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光早已大亮,暖融融的晨光透过雕花窗棂,铺满整间雅致舒适的房间。软锦被褥厚实蓬松,帐幔轻垂,处处透着一股令人沉溺的安稳暖意。
沈婉清侧卧在软枕上,一身素色寝衣松松裹着她丰腴饱满的身子。寝衣宽大,随意地滑落几分,露出圆润柔和的肩颈线条,底下的曲线饱满诱人,透着成熟妇人独有的温润光泽。一头如云的青丝凌乱散落在肩背,几缕软发贴在莹白的颈侧,微微濡湿,平添了几分撩人的风情。
她刚醒不久,整个人带着一股未褪尽的慵懒软媚。眼尾泛着自然的绯红,眸底蒙着一层薄薄的水汽,唇瓣水润微肿,一呼一吸间,丰腴的胸口轻轻起伏,美得让人移不开眼。
只是,在这份娇媚之下,却藏着一夜未眠的慌乱与涩然。
昨夜,曹安房里,苏清禾那一声声压抑喘息声,让她身体一次次绷紧,一发不可收拾,如同洪水肆虐。
脑海里不受控制地闪过那一晚——曹安覆在她丰腴柔软的身子上,滚烫的呼吸贴在她颈间,沉稳有力的臂膀将她牢牢圈在怀中。那些滚烫的触感,那些让她沉溺的力道,此刻全都变成了刺,扎得她心口发酸。
一想到他此刻怀里抱着的是别的女人,心绪乱得无法平息。这一夜,她辗转反侧,直到天快亮,才勉强眯了片刻,眼下浮着淡淡的青黑。
身旁的林知夏也醒了,安静地躺在母亲身侧。少女穿着一身小小的寝衣,睁着一双清澈却格外沉静的眼,直直地望着屋顶的帐幔。
没人知道,少女的心底,早已悄悄住进了那个救她们母女于水火、威风凛凛的身影。
她喜欢曹安。
喜欢他给的安全感,喜欢他打败恶贼的强大,喜欢他带给她们母女的安稳生活。
这份懵懂的少女心事,像一颗种子,埋得很深很深。
过了许久,林知夏才轻轻开口:
“娘,我们把爹爹的冤屈告诉曹大人吧。求他,替我们报仇。”
沈婉清丰腴的肩头猛地一颤,从纷乱的思绪中抽离。她侧过脸,看着女儿那张尚带稚气却无比认真的小脸,轻颤着劝道:
“知夏,再等等。曹大人如今在登州立足未稳,张问仁在朝中盘根错节,势力太大,急不来。”
“等?我们还要等到什么时候!”
林知夏猛地侧过身,清澈的眸子里瞬间泛起红意,死死盯着母亲,声音带着哭腔:
“盐商王家已经被曹大人灭了,那是给爹爹的一点报应!可真正害死爹爹的张问仁,那个狗官,他还在登州城里高高在上,逍遥法外!爹爹他死得那么冤,娘,难道你真的把爹爹给忘了吗?”
当林知夏喊出“娘,难道你真的把爹爹给忘了吗?”沈婉就彻底乱了方寸。
“娘不是不想报仇,娘只是……怕……”她声音发颤,“怕一步错,满盘皆输。我们没有退路了。”
“我不怕!”林知夏咬着下唇,眼神里爆发出一种破釜沉舟的决绝。她伸出手,紧紧抓住沈婉清的衣袖,小手上青筋都泛了出来:
“娘,我们无钱无势,什么都给不了曹大人。只要他肯为爹爹翻案,肯杀了张问仁……我愿意把身子给曹大人。做牛做马,我都愿意!”
“轰!”
女儿的这句话如同一块巨石,狠狠砸进沈婉清的心湖!
她浑身猛地一僵!
心脏骤然缩紧,慌得几乎喘不过气!
饱满的胸口剧烈起伏,晨起的娇媚瞬间被惊惶与恐慌取代,呼吸彻底乱了节奏。
她自己已经是曹安的女人了,如今,她的女儿,她视若珍宝的女儿,竟然也说出这样献身牺牲的话!
这让沈婉清怎么能接受?怎么能不痛?
沈婉清急忙伸手,用力按住女儿的肩膀,身体都在微微发抖,眼眶瞬间红透,几乎是吼出来的:
“知夏!不许胡说!快把这话收回去!”
林知夏被母亲突如其来的激烈反应吓懵了,怔怔地看着母亲失态的模样,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不解地问:
“娘?这是我们唯一的办法啊!除了把自己给曹大人,我们还有什么能报答他?还有什么能换爹爹的一条命?”
“不行!绝对不行!”沈婉清急得眼泪都掉了下来,丰腴的身子微微发抖,声音带着哭腔,“你是你爹爹清清白白的女儿,你年纪还小,怎能说这种作贱自己的话!娘不许!”
“那娘告诉我,我们还能怎么办!”林知夏的情绪彻底崩溃,泪水滚落下来,歇斯底里地喊道,“难道就让爹爹背着污名含冤一辈子吗!难道就让那个恶官一辈子快活吗!”
沈婉清看着女儿泣不成声的模样,心像被刀子狠狠撕裂一样,疼得厉害。更让她心慌的是,她分明从女儿那双含泪的眼睛里,看到了一丝不属于报恩的、炽热的少女情愫。
那是喜欢。
是女儿对曹安,最隐秘也最热烈的喜欢。
这一刻,母女俩的心事在空气中交织,复杂而难解。
清晨的登州卫校场,曹安身姿挺拔如枪,亲自跑在队伍最前列,领着火枪一队八百名士卒,迈着整齐的步伐绕场慢跑。他喊出的口令简洁有力,干脆利落,与大明军营里惯常的拖沓号令截然不同。起初,士卒们听得满脸茫然,脚步七零八落,颇有些手足无措,甚至有人跟不上节奏。
可曹安气场极强,一声高过一声的呼喊,如同战鼓敲在人心上。众人渐渐跟上了节奏,胸腔里的热血被点燃,一个个腰杆拔得笔直,也跟着放声大吼起来。
“一二一!一二一!”
“一二三四!”
铿锵有力的呐喊震天动地,一波波高昂的声浪在校场之上回荡开来,震得人耳膜发麻,传遍了整座登州军营。
那股整齐划一的气势,让原本松散的士卒瞬间脱胎换骨,个个眼神发亮,只觉得浑身都充满了力气,连脚步都变得轻快沉稳。
八百人的队伍,虽无明光重甲,无锋利刀兵,却在这一声声口号里,硬生生练出了强军该有的铁血精气神。
校场另一侧,火枪二队的两千余名士卒,正满头大汗地忙碌着。
他们有的扛着沉重的圆木,有的挥锹挖土,有的蹲在地上绑扎栅栏,抢修防御工事。尘土沾满了破旧的衣衫,一个个灰头土脸,狼狈不堪,与对面意气风发、喊声震天的火枪一队形成了刺眼的对比。
他们无甲、无刀、无械。
身上只有打满补丁的粗布衣衫,脚下是磨穿鞋底的旧布鞋,露着黝黑的脚面。别说披甲执刃,绝大多数人手里只有干活的木杠与铁锹,连一件防身的兵器都摸不到。
所谓火枪二队,听起来与火枪一队只差一个字,内里却是天差地别。
整整两千号人,也仅仅只有二十几杆燧发枪,还是曹安匀给他们训练用的。说是火枪队,实则就是收容流民的杂役队。
士卒们一边挥汗如雨地干活,一边忍不住偷偷抬眼,望向校场中央那支整齐划一的精锐队伍。眼神里满是藏不住的羡慕、渴望。
他们也想跟着曹大人跑操呐喊,也想站在阳光下受训,也想做一支威风凛凛的精锐,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只能在这里干最苦最累的活,连抬头挺胸的底气都不足。
队伍后方,火枪二队的队官张忠,站在尘土飞扬中,手里紧紧攥着一根磨得光滑的木杠。看着手下弟兄们眼巴巴的模样,他的心里泛起一阵难以掩饰的苦涩。
王二柱统领的火枪一队,是曹大人亲手打造的精锐之师。
而他张忠的火枪二队,装备寒酸到让人抬不起头,连“火枪队”这个名字,都像是一种讽刺。
张忠攥紧了手中的木杠,说不羡慕王二柱,那是假的。
哪个带兵的将领,不想手握一支精锐?不想带着弟兄们扬眉吐气?不想在主将面前一展身手?他夜里辗转反侧时,也曾无数次幻想过,自己也能像王二柱那样,领着一支装备精良、号令严明的队伍,在校场上接受曹安的检阅。
可羡慕归羡慕,张忠心中从无半分怨言。
这是他的秉性,也是他的忠诚——踏实、本分、绝对服从曹安的命令。
曹安让他修工事,他便一丝不苟,哪怕累断腰;曹安让他扎栅栏,他便拼尽全力,哪怕手磨破;曹安说眼下先把根基打牢,别的以后再说,他便一字不差地记在心里,老老实实执行,从不问东问西。
张忠深吸一口气,压下心头的涩然,对着正在偷懒张望的士卒们沉声喝道,声音洪亮,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
“都愣着看什么!抓紧干活!曹大人有令,工事早一刻修好,营盘便多一分安稳!羡慕别人没用,把自己的活干好,才是正经事!”
士卒们心头一凛,连忙低下头,不敢再张望,纷纷加快了手中的动作,木杠与泥土撞击的声音再次响起。
张忠再次望向那道立在队伍前方、挺拔如松的身影,眼底的苦涩渐渐沉淀,化作一片坚定的磐石。
他在心里默默念着曹安的吩咐——
先把栅栏修好。
先把工事扎稳。
先把根基打牢。
别的,以后再说。
他信曹安。
信这位从天而降的主将,总有一天,会给他们火枪二队配上甲胄、兵器、燧发枪。
信总有一天,他张忠,也能带着两千弟兄,堂堂正正站在校场上,喊出属于他们的“一二一”。
想到这里,张忠不再犹豫,猛地扛起一根最粗最沉的圆木,大步朝着工事区走去,脚步沉稳而有力。
晨风吹过校场。
一边是喊声震天,如龙似虎,透着一股精锐的锐气;
一边是埋头苦干,默默扎根,透着一股隐忍的韧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