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奇小说 > 都市小说 > 年代文男主的貌美原配 > 1. 第 1 章
    沈云珠做了一场梦。

    隆冬的季节,她被这梦吓出一身冷汗。

    她梦见自己生活在一本年代文里,丈夫周卫权正是这文里的男主,但她竟然不是女主,只是一个即将被男主抛弃的原配。

    在不久的将来,她的丈夫会遇到真正喜欢的人,也就是女主,然后会向她提离婚。

    周卫权提离婚,梦里的她好像直接同意了,钱财儿女都留给了他。

    她听话地离开了部队家属院,孤身一人回到涟水市破旧的家,被周围邻居指指点点过了一生。

    沈云珠要被吓坏了,她的好日子怎么可以拱手让人!

    沈云珠想坐起身来缓缓这场噩梦,腰却被锢得死死的动弹不得。

    一月下旬的日子,是东北天气最寒冷的时候。

    半夜开始下的雪,现在还在下。

    窗外寒风裹挟着小雪,嗖嗖嗖地砸在窗玻璃上。

    沈云珠耳朵动了动,从被窝里探出一只手,刚将手指探出去,寒气又让她立马缩回去。

    好冷。

    外面是寒冷的,屋里睡的是火炕,被窝却是暖的。

    尤其是周卫权圈在她腰间的手臂,轻而易举透过她单薄的棉单衣,将温热浸润在她肚子和腰处的肌肤。

    他力气好大,掌心也大,能把她整个肚子盖住。

    只要他在家,每晚她都得被这样搂着睡。

    沈云珠觉得自己被牢牢锢住了,她好气,可又推不开。

    枕边的周卫权还在熟睡,沈云珠侧头望了望,水灵的眸子里,还有对刚刚那场噩梦的疑惑和生气。

    天刚蒙蒙亮,沈云珠只能瞧见男人模糊的人影。

    模糊的人影皮相也是好的,五官极为端正,鼻梁高挺,眉眼深邃,沈云珠当初能选他,不是没有理由的。

    甚至为了和他结婚,她还耍了些小手段。

    当年想拿下他的心迫切,第一次见面了解完他的情况后,第二次见面,她就亲了他,第三次见面,她才坦白自己需要五百块彩礼。

    六十年代初,五百块是个大数目。

    对沈家来说,不吃不喝也得半年才能攒到,涟水市职工家庭姑娘普遍彩礼只有二三十。

    她一直庆幸是因为自己胆大,先亲了周卫权,算准了他有着军人负责任的天性,将人先定下来最后谈条件,这才能要到五百块这么多钱。

    也是因为这样,结婚七年,沈云珠总觉得在这件事上,无法面对周卫权,婚后也不敢跟他提要求。

    她要那么多彩礼,全因那年沈父受了好重的伤,家里没钱治病,借了棉纺厂主任的钱。

    原想慢慢还,谁知道厂主任借钱的心思不纯,厂主任家里肥得流油的儿子看上了她,用借的那笔钱威胁沈家,要她嫁给他儿子。

    沈云珠当然不愿意,她爸妈也不情愿。

    那年她才十八岁,长得漂亮,又是市文工团的学员兵,比她还俊俏的姑娘整个棉纺厂家属院都难找。

    但厂主任儿子逼得紧,缠着跟着就差没把沈云珠名声败坏。

    周卫权就是这个时候出现的。

    当年那场雪中送炭的相亲场景,好像就在眼前。

    来涟水市探望亲人的军官,和为家里事心力交瘁的她,面对面坐在国营饭店相亲。

    他身着军装,面容冷疏,话也不多,介绍着自己情况也是一板一眼的严肃。

    脸是她喜欢的,条件也比她想象中好,性子不是她喜欢的没那么要紧了。

    沈云珠一眼就知道,周卫权就是她要嫁的人。

    得知她和一个津贴很高的军官相亲成功,棉纺厂街坊们就没有不羡慕的。

    她那时候一扫愁容,最高兴的也是嫁给了周卫权。

    保家卫国的军人,那可是每个年轻姑娘都想嫁的。

    他们争着夸她是个有福气的人,还想让沈云珠以后给他们闺女也介绍个当兵的军人,全然忘了当初面对沈家,那不愿意借钱、不愿意得罪厂主任的嘴脸。

    沈云珠还想起了眉眼冷峻的青年,最后对她说的话:“如果以后有了心上人,我们可以离婚。”

    这句话她记了很多年。

    直到没做这个梦以前,她都坚信这话是因为周卫权尊重她才说的。

    毕竟那时他们认识三天就结婚了,没有任何感情基础。

    沈云珠高兴他是在担心自己不喜欢他,担忧她从江南随军到东北嫁给他会不习惯,为了让她宽心,才说出这样体贴的话。

    可现在按照梦里那样,分明是周卫权在给他自己留退路。

    她真是被这话骗了,想想这七年,周卫权一点也不体贴。

    他外表冷冰冰的,极少对她笑,两人也鲜少交流。

    沈云珠看不到他眼里有一丝一毫对她的爱意,在床上更是一点也不尊重她的请求,根本不疼惜她。

    想到这些,沈云珠气恼极了,狠狠动了动身子,又将双手都伸到腰间,想要抠开周卫权那手臂。

    周卫权是个军人,又是土生土长的北方汉子,人高马大的,力气大手臂也粗壮。

    即使睡着了,圈住她腰腹的手臂力气也不容小觑,哪里是她能撬开的。

    他手臂还长,平躺着就能把左手伸过来搂住她的腰。

    沈云珠越抠越气,怎么会一点也抠不开呢!

    周卫权睡得沉,她胆子也大了不少,左手往上抬周卫权的手腕,右手一根根往外掰着周卫权修长却糙硬的手指。

    身旁的男人被沈云珠这一连串的动静弄醒。

    周卫权下意识又把沈云珠搂得更紧。

    他蹙了蹙双眼,才勉强将眼睛睁开,眼珠子有红血丝,眉宇间还透着疲惫,声音是刚醒的沙哑:“怎么了?”

    要是在外面又或者在部队营地,在沈云珠抠他手的一瞬,他就会立马警觉清醒。

    但现在是在家里,睡在他身边的是沈云珠,是他的妻子。

    周卫权难免松懈了些。

    出任务高度警觉一周,昨天任务一结束,他紧赶慢赶半夜才到家里。

    现在天还没亮,估摸着时间才睡了不到两个小时,此时他又困又累。

    “你的手压着我了,我要起身。”沈云珠语气里带着一丝不满,但声音是江南水乡姑娘的轻软,听着像是在撒娇。

    周卫权还以为是什么,原来是因为他揽在她腰上的手臂。

    他重新闭上沉重的眼皮,手还是没动,头凑近沈云珠,用下巴抵在沈云珠细瘦的肩头,说:“昨晚我回来把你吵醒了,这会儿天还没亮,再多睡会儿,宁宁和安安也没醒。”

    说起昨晚,沈云珠就想起自己睡得正熟,半夜回到家里的周卫权就把她折腾醒了。

    周卫权是轻手轻脚的,但她觉浅。

    他刚抱起睡在她怀里的宁宁,沈云珠就清醒了,她吓一跳,以为是有胆大跑来家属院偷孩子的,悄无声息摸进屋里。

    直到周卫权出声,她才知道是他回来了,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又有些埋怨他好端端要将宁宁抱走

    。

    宁宁是沈云珠跟周卫权的小女儿。

    大名叫周淑宁,今年两岁,肉嘟嘟脸圆圆的招人疼爱,平时周卫权不在家,都是跟着她一起睡。

    周卫权一回来,便把女儿抱到隔壁房,让她跟哥哥一起睡。

    宁宁的哥哥是他们的大儿子,大名叫周翊安,今年五岁了,小名叫安安,平时可疼妹妹,人小鬼大比沈云珠还怕妹妹一不小心就磕着碰着。

    天还早又冷,两个小的睡得安稳,没有醒来,沈云珠确实也不想这么早起,离开暖和的被窝。

    不过她想让周卫权将手松开,沈云珠扭了扭腰挣扎,“你这样我不舒服。”

    周卫权俶尔将眼睁开。

    漆黑的眸子在蒙着白雾的天里显得发亮,他看着沈云珠白皙红润的脸,察觉到她的不乐意,将手收回。

    “好了,睡吧。”

    沈云珠闭着眼睛,没注意到刚刚周卫权将眼睛睁开了一下。

    圈在腰上的手离开后,她高兴,脸上轻松不少。

    不过闭着眼睛,她也没能立马睡着,还在想刚刚做的梦。

    梦里提到女主叫白秋秋,是部队医院的护士。

    军区很大,人员又多,沈云珠不知道的人也很多,她打算天亮如果雪停,就去医院打听打听这个人。

    如果真有这个人,那她也该考虑考虑等周卫权喜欢上这个白秋秋,自己应该怎么办。

    她不要像梦里一样,被周卫权抛弃后,高高兴兴成全他们,什么也不要就灰溜溜跑回涟水市。

    她想为自己多多做打算,万万不能落得梦里那个下场。

    如果梦只是假的,那就再好不过了。

    周卫权是她比较满意的丈夫,虽然不够体贴,但也是她精挑细选过的。

    想着想着,沈云珠又困了。

    土炕暖暖的,她很快进入熟睡状态。

    沈云珠再次苏醒,天光大亮,把屋子照得通亮。

    沈云珠看了眼周卫权,他还在睡,心里嘟囔了一声:真能睡。

    沈云珠坐起身来。

    也不管周卫权那边正在呼啦啦进风,抓起墙边的毛衣穿上,又拿起放在被子上面的棉袄穿好。

    她钻出被窝,良心大发将棉被掀回去盖住周卫权的右侧身体,撑着手抬腿跨过周卫权的身体下床,走到炕尾又将棉裤穿上。

    炕尾旁边有张木桌子,面朝窗。

    上面放了不少沈云珠的生活用品,正中间是一面大红花镜子,旁边堆了蛤蜊油、雪花膏、润唇膏、口红这些化妆品。

    沈云珠没看这些,拿起桌面上的梅花牌手表。

    这表是周卫权给部队打结婚报告那天,带她去涟水市百货商店买的,花了他二百块再加五张工业券。

    价格很贵,比沈父的医药费还贵。

    沈云珠从来没接触过这样的贵东西,她不敢要,但周卫权很强硬直接买下,将手表戴在她手上。

    这块手表就在她手里戴到现在,她很爱惜,手表看不出任何磨损。

    现在是早上七点半,外面雪停了。

    沈云珠拉开房门出去,准备到隔壁屋子看看宁宁跟安安。

    推开隔壁屋门,炕上的小两只并排紧紧靠着,都睡得很熟,脸上红扑扑的。

    周安安的手臂探到被子外面,沈云珠凑近将他的手重新塞到被子里,温柔地看了两人一会儿。

    儿子很乖,女儿也很乖。

    要是真跟周卫权离婚,她想带他们一起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