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老爷的房间里。
老爷睁开眼,看见黄铜烛台上点起了蜡烛,窗帘缝隙间不见天光。是深夜无疑。
他坐起身,伸展了一下胳膊,浑身上下透着一股睡饱了才有的松快劲。
老爷愣了一瞬,旋即自言自语道:“我从上午……一觉睡到了深夜?”
“我整整一个白天,都没有被那个东西吵醒……摆脱了?”
老爷下意识摸向枕头边,入手空空。他又摸了摸被褥,翻了两下,什么都没有。
他环顾房间,也没看到那诡异手机,只看见爱可静候在床边,问道:
“那诡异在哪?”
爱可:“阿巴阿巴。”
老爷眉头蹙起,才想起这是个哑巴,便不再理会,直接看向那个给手机关禁闭的箱子。
他翻身下床,走到箱子前,掀开盖子。
盖子底下,是一箱子满满的织物,光是用看的来分辨,应该是没有手机的。
可老爷怕自己看漏了,就把双手插进箱子里搅和,用摸的来分辨,应该是真没有手机的。
可他又怕自己摸漏了,最后索性把箱子一倒,里头的东西全都掉落出来,仍不见手机的影子。
“真的没有?”老爷的呼吸急促起来,在房间里又转了一圈,把桌面上、柜子里、甚至床底下都翻了一遍。
没有。
哪里都没有那个扁平的、漆黑的、会发出刺耳声响的诡异。
“我真的摆脱它了?”
老爷攥紧拳头,指节捏得发白,这才把目光投到爱可的身上。
爱可不言不语,正安静地望着在房间里发癫的老爷,心里则是谋划着谈判的细节。
“小哑巴。”老爷的语调很平,眼神也已经不复方才的狂喜,变得锐利起来。
爱可歪了歪头,脸上浮现出恰到好处的茫然。
苟住。一定要苟住。不要表现出任何威胁性,别在最后关头引起冲突。
老爷是个手底下有人命的大人物,庄园是他的势力范围,庄园里的奴仆,全是他杀人的刀。
自己在法律上是老爷的奴隶,在庄园里和老爷硬碰硬,是没有好下场的。
正面摊牌是最蠢的选择,那是敌人和敌人之间的谈法,筹码一亮,双方亮出底线,最后就是在比谁更狠。
那种谈法,稍有不慎就是粉身碎骨,即便胜利,也是后患无穷。
所以最理想的谈判策略,不是敌人之间的谈判,而是友人之间的合作。
自己不能是“控制了手机要挟报酬的投机者”,而应该是“代替老爷承受了手机诅咒的友军”。
这样一来,老爷给出的报酬就不是被胁迫的代价,而是自愿给予盟友的酬谢。
两种身份,天差地别。
所以现在……装傻,装乖,装无害。
老爷盯着爱可看了两秒,从那张带着疤痕的小脸上什么也读不出来。
哑巴就是这点麻烦,问不出东西。
他收回目光,吩咐道:“去找卡森过来。”
爱可立刻点头,出了门,边走边扫视走廊。
走廊里空荡荡的,没有仆从,没有守卫。
这片区域是老爷亲自划定的禁区,除了卡森总管和爱可,其他人不得靠近。
老爷是不想被人发现手机的秘密,所以才这样安排。
如今,这个安排倒是方便了爱可。
爱可快步走到走廊尽头,在一根立柱和墙壁夹角形成的旮旯处蹲下,从自己的白发里掏出了手机。
双手一阵快速设置,熄灭屏幕,又把手机往草丛里一丢,就去找卡森总管,完全不怕遗失手机。
这份自信来自于爱可对手机异常特性的了解。手机跟随机主的异常特性,会在两种情况下生效:
其一,是机主想找手机。
只要机主心里生出“找手机”的念头,手机就会自然而然地出现在手边、口袋里、头发里,或者随便什么地方,总之,随手就能掏出来。
这个功能要是出现在地球世界,不知道要羡煞多少人。
其二,是手机有事找机主。
典型的就是手机响铃了,手机必定会出现在机主能听到声音的位置。
其实这也是很人性化的好特性,奈何手机自带的闹钟设置过于神奇,再加上老爷根本不会用手机,这个特性才硬生生变成了索命符。
不多时,爱可带着卡森总管回到了老爷的房间。
老爷已经穿好了衣服,坐在桌边。桌上摆着的,是傍晚时候送来的炖汤和烤肉。
老爷正用叉子挑起一块烤肉,送进嘴里,咀嚼的时候没什么表情。
卡森总管走进房间,在老爷面前站定,微微欠身。
爱可则退到门边,低眉顺眼地站好。
“老爷,您醒了。”卡森的语气一如既往地平稳,“您看起来气色不错。”
老爷把烤肉咽下去,拿餐巾擦了擦嘴角,才开口道:“这段时间交托给你的生意,怎么样了?”
“一切正常。”卡森回答得干脆利落,“南边的羊毛订单已经发出,北边的酒庄账目也核对完毕。城墙的修缮款项,我按您的意思提了两成报价。”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老爷点了点头,端起酒杯抿了一口道:“找猎诡人的事可以停下了,我已经摆脱那诡异了。”
卡森总管的眼睛里有一瞬的波动,随即深深欠身:“恭喜老爷。”
老爷靠在椅背上,转动着手里的酒杯,目光从杯沿上移开,落到了爱可身上。
“这个哑巴虽然不会说也不会写,但终究是个知情人。处理掉吧。”
老爷话一出口,爱可就又感受到了人心的险恶。
既然老爷已经显露出杀心,那自己是不是应该直接摊牌,表明已经掌控了手机,以威胁求取生路?
不,还没到那个时候。
那样就会陷入“敌人与敌人的谈判”之中,稍有不慎,两败俱伤。
我所期望的是,没有后患,也没有风险的,“友人与友人的合作”。
刚才,在走廊上,自己已经重新打开了手机闹钟,等到闹钟响铃,就可以走“友军策略”了。
现在,自己需要拖延时间,等待闹铃响起。
爱可飞快地瞥了一眼房门,本能的想逃出去。
但是,不能逃。
一旦离开房间,卡森一声喊,整座宅邸的仆人都会围过来堵自己,自己只会死得更快。
相反,眼下房间里只有卡森总管这一个仆人,他只能亲手捉拿自己。
果然,卡森总管收到老爷的指令,转向爱可,迈步走来,步子不快,带着一种总管对待下位仆从的从容。
毕竟是在老爷面前,他不能失了风度。
而爱可就毫无面子包袱,立刻躲到了桌子另一侧,捏着裙子,抿着唇,眼含泪光,一副受惊样子。
我是哑巴,我要苟住。
卡森眉头一皱,加快了脚步去追。
爱可一矮身从桌下钻过去,女仆装的裙摆在地板上扫过,人已经到了桌子的另一边。
卡森伸手捞了个空,眉头又是一皱,绕过桌子去追。
爱可立刻把椅子推倒,木椅哐当一声横在卡森脚前,逼得他顿了一步,恶狠狠道:“你个小东西,很会跑啊。”
爱可趁着这个空档,又钻回了桌子底下,从另一侧冒出头来,心里全是:我是哑巴,我要苟住。
房间不算大,但桌椅、床柱、矮柜、箱子,能绕的地方不少。
爱可个头小,像只被狗追的猫,专往家具之间的缝隙钻。卡森几次伸手去抓,都被她滑溜溜地躲过去。
老爷是有身份的,不会亲自动手,只是坐在椅子上,看着自己的总管和一个哑巴小女仆在房间里你追我赶,眉头越皱越紧。
他没兴趣再看下去了,走向房门,头也不回地丢下一句:
“处理完了再来见我。”
卡森擦了擦额角的汗,应声道:“是,老爷。”
爱可看见老爷已经走到门边,手都搭上门框了,心里登时急了,冒出的第一个想法是:
我是哑巴,我要苟住。
慢了一拍才想明白,现在不是装哑巴苟住的时候,自己是要跟老爷谈判的,老爷走了还谈个锤子!
爱可一咬牙,喊出了声。
“别、别走!”
老爷的脚步钉在了原地。
他转过身,脸上是没回过神来的惊愕。
他先看了看爱可,又看了看卡森,像是在确认刚才那句话到底是从谁嘴里冒出来的。
然后他看见爱可动起嘴唇,说出了第二句话:“老、老爷你别走,我…我有话和你说。”
老爷只感觉一股血液逆冲上脑门,两步走到卡森身边,一记响亮的耳光,把卡森总管直接抽翻在地。
“你管这叫哑巴?!”
“要是事情泄露出一个字去,我就把你活埋了!”
卡森捂着脸,半边脸颊上浮起鲜红的指印,看向爱可,神情既无辜又惊愕。
五年。
这个奴隶在宅邸里五年,从来没说过一个字。
卖家说她是哑巴,所有人也都认定她是哑巴,谁能想到一个会说话的人,能连续五年都在那“阿巴阿巴”?
可他不敢反驳。老爷正在气头上,说什么都是错。他撑着地板爬起来,目光扫向爱可,眼底凶光毕露。
今天这个奴隶必须死。
爱可捂着自己的嘴唇,眼眶里带着水润,肩头微微耸动:
“我,我不是哑巴,只是……嗯,不爱说话。”
“你别走,我,我有话告诉你。”
老爷也瞪着爱可,眼神狠厉。
一个小奴隶,跟他有话要说?能有什么话?
无非是想拿诡异的事情要挟他罢了。
他冷笑一声:“你今天说什么都得死。”
“呃……”爱可被突然的一凶,准备好的台词全没了,下意识闭嘴,脑海里又蹦出了自己的生存法则:
我是哑巴,我要苟住。
就在爱可卡壳的时候,她脚踝突然就是一紧。
是卡森趁爱可的注意力全在老爷身上的时候,悄无声息地摸了过来,一把攥住了她的脚踝。
“噗通!”爱可被拽倒在地,连忙挣扎,一脚蹬在卡森鼻梁上,卡森闷哼一声,手上却纹丝不动。
爱可看出来了,自己在身体力量上是绝对劣势,完全挣不开。
事到如今也没办法了。最佳的“友军策略”走不通,那就只能摊牌……
『?喜羊羊,?美羊羊,?懒羊羊,?沸羊羊……』
闹铃突兀响起,声音来自于爱可的口袋。
爱可心里一喜,自己终于等到闹铃响了,能继续走“友军策略”了!