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巷口到警察局,步行大约需要十五分钟。
凌洛走在前面,宋知渡像条尾巴一样缀在他身后,一只手拽着他的衣角,步伐轻快,完全看不出刚才还在巷子里被人打得缩成一团的样子。
他一边走一边四处张望,像一只刚被放出笼子的小狗,对什么都充满了新鲜感。
“Daddy!那是什么?”
凌洛头也不回,“新型路灯机器人。”
“Daddy!那是什么?”
“磁悬浮公交车。”
“Daddy!那是什么?”
“...那是智能垃圾桶。”
宋知渡足足问了一路,每一个都问得认真又好奇,像是一本行走的《都市生活十万个为什么》。
凌洛的耐心被一点一点地消耗殆尽,脚下的步子越走越快,恨不得立刻就看到警察局的牌子。
但宋知渡像是看穿了他的意图,忽然“哎哟”了一声,蹲下来捂住自己的脚踝。
“Daddy,我脚好痛,走不动了。”
凌洛停下脚步,回头看着他:“你刚才不是走得好好的吗?”
“现在突然就痛了。”
宋知渡抬起头,眼泪汪汪地看着他,“可能是刚才在巷子里被他们踢到了。Daddy,你背我好不好?”
凌洛面无表情地看了看他的体格,这小子看着跟他差不多高,肩膀甚至比他宽一点。
“不好。”
宋知渡扁了扁嘴,但没有继续纠缠。
他站起来,一瘸一拐地走了两步,然后又“哎哟”了一声,整个人往凌洛身上倒去。
凌洛条件反射地伸手扶住了他,宋知渡就顺势靠进了他怀里,双手环住他的腰,把脸埋在他的胸口,深深吸了一口气。
“Daddy,你身上好香啊。”
凌洛一把把他推开,“你给我站好!”
宋知渡被推得往后踉跄了一步,忽然弯腰捂住肚子,眉头皱起,嘴唇微微发白,喉咙里发出细细的呜咽。
“好痛...”
凌洛顿时脸色一变,以为自己太大力,推到对方的伤口了。
“怎么了?你没事吧?我们先去医院看看再去jing...”
宋知渡哑着嗓子打断他,眼神深沉。
“Daddy,我找了你好久好久,一直没怎么吃过东西,肚子好饿。”
他伸手拉过凌洛的手,按在自己肚子上。
“Daddy你听,它在叫。”
隔着一层薄薄的布料,凌洛能感觉到他胃部空空荡荡的凹陷。
他把手抽回来,看着宋知渡。
左脸红肿,嘴角破皮,衣服上全是刚才在地上蹭的灰。
但眼睛很亮,看着他的时候像一只被踢了一脚还摇尾巴的傻狗。
凌洛想起自己小时候在体校,训练到很晚没饭吃,饿得肚子咕咕叫,那滋味儿真的很难受。
他叹了口气,“先带你去吃饭。你还记得自己多大,喜欢吃什么吗?”
宋知渡的耳朵动了动,直勾勾地盯着凌洛。
“十九。”
凌洛愣了一下,上下打量了一遍宋知渡。
“你?十九??”
这小子怎么看也不像十九岁,那身形明明跟他差不多!
凌洛心里默默对比了一下,默默地把“需要保护的小可怜”这个标签从对方身上摘了下来,换了一个问号上去。
宋知渡点了点头,冲他笑了一下,那双湿漉漉的杏仁眼弯起来的时候倒是真有几分少年气。
“我十九岁,Daddy,我已经是成年人了,你不用担心。”
凌洛一时没有跟上他的脑回路,“担心什么?”
宋知渡眨了眨眼,没有回答,只是很自然地换了个话题。
“Daddy,我们不去吃东西了吗?我想吃你爱吃的小蛋糕。”
凌洛眉头一皱,“你怎么知道我爱吃?”
宋知渡歪了歪头,“因为我是你的Puppy啊,我当然知道Daddy喜欢吃什么。”
凌洛对那两个单词已经快脱敏了,他看着宋知渡那个笑容,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但又说不上来。
大概是脑子不太正常的人笑起来都这样吧,他想。
两个人又走了一段路。
宋知渡的目光落在街边一辆正在等红灯的黑色轿车上,车窗贴了深色的防窥膜,从外面看不清里面。
他盯着那扇窗看了几秒,像是在想象坐在里面的人是什么样子。
宋知渡收回目光,又快走几步凑近凌洛的领口,鼻尖轻轻嗅了一下。
凌洛眼疾手快,一把推开他的脸,“再靠近真揍你了!”
宋知渡被他推得往后仰了一下,却已经笑开了,伸手扯住凌洛的衣角。
“Daddy不会的,Daddy最好了。”
凌洛干脆利落地把他的手甩掉,“我还真会。”
宋知渡又伸手拉住了凌洛的衣角:“Daddy,我能吃巧克力味的小蛋糕吗?”
凌洛往后瞥了他一眼,语气带着一种“你不要得寸进尺”的警告。
“狗吃不了巧克力。”
宋知渡眼睛一亮,“Daddy这是承认我是你的狗了?”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凌洛很不理解,为什么好好的人不当?偏要当狗?
他头也不回地走在前面,随口丢了一句:“是驴你就转两圈,是狗你就叫两声。”
宋知渡紧盯着凌洛后颈那一小片被阳光照亮的皮肤,舔了舔犬齿,毫不犹豫——
“汪汪!”
少年坦然的声音从身后追上来,带着一点得逞的笑意,凌洛暗骂了一句“精神病”。
宋知渡看着的对方微微绷紧的背影,嘴角弯了起来。
狗怎么了?
主人和狗,难道就不是一种可以一步登天的稳妥关系了吗?
当初坐在逃离精神病院的卡车上,宋知渡就曾反复想过这个问题——
如果他能和凌洛建立起一种“既定事实”的关系,比如他是凌洛的爱人,那么凌洛就很难轻易地把他推开。
可惜,那个位置已经被人占了。
宋知渡调查过凌洛身边的人,知道有一个姓温的,关系亲密,似乎是男友。
既然最好的位置没了,那就退而求其次。
情人也好,包养对象也罢,只要能在凌洛身边留下来,他就有的是办法一步一步地往上爬。
宋知渡需要一个合理的身份,让对方无法拒绝他的亲近。
思来想去,被包养的小狗情人就很好。
毕竟,他的主人最善良了不是吗?
善良到只要对方装得够惨、够可怜、够像一条无家可归的流浪狗,他就会心软。
宋知渡就是吃准了凌洛心软这一点。
他根本不需要凌洛把他当人看。
人太复杂了,会渴望独占,会期待回应,会在得不到想要的东西时失望,久了就会怨怼发疯。
但狗不一样,狗只要被允许跟在主人后面,就已经很幸福了。
主人现在身边的那条狗,就总是患得患失的。
在宋知渡看来,这根本不是忠诚,而是拎不清现实的贪婪。
真正的小狗不会反复问主人“你爱不爱我”,只会摇着尾巴等主人回家。
那条狗德不配位,早该滚下来换人了。
老天奶让他从精神病院里逃出来,不是让他继续当个没人要的疯子,他总要为自己搏一把。
凌洛走在前面,低头翻看着手机。
附近有一家新开的甜品店,步行过去只要五分钟。
他停下脚步,“前面有家甜品店,先带你去吃点东西,其他的吃完再说。”
宋知渡的眼睛“唰”地亮了起来,那张红肿的脸上瞬间绽开一个笑容,连嘴角那道破皮的血痕都被撑开了。
“Daddy最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