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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二女落水阴谋现,青衫初露少年风骨

    朱棣观景的惬意畅然瞬间敛尽。

    龙眸寒彻如冰,“锦衣卫,入水施救。”

    百官宗亲面色皆凛。

    龙船乃天子御驾,众目睽睽的金水江面,竟有人胆敢行凶害宗室,形同谋逆!

    岸上锦衣卫卒弃刀卸甲,尽数纵身扑入滔滔江水。

    朱高炽俯身凝望着翻涌的水纹,高声急喝:“避开船底排水口!谨防吸力卷人!”

    今日安南捷报传京、新船试水告成,本是双喜临朝,偏生横出落水之祸。

    隐隐阴霾压在心头,他直觉此事绝非意外。

    锦衣卫有了朱高炽的提醒,避开了排水口的风扇和旋涡,奋力前游。

    江水激荡片刻。

    林荞拼尽余力托着近乎脱力的朱清阮,浮出水面。

    锦衣卫迅速上前托举,稳稳将二女送上甲板。

    朱瞻基面色冷肃,探手将浑身水渍的朱清阮拉上船。

    语调笃定锐利:“是有人蓄意推你?竟有人敢谋害当朝郡主??!!”

    “他在我身后,没看……清咳咳……”

    朱清阮不住呛咳,湿发黏在苍白面颊上,只余惊魂未定的颤抖。

    朱高炽伸手顺势扶住,狼狈爬上甲板的林荞。

    温声阻住追问:“二人精疲力竭,先缓气息,稍后再查原委。”

    “知道。”

    朱瞻基微微颔首,依旧是面色从容的少年老成。

    林荞甩落发间水珠。

    抬眼望见身前眉眼凌厉又俊朗的贵气青年,骤然恍然,眼底亮起错愕:“太子殿下?多谢殿下援手,民女又遇殿下了。”

    朱高炽每日见的朝臣百姓,多如过江鲫,倒是没有半分印象。

    只是微微颔首,“你一个小女子能跳去水中救人,真是勇气过人,水性也不错。”

    “可有磕碰受伤?呛水可还难受?”周王满脸心疼,迈着小碎步跑来。

    朱清阮摇头,柔声道:“我没有大碍。”

    “父王肯定抓住那贼子,千刀万剐,给你报仇。”周王看她面色惨白,浑身发抖,心疼的脸皱做一块。

    朱瞻基眉眼覆着一层薄怒:“光天化日,书局闹市行凶,胆子大到不惧抄家灭族?绝不是普通贼子。”

    “莫不是又是老二养的反贼?”朱棣阴森森冷笑起来。

    半年前文渊阁大火,才肃清一批建文逆党,又有逆党撞枪口。

    怎么?

    永乐十年,是什么特殊的好年份?这么多乱党敢在他的眼皮子下蹦跶?

    锦衣卫千户立刻会意,呵斥林荞道:“还不快说,是什么人推的郡主,林姑娘,你在一旁,看的最清楚。”

    “不得吓到人家姑娘!”朱棣说的慢条斯理,手却缓缓握成拳。

    刚回朝的英国公在,百官太子诸王都在,闹出这种事,妥妥打他脸。

    英国公表情微妙,始终不发一语。

    赵王朱高燧只觉得费解,若说是朱高煦干的,他在朝廷里安插的罪臣早就连根拔起,豢养的死士也都在诏狱蹲着。

    如今这又是谁在惹事?

    林荞直面天威,周围又是文武百官无数双眼睛,有些局促无助。

    朱高炽见状,忙温声打圆场,“姑娘不用怕,你从实说就是,无人会责怪你,你救郡主还有功。”

    “是,太子殿下。”

    江风刺骨,林荞衣衫湿透,禁不住打了个寒噤,声音发颤:“是……是书局的一名杂役,年约三十,掌心厚茧,肤色黝黑,方才在局中做工不过三日。”

    “杂役,他姓甚名谁?可知道?”朱高炽听到三日这个词,眉眼冰冷异常。

    林荞思索一会儿道:“似乎是姓马,大家都叫他马九。”

    “马九……”

    朱高炽咀嚼了一遍,船厂十来天前,死了一名船工正是姓马,三十来岁。

    但叫马利水。

    这事太不寻常了!

    倏然。

    女官抱着绒毯,匆匆赶来裹住二人。

    朱高炽挥手道:“送入内舱,煮点姜汤,给她们驱寒。”

    女官立刻应是,周王寸步不离的跟上,一同进船舱。

    片刻后,女官出舱回禀:“听郡主与林姑娘讲述,并不识那杂役,对方无端发难,蓄意行凶。”

    朱棣眉心冷拧:“无冤无仇,偏偏推落宗室郡主,绝非私怨,是冲着今日试船盛典来的。”

    话音未落,锦衣卫快步登舱复命:“陛下,行凶杂役已抓获!他本想逃走,被书局中一少年徒手制服,交由我等收押。”

    朱棣厉声道:“那少年人呢?”

    锦衣卫躬身:“已然离去,是否要擒回问话?”

    “糊涂。”

    朱棣沉声斥道,“见义勇为良士,何须拘拿?将行凶刁奴扔进诏狱里,严刑彻查幕后主使!”

    “臣遵旨。”锦衣卫说完,立刻去办朱棣交代的事。

    *

    两个时辰前。

    打字书局里窗明几净,两排打字雇员整齐端坐,熟练操作打字机。

    机械敲击声滴滴清脆。

    林荞与朱清阮已来两月,每日勤加练习,早已是书局内佼佼者。

    尤其林荞过目不忘,习字天赋十分惊人。二女此刻指尖飞快,眉眼专注。

    司事领着青衫的少年踏入,手捏一纸户籍书,

    “江南人?还是个秀才……千里迢迢来京,不为了赶考,就想入书局?”

    少年垂手拱礼,视线的余光一瞬不眨,盯着打字机看,“回管事,晚生久闻京师新学,只求亲见格物之妙,习得利民之术。”

    那金属的铁物,光泽冷润。

    按键起落清脆利落,比坊间传单所载更显精妙恢弘。

    “你这小书生的文采,倒是不错,想必上手也快。”司事夸赞。

    于谦认真又渴望的道:“晚生可以摸打字机吗?”

    “不可,必须学会以后,我首肯,由库房给你配发一台,需要许多道文书。”

    司事回绝一句,随意指派:“林姑娘,你来教他。”

    于谦一见是个女郎。

    神色微滞,下意识拱手固礼:“不可,这是个女子。”

    朱清阮闻言莞尔, “书局新学,唯论学识,公子不必拘泥旧礼。”

    “姑娘误会,晚生非迂腐之人,我朝文采斐然的女子举国皆有,不是看她不起。”

    于谦青涩的顿了顿,斟酌道,“着实是男女有别,授受不亲,怎可劳女子施教?”

    林荞笑着抬眼:“学便学,不学便无其他人教你,小秀才可想好了?”

    于谦怔怔伫立片刻,耳根微泛红潮。

    千里奔赴京城,路上跋涉何其艰辛,就为了看一眼打字机,他不舍放弃。

    短暂迟疑后,他恳切张口:“愿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