,“你家公子去哪了?”

    老仆刚从偏室出来,顺口答了:“刚出去了,还让老奴搬些东西去偏室。”夫妻俩也不知咋了,才来第二天就要分房睡。

    只是分房睡啊,谢天谢地!走了正好,她还嫌睡的地盘不够宽敞呢。

    郑爱娥如释重负,害她捏了一把汗。

    过了会儿,她回味过来,不对!好端端地分房睡做什么?她都没嫌臭小子很大一只呢!

    他什么意思?难道在偏室睡得更舒坦,他想一个人过好日子?

    郑爱娥摸着下巴,眯起眼,觉得大有可能。

    她趁着人不在,迅速摸进偏室,四下打量,打算如果真发现异样,那到时候就打他一个措手不及。

    然后——她久违的沉默了。

    空空荡荡的屋子啥都没有,视野也不好,昏昏沉沉,只有一卷草席铺在地上,充作睡觉的地方,底下什么都没有垫。

    郑爱娥过去坐下感受,硬邦邦的,屁股疼。

    她迅速爬起来,还是不要耽搁人家吃苦了。

    外头忽地响起,“公子,您回来了。”

    “嗯。”

    郑爱娥身子一僵,透过门缝看邺良在和老仆说话,她小心翼翼打开房门,微微拢上,然后踮起脚尖溜走,最后几步跑得飞快,生怕被叫住留下来陪他。

    嗯嗯,给大父大母的东西,她还要去理一理。

    至于臭小子为啥要搬走?郑爱娥才不纠结这个问题,人家要走就走呗,她从不多想这些没有意义又消耗精神的事情。

    唯一的遗憾,就是晚上没人帮她吹灯了。

    她飞快钻进正屋。

    外面不安生,邺良交代完老仆,就转身走了。他看到郑氏从偏室出来,故意留久一点时间。

    紧接着,他舒了一口气,神色黯然。

    她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知道。

    一切都是他的错。

    早上下过雨,现在石板路却已经干了,他垂目走在上面,回想起方才的见闻,浑身血液倒流的感觉仿佛还在,一寸一寸撕去他的侥幸,撕得粉碎。

    他的手有些抖,翕张着,又紧紧扣紧肉里,淌出血痕也不松开。

    偏室的门被吹开,里头漆黑一片,像能吞噬万物的巨口。

    他进去了。

    第37章 懂他

    卫家对面挂白帆的那户人家,姓邹,男主人单名一个寄,是个老实本分的陶匠,手艺精湛,在平城小有名气。

    但这只是他的后半生。

    邹寄的前半生,他是个卫国人,年轻的时候脾气大,惹了事被仇人灭门,他成了一名刺客,发誓一定要手刃凶手,要为亲人报仇雪恨。

    当时听到这个事的人,有的觉得他混账,净惹祸,白白连累家人;有的觉得他有血性,立志报仇,是条汉子。

    总之有褒有贬,但后来谁也没见过他,也就不知后续了。

    但今天邺良知道了,邹寄后来娶妻生子,过上了寻常的日子。

    而他也不是被仇人所杀,而是打水的时候,掉井里淹死了。

    一个励精图治、身负武艺的刺客,掉井里淹死了!多么可笑。

    安逸的生活,叫他失去血性,忘掉仇恨,忘掉枉死的亲人。

    他无耻,他软弱,他苟且偷生,不配为人!

    邺良猛地从床上坐起,喘着粗气,撑着额头,后背冷汗津津。

    梦里白帆纷飞,他成了邹寄,成了那个安然躺在棺材里,苟活一辈子都没能复仇的人。

    梦不是真的,可他看着自己微微颤抖的手,他现在是不是在慢慢变成邹寄?

    他反复问自己,他变得软弱了吗?他变得胆怯了吗?

    他不知道。

    夜里无云,万籁俱寂。

    邺良深深捂住脸,吸了一口气,垂头跽坐在小几面前,把盆里的冷水浇在脸上,一遍又一遍,一遍又一遍,终于冷静下来。

    他抹了把脸,任由水痕从脸上淌下,神情漠然到无懈可击,视线淡淡瞥过小几,上面还放了一支断裂的木笄,这是上回腊祭时郑氏送的,被他失手摔了,一直没扔。

    他捧起那两半木笄,静默坐了良久。

    好一会,窗外‘啪嗒’一声,两半木笄落地,碎成了四截。

    他拆开一块木板,从隔层里展开一片绢布,上面绘制了平城的布防图。

    这才是他最该倾注心血的地方。

    ……

    昨儿出去光顾着买大父大母的东西,郑爱娥估摸着怎么也得给樊叔父带点东西,不然太不够意思了。

    他们家时常受到樊叔父照看,连昏礼时有人闹事,都是他摆平的,郑爱娥也十分喜欢樊叔父,觉得他人简单,豁达率真。

    外头乱她不好再出去,叫老仆去办,准备叫他挑几匹细布,深浅都要,深的男儿用,浅的女眷用,若能找关系买到酒也来几坛,酒水是樊鬃心头所好。

    郑爱娥只是不喜欢被束缚,贪玩了些,但并不代表她什么都不懂,有时候也只是看破不说破。

    她知道任何关系都需要维系,没有谁会无缘无故对人好。樊叔父对他们家好,她很乐意把关系系得更紧实。

    没一会儿,老仆来了,却一副火急火燎的样子。

    “夫人!夫人!大事不好了!!”老仆喘着粗气,慌得六神无主,“公子、公子他不行了!!”

    “啊?”郑爱娥目瞪口呆,昨儿还好好的,来不及多想她飞快往外跑。

    不消一会儿,她站在偏室里头,摸了摸病患额头,十分无语,批评老仆:“传话要如实,不要过度夸张。”她都以为自己要当寡妇了,结果就发个烧。

    老仆慌啊,他一辈子围着邺氏转,家主去了,公子就是他的主心骨,公子不行了他感觉天都要塌了。

    老仆听了她话心下稍安,“是是是,老奴知道了。”

    郑爱娥皱起眉,平日里多严谨务实的人,怎么关键时刻这样不靠谱?但最不靠谱的,还是手底下这个。

    太脆了,昨儿才看过病呢。

    她让老仆赶紧去请医者,旧赵属地多巫医,水平良莠不齐,就上次那个靠谱些,“这儿有我照看。”

    老仆连连应下,临了,刚要走又止步,伸手抹着眼睛,一把年纪老泪纵横,哭得跟小孩似的,他看向郑爱娥,“夫人,公子会没事吧?”公子连着两日接连出事,民间有个说法叫病事不过三,他真怕公子气数尽了,叫他白发人送黑发人。

    郑爱娥看出他的恐惧,拍拍胸脯打包票:“一点事没有,过会儿说不定人就清醒了。你快去吧,说不定他醒来饿了,要你煮饭吃呢。”

    老仆擦擦眼泪,笑了笑:“欸,欸!”这才安心去请大夫。

    郑爱娥语重心长叹气,这个家还是她最有用。

    她后脚去端了盆冷水,打湿帕子拧干,给邺良擦擦脸和脖子,然后重新淘洗过,敷在他额头上。

    她掰开他的嘴看过舌头,这几日还没入夏,估计是得了风寒。可是郑爱娥想不明白,他一个富养的贵公子,不缺吃不缺穿,前段时间又有补品养着,怎么就弱成这样?

    郑爱娥‘啧啧’两声,之前还嘴硬说自己身体倍儿棒,结果都没隔天,又不行了。

    果然全身上下只有嘴最硬。

    以手拍拍他滚烫的脸颊,“醒醒,醒醒。”

    眼睫毛都不动一下,没人说话她有点无聊,就在屋里瞎转悠。

    然后发现旁边的小几上多了一个精致的紫檀匣子,雕工精湛,之前来还没这东西呢,她拿着匣子心痒痒的,往席子上瞥了眼,很好,直挺挺躺着,一动不动。

    她也不是稀罕名贵的珠宝玉石,就是想看看里头是什么。

    再说了她是这个家的女主人,有什么不能看的?

    郑爱娥把自己说服了,做好心里建设拉开匣子,然后看到了——一支裂成四截的木笄,之所以还能看出原状,是因为被人小心拼在了一起。

    她:“?”

    她还以为是什么宝贝,结果就这?样式还算好看,但材质做工有点随便,可这样外头一抓一大把,还坏成这样,有什么可珍藏的?

    郑爱娥左思右想,最终总结为卫慎之身上指定有点怪癖。

    很快,老仆领着医者进来了,那人来得也急,初春的天满头大汗,衣衫都乱了。

    匆匆给郑爱娥见过礼,“嫂夫人。”便快步上前查看病人了。

    她放下木匣子,跟过去看。

    医者沉吟半晌,看向郑爱娥,问邺良昨晚都干了些什么。

    郑爱娥哪知道?她看向老仆,老仆看向旁边,可旁边没人,他当然也不知道,他晚上又不是住主人床底下的。

    不过,他挠挠脸,“清早过来时,就看公子手里拿着简牍,眼里布满血丝,之后便见他昏倒了。想来、想来是看了一夜书吧。”

    郑爱娥深感震撼,臭小子是老黄牛投胎吗?晚上都不休息,这种天选牛马竟然都没出生在现代,简直是资本家一痛。

    医者名叫柳子息,他缄默好一会,似乎也被这种行为震撼到,撤回把脉的手,“我开一副药,你拿着方子去药铺里抓。”洋洋洒洒在竹简上写了几味药,递给老仆。

    “还有,莫要叫他睡席子了,刚刚入春,免得寒气入体。”

    他起身看向郑爱娥,手揣在袖里,几度欲言又止。

    柳子息叹口气,终究还是说:“劳夫人多照看些,平时他有什么不对多劝劝。”面上几分难言,摇摇头,“卫公子也算我一位故人,他……从前不这样的。”

    他对邺良的印象还停留在翩翩如玉的少年储相,文武双全,身体强健,现在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

    短短两日,他就来了两次。

    瞧着性子也有点偏激。

    郑爱娥自然无有不好,又约他两日后复诊。

    柳子息颔首,看看不省人事的故人,又看看她,想到找他时慌不择路的老仆,心道幸好家里还有个能主事的,邺良这媳妇娶的不亏。

    郑爱娥将人送到门口,老仆已经抓好药了,她按着柳子息的吩咐一一说给他听,确保人记住,她才折返回去。

    她听医嘱的话,得给邺良挪个地儿,四下扫扫,老仆在煎药,某人昏迷不醒,很适合作案。

    郑爱娥直接裹着被子将人扛起来了,肩上的人不适地咳了两声,她怕人中途醒来,飞快跑回正屋卸货。

    他原先的褥子被汗湿了,他也是一身汗津津的,她有点嫌弃,但还是把人塞进自己干净、香软的被窝里。

    给人扯好被角,又把他的脏褥子扔地上,回身时对上一双细长的眼。

    郑爱娥沉默一瞬,他醒多久了?是被她扛在肩上的时候,还是才醒?

    她拉拉不需要拉的褥子,试探道:“你醒啦,老仆马上煎好药过来。”

    邺良轻眨眼,静静看着她。

    郑爱娥打量他,看来是才醒,但似乎不怎么聪明的样子,不会烧傻了吧?

    她有点担心,比了个手势,“这是几?”难道成为寡妇之前,她要先成为傻子的老婆?

    他乖顺躺在榻上安静盯着她,薄唇苍白,不言语。

    就在她灰心丧气收回手时,指尖被人握住,听见沙哑的声音:“夫人。”

    郑爱娥开心地咧开嘴,太好了脑子没坏。

    她很迁就病人,也懂得安慰人,“醒了就好,这次只是小病,不要害怕。”又用另一只空着的手,怜爱地摸摸他的脑袋,“你只需要安心养病就好,别的一切有我在。”

    刚才她吓得差点一口气没提上来,她还是喜欢聪明一点的脑袋。

    “官署那边暂且去不了了,我待会遣人去帮你告假。”

    “好。”头上轻柔的触感,叫他周身一暖,睫羽颤了颤,发冷的身体仿佛浸在温水里。

    昨儿才在她面前嘴硬呢,郑爱娥照顾他的自尊心,“依我看啊,咱家附近不干净,不然怎么前日刚死人,昨日你就出了点事,今天还病得晕倒了。”言下之意,是说他撞到了不干净的东西。

    他低声道:“嗯。”视线呆呆注视被他握住的那只手。

    郑爱娥找不到话讲,就说了一些家常话,比如她这两天做了什么,买了什么,回去之后准备做什么。

    他安静听着,末了,咳了咳,“那山参给大父大母送去吧,二老年纪也大了。”

    郑爱娥说好。

    他看着她,笑了一下,想到什么又马上收起来,神情黯然。

    病人最重要的是要休息,该说的话她都说了,“你好好睡一觉,睡一觉病就好了。”说罢,掰开他的手塞进褥子里,起身离开。

    刚转身手却被牢牢扣住,他低哑说:“……再陪我说会话吧。”

    郑爱娥自然无有不可,顺从坐下,“好吧,你想聊些什么?”

    他动了动唇,似乎不知道怎么组织语言,好半晌才道:“有一个人,他家里遭遇了不好的事情,他想要找仇人报仇,却在过程中被美丽的花吸引,他心里很惶恐很害怕,怕迷失在美好的事物里面,忘记复仇,该怎么办呢?”

    这有什么好纠结的,郑爱娥原本严阵以待的心松懈下来,问他:“那这个人还想报仇吗?”

    他几乎瞬息答道:“当然想,一刻不敢忘。”

    “那这还有什么疑问?”郑爱娥说:“只要他内心坚定,就能够报仇,哪怕失败也只是倒在报仇的路上。路上有花就看花,有草就看草,欣赏美是人的本能,若真因事物美好就沉湎其中,只能说他一开始就心智不坚定,是个贪图享受的人。”

    她始终坚信:“当一个人内心足够坚定,任何事物都不能打倒她。”想到姥姥,眼睛就想尿尿。

    邺良静静凝望着,她目光闪闪,里头仿佛藏着明亮的光点,漂亮地叫人移不开眼。

    郑氏不是饱读诗书的才女,不是出身高门的贵女,甚至大字不识几个,目无尊卑,蛮不讲理,可她却是世间唯一懂他的人。

    他握住她的手微颤,眼眶发涩,迅速别过眼,不想叫她看到自己的狼狈。

    她真的很懂他。

    有妻如此,夫复何求。

    第38章 喂药

    “你咋了……”话说到一半,郑爱娥倏然被人拽进怀中,紧紧抱住,她懵懂眨着眼睛,下意识拍拍他的背。

    他真的很瘦,背上硌硬,一摸全是骨头,郑爱娥的心又软了下来,“没事了没事了。”生病的可怜人。

    邺良下巴搁在她肩膀上,感受怀中温软的身体,感受温暖的气息,垂下眸子,喑哑道:“谢谢。”谢谢她愿意理解他,肯费心思懂他。

    吵嘴时总说讨厌他,可实际上,她是关心他的。

    他不是周幽王,更不是夫差;她不是褒姒,更不是西施。她不会蛊惑他,他也不会因为沉迷情爱,而忘记复仇。

    将人锢得更紧,一刻都不想松开。

    郑爱娥被勒得差点喘不上气,推搡他,“你放开。”

    察觉到她的挣扎,邺良松开,“好。”转而去握她的手,她的手很小,他轻松就能包住。

    他看着被团住的手浅浅一笑,真的没办法说服自己不去在意她。

    郑爱娥不自在地把自己的手抽出来,皱着秀气的眉,“你干什么?”又是抱又是拉手,之前还对她避之不及,吃错药了吧。

    “还有,你说谢谢是什么意思?”前言不搭后语的。

    他唇角微扬,一双细长的眸子专注看着她,里面藏着一圈淡淡的涟漪。

    郑爱娥懵了,安静等了半天都没见他说话,真是不懂他,她又想不会真给烧傻了吧?

    坏了坏了,她伸手扯扯他的脸,“有感觉吗?知道我在干啥吗?”

    邺良脸上传来丝丝痛感,笑容僵住,顿时什么旖旎都散了,气恼拉开她的手,脸上留下两处明显的红印子,“你在做什么。”没大没小的,男子的脸是能随便把玩的吗?

    看来没傻,郑爱娥的心又重新落到肚子里。

    “干嘛这么凶,你对我又抱又拉,我都没说什么呢。”她轻轻‘切’一声,飞了个白眼,“小气鬼。”

    他看着她,太阳穴突突直跳,深吸一口气,没用,又吸一口,按按眉心,他觉得自己方才蠢极了。干嘛要在意她?为了气死自己吗?

    这哪里是娶回家的媳妇,这分明是来讨债的。

    老仆端着药停在门口,看了好一会儿,他忍不住擦擦眼泪,公子终于又恢复精神气了,夫人真是邺氏的福星啊。

    他止了泪意,进去送药。

    “公子,喝药了。”

    话是叫邺良喝药,可老仆却将药碗端到了郑爱娥面前,意思很明显。

    她纠结了下,决定还是不要跟病患计较,拿起药碗,手捏勺子搅动几下,舀了药汤怼到他嘴边,“喝吧,喝了药到病除。”最好碗里是毒药,把这人毒哑,动不动就冲她大声说话,显得他嗓门多大似的。

    汤汁溅了些到邺良唇上,给唇瓣着上褐色,他顿了顿,看了她眼,一句话没说,低下头乖乖喝药,一勺又一勺。

    她只是表现关心的方式特别一点,实际上对他很好。

    药很苦,可他含进嘴里就化了蜜,甜丝丝的。

    郑爱娥看他眉毛都没皱一下,瞅了瞅药碗,心道不会买到假药了吧?没道理啊。

    算了喝都喝了,估摸着吃不死人,她继续喂给他喝,很快药碗见底,完事儿!

    她将药碗递给老仆,“再熬些米粥来。”站起身也准备走了,这地儿不想留,他这么难伺候谁乐意啊。

    袖子又被轻轻拽住,他嗓子被汤水润过,声音清凌凌的,“留下,我有些事要问你。”睫羽扇动,狭长清润的双目看过来,眼里就跟带着钩子似的。

    郑爱娥呼吸都滞了一瞬,随后顺从坐下。

    男色惑人啊。

    ……

    这段时间平城的百姓不好过,守将卢浠也不好过,头上顶着个小祖宗谁能好受啊,怕他掉下来磕着碰着,又怕他在头上过分耀武扬威。

    卢浠瘫在官椅上,踢了脚桌几,说话有气无力,“外头都在骂我助纣为虐,帮着小公子搜刮美女,真以为老子愿意啊?”他是旧赵降将出身,身份尴尬,在朝中不受待见,每一步都走得战战兢兢。

    手下的部将们相视一眼,都觉得憋屈,又纷纷偏过头。这段时日,城里百姓不敢明面上骂,暗地里却骂他们是鄢人的走狗,帮着外人残害赵人。

    卢浠跟手下说:“大家都在吃苦,百姓苦,我也苦,等把小祖宗熬走,大家就能喘口气了。”若能堂堂正正做个好人,谁愿意当坏人呢。

    小公子人家是王上的小儿子,最为得宠那种,真惹到了他,别说他们,就是整个平城百姓都不会好过,谁叫他们都是赵人呢。

    他脚踏在地上站起,手臂一张,“行了,总比没命强。都散了,该干嘛干嘛去。”

    部将们呼出口气,大步出列行过礼,齐齐退出去。

    这边刚走,郡守就来了,脸色不好看,那小公子荒淫无道,把范氏几个女儿也要了去,他进来坐下就是重重一叹。

    卢浠和范驹熟,他们都是旧赵的老人,靠献城投降才有条活路。

    他拍拍老伙计的肩,“忍吧,忍忍就过去了。”

    范驹心里烦躁看啥都不顺眼,拍开他的手,“又不是你家的女儿,你当然无所谓了!”太憋屈,这几日嘴巴边上都燎起了泡。

    卢浠‘啧’一声,手一摊,“别说你家女儿,我家女儿了,就是点名要你我的屁股,你敢不给?”他武夫一个,说话糙。

    范驹:“……”

    登时老脸一红,指着他:“你你你……”

    卢浠把他的手摁下去,劝道:“他不是要捉奇珍异兽吗?眼看王上大寿没几天了,把事儿办好,把人哄住,把人伺候好,大家脑袋都还在。”

    范驹甩了衣袖,唉声叹气,“但愿吧。”

    下意识捂住臀部,幸好那位口味没那么花,否则真到了那时候他也只能……唉都一大把年纪了,差点晚节不保!

    ……

    郑爱娥让老仆去官署递话,给邺良告几日假,原以为还会被训几句,毕竟这么做会耽搁那边的时间,谁料,那边似乎乱得很,根本没空管他们。

    她无所谓,也不关心怎么个乱法,反正假请到了。

    一场春雨过后,今天天气放好,石板和墙缝都钻出新绿,嫩生生的,瞧着就叫人欢喜。

    之前不是买了颗野山参吗?郑爱娥就拿了软布蘸水,轻轻刷去上面的泥土,她之前只看姥姥做过,记得步骤,但手法生疏。

    好不容易处理完,再拿干净的软布吸干表面的水分,她找了个避光又通风的地方晾好,在上面盖了薄薄一层布。

    这就算初步处理完了,等晾干就能拿去晒了,春天的光正好,不会灼伤野山参,光线也不至于太弱。

    做完这一切,她很有成就感,有点觉得自己就是传说中那种天才,不然怎么第一次处理野山参,一根根须都没给它弄掉?

    她可太厉害了!

    拍拍手转身,心情很是美妙。

    然后就看到邺良披着外袍站在身后,不知看了多久。

    郑爱娥微微蹙眉,自从那天之后,他就经常这样悄悄跟在她后面,暗中观察她。

    凭她十八年的人生经验来看,郑爱娥觉得这小子肯定憋着坏,想坑她。

    她眯起眼走过去,围着他打量,试探性审问:“你心里有鬼。”

    他不觉得看自己妻子有什么不对,“没有。”

    “你有。”

    “没有。”

    郑爱娥撇撇嘴,叉腰,“那你盯着我做什么?”她脸上又没长花,也没有贴铜板。

    他微微垂首,“我……”复而抬头,说:“只是想不到你还懂些岐黄之术。”原以为她不通诗书,这些杂学应也不会的,没想到却是知道些药理的。他看过些医术,方才看了她的步骤,虽然生疏但每一步都是对的。

    郑氏真的和他以为的很不一样,是他从前对她太疏忽了。

    这话提到郑爱娥的盲区了,郑家可是一个人都不会医术,也没人说原身会医术,她背过手不看他,脸不红心不跳开始扯谎:“其实我随便弄的,想着总要装进木盒,当然得洗干净了。”

    “是吗?”

    “当然!”

    他疑惑,“可你又是怎么知道山参要装进木盒?”

    一个不识药理的人当然不知道,但郑爱娥有半吊子水平,她被问得恼羞成怒。

    “你怎么话那么多啊。”她指责地理直气壮,“休养好了就去官署忙活,少在我眼前晃。”

    邺良忍不住咳了咳,“……你讲点道理。”他不用看都知道自己脸上没什么血色,这样了,还要赶他去干活。

    他想不明白,郑氏对他的好和关心,怎么一阵一阵的。

    郑爱娥以为自己把人气得咳嗽,绞着手有点愧疚,她退后两步,悻悻说:“病没好,就快回屋躺着。”

    他浅浅牵起嘴角,正欲说什么,大门那头响起一道敲门声。

    “我去开门!”郑爱娥精神一振,正愁没法子溜呢,快走快走。

    他唇边的笑又压下了,抿着唇看向门口。

    郑爱娥一路盯着自己的鞋子看,家里虽然有种花草,可进门不是石子路就是石板,她的鞋子就没脏过。

    拉开门,入目是个矮个小男孩,七八岁年纪,双眼红得跟兔子一样,他捧着碗递过来,“我家最近在办丧事,叨扰了。这是做多的腊肉,送您家一块,赔个不是。”

    他的碗举得很高,高过他的头顶,郑爱娥心头酸涩,多懂事的孩子,“不妨事,我们还没去帮忙呢。”接过他的碗,又请他进来,她想去拿点自己的零嘴招待他。

    岂料,小男孩连连摆手,似乎被吓到一样,“我就不进去了,免得脏了您家的地。”他们是赵人,按照惯例,父母新丧需要居丧一年,他还在守孝,若不是要出来送东西,都不会出门的。

    郑爱娥张了张嘴,就看到他迅速跑开,拿着剩下的碗去敲旁边的门。

    她看了会,就转身离开了。

    老仆接过腊肉,他年纪大经历的更多,倒看得清楚些,“那邹家妇就是怕咱们不收,才让一个孩子出来送肉。”

    家里刚死了支柱,她一个寡母拉扯几个孩子,不再跟邻里打好关系怎么行,但平时都没什么往来,人家凭什么帮你?

    郑爱娥想说什么,话头到了嘴巴边上又说不出。他们与邹家没什么交集,很快又要走了。

    倒是邺良一反常态开口了,嗓音浅淡:“你平时能帮则帮吧,孤儿寡母也不容易。”邹寄是个懦夫是个混账,可与他的家人有什么干系?

    他视线落在郑爱娥身上,像阳光洒在绿叶上,有了温度。

    第39章 新衣

    新的一天,老仆蹲在灶洞烧柴,回想昨天前天还有很久很久以前。

    邺氏随卫国国祚绵延五百年,累世公卿,哪怕追古溯今,都是世间少有的高门甲第。

    老仆是邺氏的家生子,无比自豪能出生在这样一个举世大族,就算一朝家国翻复,他心底的骄傲依旧不曾破灭。

    家主去了,大公子就是他的主人,大公子会带领他,带领邺氏残部,重建家族辉煌。

    在老仆眼中,大公子是比先家主还要风华绝代的人物,他拥有极高极贵的出身,礼乐射御皆是当世顶尖,更别提他年少成名,声誉四海。当然,这样惊才绝艳的大公子,也是眼高于顶的。

    他少年持重,不好美色。打马游街时,对周围扔来的香绢芳草避之不及,平日里对主动示好的贵女也不假辞色,就是对他曾经的未婚妻新乡数一数二的大美人奚敖侯嫡女,也是态度冷淡,吝啬投去一瞥。

    老仆不知何等绝代的女子,才能叫他侧目?

    直到他娶了夫人,老仆最开始心想公子口味真是别致,竟喜欢与自己里里外外都完全相反,敢和夫君吵吵闹闹,还总意图欺负夫君的。

    这样的小女子管不好后宅,处理不好与世家往来的琐事,身份天差地别,也不懂琴棋书画,跟夫君没有什么共同语言,甚至再直白点,根本就不适合做妻子。

    可相处一段时间,老仆发现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夫人性子活泛懒散,有时毛手毛脚,但很懂分寸,不多问不多想不多管,不贪求不攀比不怨怼,心怀柔软,踏踏实实过自己的日子,总是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公子脾气虽然时好时坏,可眼中的光芒多了,笑容也多了,不像一年以前阴气沉沉,想要将世间万物都撕碎。

    身上有了人气,有了少年气。

    老仆也是最近才惊觉到,公子还是个未有十八的少年人,会愤怒会失态会伤心会难过。

    原来不是绝代的女子,也能叫他侧目,原来不是同等身份、同等才学的女子,也能叫他满意。

    老仆觉得自己一开始就想错了,家里有管家有仆人,共同经历多了也就有了话题,娶妻是要一起过日子,从黑发到白头,从新婚到坟墓,不是和另一个自己相敬如宾,垂坐到黄昏。

    他看着外头吵着嘴,渐行渐远的两人,不由笑笑。

    不是冤家不聚头,一聚聚到白了头。

    ……

    邺良对妻子还是有点不满意的,眨眼不见她,又滚到榻上了,美名其曰午睡,一睡睡两个时辰那种。

    她知不知道两个时辰有多长多重要,能做多少事?

    他正欲推门进去,一柄利箭悄然射了进来,钉在旁边的木柱上,铮铮作响。

    老仆闻声赶了过来,“公子!”

    邺良横了眼过来,竖指噤声,“小点声。”

    老仆顿时闭嘴,眼睛瞟了眼门内,这时候还在睡大觉的,除了夫人不作他想。

    屋里,郑爱娥蒙着被子睡大觉,好像听到什么‘噔’了一声,身子也跟着抖了一下,睡梦中她迷迷糊糊的把自己盖得更严实。

    肯定是家里那个小老头搞得鬼,他最喜欢唧唧歪歪了,她才不听话他的话,才不起来……

    外面静声了,她睡得越来越沉。

    屋外,邺良拔下利箭,展开被钉住的帛书,须臾后眼神一厉。

    “我出去一趟,瞒住夫人。”

    “公子……”老仆伸手,欲言又止。

    他一脸正色,“别让她起疑,切记。”说罢,大步离去。

    “公……”老仆止了声,收回手唉声叹气,他想说就算公子你彻夜未归,夫人都不会发现的。

    算了,这话说出来要戳人心窝。

    今天郑爱娥倒没有睡太久,天边还有一片夕阳的时候,醒了过来。

    她重新梳过发髻,穿好衣服,把自己整理整齐,伸着懒腰走出了房门。

    老仆拿出一个木匣子,正准备把人参给收了,见她出来四处张望,心头提起一口气,难道真被公子说准,夫人要过问他的行踪了?

    原来公子的担忧也不是没有依据。

    郑爱娥左扫右扫,皱起眉毛,“晒在柏树枝头上的腊肉呢?”就昨天对面小孩送来的那条肉,看起来晶莹剔透很好吃那个。

    她饿得肚子咕咕叫。

    老仆哽住:“……”果然,公子的担忧是多余的。

    夫人不愧是夫人。

    老仆说:“挂灶头上了,今晚就给您炖了吃。”

    郑爱娥点点头,但是神情也不是那么明朗,她好多天没出门了,家里虽然什么都好,吃的好穿得好住得好,能出去的时候,她丁点不愿意挪窝。

    可人一旦被拘住,只能在某个地方活动,就会无限的想要往外跑。

    哪怕知道这种行为不应该,可还是忍不住想要出去。

    她蹲在门沿,瞅着远处的天空,感觉自己像被关在笼子里面的鸟。

    “唉!”

    老仆看不下去了,提议道:“……要不您出去转转?”虽说外头乱的很,但也不是所有女子都要遭殃,丑的就不会,老仆建议郑爱娥扮丑,出去透透气。

    她眼前一亮,立时站起身,“好主意!”说来还非常新奇,长这么大,她扮过美,还没扮过丑。

    郑爱娥首先就去灶房一趟,在锅底抹了一圈黑粉,均匀的抹在脸上,然后又拿出黛石笔,把眉毛画得又粗又黑,对着镜子照照,还差最后一步,把嘴巴涂得又大又红。

    她就能解锁一个绝世丑女人设。

    可是,她拿着唇脂,几度抹上去,又几度放开。

    她蹙起眉毛,哎呀下不去手,怎么能对自己这么残忍?

    犹豫之下,她选择了后退,将眉毛洗的淡些,对着镜子照照,总的来说就变成了一个肤色黯淡的女子。

    可是这样郑爱娥也十分苦恼,把肤色抹黑都挡不住她的天生丽质。

    算了,就这样吧。

    老仆建议她去西边的街道,那里鱼龙混杂,权贵少有去,最主要是公子在那边,若有个什么还能照看一二。

    郑爱娥还是比较听话的,说去西边就去西边,但眼下这个时候,西市大多收摊子快闭市了,没啥可逛。

    但西市毕竟西市,哪怕将近黄昏,也有许多可看的,她提着几兜子零嘴,看到一家布庄还开着,店里装潢不错,就走进去了。

    就是这掌柜似乎不太想做生意的样子,招呼起人来无精打采,不过她不在意。

    店里衣服色彩独特,绣样很好看。

    掌柜的只想让她赶紧走,今儿卫公子来了,赶在傍晚才聚在一起,就是为了掩人耳目在后头商讨大事,可别被惊动到了。

    但是他不经意间眼神一瞥,小女子好生眼熟?掌柜的跟在她身后招待,好一会儿才想起。

    他迟疑道:“……您是卫家夫人吧?”上次他看到了老仆,就似乎跟在这位小女子后面,就是短短两日不见,黑了点。

    郑爱娥偏头,“对,是我。有什么事吗?”

    掌柜的态度一下子变得殷勤起来,还从柜台拿了吃的招待她,“您随意吃着,不够的话,我再叫人去买。”

    他刚才真是有眼不识泰山,还想将人赶跑,想到那位凌厉的手段,不由抖了一下,当即更恭敬了。

    可郑爱娥嘴馋,也不是什么都吃,她警惕起来,难道又遇上坏蛋了?

    她眯起眼睛,开始审他,大有一不对劲,就把他捆起来,押送官府的架势。

    掌柜的简直进退两难,就怕自己得罪了他,又怕被她误解,这么一闹暴露了。无奈之下,说自己承了她丈夫的恩情,见到她,所以想要报答一下。

    见她似信非信,掌柜的干脆又说:“卫公子就在后边,要不我请他出来跟您见见,您就知道我没有说谎了。”

    郑爱娥摸摸下巴,神情费解,卫慎之?这个点儿了他不应该在家吗,怎么在这儿?

    但不管原因是什么,她都不想叫他知道,他的嘴可厉害了,比她姥姥还会唠叨。

    “行了行了,我信你。”她故作镇定摆摆手,指了指上面挂着的一套鸭黄色成衣,衣摆坠了一圈精巧鲜嫩的棣棠图案,很是别致,“把这套包起来吧。”

    掌柜的见她放弃深究,松了口气,但下一刻又提了起来,这套衣服……“卫夫人,要不您再看看别的?这套是旁人订做好的,我也做不了主。”也不敢做主。

    原来有人眼光和自己一样好,郑爱娥有点小小的遗憾,又有种半路遇知己的欣然,但她只喜欢这身衣服。

    这么久也逛够了,该回家了。

    掌柜的如释重负,笑着将人送到门外,“您常来,常来。”

    “好。”

    正欲返回,就看到原本走过拐角的人折返,崩起小圆脸,一本正经警告他:“不许跟卫慎之说我来过这里。”

    “……”夫妻俩出个门怎么都偷偷摸摸的?卫公子是身份敏感不能暴露,她又因为什么?

    掌柜的想不明白,又回到柜台后面守着。

    好在今日只有一个变数。

    东边敲响暮鼓,闷重的声音传遍了整座城池,掌柜的收好东西,照常关门,将那套鸭黄色的成衣仔细包好,一并拿到后边小院去。

    月上柳梢头,漆黑的天空有几只鸟雀在飞。

    门‘吱呀’一声,从里边被推开,一众俊秀青年涌了出来,神情端肃,他们都是卫国亡裔的后代。

    末尾走出一道颀长的身影,他一身石青的深衣,眉目淡淡,属实是公子如玉,灼灼风流。

    人群一个接一个,自发地给他让路,退到两侧泥泞的路边。

    不仅因为邺氏是卫国公族首领,更因邺良是储相,年轻一代的佼佼者,没有人敢在他面前造次。

    他侧头往后一瞥,话音冷肃:“按我说的办。”

    “是。”自是无人敢不应。

    他往旁边伸手,掌柜适时将手中的包袱恭敬递上,笑得谄媚:“按您的吩咐,已经做好了。”

    然后转头就把郑爱娥卖了,“夫人刚才来过,我说您在后头小坐。”顿了顿,把言辞稍微美化了下,“夫人说不用打扰您,就先回去了。”

    又看向他手里的包袱,“这身衣裳,夫人也很中意,看到您拿回去想必欢喜极了。”

    邺良眉目舒展,唇角微勾,“本就照着她的喜好做的。”

    “行了。”抬头第一次正视掌柜,这曾是邺氏底下一个不入流的小管事,他不介意提拔一二。

    “你明日去东街陶坊,会有人安排你的。”

    掌柜大喜过望:“是!”

    邺良转身离开,眼底飘着细碎的笑意,一圈一圈晕进皎洁的月色里。

    他大步往家赶去。

    第40章 显老

    郑爱娥回家路上,看到有人在卖野菜,形似萝卜,不知道口感像不像,她买了一兜子,准备拿回去炖腊肉。

    她一共拿了四个布兜子出来,都塞得满满当当了,板栗糕,山拐枣,还有新捡的石头,以及一些其他奇奇怪怪的东西。

    郑爱娥苦巴巴的,这些东西她都很喜欢,没一个舍得扔掉。

    许是看出她的为难,卖萝卜的大娘爽快地把篮子送给她了,反正自家还能编,这篮子都用好久了。

    大手一挥,“姑娘你提走就是,你买这么多,大娘就不多收你钱了啊。”还好心指点她,“这芦菔味儿辛辣,或煮或腌都好吃。”

    郑爱娥感动不已,这么一篮子萝卜,哦芦菔,她家三天都吃不完,才收了一个钱,还送个篮子。

    她不是爱客套的人,当即收下大娘的心意,然后翻出自己买的板栗糕,分了半包给她。

    大娘不好意思收,这城里的点心贵,她卖半月的菜都不一定买得到这半包东西,可她家里孩子多,也就厚着脸皮收了。

    但她真不爱占人便宜,非常诚恳地说:“我一个月大半时候都在这儿卖东西,有时候编点背篓篮子什么的,有时候挖点野菜来卖,姑娘你要是遇上我,就到我这来啊,嫂子不收你钱。”

    “好呀好呀。”郑爱娥很开心,觉得今天交到了新朋友,大娘年纪大,那……她们就是忘年之交!

    大娘埋头收拾摊子,呼,终于卖干净了。

    等在抬头时,看郑爱娥一手两个满满当当的布兜子,手臂上还挎着个大篮子,却走得身轻如燕,仿佛那不是拎了几片鹅毛回去。

    “……”

    大娘沉思一会,双手猛地一合,这姑娘身子骨真结实,有她当年叱咤乡里的风范!

    ……

    回到家时,天已经黑了。

    老仆见她回来,忙将饭菜端上了,年轻人吃晚了对身体可不好。

    郑爱娥见到饭菜有点失落,她的大萝卜今天没有用武之地了。

    老仆安慰她:“明儿再炖也是一样,老奴一早给您买好肉回来炖,保准鲜香可口。”

    她莞尔,甜甜的嘴巴一兜子好话往外崩,哄得老仆笑容满面。

    他指着小几上,“您趁热吃,冷了可就没那么好了。”

    “嗯嗯。”

    老仆站在旁边看她吃得欢实,心内一软,可又不禁疑惑,夫人出去没碰着公子?怎么回来也不问一句?

    待人吃得差不多了,老仆才发问。

    郑爱娥鼓着腮帮子嚼菜,像只饱餐一顿的仓鼠,她的想法很朴实,“他指不定避着我,在外头偷吃好吃的,我才不担心他呢。”臭小子一直都很小气,外出就只给她带过一次吃的回来,哪像自己次次都带,当然她是乐于分享,但其他人吃不吃是另外一回事哈。

    总之反观卫慎之,他这个小老头就是吝啬、小气,又要求她干着干那,放在现代,那活脱脱就是资本家投胎。

    老仆哑然:“。”

    他很想说,夫人,世上并不是所有人都跟你一样嘴馋。

    背着妻子在外头偷吃,这事公子绝对干不来。

    他得为邺良正名,“公子出门是有正事在身,也几乎从不在外用饭。”怕掺了毒药,但这话不能说。

    他尽力缓和夫妻矛盾,“公子向来敬重您,若真的在外用饭,想必也会给您带些合呼口味的菜肴。”

    “真的吗?”她有些不信。

    但老仆坚定:“当然。”

    郑爱娥不置可否,耸耸肩,她已经不是小孩子来,才不好骗,除非真金白银怼到她脸上。

    她吃好了,路过帷幔时,看到一根笔直的金属杆子,好像是平时家里用来挑灯芯的,她直接拿到手上试试感觉,点点头,不错不错。

    在屋里兜了一圈,估摸着今天用不上,她直接拿出去玩了。

    要是小老头回来敢说教她,她就拿这杆子打他手心,哼。

    然后回正屋的拐角,迎头就撞上了邺良,郑爱娥吓得手一抖,差点把杆子甩出去。

    “干什么!”她小圆脸凶巴巴的,眉毛都竖了起来,“是不是想吓死我?好继承我的宝贝。”

    邺良抿唇,抿着抿着又笑了出来,她的宝贝是什么?一堆破石头,还是稀奇古怪的纸鸢,草蚂蚱,木头小鸟?

    很遗憾,他真的一点都不想继承她富裕的‘宝库’呢。

    她那长长的金属杆子指着他,邺良也没感觉到冒犯,反而顺势将手里的包袱挂上去,别有深意看她一眼,转头对老仆道:“备饭。”便转身踏入堂室。

    郑爱娥懵懵地眨眨眼,盯着包袱看了好几眼,纠结抓抓头发,臭小子不会塞了什么坏东西在里面,想捉弄她吧?

    她几欲撤回手,最终还是压不住好奇的心,轻轻挑开包袱一角。

    嗯?好眼熟的绣花,好眼熟的布料。

    郑爱娥肃然起敬,快手拆开,里头不是她今天看中的衣服吗?

    她两眼放光,连衣服带包袱抱起奔进正屋。

    而堂室那边,小几上摆着一碗腊肉炖蔓菁,腊肉晶莹剔透,初春的蔓菁口味香甜,佐在一起咸香四溢,鲜美回甘,算不可多得的一道好菜。

    邺良捧着碗,却吃得有些沉默。

    卫赵之地多产蔓菁,百姓多靠此物越冬,他大父也很喜欢这道菜。

    但他不爱吃,嫌口感发涩。

    他垂下眸子,大口大口的吃饭,一筷子接一筷子夹菜,吃得胃部顶起几乎作呕才停下。

    老仆心疼,不忍细看,“公子……”早知就不做这道菜了。

    邺良却说:“没事,这道菜很好,以后可以常做。”他擦擦嘴,又饮了口茶压下呕意。

    老仆愁眉苦脸收拾好,端着残骸出去。

    他前脚刚走,后脚堂室就飞进一只花蝴蝶,通身是鲜嫩的鸭黄色,领口袖口衣摆边缘都点缀着精美的棣棠花,活灵活现,跟真的一样。

    为搭配这身好看的衣裳,郑爱娥还把自己唯一的耳珰戴上了,黄蓝配起来也挺好看的。

    她在他面前转了一圈,眉眼间神采飞扬,美得光耀夺目。

    “好不好看?”

    他莞尔,答:“好看。”目光轻盈地落在她身上,果然鲜艳明亮的颜色更适配她,衬出她身上鲜活的底色。

    看到这样的她,方才心头的沉重也松快不少。

    “你今日知道我在布庄里面,怎么不找进来?”他明知故问,看向她,比起听旁人口述,他更想听她亲口关心他、在乎他。

    郑爱娥跪坐在席上,正对着手里的铜镜臭美,听他一问,微微凝滞了。

    当然是不想听他唠唠叨叨啊,但这话太直白了,有点伤人,臭小子今天还做人了,主动送她东西。

    俗话说的好,吃人嘴短。

    她说:“见你忙,不忍心打搅。误了事多不好。”

    邺良轻笑一声,倒和掌柜说的一样。

    他清润的黑眸庄重注视她,道:“不妨事,出来见你一面的空,我还是有的。”

    郑爱娥扯扯嘴角,“嗯嗯……好的。”内心痛苦面具,还是不要了……她发誓再也不去那家布庄。

    她不想和他坐太近,往后挪了挪,还举起铜镜挡住脸,这样就看不到他了,郑爱娥不信,这样他还好意思跟自己搭话。

    “你坐那么远做什么?”他语气有些好笑。

    郑爱娥扁着嘴,放下铜镜,错判了。

    他根本不懂自己的话外之音。

    她不情不愿往前缩了缩,“没什么。”

    他悄然收起笑,蹙起眉,“你不高兴?”

    郑爱娥服了他,一定要讨论这么严肃现实的问题吗?作为家庭和谐的维护者,她觉得自己有必要展开行动。

    她转移话题,夸他:“你眼光挺好。”

    他顿时又露出笑,有些得意,有些欢喜,“你喜欢就好。”

    郑爱娥觉得他的笑容刺眼睛,不行,俗话说男人给点颜色就飘飘然了,她是希望他继续保持,而不是以此为戒口对她指手画脚。

    她肃了面容,修饰刚才的话:“但有时候眼光很差。”

    他笑容僵住,眸中隐隐几分不可置信,“……你说什么?”

    郑爱娥清清嗓子,“就好比……”她圆溜溜的眼睛扫视周围,最后落到他身上,“就好比你。”再也没有什么比本人更有说服力。

    “我?”

    “对,你。”

    她一本正经地说:“你给我做的这身衣服挺好,但你自己身上穿的就不怎好了。”其实他人长得好,身材也清瘦匀称,穿着再深的颜色也好看,但她只是讨论‘好’与‘不好’,而不是好看与否,嘻嘻。

    看看他又看看自己,感觉更有说服力了,她说:“我们两个人走出去,人家都觉得我们是两代人。”

    邺良顿时拉下脸,周身染上一圈阴霾。

    他内心翻江倒海,不由冷笑,什么叫两、代、人?

    郑爱娥怕自己形容的不准确,换了个更贴切的说法,“就比如你是像爹,我像女儿,你像叔,我像侄女。”总之他很老,自己很年轻就是了。

    他简直听不下去了,什么叫爹和女儿,叔和侄女?脸黑的不能再黑,宛若灶膛里的锅灰。

    他都尚未满十八,有那么老吗?!还有,他们是夫妻,还是相仿的年岁,要算只能算一代人。

    她的话简直危言耸听!

    邺良拍案而起,忿忿睨了她眼,想斥责她不要再胡说八道,但话到了嘴巴徒然止住,拂袖而去。

    “欸?”她跟着起身,她话还没说完呢。

    怕他误会自己污蔑他,还在后头追道:“我说得都是实话,可没有骗你!”

    岂料此话一出,前头的人脚步更急,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低气压。

    郑爱娥茫然地挠挠头,后知后觉,她这个家庭和谐维护者好像当歪了。

    邺良踩在石板路上,他理智就回笼了,气性也差不多消散,他重新变得冷静,暗自分析,依郑氏那些话应该都是骗他的,毕竟她性子恶劣,一向随心所欲,爱捉弄人。

    何况他容貌隽秀,年岁又轻,叫满王都的贵女都趋之若鹜,哪会真的显老?

    还两代人,这怎么可能呢?

    笑着摇摇头,他就不该听信她的鬼话。

    昏黄的灶房里,老仆在灶头上忙活,锅里还炖了鱼汤,他一勺一勺舀到碗里,又熄了灶膛的火

    他趁时候还早,打算呈去给两位主人喝,这个时节的鱼,鲜着咧,听人说还能助眠呢。

    然后才刚走出几步,就迎面撞上了自家公子,他神情再自然不过,还冲自己轻微颔首,就要快步离开。

    老仆笑笑,正欲叫住他,却见他步伐停止,冷不丁问了句:“……我长得很显老?”

    老仆呆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