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奇小说 > 都市小说 > 这是一篇淫词艳曲 > 50. 第50章
    王锦绣继继任家主典礼,这是整个王氏一族的头等大事,族里自下而上开始忙活起来。

    三日后傍晚,王氏一族家主继任大典开始。

    王氏一族宗祠灯火通明,人声鼎沸,旁枝们弟子们分列九侧,跟着新任家主王锦绣一同祭拜列祖列宗。

    即使隔着乌泱乌泱的人群、缭绕的香烟,王元瑶也会被王锦绣那一身黑金家主衣服的威严所震慑。

    大长老一声绵长且庄重肃穆,穿透整个王氏一族,“跪!”

    王元瑶弯下双膝,跟身旁所有人一起跪下,跪拜这位王氏一族有史以来最有能力的家主。

    接下来,是宗族献礼。

    王明德第一个出列,他阔步走出来,棕衣沉稳,掌心捧着悬着一柄通体墨绿的玉尺,灵光内蕴,一看便非凡品。

    钱夫人随侍在侧,面上挂着浅浅的微笑,“夫君身体不适,不便言谈,我夫妇二人同心,由我代讲。”

    “此尺名为'宗心',历代家主持之以正族规、定纲常。今日我夫王明德奉上宗心,自此以后,凡家主所言,即我所行,凡家主所决,即我所从。我族三百七十六口,自此唯家主马首是瞻。”

    钱夫人顿了顿,抬起头看向王锦绣,目光平静而认真,“夫君往日或有不驯之处,日后全改,请家主宽心。”

    王锦绣接过玉尺,指尖在“宗心”二字上轻轻摩挲,“王锦绣继任家主之位,当以家业为重,此后丈量天地、拓土开疆,定不叫大哥失望。”

    王启智第二个走上来,走到王锦绣面前忽然单膝跪了下去。

    满堂低呼。

    王启智从小最是傲气,王之恒曾说他膝盖骨比别人硬三寸,如今那三寸硬骨头折了下来,结结实实跪在青砖上。

    “家主,”王启智双手将一把山河扇举过头顶,声音不高,却清清楚楚落在每个人耳中,“这山河扇上所绘,乃是王氏一族三十七处灵脉图,家主上任,总得先知道自家底细不是。”

    王氏一族有十二处灵脉,这是人尽皆知的事情,王启智自掏腰包添了二十五处赠予王锦绣。

    “多谢二哥,二哥的礼最合我意。”王锦绣弯腰去扶他,王启智也不客气,两个人哈哈大笑。

    轮到王知真,王知真一如既往话少,走到堂中央时甚至没看王锦绣,只把怀里那十卷泛黄的古籍铺在供桌上。

    “这套‘天象帖’我花了十年四处寻访,终于集齐了。四弟爱看书,送给四弟正好。”

    “这么珍贵的东西,三哥舍得?”

    “说没一点心痛是假的,不过相比天象帖,你更珍贵。”王知真笑了起来,“四弟,三哥不如你。日后王氏一族有事,你开口,我闭眼往前冲就是。”

    王锦绣张开双臂揽住王知真,“三哥对王锦绣的心,比天象帖更加难得。”

    分不清谁第一个振臂一呼“唯家主马首是瞻!”,这几个字仿佛会传染,一开始只是两、三个人,而后一传十、十传百,王氏一族弟子们纷纷振臂高呼“唯家主马首是瞻!”,声浪一层叠过一层,直至响彻云霄。

    王氏一族四兄弟兄友弟恭,全族上下齐心,看得王氏一族长老们眼眶发热,仿佛提前见到王氏一族奔赴辉煌的场景。

    突然。

    大堂外传来一阵平稳的脚步声,进来的是一个年轻男人,看面相不过三十出头,身量颀长,穿了一身黄色锦衣,眉目清俊得像画里走出来的。

    年轻男人手里托着一只赤金匣子,衣服肩膀上有繁琐的纹路,眼尖的人立即认出,这是钱氏一族家主亲卫的标志。

    周晓玉说:“钱氏一族周晓玉,代主人向家主贺礼。”

    周晓玉嗓音又轻又浅,像是个斯文的读书人,可王元瑶看见他手指骨节处有一层厚茧,那是常年握暗器磨出来的。斯文归斯文,周晓玉一身杀机藏得比谁都深。

    周晓玉走到王锦绣面前,将赤金匣子打开,里面躺着一只算盘,算盘上只有一颗算珠。

    “主人说了,这算盘上的珠子,代表一条钱氏一族在王氏一族之外的情报线。”周晓玉笑吟吟地拨了一下算珠,发出清脆的“啪嗒”声。

    “日后家主若有想知道的事,拨碎颗珠子,钱氏一族替家主查。当然......”周晓玉语锋一转,“若家主能让钱氏一族觉得值得继续交,钱氏一族不介意再送一副新算盘来。”

    这话说得客气,可王元瑶听懂了,周晓玉这是在说,钱氏一族认可你一次,但也只认这一次。以后的事,看你本事。

    “替我谢过钱中胜,”王锦绣接过算盘,声音温和,“也替我传句话,钱氏一族在北境的那三条矿脉,明年开春前也许会出岔子,提前布防为好。”

    周晓玉依然弯着眉毛笑,心中却暗自惊讶,三条矿脉的位置是钱氏一族机密,王锦绣怎么知道的。

    周晓玉向王锦绣行了一个礼,“周晓玉还有事,不方便久待,先告辞了。”

    周晓玉走后没一盏茶,沈氏一族长老也来了。

    沈老须发皆白,一身灰布道袍洗得发白,看起来像个落魄教书先生。他手里什么都没拿,走到王锦绣面前,解下腰间一枚玉佩搁在桌上。那玉佩成色极差,扔到路边都没人捡。

    王锦绣很意外,上前几步迎接他,“沈老,什么风把您吹来了。”

    沈老呵呵一笑,“老夫没什么好东西,这玉佩随我三百年了,带着还算顺心,便赠予你。你可别嫌弃普通。”

    “哪里的话,沈老过来,已经是王锦绣莫大荣幸。”

    沈老说:“你三年前在陶贝镇救了我那不成器的孙儿一命,那小子回来之后性情大变,再不惹是生非。沈氏一族没别的话,王锦绣,你这份恩情我记着。”

    “今日我来,是为还情。以后沈氏一族上下,见王氏一族子弟遇险,必出手相救。”

    王元瑶隐约听王元琪说过这事儿,小叔叔外出历练,顺手救了一个冒冒失失误入术法的年轻人,回来之后才知道那是沈氏一族的小公子。

    沈氏一族素来中立,从不轻易站队,今日沈老亲自到场还说下这番话,等于在仙门百家面前亮了底牌,沈氏一族认你王锦绣这个人。

    晚一些时候,堂外传来一阵环佩叮当声。

    一个红衣女人款步走进来,身段婀娜,面上罩着一层烟纱,看不清容貌,可那走路的风姿让堂上半数男修都咽了口唾沫。

    “楚氏一族楚惊艳,代家主向王氏一族新任家主贺礼。”楚惊艳嗓音又甜又软,像掺了蜜的糖浆,可她所走过的地方,花草全部在一瞬间枯萎发黑,全无生机。

    堂上先是寂静一瞬,而后小范围躁动起来。楚怜花杀了王氏一族前任家主王之恒,她竟然还敢派人过来!过来干什么,上门挑衅吗!

    一部分王氏一族之人手搁在腰间配剑上,已经严阵以待。

    王元瑶觉得不至于。

    王锦绣继任王氏一族家主,亲戚朋友都来道贺,可以说这是王氏一族几十年来最为兵强马壮的一天。楚怜花是有多想不开才会挑今日上门找麻烦,换句话说这不是找麻烦,是找死。

    王锦绣比王元瑶更清楚这一点,笑了一下,“今天不论两族旧仇,只论新喜。楚姑娘,替我谢谢楚怜花,也请留下喝一杯酒再走。”

    “这偌大的王氏一族,只有家主有魄力,我就喜欢家主这样子的。”楚惊艳抬起手,染了豆蔻的指甲抚摸碰王锦绣的脸。

    王锦绣扣着她的手腕拉开,依旧笑眯眯,“别,楚姑娘,被丑人喜欢并不会让我觉得高兴。”

    楚惊艳愣了一下,眼里的笑意真了一些,她这张无往不利的脸第一次在男人身上失了作用,她更对王锦绣感兴趣了。

    王氏一族继任家主典礼一连庆祝了三天,每一天都是热闹非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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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元瑶在院子里,拄着下巴思索了一上午,还没想好送王锦绣什么。

    “送法器太俗,送曲谱太无聊,送功法太费钱,送术法……他比我懂,”王元

    瑶趴在窗边,看着院子里那棵歪脖子桂树发呆,“究竟送什么,总不能把树拔了送他。”

    “大小姐,你在发什么愁?”小瓶端着吃食过来,摆在桌上。

    “小叔叔继任家主,连王元琪都送了,我不送点儿什么说不过去。”

    “其实送什么都差不多,”小瓶吹了吹黑芝麻乳酪,递到王元瑶手上,“三位爷的态度、王氏一族弟子们的行动,才是家主想得到的。”

    “小瓶,你说的对。”

    王元瑶最后还是决定送,不止要送,她必须送一个比王元琪更好的。

    清楼。

    王锦绣坐在榕树下看账本,李良博站在他身侧。

    王元瑶叫两个下人抬着一个长条木匣走进院子,匣子沉甸甸的,搁下时差点儿砸烂地上的青石砖。

    王锦绣看了一会儿,放下茶碗,“什么东西?”

    “贺礼,我精心挑选的,”王元瑶说,“小叔叔,看看喜不喜欢。”

    王锦绣看了李良博一眼,李良博绕过案桌,蹲下来掀开匣盖。

    里面是一张美人榻,乌木骨架,铺着厚实的月白缎面软垫,靠背处微微翘起一个弧度,正好托住后腰。最巧妙的是两侧扶手各嵌了一枚暖玉,灵光流转,手搁上去便能温养经脉。榻尾还挂了个小钩子,能挂书卷或笔墨。

    王元瑶说:“这张美人榻叫'卧云',我找了城南最好那位木器修士定做的。乌木是百年的,缎面用的是天蚕丝,那两枚暖玉是从我压箱底的私库里翻出来的,很贵很贵,我一直舍不得用。”

    “小叔叔,美人榻往后就搁你书房窗边,你累了就躺一躺。侧面这儿能放书,你那本看了一半的《天象帖》我也给你塞进去了......”

    王锦绣听她絮絮叨叨,忽然笑了一声,那笑跟他平日里皮笑肉不笑不一样,带着一点轻浅的、闲适的、从嗓子眼里溢出来的愉悦。

    王锦绣抬眼看着她,日头西斜,橘红色的光进了院子,落在他上扬的眼角上。

    王锦绣朝王元瑶招了招手,示意她过来。

    “怎么了,小叔叔?”

    王锦绣什么都没说,只是抬起手,在她发顶轻轻揉了一下。

    王氏一族这些姓王的送的贺礼中,宗心是规矩,灵脉是疆域,只有她的礼物,没有丈量天地的野心,没有囊括江山的宏图,只有一句“你累了就歇一歇”。

    “小叔叔,你喜不喜欢?”

    “还凑合吧。”

    “......不喜欢?不喜欢的话你还给我。”

    “送过来就是我的了,怎么可以拿走。”王锦绣随手揪了一把院子里的向日葵,茎上还沾着湿润的泥土,“这个吧,你带这个走。”

    王元瑶瞪大眼睛,“小叔叔,你小气死了。我费了这么大心思给了你搬来卧云,你院子里拔一支花就打发了。”

    “今早才开的花,好看,你闲了还能嗑瓜子。”

    王元瑶抱着向日葵,花盘比她脑袋还大,沉甸甸压在怀里。

    回到自己的院子,王元瑶把向日葵往桌上一搁,丫鬟小瓶端着铜盆进来,看见这支金灿灿的花先愣了一愣。

    “大小姐,这是哪儿来的?"小瓶放下盆凑过来瞧,伸手小心地托起一个花盘,“哎呀,长得真好,我给您插起来吧。”

    小瓶手脚麻利,找了个好看的瓷瓶,“大小姐,花插好了,摆在窗台上。明早太阳一出来,它们全朝着大小姐这边开呢。”

    小瓶盯着向日葵看了好一会儿,又看向王元瑶,忽然笑起来。她那笑不大不小,偏偏带着点暧昧的弯度。

    王元瑶警觉地抬头,“小瓶,你笑什么?”

    “没笑什么,小瓶就是觉得,这花儿送得好。”

    “哪里好,光秃秃一把花,连个瓶子都没有。”

    小瓶问,眼睛带着点神秘,“大小姐有没有听过,向日葵代表什么?”

    王元瑶摇了摇头。

    小瓶眼角弯弯的,“忠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