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眼里那个从小赖着她和她吵闹到大的、哪怕重逢后也是如此的人,真的会和任夏薇口中那些形容词相关吗?
他曾经亲口对她承认过自己的漫不经心和玩世不恭,从小到大的行事作风也很难与世俗定义上的优秀学生搭上边。
程霁川在她面前永远笑得阳光灿烂,永远做事游刃有余,身边永远热闹。以至,知蕴很难想象他冷峻着一张脸、在异国他乡踽踽独行、面对别人的追捧和标榜毫不动容的样子,只是想到那个形象,都会让她有点忍俊不禁。
因为任夏薇的出现,知蕴再次觉得程霁川陌生,毕竟自己对他的十年真的一无所知。
但是等任夏薇真的一句一句说给她听了,她反而又不想相信了,无从讲起,那真的离自己太远,远到完全是另外一个人。
她再一次想起隔壁北欧极简风的装修,托着脑袋,呢喃似的说了一句:
“是吗?我很难想象他曾经是那样的人。”
哪知任夏薇听到这句话,又带着哭腔道:“你怎么尽说这种刺激我的话?我都跟你说了我喜欢他了。这说明他只对你好啊!你还刺激我!”
“他担心你开书店没生意灰心丧气,很早就跟乔鸣说好,有事没事偷偷来给你当个气氛组。”任夏薇掰着指头一件件事数来,“每天风雨无阻地给你做饭、台风天还要回来找你、你生病还照顾你……这些事情他从来没有为其他人做过的,只能说明他是真心喜欢你,他只对你用心。”
任夏薇哼哼唧唧说完这一长串,不知道有没有意识到,自己几乎是在替程霁川表白。表完白又猛猛灌了自己几口酒,一阵呜咽,脸红得不行。
“为什么啊?为什么他只对你用心,不喜欢我?”她哭哭啼啼,“为什么没有人坚定地喜欢我呢?遇到的朋友也都是小人,我到底差在哪里了?”
知蕴还没来得及消化那些信息,看她的醉色,心生担忧,伸手去抢她的酒,说,别喝了,别喝了,你醉了。
“不要!”任夏薇耍起了酒疯,说出了那句所有酒鬼的经典名言,“我没醉!”
“你醉了!不能接着这样了,听话,乖。”
“我没醉!”任夏薇坚决否认,硬要知蕴陪一杯。
知蕴只好陪一杯。
“你这个人就是假正经。”任夏薇见状,又冲知蕴痴痴笑起来,“我最喜欢逗你们这些正经人。”
她一手勾住知蕴的肩膀,在她耳边轻声道:“你知道吗?其实我太羡慕你了。程哥这么坚定地喜欢你,他只喜欢你。都没有人真心地只喜欢我。”
知蕴觉得耳朵烫烫的。
“台风那天,程哥硬要回去找你,我心里就警铃大作。认识这么久,他下雨天出门都嫌烦,到底什么人值得这样回去见……之后不久,我去枕川堂找我爸,碰到程哥,他领带上就戴着个蝴蝶发卡,一看就是女生的东西。当时好几个人围着开他的玩笑。我留了个心眼,偷偷拍了张照片淘宝识图了一下。”
“你是……我威逼利诱乔鸣好久,乔鸣才告诉我的……我太慌张了,我知道你跟我在国外见过的那些女生肯定都不一样。我只想吓退你,所以跟你说这是程哥送我的,我想让你离他远点。我心里觉得不平衡,为什么我认识他这么久他也不喜欢我,你突然出现,他就肯什么事情都为你做。”
任夏薇挂在她的脖子上,发第二轮酒疯,诉第二轮衷肠。
“现在我挺后悔的,你是个好人,很有涵养,真对不起——上次在书店跟你发疯,我知道我做的事情很气人。但是你别怪我了好不好?”
任夏薇亲昵地在她脖子上蹭了蹭,从手拿毒苹果的女巫变成了童话里的小猫。她脸颊上有久久不退的红晕,配合眯成一条缝儿的慵懒双眼,比趴在人膝上撒娇的小猫更加无赖。
任夏薇都这样了,知蕴还能怎么办呢?
知蕴微微闭眼,问了一个很在意的问题:“上次你叫他‘橙子哥哥’,现在又不这么叫了,为什么?”
“还不是因为你啦!”任夏薇哼唧一声,“我一般叫程霁川‘程哥’或者大名。至于橙子哥哥,是我有一天在他电脑旁边贴着的便签上看到的,还写了什么‘一朵云妹妹’。我只是瞥到了一眼,但我直觉这应该是你们两个之间的称呼。”
知蕴的脸也开始发烫了。
“当时我只是想着这样肯定能吓退你,再不济,也能气到你,所以我就那样说了。”任夏薇狡黠一笑,追问道,“怎么样?是不是真的跟你们两个有关系啊?为什么是这个称呼啊,像少儿频道的主持人,小时候电视上不都那么放的么?什么苹果哥哥橘子姐姐红果果绿泡泡。你们就给我这种感觉。”
因为就是两个小孩小时候不懂事这么叫的。
知蕴咳嗽了一声,脑海里不自觉浮想联翩。她想到每个工作日,程霁川的电脑旁边或许贴着一连串便签备忘录,有一张上面写着两个对于他们来说都很有年代感的称呼,他在看到工作信息的同时,就会瞥到那张写着“橙子哥哥”和“一朵云妹妹”的便签纸。
他们两个之间,只有这么幼稚的称呼,更加令人遐想的,没有。现在叫起对方的名字,都是连名带姓。
连名带姓。
“哎哟你们两个好恶心哦——”任夏薇挽着她的手,醉眼朦胧,“你们之间到底发生过什么啊?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我们认识的时间,比你设想的要长很多。”
知蕴低声喃喃,任夏薇并没有听清,她问,什么?
知蕴没有回答她,反问任夏薇,为什么非要在乎程霁川喜不喜欢她。
都说酒后吐真言。再加上任夏薇这个缺点心眼的个性,如果跟程霁川发生了什么,早就全抖出来了。
知蕴相信她说的这个漫长的单向“暗恋”故事是真的,一点水分也不掺。
为什么非得给“喜欢”加上引号呢?因为知蕴觉得任夏薇未必真的是喜欢程霁川,即使喜欢,也只在高中见到他侧着身弹吉他的那一瞬间,一直到第一次表白被拒绝之前,那估计是她到现在为止最喜欢程霁川的时间。
至于后来追着程霁川出国,以及异国他乡发生的所有事情,其实都不却十几岁时候的怦然心动。
任夏薇的感情生活乍一看很随便,但其实她对谁都说不上真心喜欢和爱,哪怕是程霁川。
真的喜欢和在乎一个人,会在同时和其他人心安理得地谈情说爱么?
任夏薇想要的很复杂,也很简单。她想要的不过是有一个符合她审美的帅哥,能够一心一意地喜欢她。
如果遇不到这样的人,那她就快速换下一个。
恰好程霁川从形象上能符合前半句话,又带着任夏薇旧时少女情怀的滤镜,所以她会把好几年的不甘心当做喜欢。
知蕴想起第一次在饮山绿见到任夏薇,那时她在角落里看古早言情文,哭得眼泪汪汪自以为伪装的很好,想来套话,实际上自己透露出来的东西更多。
在那次任夏薇“发疯”之前,知蕴对她的印象和言情勾连在一起,想起她就想起各种现在看来会脚趾抠出三室一厅的霸总、圣骑士、恶魔少爷的故事。
终于
,知蕴问出了一个她早就好奇的问题:
“夏薇,像你这样的白富美,平时看一些总裁霸总文,不会觉得很出戏吗?因为你们并不像里一样生活。”
任夏薇抬起红肿的双眼,对她说:“有些情节是很弱智啦,有时候作者描写的总裁透露着一股穷酸劲,看起来还没有我有钱。但是我还是很想看啊,不管是古早的还是现在的——你都不知道我在软件上花了多少钱,遇到我喜欢的作者,为了鼓励她们继续写,我每次都砸好几千的雷……”
任夏薇越说越跑偏,知蕴阻止她绕行十万八千里,问她既然如此,为什么还是很想看。
“因为我就是很想看男主和女主之间的互动啊,我就是很想看男主对女主好,就好像有这么一个人对我好一样。如果上天是一个编剧或者作者,能不能让他给我写个官配啊,他得爱我,还得长得帅……”
任夏薇的身体一半靠在沙发上,一半靠在知蕴的肩上。今天她经历了太多,又喝了这么多酒,说了这么多话,声音很沙哑。
知蕴像哄小孩一样,无奈地拍一拍她的背。
与其说她喜欢程霁川很多年,不如说她渴望被人坚定地选择和爱,这样的欲望从她的少女时期持续至今,看起来会伴随此生。
可是,任夏薇不知道,她已经拥有很多别人几辈子也求不来的东西了。
知蕴想,这样娇憨直率的性格,她应该被父母保护的很好吧。任家爸妈一定一点苦都舍不得让她吃,锦衣玉食地将她养起来。所以任夏薇长这么大,吃过最大的苦就是爱情的苦了。
有时候人不能看自己没有什么,而要看自己有什么。
“你不用羡慕我,夏薇。”知蕴轻轻说,“你身上已经有了很多被人羡慕不来的事情。与其现在祝你找到一个这辈子都会很爱你的帅哥,我想祝你先学会好好欣赏和爱自己。”
“人是七情六欲,饮食男女。爱情当然是人生里重要的一部分,可是人生又不只有爱情。生命容纳的是大千世界,是一本大书,这本书里又不只有言情的那一部分。”
知蕴想起三毛在《万水千山走遍》里的一句话,想说给任夏薇听。
这位环游世界的女作家,太擅长令人潸然泪下触动灵魂的句子,那是身体力行看过世界以后才有的心境。
知蕴到书架上找到一本《万水千山走遍》,翻出那段话:
他们不讲有生命的活人,不谈墨西哥的衣食住行,不说街头巷尾,只有书籍上诉说的史料和文化。而我的距离和他们是那么地遥远,这些东西,不是我此行的目的——我是来活一场的。
“我们都是来这个世界上活一场的。你可以渴望爱情,但是请别把那当做人生唯一的目的。”
“你有姣好的容貌、殷实的家底、丰厚的物质条件,还有做自媒体的天赋,已经有自己的一番事业了。这一切无论哪一个,我都认为比一个爱你的帅哥来的更可贵,因为帅哥可能会变心,然后你努力至今拥有的,一直都会是你的。”
“更何况,你想找的人,会理解和支持你拥有的一切,你只用继续做你认为正确的事,他总会在某处等你的。”
知蕴把那本《万水千山走遍》塞进任夏薇的手里,祝她这辈子都可以当一个天真烂漫的大小姐,永远不用向菩萨哭诉苦海无边。
任夏薇懵懵懂懂,趴在她肩上,打着哈欠,低语道:“你真好,你真好,你要是我亲姐姐就更好了。”
说着说着,声音便弱下去,知蕴歪头看,原本张牙舞爪的一个人,现在已经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