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白马寺回来,林逸风没有急着去京城。他还有一件事要做——技术扶贫。
合作社建立起来了,农户们愿意跟他合作,但他们的技术太落后了。张家村的油坊,还是用老式的榨油机,一百斤芝麻只能榨出三十斤油,出油率不到三成。赵家沟的纸坊,造出来的纸又黄又糙,只能糊窗户。孙家集的布庄,织出来的布粗糙不平,连县城的人都看不上。
林逸风是现代人,他知道更好的技术。虽然不能造出工业时代的机器,但改进一下古代的工具,还是能做到的。
他花了一个月的时间,画了几十张图纸,做出了几样新工具。
第一样,新式榨油机。用杠杆原理,加大压力,一百斤芝麻能榨出五十斤油,出油率提高了将近七成。
第二样,新式造纸机。用更细的筛网和更均匀的搅拌,造出来的纸又白又光滑,可以写字画画。
第三样,新式织布机。用脚踏板代替手拉,织布速度快了三倍,布的密度也提高了一倍。
林逸风带着这些新工具,去了张家村。
张老栓看着那台新式榨油机,眼睛都直了。
“林老板,这是什么东西?”
“榨油机。”林逸风把芝麻倒进机器里,摇动把手,“你看。”
金黄色的油从机器里流出来,源源不断。张老栓拿碗接了一碗,闻了闻,又尝了尝,手开始发抖。
“林老板,这油……这油比老式机器榨的香多了!”
“不止香。”林逸风笑了,“出油率也高。老式机器一百斤芝麻出三十斤油,这台机器能出五十斤。”
张老栓算了一笔账:一百斤芝麻,成本二百文。老式机器出三十斤油,卖三百文,赚一百文。新式机器出五十斤油,卖五百文,赚三百文。利润翻了三倍。
“林老板,你这机器,卖多少钱?”
“不卖。”林逸风说,“送给你们合作社。你们赚了钱,分我两成就行。”
张老栓愣了一下,然后哈哈大笑。
“林老板,你这个人,真是……真是……”
他说不出话来,只是不停地笑。
赵家沟的赵老四,看到新式造纸机,比张老栓还激动。他造了二十年纸,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的机器。
“林老板,这机器造出来的纸,能卖多少钱?”
“一刀至少五十文。”
赵老四倒吸一口凉气。他以前造的纸,一刀才卖十文。五十文,翻了五倍。
“林老板,你说的是真的?”
“真的。”林逸风拿出一张宣纸,“你看,这是用新机器造的纸。跟宫里的宣纸比,不差。”
赵老四接过那张纸,翻来覆去地看,手都在抖。
“林老板,这机器……”
“送给你们合作社。”林逸风笑了,“赚了钱,分我两成。”
赵老四二话不说,跪下来磕了三个头。
“林老板,你是我赵老四的救命恩人!”
林逸风连忙扶起他。“别跪,别跪。我不是什么救命恩人,我只是一个商人。”
“商人也有好有坏。”赵老四擦着眼泪,“你是好的那一种。”
孙家集的孙大娘子,看到新式织布机,眼睛亮了。
“林老板,这机器织出来的布,什么价?”
“一匹至少五百文。”
孙大娘子算了一笔账:以前一匹布卖二百文,成本一百五十文,赚五十文。新机器一匹布卖五百文,成本二百文,赚三百文。利润翻了六倍。
“林老板,我替孙家集的乡亲们谢谢你。”
“不用谢。”林逸风笑了,“你们赚了钱,我也有份。”
技术扶贫的效果,比林逸风预想的还要好。
三个月后,张家村的油坊每月产油五千斤,比之前翻了两番。赵家沟的纸坊每月造纸三千刀,比之前翻了三番。孙家集的布庄每月织布五千匹,比之前翻了五番。
平安商行的原材料成本降了三成,质量提高了五成。油伞、油靴、香皂、盐,所有的产品都跟着受益。
老李算了一笔账:平安商行每月的利润突破了五千两。
“林哥,五千两!一个月!”
林逸风接过账本,看了一眼,嘴角微微上扬。
“五千两,还不够。”
“还不够?”老李的笑容僵住了,“林哥,你到底想要多少?”
“不是多少的问题。”林逸风放下账本,“是速度的问题。我们的增长速度还是太慢了。”
“慢?一个月五千两,一年六万两。还慢?”
“慢。”林逸风站起来,走到地图前,“大梁朝有几百个城市,我们现在只占了三个。照这个速度,要几十年才能占满。几十年,太长了。”
老李沉默了。他知道林逸风说得对。平安商行的扩张速度,确实不够快。
“林哥,你说怎么干?”
“合伙人的模式,要扩大。”林逸风指着地图上的城市,“每一个城市,找一个人做合伙人。合伙人出钱、出地、出人,我们出品牌、出产品、出管理。利润按比例分成。”“可是……合伙人不好找啊。”
“不好找也要找。”林逸风说,“明天,我去京城。”
“去京城?那封信?”
“对。”林逸风从抽屉里拿出那封信,看了一眼,“三日后,京城鸿宾楼,不见不散。”
“林哥,你不能去。那是陷阱。”
“我知道是陷阱。”林逸风笑了,“但陷阱里也有猎物。关键看谁是猎人,谁是猎物。”
苏青云看着他的眼睛,从那里面,他看到了决心。
“林哥,我陪你去。”
“不用。”林逸风摇了摇头,“你留在县城,看好生意。我一个人去。”
“可是……”
“没有可是。”林逸风拍了拍他的肩膀,“相信我。”
苏青云叹了口气,点了点头。
第二天一早,林逸风骑着马,独自上了路。
从县城到京城,三百里路,骑马要三天。他走了一天,在路边的一家小店歇脚。
小店不大,只有四五张桌子。掌柜的是个五十多岁的汉子,脸上有一道长长的疤,看起来凶神恶煞。
林逸风要了一碗面,坐下来吃。吃到一半,一个穿着灰色长袍的人走进来,在他对面坐下。
那个人抬起头,林逸风看清了他的脸——圆通。
“大师,你怎么来了?”
“贫僧来给施主送一样东西。”圆通从袖子里掏出一个布包,放在桌上。
林逸风打开布包,里面是一枚铜钱。铜钱上刻着一只眼睛,边缘有一圈极细的刻痕。
“这是什么?”
“天目会的信物。”圆通说,“持此信物,可以在天目会的任何据点通行。”
“大师,你为什么给我这个?”
圆通沉默了很久,然后说了一句让林逸风意想不到的话。
“因为贫僧不想看到天目会继续害人了。”
“大师,你是天目会的护法,为什么要背叛天目会?”
“护法也是人。”圆通苦笑了一声,“贫僧在天目会待了三十年,见过太多人被害。赵万金、李二、还有那些被天目会坑害的商户……贫僧的良心,过不去。”
林逸风看着他的眼睛,从那双眼睛里,他看到了真诚。
“大师,谢谢你。”
“不用谢。”圆通站起来,“施主,京城之行,凶多吉少。你要小心。”
“我会的。”
圆通双手合十,念了一声佛号,转身走了。
林逸风把那枚铜钱收好,吃完面,继续赶路。
他不知道的是,在小店对面的山坡上,一个人正举着单筒望远镜,看着他和圆通。
那个人放下望远镜,从怀里掏出一只信鸽,把一张纸条塞进鸽子腿上的竹筒里。
纸条上写着——“圆通已叛变,信物已交给林逸风。是否灭口?”
鸽子扑棱着翅膀,飞向京城的方向。
京城最高的那座酒楼顶层,那个女人接过鸽子腿上的纸条,看了一遍,嘴角浮起一丝冷笑。
“圆通啊圆通,你跟了我三十年,最后还是背叛了我。”
她把纸条揉成一团,扔进火盆。
“传令下去,送圆通上路。”
身后的人躬身退下。
女人走到窗前,望着南方。
“林逸风,你还有两天时间。两天后,我们在鸿宾楼见。”
窗外,夕阳西下,把整座京城染成了血红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