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浅书怜。
浅是深浅的浅,书是书籍的书,怜是怜爱的怜。
我很喜欢这个名字,「书怜」这两个字至少比「那个整天傻笑的金毛」或者「尾巴摇得太快的那个女人」听起来要更像样一些。
啊,说到尾巴。
我刚才注意到,自己的尾巴正在以近乎疯狂的速度左右摇摆,带起的风甚至吹动了放在桌上的便当盒。
真是的,明明只是想到了那个人而已,只是想到了他的脸,想到他灰色的眼睛,想到他说话时总是微微蹙起的眉头,仿佛在说每一句话之前都要先在脑子里过三遍滤网,想到他叫我名字时那种平淡的、没什么起伏的语调。
浅书怜。
他用那种声音叫我,不是「浅同学」,也不是「书怜同学」,而是连名带姓的全部,明明我们已经认识这么久了,明明我已经对他说过「叫我书怜就好」,他还是一如既往地叫我的全名。
这种距离感,这种疏离感,这种仿佛永远隔着一层透明玻璃的、触手可及却又无法真正碰触的感觉——
光是想着,尾巴就摇得更快了。
明明最开始只是因为「稀有」才注意到他的,明明只是把他当作「一百个不同亚人朋友」目标中的第一个样本,明明那个时候,我还可以笑着对云悠说「南鸣律只是朋友啦」,尾巴也不会因为这句话而产生任何动摇。
可是现在。
现在,光是写下这个名字,心脏就像被什么东西轻轻握住了一样,有一种酸酸涨涨的感觉,像是被人用塞满了胸腔——甜蜜的,但同时也闷得喘不过气来。
我大概是喜欢上南鸣律了。
虽然我不太确定「喜欢」到底是什么。
但是我想和他一起吃午饭,想和他一起放学回家,想在清晨的街道偶遇他时,用最灿烂的笑容说「早上好」,想在他被污蔑的时候站在他身边,想在他需要帮助的时候第一个伸出手,想在那些不认识的女孩子靠近他时,心里产生一种酸酸涩涩的、我自己都说不清楚的感觉。
如果这种感觉就是「喜欢」的话——
那我大概是喜欢他的。
非常、非常喜欢。
喜欢到尾巴会失控,喜欢到心跳会加速,喜欢到只要想到他的脸,就觉得世界上所有的不开心都可以被原谅。
但问题在于。
我似乎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份「喜欢」。
—
今天早上,我在晨跑的时候又遇到了絮狄斯。
准确地说,不是「遇到」,而是「被他等到了」,他坐在那张长椅上,就像一只等待猎物的螳螂——啊,他确实是螳螂亚人,这个比喻可能不太礼貌,但此刻的我实在找不出更合适的形容。
他脸上挂着那种笑。
那种温和的、无害的、仿佛一切都只是误会一场的笑。
「书怜,这么巧。」
巧你个大头鬼。
我在心里骂了一句,脸上却习惯性地挂上了笑容,不是因为我想笑,而是因为我的脸已经被训练成了这样——只要有人对我笑,我就会反射性地回以笑容,就像膝跳反射,就像尾巴在高兴时会自动摇摆。
但南鸣律不同。
南鸣律从来不会因为别人对他笑就勉强自己笑回去,他可以面无表情地站在那里,任凭你笑得多么灿烂,他最多只是微微点头,或者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嗯」,这种能力让我羡慕得不得了。
因为面对絮狄斯的时候,我真的不想笑。
一点也不想。
「我说过很多次了吧,不要再找我了。」
我听见自己的声音从喉咙里挤出来,笑容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我自己都觉得陌生的、冰冷的表情。身
他还在说些什么,什么「大家都是朋友」、什么「不要因为一点小事就闹脾气」、什么「你只是在生气,冷静下来就会想通的」。
他说的每一句话都让我觉得恶心。
不是因为话本身有什么问题,而是因为这些话从他嘴里说出来,每一个字都像是在否定我的意志。
否定我说过的「不喜欢」,否定我划下的界限,否定我作为一个独立的、有判断能力的个体的基本权利。
他把我当成什么了?
一个需要被「纠正」的小孩?
一个被南鸣律「蒙蔽」的、看不清真相的笨蛋?
一个迟早会「想通」、然后乖乖回到他身边的、会动的玩偶?
我看着他脸上那副「我都是为你好」的表情,突然间觉得非常、非常愤怒,不是因为被他纠缠——虽然那也让我很烦——而是因为他的存在本身,让我更加清晰地意识到了另一件事。
我喜欢南鸣律。
不是因为他是学校里唯一的鳄鱼亚人。
不是因为他的长相很漂亮(虽然确实很漂亮)。
不是因为他冷静的样子很帅气(虽然确实很帅气)。
而是因为他是南鸣律。
是那个不会因为别人笑就勉强自己笑的人。
是那个明明怕麻烦得要死、却还是会在朋友需要时伸出援手的人。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是那个看起来很冷漠、但实际上比任何人都认真地在思考「什么才是对的」的人。
是那个被污蔑时不会歇斯底里地辩解、只会平静地陈述事实的人。
是那个在我说「如果看到了就直说」之后,就真的直说的人。
是那个在我做的便当太油腻时,不会虚伪地夸「好吃」、而是默默咽下去的人。
是那个——
是那个让我觉得,有这一个朋友就够了的人。
是的。
这就是我在絮狄斯那张虚伪的笑脸面前,突然想通的事情。
开学的时候,我的目标是与一百个不同的亚人交朋友,因为我觉得那样很厉害,因为我觉得不同的亚人就像不同的颜色,收集得越多,我的世界就会越丰富多彩。
但现在。
现在我只需要一种颜色就够了。
灰色的。
那种淡漠的、安静的、像冬天清晨湖面一样的灰色。
只要有那种灰色在我的世界里存在,其他的颜色,好像都不那么重要了。
絮狄斯还在说些什么,但我已经听不进去了,我转过身,想要离开,他的那只沉重的手却像铁钳一样落在了我的肩膀上。
那一瞬间,我感受到的不只是恐惧。
还有愤怒。
还有不甘。
还有——
「我还没有告诉他。」
我还没有告诉南鸣律。
我还没有告诉他,我喜欢他。
我还没有告诉他,在我心里,他已经不再只是「一百个样本之一」。
我还没有告诉他,我已经不再想收集什么一百种颜色了。
我只要一种颜色就够了。
所以——
我不能在这里被这家伙带走。
我不能。
—
皮肉被撕裂的疼痛从小腿传来。絮狄斯把我囚禁在了地下室。
小腿上包裹着的绷带是他亲手缠的。
手法居然还挺专业,这让我更加毛骨悚然——他是以怎样的心态,在把一个人打伤后,又蹲下来为她包扎的?是愧疚吗?是怜悯吗?是扭曲的「爱」吗?
我想起南鸣律。
如果是南鸣律,他会怎么做?
大概根本不会让我受伤吧,就算发生了什么冲突,他也会在一切发生之前,用他那可怕的咬合力和绝对的实力压制住对方,他不会说「我也不想伤你」这种话,他只会用行动保护该保护的人——保护他想保护的人。
在他眼里,我大概只是一个「朋友」吧,一个还算说得上话的、偶尔会一起吃饭的、比较熟悉的女同学,和编辑部那几个人差不多,和后杉睦差不多,和反夜月差不多。
但问题是,我已经不想只是「差不多」了。
我想成为他眼中「特别的」那一个。
不是全校唯一的鳄鱼亚人那种「特别」,而是——
而是让他看到我的时候,眼皮不会只是敷衍地眨一下。
而是让他听到我的消息时,会不自觉地皱起眉头,担心我是不是又惹了麻烦。
而是让他想到「浅书怜」这三个字时,心里会涌起某种他自己也说不清的、微妙的情绪。
等一下,我的想法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沉重了?
不对,不是「变得」。
也许从一开始就是。
从一开始,在那个黄昏,风把我的裙子吹起来的时候,在他用那种笨拙的借口说「没看到」的时候,在他被我戳穿后老老实实道歉的时候——
从他记住我的名字开始。
从他每天准时出现在天台开始。
从他把我做的那些油腻得可怕的便当默默吃完开始——
我就已经是了。
一个名为浅书怜的、被南鸣律这个存在捕获的、再也无法逃脱的‘猎物’。
我的目标是结交一百个不同的亚人朋友。
可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个目标在我心里偷偷地变了质。
不再是「一百个不同的亚人」。
而是「只要有南鸣律一个就够了」。
不对,不是「够了」。
是「我只想要这一个」。
一百个很多吗?很多,但如果这一百个里没有南鸣律,那就和零没什么区别,不,不是零,是负数——因为没有他的世界,光是想象一下,就觉得像是在雪地里被挖走了一块,空落落的,冷飕飕的。
这种想法太笨拙了,我知道。
太沉重了,我知道。
如果让南鸣律知道,他大概又会皱起眉头,用那种「你脑子没问题吧」的眼神看着我,然后说:「浅书怜,你是不是搞错了什么?朋友不是这么定义的吧。」
可是啊,南鸣律。
我就是这样定义你的。
不是「一百个之一」。
不是「好朋友」。
不是「可以一起吃饭、一起回家、一起聊天的同学」。
而是唯一的。
唯一一个我愿意用一百个去换的。
唯一一个让我觉得认识一百个人不如认识你一个人的。
唯一一个让我开始重新定义「朋友」这个词的。
是的,你。
就是你,南鸣律。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站在那里的那个人,灰色头发、灰色眼睛、对什么都一副提不起劲却又会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的那个人。
你就是那一百个的总和。
你就是那一百个都不及的、我的独一无二。
可是这种心情太重了,我不敢说出口。
不敢让你看到,不敢让你知道,不敢把那层薄薄的、名为「朋友」的窗户纸捅破,因为我害怕,害怕一旦捅破了,你就会用那种平静到近乎冷酷的语气说:「浅书怜,我对你没有那种感情。」
就像你对别人说过的那样,就像你随时可能对任何人说的那样,所以我只能用「朋友」的身份继续待在你身边,用「带便当给你」作为借口,用「正好顺路」作为理由,用「反正没事」作为掩饰。
我把喜欢藏在饭盒里,藏在放学的路灯下,藏在每一次「南鸣同学」这样笨拙的称呼中,藏在每一次尾巴摇晃的频率里,藏在每一次比必要多出半秒的注视里,藏在每一次想要触碰却又收回的手心里。
我的「一百个朋友」计划还在继续吗?
大概吧。
直到有一天,也许,也许有一天,我会鼓起勇气,把那张名为「朋友」的薄纸,轻轻掀起一角,让他看到藏在下面的、那颗沉甸甸的心,但那是很久很久以后的事了。
现在,就让我继续做他的朋友吧。
做那个一百个样本中的某一个。
—
之后的事我记得不太清楚了,我被警察找到,从地下室救出,送往医院,絮狄斯被击毙,新闻铺天盖地地报道他是食杀案的凶手。
但我知道,那只是官方给出的「故事」,真相是什么,也许永远都不会有人知道,而南鸣律给我发消息,他的问题一如既往地简洁:「看了新闻吗?」
我对着屏幕看了很久,手机的光映在脸上,映在还贴着创可贴的额头,映在刚刚止住血的小腿,映在因为后怕而微微颤抖的指尖。
我想告诉他真相——告诉他我被绑架了,告诉他我差点死了,告诉他我偷偷把报警器塞进坏人口袋里,告诉他我当时其实很害怕、很害怕、非常害怕,害怕再也见不到他。
但我说不出口,不是因为不想说,而是因为太沉重了。
这份恐惧太沉重了,这份依赖太沉重了,这份想要扑进他怀里大哭一场的冲动太沉重了。
所以我说:「还好啦~」
所以我说:「那家伙被警方给击毙了!」
所以我说:「想到之前和那家伙做过朋友……现在想想就有点后怕呢~」
我在句尾加上了轻飘飘的波浪线,我在句末缀上了两个看起来傻乎乎的颜文字,我用这种笨拙的方式把自己藏起来,藏进轻快的语气和摇晃的尾巴后面,藏在南鸣律永远也看不透的、名为「开朗」的面具下面。
我总是这样。
把沉重的东西藏进轻快的语气里。
把想说的话藏进食物的油香里。
把喜欢藏在朋友的身份里。
南鸣律大概永远也发现不了吧。
但没关系。
因为明天,我们还会在天台上一起吃饭,我会继续给他带肉,他会继续面无表情地咽下去,我们还会像平时一样,聊着无关紧要的话题。
而我,会继续在他看不见的地方,偷偷地,喜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