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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人心所向(上)

    天目会卷款跑路的消息,像一场地震,把整个城北的商业格局震得七零八落。

    那些把钱存在天目会的商户,一夜之间从“投资者”变成了“讨债人”。但天目会跑得干干净净,连根毛都没留下。苏青云消失了,那些曾经在天目会进进出出的黑衣人消失了,连城北商会的那块招牌都不知被谁摘走了。

    “林哥,天目会这是彻底放弃城北了?”老李不敢相信地问。

    “不是放弃,是转移。”林逸风站在城北分店的窗前,望着对面那条空荡荡的街道,“他们在城北的布局失败了,但不代表他们认输了。他们只是换了一个地方,换了一种方式,继续跟我们斗。”

    “那咱们怎么办?”

    “怎么办?”林逸风转过身,笑了,“天目会留下的烂摊子,正好是咱们的机会。”

    机会,确实来了。

    天目会跑路后的第三天,城北绸缎庄的马老板就找上门来了。他的脸色蜡黄,眼窝深陷,像是几天没睡觉。

    “林老板,我……我能不能求你一件事?”马老板的声音沙哑。

    “马老板,你说。”

    “我在天目会存了二百两银子,那是我的全部家当。现在天目会跑了,我的绸缎庄连进货的钱都没有了。你能不能……借我一百两?”

    林逸风看着他,沉默了片刻。

    马老板之前对他有意见,在分红风波中带头闹事,还说过“你早晚会后悔”这样的话。但林逸风不是记仇的人。

    “马老板,一百两可以借。但我有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你说!”

    “绸缎庄的股份,我要三成。”

    马老板的脸色变了几变。三成股份,意味着林逸风要插手他的生意。但如果不借,绸缎庄就要倒闭。

    “好!我答应!”马老板咬了咬牙。

    林逸风从抽屉里拿出一份契约,推到他面前。马老板看都没看,直接签了。

    类似的事情,在接下来的半个月里不断上演。

    城北的商户们,有的借二十两,有的借五十两,有的借一百两。林逸风来者不拒,但条件都一样——要么拿股份抵押,要么拿铺子抵押。

    老李看着那一沓契约,手都在抖:“林哥,咱们放出去快一千两了!要是他们还不上怎么办?”

    “还不上,他们的铺子和股份就是咱们的。”林逸风笑了,“但我不希望他们还不上。他们生意好了,咱们的股份就值钱了。他们赚了钱,咱们的贷款就能收回来。这是双赢。”

    老李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他不懂什么“双赢”,但他知道,林逸风做的每一件事,最后都能赚钱。

    天目会跑路的第七天,城北的商户们自发组织了一个“平安商会”。

    不是天目会的那种“商会”——收三成利润、不给任何保障的那种。而是真正意义上的商会——商户们联合起来,互相帮助、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平安商会的会长,不是林逸风,而是马老板。

    这是林逸风的意思。

    “马老板,你在城北做了十几年生意,人面广、口碑好。会长你来当,最合适。”

    马老板受宠若惊:“林老板,这怎么行?要不是你借钱给我,我的绸缎庄早就倒闭了。会长应该你来当。”

    “我当不合适。”林逸风摇了摇头,“我是城南的商人,在城北开店,已经是越界了。如果再当城北商会的会长,别人会说我手伸得太长。你来当,我在后面支持你,这样最好。”

    马老板想了想,觉得有道理,便答应了。

    平安商会成立的那天,城北的商户们齐聚一堂,摆了三十桌酒席。林逸风没有坐在主桌,而是坐在角落里,像一个普通的客人。

    但他知道,这三十桌酒席上的每一个人,都欠着他的钱,或者欠着他的人情。

    手机震动了一下。他掏出来一看,屏幕上出现了一行字——

    “最高明的领导者,不是站在最前面发号施令的人,而是站在最后面,让所有人觉得是自己做了决定的人。”

    林逸风看着这行字,笑了。

    平安商会成立后,城北的商业开始慢慢复苏。

    天目会留下的权力真空,被平安商行和平安商会共同填补。商户们不再需要看天目会的脸色,不再需要交三成的利润,不再需要担心被断货、被威胁。

    他们只需要做一件事——好好做生意。

    林逸风利用平安商行的客户网络和信息优势,帮城北的商户们对接货源、开拓销路。以前要通过天目会才能办到的事,现在通过平安商会就能办到,而且成本更低、效率更高。

    商户们的生意越来越好,借的钱也开始慢慢还了。

    马老板的绸缎庄,第一个月就还了十两。第二个月又还了十两。按照这个速度,不到一年就能还清。

    “林老板,你的钱真是救命钱啊!”马老板握着林逸风的手,眼眶泛红,“我以前还对你有意见,想想真是惭愧。”

    “马老板,过去的事就不提了。”林逸风拍了拍他的肩膀,“以后好好干,咱们一起把城北的生意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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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目会跑路的第十天,一个意想不到的人来到了平安商行。

    不是苏青云,而是赵万金的妹妹——周怀仁的小妾,赵氏。

    赵氏穿着一身素白的衣裙,头上没有戴任何首饰,脸上不施粉黛,看起来憔悴不堪。她的身后跟着两个丫鬟,低着头,不敢说话。

    “林老板,我想跟你谈谈。”赵氏的声音很轻,像是怕被人听到。

    林逸风把她请到二楼的VIP室,关上门。

    “赵夫人,请坐。”

    赵氏坐下来,从袖子里掏出一封信,放在桌上。

    “这是我哥哥从天牢里托人带出来的信。他说,让我把这封信交给你。”

    林逸风拿起信,展开。

    信上的字歪歪扭扭,像是在极差的光线下写的。内容很短,只有几句话——

    “林老板,天目会的老巢不在城南,也不在城北。在城外。白马寺。”

    白马寺。

    林逸风的心猛地一跳。

    他想起了一个人——圆通和尚。那个在大牢里给他带话的老和尚,自称是白马寺的住持。

    如果赵万金说的是真的,天目会的老巢在白马寺,那么圆通和尚就不是什么白马寺的住持,而是天目会的人。

    “赵夫人,你哥哥还说了什么?”

    赵氏摇了摇头:“没有了。他说,把这封信交给你,你就知道该怎么做。”

    林逸风把信折好,收进怀里。

    “赵夫人,谢谢你。也谢谢你哥哥。”

    赵氏站起来,走到门口,突然停下来,头也不回地说了一句话。

    “林老板,我哥哥说,你是一个好人。他说,如果早认识你几年,他不会走上那条路。”

    说完,她走了。

    林逸风站在窗前,看着赵氏的轿子消失在街角。

    好人。

    赵万金说他是好人。

    一个曾经想要他命的人,在生命的最后时刻,说他是好人。

    林逸风不知道是该笑还是该哭。

    手机震动了一下。他掏出来一看,屏幕上出现了一行字——

    “敌人变成朋友,比朋友更可靠。因为敌人了解你的弱点,而朋友只了解你的优点。”

    林逸风看着这行字,陷入了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