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奇小说 > 其他小说 > 状元郎,咱回乡种地去 > 第36章 暧昧
    有了第一次实操经验,接下来两天,林穗换药都熟练了许多。

    空气里有淡淡的皂角香,混着柴火的烟熏,一并涌入周远的鼻息。

    他睁开了眼,视线落在林穗低垂狭长的睫毛上。

    林穗上好药,抬头准备去拿布条,正好撞进了他眼里。

    那双平时看起来老实巴交,甚至有些木讷的眼睛,此刻深不见底,里面没有痛苦,只有直勾勾,毫不掩饰的专注。

    下一秒,周远闭上了眼,恢复了那个忍辱负重的模样。

    刚刚一切发生得太快,快得林穗以为那个眼神是错觉。

    她扯过布条,余光扫过周远安强健的腰,薄薄的布料几乎压不住下面的曲线。

    再加上一个多月的静养,周远安的肤色褪到小麦色,脸上,脖子,手背明显提亮了许多。

    林穗心不在焉地想着,手上动作加快,稍没注意就碰到了伤口。

    “嘶——!”

    周远安猝不及防抖了一下,倒吸了一口凉气。

    “抱歉,我刚刚走神了。”

    林穗闭上眼,懊恼起来。

    这类情况这两天出现了好几次,她还以为自己已经很熟练了。

    林穗赶紧把伤口处理完,临走前看到他额头上满是汗,下意识抬起袖子想给他擦掉。

    手才抬起来,却被周远安一把攥住。

    她没支撑力,一下子扑在周远安厚实的胸膛上,身下热气腾腾,灼得她脸发热。

    即使受了伤,周远安那一身蛮力还在。

    他没有看她,目光盯着茅草顶棚,喉咙滚了滚,哑声道:“......不用。”

    哪怕之前两人同睡一张床,都是规规矩矩,本本分分的,从来没有过今天这么近的距离。

    林穗觉得有些暧昧了,尴尬地想抽手。

    周远安却没松,反而从枕头底下摸出个东西,塞进她的手里。

    是一根打磨得还算光滑的细短木簪,顶端歪歪扭扭地刻着一簇槐花,大小不一,锦簇着开得正艳。

    “腿断了,手还能动。”

    周远安终于侧头看了她一眼,眼神黑沉沉的,没了平时的老实木讷,只剩一片令人心悸的深邃。

    “送你的,要是不喜欢可以拿去卖了。”

    说完,他把脸别过去,闭上了眼。

    “换完药就去忙你的吧,我想睡会儿。”

    林穗捏着那根还有他体温的木簪,半趴在他身上,半天没反应过来。

    手上的钳制早就松开了,林穗连忙坐起来,把木簪揣进兜里,把换药的东西都收拾好,几乎落荒而逃地踏出草棚。

    她背靠着草棚的外壁,从兜里掏出那枚簪子盯着看,胸口咚咚咚地跳。

    在古代,送簪子不就是送定情信物的意思吗?

    想多了吧?

    该说不说,周远安的农活不是白干的。

    林穗抬起手来,那紧实有力的触感似乎还萦绕在指尖,那身躯像火炉似的,差点把她点燃。

    她重新收好簪子,拍了拍脸。

    想什么呢?!以后挣大钱了,想摸什么肌肉自己花钱点,还不用负责,岂不是美滋滋?

    林穗收起情绪,重新回屋,轻手轻脚地拿起背篓,准备去山里进货赶制她的蜜饯。

    接下来几天,周远安好像变了。

    “林穗。”

    “怎么了?”

    林穗把背篓的青梅倒入一个大竹筐里,把背篓往地上一扔,走到竹床前。

    周远安一脸正经地看着她,指了指自己的小腿,“伤口是不是发炎了,该换药了。”

    “......”

    早上才换过一次,这会儿才中午。

    在屋里吃饭的时候,林穗把菜摆好,盛了两碗包谷糊。

    周远安笨手笨脚的,没接住碗,不小心撒了一些在衣衫上。

    “烫。”

    林穗把手里的碗放好,赶紧用粗麻布毛巾浸湿后,蹲在周远安旁边,小心地把包谷糊擦干净。

    从始至终,周远安的目光笼罩在林穗的脸上。

    但腹部那块的衣衫全湿了,周远安低头看了一眼:“没衣服换了。”

    林穗脱口而出:“那先把外套脱了晾一下.....”

    “好。”

    说罢,周远安把外套撤去,放到床头挂着晾晒,只穿一身白麻布单衣。

    单衣腹部也被浸湿了大片,夹菜的时候,若隐若现能看到里面饱满圆润的肌肉线条。

    林穗说完话才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她不小心瞥见那小麦色的肌肤,比她刷手机看到的那种健身男有过之无不及。

    她抬手抹了抹嘴角,低垂着眼眸认真吃饭,尽量不去看他。

    但周远安像是故意似的,话突然多了起来。

    周远安的筷子点在泡椒笋里,“咸了。”

    林穗都没敢抬头看他,夹了一根,尝了尝。

    “怎么会?和以前做的一样啊,我吃着明明刚刚好,哪里咸了?”

    周远安看着她突然昂起的面颊,幽幽道:“我嘴里没味,你再尝尝?”

    鬼神差使地,林穗夹走他碗里那半根,咬了一口,嚼了嚼,味道如常。

    她看着筷子夹着的那半根,丢了又浪费,继续吃她又不想吃别人剩的。脑子一热,又扔回他的碗里。

    “一点都不咸,是不是腿伤导致的?”

    林穗还在思考味觉失灵的可能性,下一秒猛然睁大眼,差点筷子都没拿稳。

    那周远安边说着是吗,边从碗里夹起她扔回去的那半截泡椒笋,若无其事地放入口中,嚼了嚼,咽下去了。

    “这会儿吃着,好像比刚刚正常了些。你刚刚说什么?”

    林穗满脑子都是:他咽下去了!咽下去了!咽下去了!

    她木然地收回视线,继续装个鹌鹑埋头吃饭。

    “没什么,你开心就好。”

    疯了,都疯了......

    书里周远安是这样的人吗?

    到底是从哪里开始崩了的,林穗已经不想思考了,只知道那腹肌在面前晃得她有些找不着北了。

    吃完饭后,表面上林穗是去山里进货,实际上是为了避免和周远安共处一室的尴尬。

    林穗背着竹篓路过老槐树下时,远远就瞧见了两道熟悉的身影,手拉手躲在一旁耳鬓厮磨。

    走近瞧清了,正是傅凯和黄小玉。

    她想起原主在破庙看到的和傅凯亲密交谈的女生,也不是黄小玉呀。

    这傅凯可真够花心的,林穗心想着,加快了脚步。

    “哟,林虎妞一个月不见,你都瘦了这么多,还变黑了。最近忙啥呢,都不来找我玩了?”

    傅凯是那种很典型的小白脸长相,在都是黄皮的农村娃里大放异彩,女孩子就喜欢这种拿得出手的白。

    可惜林穗不喜欢这款,她理都不理,像不认识他似的快步走开了。

    身后还能听到黄小玉的抱怨:“傅哥哥,我还在这儿呢,你理她干嘛啊?”

    “林虎妞怎么从这边走了,她是不是跟踪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