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奇小说 > 玄幻小说 > “毒医仙”生存指南 > 15. 开荒
    三月的茶山镇浸在细雨里,天地间灰蒙蒙的,泥土路上到处都是水坑。叶时雨头顶着竹筐,从外头匆匆跑进家门,鞋面都湿透了,在门口跺了两下,溅起的泥点子落在门槛上,印出深色的圆斑。

    筐子里装着新采摘的茶叶。西南多山,山上多茶树,本地人常采回芽尖制成茶饼,日常待客或是自家饮用都使得。偶尔也会有茶贩来镇上收购,只是自家制的茶粗糙,卖不上价。

    叶晨风也从地里赶了回来。他没穿蓑衣,衣袖高高挽起,裤腿卷到膝弯,露出沾着泥水的小腿,浑身湿淋淋的。三月正是育稻秧的时节,他一个人照看两亩水田,这段时间忙得很。

    干了一天活,两人都很累。晚食熬了个杂粮粥,拌了盘野菜,简单吃完,就准备回屋歇下。

    手刚搭上卧房门板,叶晨风开口叫住叶时雨,斟酌了下措辞,声音很轻:“满满,你……要是心里头难过,想哭就哭出来吧,别硬撑着。”

    烛火的昏光映在她面上,衬得那双眼睛里全是迷茫:“难过什么?”

    叶晨风一噎,嘴角动了动,半晌才道:“退婚的事……”

    “哦,这个啊。”叶时雨恍然,随即笑出了声,“我摆脱了那么个玩意儿,高兴还来不及呢,难过什么?”

    退婚只是第一步,后头还有他受的呢!

    叶晨风盯着她看了好一阵,灯火在她鼻梁侧面勾出一片阴影,她的表情看不太清。

    “满满,你是不是,早就察觉陆家那小子不对劲了?”

    叶时雨挑了下眉。

    叶晨风靠在门框上,手指在臂弯里叩了叩:“上元节后,我就察觉到你有些不对劲。以前但凡有点好吃的,你都会想着往陆家送一份,现在你连他家门都不肯进。上次陆大夫叫你去吃索饼,你宁愿同我在家吃豆饭,也要找借口推脱掉。你是不是早就知道他外头有人了?”

    “没有!”叶时雨打断他,前世这个时间确实不知道,“那日在学堂撞见,我才晓得他勾搭了别人。哥,我要是早知道,你觉得我能忍这么久吗?”

    叶晨风狐疑地看向她:“你对陆瑄,到底是个什么心思?”

    叶时雨被她瞧得没法,点着自己的下巴,像是在认真思索,良久才慢慢开口:“刚退婚那会儿,我的确想过这个问题。想来想去,我对他兴许根本没有男女之情,只是定亲定的太早,这么多年都习惯了。”

    她说的是实话。前世被陆瑄出卖后,她花了好几天的时间思考过这个问题。

    她与陆瑄自小相识,起初还常在一起玩,但他实在太烦了。她赤脚在溪里踩个水,他都要搬出一堆道理,什么“女儿家不该露肤”之类的,说教半天,念得人头大,让年幼的叶时雨不得不动手揍他。

    后来陆瑄进了学堂,他们见面的时间就少了。他又尤其讲究男女大防,两人很多年里见面都只淡淡颔首致意。等到定亲后,于她而言,陆瑄身份毕竟与旁人不同,叶时雨对他自然也就生出了一份亲近。

    大概就是把一个人早早放在了“将来要和他过日子”的位置上,日积月累生出了习惯。

    叶时雨是高三那年穿来这个世界的,家里管得严,她没有早恋的机会,连心动是什么感觉都不清楚。穿过来时她是个奶娃娃,家里人宠溺,她每日上山下河,日子过得很快活,压根没想过谈恋爱的事儿。

    父亲过世后,大伯他们问她,愿不愿意跟陆瑄定亲,她同意了。她想的很简单,这年头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与其以后嫁个面都没见过几回的男人,不如嫁给打小一起长大的邻居,起码知根知底。

    退一万步说,万一将来受了欺负,她翻个墙就能跑回家喊大哥帮忙,多方便。

    叶时雨低头盯着鞋面上干了的泥点子,脑子里闪过另一个人影。

    头一回在街尾凉亭遇见顾知庭,她就被那张脸惊艳到,半天都挪不动步子。他的五官和身材,全都精准长在她的审美上,像是女娲专为她捏造的。

    只是后来两人之间纠缠得太久,恨的时候巴不得捅死他,好的时候又觉得这人实实在在是捧着一颗真心送到她面前。那种感情太浓烈了,熊熊烈火一般,能把五脏六腑都烧沸。

    如今重来一回,这两个人,她都不想要了。

    不想要陆瑄,是因为她受不了被欺骗。不想要顾知庭,是因为她受不了被禁锢。金丝笼再精美,也留不住边关雁。

    她想要的,是走出一条不一样的路,让家人平安,让自己不再受困樊笼。

    叶晨风最终没再继续问下去。他回屋前,像小时候那样,伸手在她脑袋上揉了一把,只留下一句:“你自己心里有数就行。”

    天色早已暗下来了。叶时雨推开窗,院子里湿漉漉的,空气里都泛着潮湿的土腥味。雨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停了,檐角还在滴水,发出叮咚叮咚的声响。

    她深深吸了一口气,关上窗躺回床上睡去。

    日子不等人,很快,大麦收了,水稻秧苗也下了田,时间已悄悄来到了四月。

    叶时雨对叶千柔和叶明成做了一番简单的考核。

    叶千柔一如既往地让她省心,轻松通过。而叶明成,也终于分清了飞廉和大蓟,不再把地锦草和斑地锦搞混,也不会错把断肠草当成五指毛桃,还能准确说出地骨皮和香加皮的区别。

    叶时雨放了心,交代了两个弟妹接下来的学习任务,便拉着叶晨风再次进了山。

    两人全副武装,穿过了重重瘴气,进到了山谷。叶晨风摘下幂篱和口罩,帮豆黄脱掉那身浸过药汁的麻布小衣裳,又解开竹筐外罩着的麻布。刚掀开一角,一个裹着特制头套的圆脑袋就拱了出来。

    麦黄被抱出来时,四肢抻得笔直,橡根硬邦邦的橘黄色猫棍,琥珀色的眼睛瞪得溜圆,满脸写着不高兴。叶时雨忍着笑给它解开头套,那猫一获自由就往她怀里钻,喉咙里滚出一串喵呜喵呜的抱怨。

    原本她没打算带两小只进山谷,奈何在准备将麦黄送去大伯家时,它仿佛知道了什么,两只前爪死死勾住她裤腿,仰着圆脸,夹着嗓子发出声声近乎哀怨的“喵呜”,尾音拖得又长又颤。

    叶时雨一时心软,败下阵来。和叶晨风商量后,赶制了两套衣裳和面罩,把两小只一起捎上了。

    麦黄被抱出来时,整只猫都僵住了,四肢直直抻着,像一条橘色的猫棍。豆黄在旁边好奇地东闻闻,西嗅嗅,若非叶晨风盯着,估计已经满山谷撒欢了。

    叶晨风仰面躺在草地上,嘴里叼了根草茎,望着湛蓝的天空,忽然问:“满满,你为什么非要拜药婆婆为师啊?”

    叶时雨在他旁边躺下,摊开手脚,用力吸了口山谷里清新的空气,懒洋洋地答:“她医术好啊。”

    “你……”叶晨风迟疑了下,还是把心里的想法说了出来,“女子行医,比男人艰难多了。我听说,官府医署里不设女医,即便是宫里头的医女,也比不上正经的太医。而民间医婆的名声……普遍不大好。满满,你当真要走医道吗?”

    他语气带了些担忧。只是这话不像他自己能想出来的,他一个猎户,怎么知晓医署和宫里的事?

    叶晨风解释:“我是听陆大夫说的。他虽教你采药,但并不认可你学医。他说,女子行医,处处掣肘,不想你去撞那个南墙。”

    “哥,你觉得我会因为别人几句话,就不走自己想走的路了吗?”叶时雨仰头看着悠悠白云,笑得比日头还亮,“就算这条路不好走,我也要走下去。走的人多了,兴许就会变成坦途呢?”

    叶晨风蹙着眉,把草茎拿到手里捻了捻,目光在她脸上停了好一会儿:“满满,我不想你太辛苦。”

    “行了,哥,别在这矫情。”叶时雨噗嗤一笑,“前阵子大嫂发高烧,你知道这事儿吧?像这种月子里的病,很多男大夫根本不愿看。我

    就希望,这世上多一些女医,女子生病时,也能多条活路。”

    她撑起上半身,望向叶晨风,认真地问:“哥,你要拦我么?”

    叶晨风与她对视片刻,重新把那草茎叼回嘴里,含糊道:“我拦得住么?”

    他摇摇头,坐起身来,淡声道:“你要做什么,就去做吧。我总是站在你这边的。”

    他拍了拍手上的土,环顾四周,开始盘算起正事:“既然要拜师,定是要在这里长住的,总是住山洞也不合适。那边地势高,离溪边也近,咱们掘个地基出来,伐些木头搭两间屋子。”

    “还有那片地,”叶晨风指着溪边那大片草木茂盛的平地,眼睛发亮,“太肥了,荒着实在可惜。到时候咱们开垦出来,种些好活的庄稼,以后也不必每回都背着口粮进山了。””

    叶时雨看着自家哥哥瞬间进入干活状态的模样,嘴角翘起来。她钻进山洞把里头收拾干净,撒上驱虫药粉,又铺了厚厚一层干草,回头喊他:“哥,这些明日再说吧,咱们现下先去拜访药婆婆。”

    今日运气不错,药婆婆和檀奴都在家。

    叶时雨将带来的东西放到院里的石桌上,一样一样介绍:“婆婆,我家伯母腌肉的手艺在茶山镇数一数二,我特意捎了两条给您和檀叔尝尝。这团茶饼是我前些日子做的,用的是自家山里老茶树上发的头茬嫩芽,您看合不合口味。”

    她又掏出一坛酒,转向檀奴:“檀叔,这是从酒坊里打的,也不知您爱不爱喝。要是不喝,留着泡药或是做菜也使得。”

    檀奴听到她喊自己“檀叔”时,挑了挑眉,目光在酒坛上扫过,几不可见地点了点头。

    药婆婆坐在轮椅上没动,只淡淡瞥了眼桌上的东西,脸上看不出情绪:“你想要什么,直说便是。”

    叶时雨不好意思地搓了搓手指:“婆婆,晚辈上回得您指点,受益匪浅。是以,往后想多来叨扰,跟您学些东西,请婆婆给个机会。”

    安静站在药婆婆身后的檀奴听到这话,面色沉了下去,目光不善地看过来。

    药婆婆摇头:“我一个山野老妇,怕是担不得小娘子这一番心意。我清静惯了,不爱人打扰。”

    檀奴在药婆婆开口时就进了屋,不多时捧出一个布袋搁在桌上。

    药婆婆将那布袋轻轻推到叶时雨面前:“你的东西我收下了。这些是补身养气的药材,算作回礼。小娘子日后莫再来了。”

    叶时雨看着那只粗布口袋,没推辞,收下了。她站起来朝药婆婆和檀奴各行了一礼:“谢谢婆婆厚赠,那晚辈先回去了。”

    走到门口,她回头笑道:“婆婆,晚辈明日再来看您。”

    药婆婆没应声,檀奴重重将门关上。

    回到山洞,叶晨风叹了口气:“人家不乐意,你打算怎么办?”

    叶时雨不在意地笑笑:“我本来就没想过婆婆会轻易答应。没关系,我明日再去。”

    翌日,兄妹俩起了个大早,吃了两个桄榔面饼就扛着锄头去溪边开地。一直干到日头升高,叶时雨挖出满满一筐百合根茎,白白胖胖的,掐一掐还脆生生地冒汁水。

    百合可是个好东西,它的鳞茎富含淀粉,又有养阴清热、润肺止咳等功效,既能做蔬菜,灾荒年间甚至能替代主食。

    她把百合洗干净,装了一篮子,晌午后提着去了药婆婆的小院。可惜的是,院门紧闭,任她如何敲门都无人应声。叶时雨只得把篮子放到门口,跟着叶晨风回了山洞。

    接下来的日子里,她仍每日都去。起初叶晨风会陪着,走熟了后她便独自去,有时带着豆黄和麦黄。她送的东西五花八门,有时是一筐禽鸟蛋,有时是一把自己挖的药草,有时是一筐薯蓣,有时是一罐野鸡汤。

    次数多了,药婆婆无奈,只得开门放她进来。

    无论她带了什么过来,药婆婆都会收下,再回赠些药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