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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20章 翻身做主(15)

    她从来没有被人这样笑过。

    在庄园里,所有人见了她都要弯腰行礼,都要恭恭敬敬地叫她小姐。

    她走到哪里,哪里就是一片安静和顺从。

    她从来没有被人指着鼻子骂臭乞丐,从来没有被人推倒在地上啐唾沫,从来没有被人这样肆无忌惮地哄笑。

    她爬起来,抱着那只被踩烂了一半的烂菜叶,踉跄着走回教堂门口的台阶上,坐下来,终于哭了出来。

    她哭了很久。

    哭到后来,连眼泪都没有了,只剩下干嚎。

    她抱着自己的膝盖,把脸埋在臂弯里,肩膀一抽一抽地抖。

    她想起庄园里的暖阁,想起铺着羊毛地毯的房间,想起那面挂在墙上的铜镜里映出的自己那张年轻漂亮的脸。

    那时候她多好看啊,皮肤白得像雪,头发黑得像缎,眼睛亮得像星星。

    可现在她不敢照镜子,怕看到自己那张被风吹得粗糙、被太阳晒得黝黑、被泪水和鼻涕糊得不成样子的脸。

    她想起父亲,想起母亲,想起哥哥们。

    他们现在在哪里?是死是活?她不知道,也无从知道。

    她只知道,她一个人在这个陌生的地方,孤零零的,像一条被抛弃的野狗,连翻垃圾桶的资格都没有。

    就在她几乎要放弃的时候,她看到了一份报纸。

    那是她捡来垫屁股的旧报纸,被人扔在教堂的垃圾桶里,上面沾着咖啡渍和面包屑。

    她原本只是想找个东西垫着坐,可当她翻到某一页的时候,她的目光被一条新闻钉住了。

    那是一篇关于白玛高原的报道。

    报道说,白玛高原的旧贵族制度已经被彻底废除,所有庄园都被没收,土地和牲畜被重新分配给平民。

    报道还说,政府正在大力兴办学校和医院,扫盲班已经覆盖了整个高原,越来越多的牧民和农民第一次学会了写自己的名字。

    配图是一张黑白照片。

    照片上是一群穿着深色制服的人站在一片田野里,身后是金黄的麦浪。

    他们手里举着小旗,脸上带着笑,笑得那么灿烂,那么自由,那么让曲桑卓玛觉得刺眼。

    她在照片的角落里,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那是顾陌。

    那个曾经跪在她脚边、给她端水梳头的女奴。

    那个她自认对之恩重如山的女奴,此刻站在那片金黄的麦田里,穿着干净的制服,脸上带着她从未见过的、真正的笑容。

    曲桑卓玛的手在发抖。

    她攥紧了那张报纸,指甲掐进纸页里,发出细碎的声响。

    她的胸口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愤怒、怨恨、嫉妒、不甘,全都搅在一起,堵在喉咙口,上不去也下不来。

    她恨。

    她恨顾陌。

    恨那个忘恩负义的女奴,恨那个打开了庄园大门、毁了她一切的叛徒。

    恨她此刻站在那片属于曲桑家族的土地上,笑得那么开心,那么得意,那么理所当然。

    她也恨那些穿制服的人。

    恨他们闯进她的家园,恨他们打碎了她的生活,恨他们把白玛高原搅得天翻地覆。

    在她的记忆里,白玛高原多好啊。

    天是蓝的,云是白的,雪山是圣洁的,草原是辽阔的。

    人们各安其位,贵族有贵族的体面,奴仆有奴仆的本分,一切都井井有条,一切都天经地义。

    可现在呢?

    现在那些人把一切都毁了。

    他们把贵族赶走了,把庄园没收了,把土地分给了那些贱民。

    他们让那些从来没有读过书的家奴去上学,让那些世世代代跪着的人站起来走路,让那些连名字都没有的人学会写自己的名字。

    他们以为自己在做什么?

    他们在毁掉白玛高原!

    他们在摧毁千百年来的秩序和传统!

    他们在把那些没有文化的、愚蠢的、只配做奴隶的人,变成了不知天高地厚的暴民!

    什么新时代,什么新社会,什么新政府,全都是给人洗脑的!

    那些家奴怎么就这么容易被煽动?

    怎么就这么轻易地跟着那些人走了?

    他们难道不知道,离开了庄园,离开了主人的庇护,他们什么都不是吗?

    他们难道不知道,那些穿制服的人只是在利用他们,等利用完了就会把他们像垃圾一样扔掉吗?

    曲桑卓玛把那张报纸撕成了碎片,扔在地上,狠狠地踩了几脚。

    可那些碎片上的字还在,那些照片上的画面还在,那些她不愿意面对的事实还在。

    她不能就这么放弃了。

    她咬紧牙关,攥紧拳头,对自己说:曲桑卓玛,你不能就这么自暴自弃。

    你是曲桑家族的女儿,你身上流着贵族的血。

    你还有美貌,还有身份,还有一颗聪明的脑袋。

    你要努力,要往上爬,要有朝一日重回白玛高原,要让所有人都知道,那些人的到来毁了白玛高原,要让所有人都知道,曲桑家族在白玛高原的荣光。

    她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把那张撕碎的报纸踢到一边,转身走向那条她曾经畏缩不前的街道。

    她开始学着怎么活下去。

    她去饭店洗碗,去旅馆打扫房间,去裁缝铺做杂工。

    她什么都干,什么苦都吃。

    她的手被洗洁精泡得脱皮,她的腰因为长时间弯腰擦地而酸痛难忍,她的脚因为站了一整天而肿得穿不进鞋。

    可她咬着牙,一声不吭的忍着。

    她学会了察言观色,学会了在客人面前露出得体的微笑,学会了在老板发脾气的时候低头认错。

    她学会了那些以前从来不需要学的技能。

    怎么拧拖把,怎么叠床单,怎么在最短的时间里把一桌碗筷洗干净。

    她用了整整两年,才从一个街头的乞丐,变成了一个能自己租得起一间小房子的女工。

    那间房子比叔叔家的阁楼还小,只能放下一张床和一个旧衣柜,窗户朝北,终年不见阳光。

    可那是她自己的房子,她自己挣来的房子。

    她站在那间小房子里,看着窗外的雪花飘落,心里涌起一种复杂的情绪。

    那是她第一次靠自己的双手挣来一个容身之处,第一次不用看别人的脸色、不用寄人篱下地活着。

    可这种情绪很快就被不甘取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