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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弃道从戎(上)

    “血感”收缩至体内,不再外放。

    怒晴鸡短刃以粗布层层包裹背在身后,看上去就像一柄普通的短刀。

    千鹤令、掌门令、半截木牌、桃木剑坠、麦芽糖,所有与玄门相关的东西。

    都被贴身藏好,压在衣襟最深处。

    姜烨最后看了一眼这阴窟,看了一眼石台上尚未燃尽的尸油灯火,看了一眼那五具沉默如山的铜甲尸。

    然后转身,向着洞窟深处的一条支脉走去。

    那条路通向山腹另一侧,出口在十里外的断崖下,正对西北方向新四军活动的区域。

    “姜烨。”

    蔗姑忽然在身后唤他。

    姜烨止步,没有回头。

    “好好活着!”

    蔗姑的声音罕见地柔和下来,带着一丝只有道侣间才有的温情:“为了你师父,为了婷婷。”

    “也为了......我们这些老骨头,你一定要好好活着。”

    姜烨身形微震,想起酒泉镇地下静室中,任婷婷盘坐在太极图上的身影。

    想起她说过“这里,是我们的家”,想起共生契约中那缕始终与他相连的温柔气息。

    姜烨没有回头,只是抬起右手轻轻挥了挥,随即没入黑暗。

    洞窟外,风雪正急。

    姜烨独行于山腹暗河之畔,每一步都踏得极稳。

    暗河水声潺潺,如同大地的心跳。

    一边走、一边以凡人无法察觉的方式,将最后一缕“血感”顺着地脉向南方延伸。

    酒泉镇,地下静室。

    任婷婷正盘坐调息,忽然心头一震。

    她感应到了那道契约纽带的波动,那波动中带着诀别、带着歉疚,却也带着一种让她心安的坚定。

    她睁开眼,眸中琥珀流光微微闪烁,轻声呢喃:“夫君......我等你回家。”

    姜烨在暗河中停下脚步,仿佛听到了这声呼唤。

    低头看了看腕上的红绳,看了看掌心那块麦芽糖,忽然笑了起来。

    继续向前走去,背影单薄,却如标枪般挺直,渐渐消失在暗河尽头的微光之中。

    从此,玄界再无“旁门天师姜烨”,只有一个化名“姜哲”的游方郎中。

    风雪呼啸,掩去了一切痕迹。

    而华夏玄界的震怒与觊觎,在这茫茫风雪中,暂时失去了追踪的方向。

    但所有人都知道,这不过是暴风雨前的宁静。

    那个旁门结丹、身负功德的年轻人,只要还活着便注定不会平凡。

    风雪从老君山的褶皱里涌出,一路追着姜烨的脚步。

    翻过鲁南的丘陵,漫过淮河两岸的平原,将千里沃野冻成一片灰白色的死寂。

    沿着废弃的驿道、干涸的河床、被焚烧的村落边缘穿行,像一尾逆流的鱼,固执地向着南方游去。

    他不再是从前那个踏雪无痕的金丹真人。

    姜烨收敛了所有修为,将暗红金丹沉在丹田最深处。

    以《五灵炼血诀》中的“龟息锁元”之法,把一身气血波动压制到与寻常壮汉无异。

    不再御风而行,不再以血感探路,只凭着一双肉腿、一杆从战场上捡来的汉阳造步枪。

    以及一柄裹在粗布里的怒晴鸡短刃,在这乱世中艰难跋涉。

    饿了,掘开冻土找野菜根,或是在废墟里翻找百姓遗漏的干粮。

    渴了,掬一捧雪水含在嘴里,等它慢慢融化。

    遇到小股溃兵或土匪,以八极拳的“六大开”贴身短打,以形意拳的“蛇形步”闪转腾挪,刀刀见血,却绝不使用半点丹元血气。

    那些倒在他手下的匪类至死都以为,自己只是遇到了一个格外悍勇的猎户。

    第七日黄昏,姜烨抵达皖北一处名叫“双堆集”的集镇。

    集镇早已毁于战火,只剩半段焦黑的土墙和一口被尸体填了一半的枯井。

    姜烨在断墙后歇脚,正用刺刀削一块冻硬的杂粮饼,忽然听到东南方向传来一阵低沉的、有节奏的军号声。

    那不是日军的号音,也不是国军的调子。

    而是《新四军军歌》的变调,带着江淮口音特有的粗犷与昂扬。

    姜烨猛地站起身,将最后一块饼塞进怀里,循着号声快步走去。

    穿过一片被焚烧的芦苇荡,视野豁然开朗。

    暮色中,一片临时挖掘的战壕与土垒工事沿着河汊蔓延。

    工事内外,数百名身着灰蓝色军装的士兵正在忙碌。

    有人扛着沙包加固掩体,有人在擦拭步枪。

    还有几个穿着白围裙的炊事兵,正围着一口大铁锅搅动稀粥。

    一面被硝烟熏得发黑的军旗插在工事最高处,旗上绣着“新四军”三个大字,在寒风中猎猎作响。

    姜烨站在芦苇荡边缘,深吸了一口气。

    空气中弥漫着泥土、硝烟、汗臭与稀粥混合的气息,那是凡俗军队特有的味道,驳杂、粗粝却带着一种让他心头微颤的生机。

    “站住!什么人?!”

    一声低喝,两名持枪的哨兵从暗处跃出,步枪准星对准姜烨的胸口。

    姜烨举起双手,声音沙哑:“逃难的,会打枪,也会治伤。”

    “想......投军。”

    哨兵上下打量着自己,眼前的汉子约莫二十出头。

    面容清瘦,下颌蓄着短须。

    穿着一身破旧的羊皮袄,毡帽压得很低。

    背后背着一杆老旧的汉阳造,腰间挂着个瘪瘪的干粮袋。

    最引人注目的是他的手,十指修长、骨节分明。

    虎口处有厚厚的老茧,那是常年握枪或握刀的人才有的痕迹。

    “等着。”

    一名哨兵撂下话,转身跑向工事深处。

    不多时,一个身材魁梧、满脸胡茬的汉子大步走来。

    他三十多岁,披着一件缴获的日军呢子大衣。

    背上背着一柄大刀,刀穗上系着褪了色的红布条。

    他走路带风,每一步都踩得冻土微微发颤。

    一双环眼在姜烨身上扫了一圈,声如洪钟:“想当兵?叫什么名字?以前是干嘛的?”

    “姜哲。”

    姜烨垂下眼,声音平静:“猎户出身,学过几年拳,也识得些草药。”

    “姜哲?”

    那汉子咧嘴一笑,露出被旱烟熏黄的牙齿:“名字倒文气。”

    “会打枪?露一手给老子看看。”

    他随手从旁边一名士兵手里夺过一支中正式步枪,抛给姜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