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奇小说 > 都市小说 > 我才五岁,怎么就成军区团宠了 > 第210章 夕阳下的茵茵
    城外废弃的茅草屋破破烂烂,远远看去就风一吹就要倒了,透过虚掩的门缝,一个女人就那么孤零零的坐在几块垒着的石头上。

    她的身形瘦削,脸上有种不自然的白,有些干裂的嘴唇隐隐约约露出些奇怪的殷红,低垂着眉眼,好看的衣服衬托的这个环境更加的诡异。她如同行尸走肉一样掰弄着手里干硬的满头,一点点往嘴里送,那血丝站着馒头就这么被她一口一口慢慢的吞下肚子。

    如果有人看到恐怕会觉得她是个已经疯了的女人。

    可是如果仔细看就能发现她的眼睛一直盯着前方一个小小的相框正笑着,那种笑带着几分的毛骨悚然。

    “老师,没事的,很快他们就要都死了。”喉咙里咕隆的声音听着有些像是破风扇。

    女人从口袋掏出一个药瓶,拿起几颗白色的药丸塞进自己的嘴里,连口水都没有喝就这么硬生生的吞了下去。

    风呼呼的穿过千疮百孔的茅草屋,许久许久,女人将照片塞到砖块下方,起身带好那扇可有可无的门。

    夕阳红火,绿草如茵,相映成趣。

    潘茵扯了扯嘴角,笑容浓稠。

    她这一辈子,也该结束了。

    1946年的春夏,夕阳低垂,落日最后的余晖浸透了潘家村,树木屋宇好似披上了灿烂的霞光。

    潘大树急的在土墙堆的房子外直抽烟,他的指甲缝里都是洗不干净的灰,他的第一个孩子就要出生了。

    在这个被某军保护起来的小村庄里,孩子代表新的生命。

    终于在夕阳落下的最后一瞬,哇的一声孩子哭声响彻天际,夜色攀上了墙头。

    “生了,生了,是个女孩。”

    潘大树激动的搓着皲裂粗糙的大手,看着稳婆抱出来的那个红彤彤的孩子,眼泪都要掉了出来。

    “大兄弟啊,我干着几十年了,就没见过这么俊的女娃娃,你这莫不是得了个下凡的仙子哦。”

    潘大树第一次当爹但是他也看过别家的孩子,他女儿真的同旁人不一样。

    他与妻子商量给给孩子起名字,妻子读过书,旧时代跟着地主家的小姐当过丫鬟,时代变迁,好不容易保住了命逃命过程中与潘大树这个孤儿在一起了。

    他们有了自己的家,妻子给女儿起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阿茵。

    潘茵。

    真好听,他女儿的名是整个村子里最雅致的。

    潘茵也不负众望,长的的确好看,小小的丫头从小聪慧,在后来建国了以后,潘大树一家活了下来,在潘家村落叶生根。

    一晃十四年过去了。

    潘茵长得越发的好看,个头高挑,在这个吃饭吃不饱每个人都面黄肌瘦的岁月里,她的皮肤白的好像发了光,长相秀丽雅致。

    时常潘母感慨女儿这样倒是有几分以前小姐的样子,性格好,长得好,更加关键的是脑子特别的好。

    她手里的一些东西都交给了潘茵,潘茵学的不尽快还很好,百家姓,千字文等早就烂熟于心,再加上潘家父母没有重男轻女,还送她去学校上学,这让潘茵更加与这个时代的大多数女孩子截然不同。

    潘大树是个文盲,但是他的妻子是个识字的,因为识字还得到了工作,他觉得读书是个好事,至少让人吃饱饭,他想以后阿茵也能靠着读书吃饭,所以咬紧了牙也要供孩子念书。

    十五岁那年,潘家村的公社分到了考试的名额,那是市里的师范学院,潘茵毫无疑问的成了佼佼者,以第一的成绩夺走了这个成绩。

    这个消息无异于珍珠港被偷袭,小鬼子被炸弹轰了,整个公社乃至县里都大为震惊。

    为了上学潘大树差点急的要去卖血,无论如何都要去上学。

    可真的当潘茵要去上学的那天,潘大树看着院子里亭亭玉立跟花骨朵一样的女儿心里嘀咕上了。

    好看有时候好像也不是多好的事情。

    但是孩子的前程哪里能耽误的起,潘大树是个传统的父亲,沉默寡言,凡是什么苦什么难都自己往肚子里咽,他不想让女儿出门还担心这个那个,开开心心的往潘茵手里塞了一把皱巴巴的票子和粮票。

    “吃不饱就写信回来,爹再给你寄。”

    潘茵看着爸爸那双劳作的双手早就关节都变了形,不知道什么时候,他的脊背也岣嵝了,潘茵在想她要好好学习,然后毕业了找一份好工作,一定要好好的孝顺她的父母,山窝窝里飞出来的金凤凰,从来不是金凤凰本身有多厉害,而是不断的哺育,金凤凰才能破壳而出。

    潘茵满怀希望和期待进入了市里的师范学院学习,她努力上进待人接物都很张弛有度,是学校不错的学生,甚至能够获得第一年的奖学金。

    潘茵很高兴,她可以凭借自己的努力得到奖学金,书中自有黄金屋,这句话好像照进了现实。

    虽然奖学金不多,但是潘茵还没有忘记家里的父母和弟弟妹妹,他们虽然没有能够继续上学,但是她能上学离不开他们的支持。

    她把这份奖学金分开来装去邮局寄给父母。

    可是她完全没有想到,一个人顺遂惯了总是会有劫。

    而等待潘茵的这份劫难就是情劫。

    她出了邮电局就被几个二流子骚扰了,就在她无处可逃的时候,突然一个男人就好像书里写的那样从天而降。

    英雄救美。

    一个自古以来烂俗的事情就这么悄然降临到了潘茵的身上。

    男青年高大清瘦,身上穿着白色的衬衫,头发锃亮,一股迎面而来的文艺感撞在了潘茵的心口。

    男人挡在她的面前,冲着她漏出可爱的两颗虎牙,“同志,你没事吧?”

    潘茵还没有反应过来,对面的二流子刚想冲过来,男人大声喊道,“公安同志这里有人耍流氓。”

    二流子吓得屁滚尿流,拔腿就没了。

    潘茵下意识拉着他疯狂跑。

    许久穿过了好几条箱子,潘茵扶着膝盖穿着粗气,“还好跑的快!”

    男同志看着她气喘吁吁,突然哈哈笑了出来,翩翩君子。

    潘茵半晌才想出这样一个词。

    她莫名的红了脸。

    男人看着她露出了笑,“同志,你好,我叫孙绍廷。”

    潘茵觉得他的名字很好听,绍廷。

    有人会因为一个名字对人心生好感,以前潘茵绝对不会相信这件事,可是,事实上就是这件事就是这么发生了。

    “我叫潘茵。”

    一对年龄相仿,长相相当的年轻男女在这个小巷子里互相暗生了情绪。

    “同志,你是这附近的学生?”

    “对,我是师范学院的学生,你呢?”

    孙绍廷不语,有些尴尬的挠头,“家里穷读不上书。”

    潘茵晒言赶紧不谈这个事,这个年代的确是很多人读不起书。

    “这里时常有些二流子,我送你回去吧。”孙绍廷主动提出送潘茵回学校。

    光影交织,主动了他们命运的相连。

    孙绍廷就这么悄无声息的进入了潘茵的生活里,他虽然不上学但是时常会找潘茵出去,有时候给她带点吃的,有时候给她送点时兴的头绳,有时候甚至会给她送衣服。

    潘茵开始是拒绝的,但是孙绍廷总是说给买的不要也退不掉,所以她只能收下,然后攒钱慢慢的还给孙绍廷。

    她是对孙绍廷有好感的,但是不想拿人手短。

    这样暧昧的日子就好像岁月的车轮,缓缓的朝前跑去。

    两人的相处就好像一瓶新酒,带着点辛辣,有有些新奇,没有人去捅破那层窗户纸。

    但是潘茵知道,自己是喜欢他的。

    事情一切都是美好的,直到,二年级的那个夹起,发生了一件事彻底改变了潘茵的命运。

    那也是她人生最重要的一个拐点。

    潘茵时常在想,如果当初她没有追出去,是不是就没有后来发生的那些事情了。

    可是这个世界上从来是没有后悔药吃的。

    人生虽如戏,但却是落子无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